为了有效防范和处置重特大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2005)43号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特指定本预案。
一、特大、重大事故范围
本预案所称特大事故是指: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及一次发生100人以上急性中毒或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事入;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3-9人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和性质严重,影响重大的其他事故。
二、特大、重大事故报告及现场保护
凡本公司范围发生重、特大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车间)或知情者应立即将事故地点、时间、类别等到事故有关停息报告公司领导(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各副总经理、厂长、行政办)及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联系报告电话:87388378、87388366、87388363、87388379。
公司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全力组织力量抢险救护,同时将事故停息立即报告花街镇事故应急处置值班室,联系电话:87291006,同时向110报警和通知120急救中心,如属火灾立即向119报警。
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的第一责任人在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的同时,要立即组织力量对事駇现场进行严密的保护,防止随意挪动或丢失与一哄而散入调查有关的残骸、物品、文件资料等。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导交通等到需要移动现场物体的,应作出标示,绘制现场简易图(拍照),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留在事故现场的重要痕迹和物证。并进一步了解事故情况,在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上报花街镇重、特大事故处置指挥部。
重、特大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
三、重特大事故处置程序
1、由指挥部委派现场指挥长组织现场指挥机构;
2、根据部门职责及灾情,迅速调集力量,建立现场抢险救治工作组织;
3、迅速开展抢险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
4、做好情况通报;
5、开展事故调查。
四、处置工作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能
1、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
总指挥:总经理
常务副总指挥:厂长
副总指挥:总经理助理、行政办主任、保卫科长、各部门主管、各工段工段长、分厂厂长。
成员:公司机关各办公室全体人员、各工段副段长、(车间)及后勤管理人员、各班组长、门卫保安。
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职能:
一是发生重特大事故时,由指挥部发布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二是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三是及时向上级汇报和向有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上级或有关单位发出紧急救援请示;
四是配合上级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在调查取证基础上写出有关书面材料。
2、现场处置机构设置及职能。
公司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根据事故类别和现场需要组成现场指挥部:
现场指挥长:厂长;
现场副指挥长:总经理助理、行政办主任、保卫科长、各部门主管、各工段工段长、分厂厂长。
成员:公司机关各办公室全体人员、各工段副段长、(车间)及后勤管理人员、各班组长、门卫保安。
现场指挥部下设现场处理组、专业抢救组、警戒维护组、通讯联系组、医疗救护组、交通运输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预备机动组。
现场指挥部职能:
(1)及时向总指挥部报告事故发展态势及救灾情况,提出处置意见,执行总指挥总决策、指令、命令,指挥现场处置;
(2)抢救伤员,采取控制事故险情蔓延扩大的有效措施;
(3)调配现场处置力量,救护装备物资,指挥现场救护;
(4)具体负责善后处理工作。
五、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救援的责作分工
1、为使事故应急处理具有科学性和针对性,根据公司不同不序工种和不同事故类别,由有关部门成立应急救援指挥分部,并组织实施。
(1)重特大火灾事故由公司保卫科长负责组织、指挥;义务消防队抢险救灾,并报警119援救。各部门、工段组织力量全力十分困难助抢险救灾;
(2)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由公司车队队长负责组织指挥施救,并报警122处置事入现场,并向120急救中心请求救援;
(3)重特大建筑物垮塌事故由公司基建科科长负责组织指挥救援,公司各部门、工段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
(4)重特大压气容器、锅炉、压力管道爆炸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由技术部部长负责指挥施救。公司各部门、工段组织力量在其统一指挥下全力抢险救灾。有必要时向当地危化武警请求救援;
(5)重特大中毒事故由行政办公室友主任负责指挥施救,并向120急救中心请求救援;
(6)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由生产部部长负责组织指挥施救;
(7)抗台、防汛等灾害事故,由总经理助理、厂长、行政办主任共同负责组织力量预防抢险施救。
2、事故现场应急处置专项小组分工及职责
事故发生后,按照总指挥部的指示,各部门和单位应召集人员,调集抢险救援物资迅速赶赴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下,由指挥长指定各单位组员,按各自职责分工迅速开展抢险救治工作。
(1)现场处理组: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有序有效的施救工作,控制事故扩展,掌握事故处置动态,完成抢险救灾任务,随时向领导报告施救情况。
(2)现场抢救组:由公司各部门主管、各工段正副工段长、车间管理人员、班组长、义务消防队组成。
职能:根据事故类别的性质、状态采取相应的现场施救,有效控制事故危害扩大,防护危险化学品的扩散,抢救受伤人员。
(3)警戒维护组:由公司保卫科、保卫人员、车间安全员组成。
职能:负责设置警戒区域,对有关道路进行管制,保证道路畅通,组织危险区内人员撤离,维护现场秩序,劝说无关人员离开事故现场,保护事故现场。
(4)通讯联系组:由公司销售部全体女工作人员组成。
职能:保护现场指挥与上级的通讯联系畅通,沟通总指挥部与外界的联系,根据现场指挥长的指示,迅速与有关援救单位发出紧急救援请求,落实后向现场指挥长报告。
(5)医疗救护组:由财务部体体工作人员组成。
职能:开设现场救护所,负责受伤人员的救护,协助医护人员抢救受伤人员。
(6)交通运输组:由公司车队及全体驾驶员组成。
职能:运送现场急需物品,疏散人员,运送受伤人员。
(7)后勤保障组:由总经理助理、厂长、行政办主任、调解组成员组成。
职能: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协助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安排现场指挥人员的现场食宿。
(8)善后处理组:由总经理助理、厂长、行政办主任、调解组成员组成。
职能:负责受伤家属的安慰工作,做好群众抗灾自救的思想稳定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
(9)预备机动组:由总指挥临时确定,机动力量由总指挥调动使用。
六、事故情况通报及事故调查处理
1、事故情况通报。
重特大事故发生后,指挥部要及时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迅速将事故灾情及抢险救治、事故控制、善后处理等情况按分类管理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并根据上级领导的指示,逐级传达到基层。
2、事故调查处理
事故现场调查要做好重、特大事故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工作,负责向上级事故调查组汇报事故的初步调查情况,提供相关调查取证材料,并按上级调查组的要求,按照行业对口关系,抽调请派专职力量,协助进行深入调查取证工作,协助事故圆满妥善处理。
xx门业抢险救灾单位及负责人联系电话
单 位 |
负责人 |
办公室电话 |
手机 |
备注 |
总指挥 |
黄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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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 |
常务副总指挥 |
胡开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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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副总 |
副总指挥 |
裘天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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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长 |
副总指挥 |
王中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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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办主任 |
火灾抢险救灾组长 |
夏响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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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科长 |
交通事故救援组长 |
倪伟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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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队队长 |
建筑物垮塌事故救援组长 |
项金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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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科长 |
危化品、爆炸事故救援组长 |
潘慧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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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长 |
中毒事故救援组长 |
潘志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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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长 |
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组长 |
裘天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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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长 |
防汛抗台救援组长 |
夏响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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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科长 |
事故现场警戒组长 |
邓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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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管部长 |
通讯联络组长 |
陈笑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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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部经理 |
火警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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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报警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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