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加强广晟公司应急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提高广晟公司及所属企业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有序开展,最大限度地降低、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维护企业和社会的安全稳定。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信访条例》、《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和《广东省国资委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突发事件分类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企业的安全和声誉的紧急事件。
1、生产安全事故。公司所属企业发生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2、非正常上访事件。发生5人以上的群体性上访事件,或部分上访人员受到意外伤害、引燃危险品和冲入办公楼实施暴力等,损坏办公设备,工作人员受到威胁,严重影响办公秩序,造成受伤或死亡。
3、其它突发事件。
(1)自然灾害。暴雨、地震、雷电、龙卷风、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造成房屋倒塌、设施遭到损坏以至人员伤亡等。
(2)公共卫生事件。饮用水污染、食物中毒、传染病等造成人员中毒或受传染,严重影响生产工作秩序。
(3)火灾事故。生产车间和办公区发生火灾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4)新闻事件。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刊登、播放广晟公司系统负面新闻,在外界(包括互联网)中引起强烈反映,可能对公司的声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四)适用范围
1、广晟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发生三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信访维稳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2、广晟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对火灾事故、食品卫生事件(食物中毒)、自然灾害、负面新闻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3、指导、协调所属企业应急管理工作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五)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在属地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专业处置、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机制。各企业对发生在本企业内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负总责,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岗位责任制。
2、预防为主,整合资源,提高效率。加强基础工作,增强预警分析,做好预案演练,预防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建立健全信息报告、科学决策制度,落实各项预防措施,防止和减少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充分利用现有的人力、技术、物资和信息资源,条块结合、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3、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宜顺不宜激。对大规模集体上访要做到谈清问题、讲明政策、解疑释惑、理顺情绪,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建立健全解决矛盾纠纷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矛盾控制在基层,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4、依法应对,快速反应,果断处置。紧急状态下应做到反应快速,应对正确,依法依规妥善处置,把维护企业员工的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处置突发事件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六)应急预案体系
广晟公司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综合应急预案。本应急预案是广晟公司应急预案体系的综合预案。
2、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指广晟公司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而制订的应急预案。
3、企业预案。广晟公司所属企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制订的应急预案。
4、现场处置方案。生产一线、举办大型商贸活动和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生产方、主办单位应当制订现场应急处置预案。
各类预案应根据实际情况变化,不断补充、完善。
二、组织体系
(一)领导机构
1综合应急领导小组
广晟公司成立综合应急领导小组,作为处置突发事件的最高决策机构。主要工作是对广晟公司所属企业的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组织编制、修改、评审、发布广晟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决定广晟公司应急工作重大事项。同时根据突发事件的种类和业务对口管理的原则,下设公司信访维稳工作指挥部和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分别负责相应突发事件的处置。
1.1综合应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李进明 广晟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钟金松 广晟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副 组 长:高群涛 广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陈飞林 广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叶列理 广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叶小惠 广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邓锦先 广晟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徐四军 广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李泽中 广晟公司副总经理
成 员: 谢 亮 广晟公司总经理助理、计划财务部部长
马建华 广晟公司总经理助理、工程地产投资 管理部部长
邱庆新 广晟公司总经理助理、矿产资源投资管理部部长
刘 伟 广晟公司综合部部长
何 勇 广晟公司经营管理部部长
吴圣辉 广晟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
谢炳生 广晟公司党群工作部部长
孙传春 广晟公司纪检监察部部长
王伟东 广晟公司维稳工作部部长
王宏喜 广晟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
各一级集团、直属企业和项目公司主要负责人
1.2办事机构
广晟公司综合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公司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徐四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综合部、经营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部、维稳工作部和法律事务部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综合部。主要职责是:
(1)及时传达、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省国资委及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意见、措施和要求;
(2)定期召开会议,分析有关突发性事件的新形势、新问题,研究提出对策;
(3)保持与综合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及时沟通情况,互通信息;
(4)负责突发性事件有关重大情况、处置措施和预警信息、现场采集信息的上报下达和反馈;
(5)组织或协调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和报道工作;
(6)完成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
2、信访维稳工作指挥部
2.1组成人员
总 指 挥:李进明 广晟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常务副总指挥:钟金松 广晟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副 指 挥:邓锦先 广晟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成员:谢 亮 广晟公司总经理助理、计划财务部部长
王伟东 广晟公司维稳工作部部长
吴圣辉 广晟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
孙传春 广晟公司纪检监察部部长
何 勇 广晟公司经营管理部部长
刘 伟 广晟公司综合部部长
谢炳生 广晟公司党群工作部部长
各一级集团、直属企业和项目公司主要负责人
2.2主要职责:
信访维稳工作指挥部负责领导和协调所属企业维稳工作,统一领导指挥所属企业特大群体事件。一般、重大群体事件,由公司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指导所属企业开展应急处理工作。信访维稳工作指挥部主要职责是:
(1)向省国资委和信访局、省政府报告群体性事件,确定处置应急工作方案;
(2)统一领导所属企业稳定工作,解决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及时掌握事件的发展趋势,请求上级部门给予支援,协调省直有关部门以及各地市党委政府给予支持、配合。
2.3办事机构
信访维稳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广晟公司信访维稳的日常工作,协调指导所属企业对一般、重大群体事件开展应急处理工作。办公室设在维稳部。由王伟东、巫国杰同志分别兼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维稳部管理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
(1)收集、汇总、分析、研究群体性事件信息,及时向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2)传达、贯彻公司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和工作部署;(3)与省国资委企业事务管理处、省信访局接访处保持联系,
并加强协调;
(4)疏导化解矛盾,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尽快平息事端;
(5)事端平息后进行调查和总结,提出改进意见,并及时上报。
3、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3.1组成人员
总 指 挥:钟金松 广晟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副总指挥:高群涛 广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叶列理 广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叶小惠 广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徐四军 广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成员:谢 亮 广晟公司总经理助理、计划财务部部长
马建华 广晟公司总经理助理、工程地产投资管理部部长
邱庆新 广晟公司总经理助理、矿产资源投资管理部部长
刘 伟 广晟公司综合部部长
何 勇 广晟公司经营管理部部长
王宏喜 广晟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
各一级集团、直属企业和项目公司分管生产安全的负责人
3.2主要职责
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是处置突发事件的现场指挥机构,主要职责是:
(1)迅速设立事故应急救援应急指挥部营地,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2)确定应急救援的实施方案、警戒区域、安全措施;
(3)及时向广晟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和通报事件有关情况;
(4)根据实际情况指挥救援队伍施救;
(5)负责对事态的监测与评估。
(二)工作职责
1、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广晟公司所属企业发生的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置工作
要严格按照已经下发的《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执行,由广晟公司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指导和协调相关企业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广晟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和通报事件有关情况。具体工作由经营部负责(其中,根据专业管理和对口管理的需要,所属矿山类企业因环保问题引发的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由矿产资源投资管理部负责),综合部、维稳工作部、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和各成员企业配合。主要工作职责是协助现场应急救援,联络省政府应急办、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中心等有关部门,协调企业应急物资调运,协助提供应急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对事态的监测与评估,及时报告有关情况等。
2、非正常上访事件
广晟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信访维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要严格按照已经下发的《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维稳工作应急预案》执行,由广晟公司维稳工作指挥部统一领导,具体工作由维稳部负责,综合部、经营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部及所属企业配合。主要工作职责是现场接访、疏导上访人员,联络省信访局等有关部门,协助当地公安部门做好维护现场秩序的工作,对现场进行录音、录像、拍照及取证,收集、汇总并报告突发事件的信息和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3、其他突发事件
广晟公司应对其他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火灾、公共卫生事件和新闻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由广晟公司综合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按照相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统筹组织有关企业,协调当地政府部门,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尽量避免不良影响。其中,自然灾害、火灾引发的突发事件的具体处置工作由经营管理部负责,公共卫生引发的突发事件的具体处置工作由综合部负责,网络舆情引发的突发事件的具体处置工作由信息中心负责。
(三)所属企业处置突发事件主要职责
各企业是处置突发事件的责任主体,应结合企业实际,成立处置突发事件应急机构,制定具体预案。各企业应急管理工作在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按照现行政策法规,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应急专家库,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及调运机制,加强应急队伍建设等。应对突发事件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视其轻重程度,迅速决策,及时启动预案,做出应急响应,按照有关要求迅速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三、运行机制
(一)预警和预防机制
1、信息监测与报告
各企业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要加强对危险源、危险区域的风险评估和排查,完善动态监控机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监测体系,完善监测预警网络。重视动态信息资料收集,提高分析预测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早控制、早解决。
广晟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要按照《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粤委办发电[2010]119号)精神,建立健全突发情况信息报送机制,做到“预、快、准、好”,保证信息渠道畅通。今后,对突发事件紧急信息实施归口报送,分别由经营部负责报送生产安全和非矿山类企业环保紧急信息,矿产部负责报送矿山类企业环保紧急信息,维稳部负责报送非正常上访事件紧急信息,综合部负责报送其它突发事件的紧急信息。各企业凡发生涉及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重要社会动态和敌情舆情动态、紧急灾情疫情、大规模群众集体上访以及其他重大紧急情况,1小时以内必须上报;公司必须在2小时以内报省国资委和省委办公厅(省委办公厅总值班室:87186000、87186161)。特别重大紧急情况,来不及书面呈报的,可以先电话报告,随后1小时内补报文字材料,决不允许以个别事件情况未明拖延不报,决不允许待事件平息后才报告,决不允许借口事件已平息而不报告,决不允许以事件尚在调查中为由,故意迟报、漏报甚至虚报紧急情况。
对未达到紧急信息上报范围和标准,但发生地点敏感、涉及人员身份特殊、持续时间长、社会影响较大的其他情况和问题,要及时上报;对可能引发重大突发事件的内幕性、行动性、苗头性、倾向性预警信息及突发事件衍生的新情况,要及时报告。
2、应急信息报告主要内容
(1)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起因等基本情况;
(2)事发地相关单位已做的工作、采取的应急措施、事件发展趋势预测以及处理建议;
(3)突发事件造成的社会影响,对企业生产、经营所造成的影响程度;
(4)对于生产安全事故,要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要求,报告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5)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二)突发事件等级
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一般(Ⅲ级)三种。下列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1、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级)
(1)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特别重大群体性突发事件。
①一次参与人数100人以上的;
②10人以上进京上访的;
③50人以上到省上访的;
④参与人数在10人以上且跨地级以上市、或5人以上且跨省份的群体性事件;
⑤群众、员工聚众闹事,造成企业停产、停工的;
⑥阻挠国家、省重点建设工程施工的群体性事件;
⑦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⑧视情况需要作I级对待的其他事件。
2、重大突发事件(Ⅱ级)
(1)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群体性突发事件:
①一次参与人数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②进京上访人数5人以上、10人以下的;
③到省上访人数2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④群众、员工聚众闹事,严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但未造成停产停业的;
⑤视情况需要作II级对待的其他事件。
3、一般突发事件(Ⅲ级)
(1)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一般群体性事件:
①一次参与人数2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②进京上访人数1人以上、5人以下的;
③到省上访人数10人以上、20人以下的;
④群众、员工聚众闹事,对生产经营、办公秩序造成较大影响的;
⑤视情况需要作Ⅲ级对待的其他事件。
(三)预案启动及应急响应
突发事件发生后,各企业要根据突发事件对本企业本行业以及对员工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危害程度,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按要求报告属地党委政府和广晟公司。广晟公司综合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突发事件的危害影响程度,立即启动预案,确定处置方案,全面展开应急处置工作。当重大活动期间(如广州亚运会等),各级政府或监管机关有特殊要求的按照相关要求程序办理。
1、分级响应程序。
1.1一级响应
(1)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企业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主要负责人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置,并迅速将相关情况上报广晟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和相关部门及属地政府应急办公室。广晟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和主管部门带领有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协助属地党委政府和相关单位处置事件、控制事态发展。同时,广晟公司应立即将有关情况上报省委办公厅和省国资委。
(2)特别重大生产事故发生后,企业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同时立即报告广晟公司领导和主管部门及属地政府部门。广晟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和主管部门接报后要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协调配合属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省委办公厅和省国资委。
(3)特别重大群体事件发生后,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控制事态发展,并立即将相关情况上报广晟公司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和主管部门,公司维稳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及主管部门要立即前往现场指导、协调处理,并及时上报省委办公厅、省信访局和省国资委。
1.2二级响应
(1)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后,企业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将相关情况上报属地政府应急办和广晟公司。广晟公司有关负责人和主管部门要及时赶赴现场,协助属地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调处事件、控制事态发展,并按规定上报。
(2)发生重大和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后,企业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报告广晟公司和属地政府,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应急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广晟公司有关负责人要前往事故现场,协调配合属地政府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并按规定上报。
(3)发生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后,企业负责人要及时赶赴现场指挥处置,并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广晟公司维稳工作部,广晟公司要派人赶赴现场协调处理,并按规定上报。
1.3三级响应
(1)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企业要按有关要求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告事故情况,组织事故救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广晟公司主管部门要及时给予指导,必要时可赶往现场处理。
(2)一般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后,相关企业要派人赶赴现场开展疏导处置工作,并及时将相关信息上报广晟公司维稳工作部,请求广晟公司给予指导配合。
(3)一般突发事件发生后,企业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派出得力人员赶赴现场处置,并迅速上报有关情况。广晟公司视情派出人员给予指导协助。
(四)现场处置原则
1、依靠省直有关部门和属地党委、政府,协助企业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省国资委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情况。
2、对到省委、省政府上访的,应配合省信访局做好接洽、疏导工作,维护社会秩序,并及时掌握处置工作中的相关信息。
3、对在群体性事件中出现围堵,冲击政府机关,拦截公务车辆,破坏公共财产,危害人身安全,推打谩骂接访人员等过激行为,工作人员应进行劝阻、教育或者批评。经劝阻、教育和批评无效的,可在省有关部门的指挥协调下,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予以制止。
4、对有毒化学物质泄漏、放射性物质扩散等重大环境污染及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指导、配合企业按照相关应急预案的规定程序和要求,展开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五)信息发布
1、工作原则
突发事件及处置工作的信息发布要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和《广东省突发事件新闻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坚持及时、准确、适度原则,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严禁任何人擅自就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接受记者采访或发表谈话,以避免造成信息混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发布由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广晟公司根据需要统一对外发布。
2、舆情处置工作环节
(1)完善信息沟通机制。突发事件发生后,由事件发生所属企业向广晟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及时通报信息。广晟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应急领导小组要求,迅速启动相关舆论引导预案。
(2)加强网上信息监督。事件发生后要及时关注网上对事件的反应和社会动向,广晟公司本部信息中心及事件发生单位要指定人员每天浏览互联网发布的信息,了解掌握互联网的信息动态,及时报送广晟公司应急领导小组,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3)组织拟定宣传口径。特别及重大事件发生后,事发所属企业要初步拟定新闻报道初稿,及时与广晟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确定报道口径,并报广晟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批准,不得瞒报、缓报、谎报。
(4)及时进行舆论引导。根据事件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采取适当形式,适时组织新闻发布活动,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公司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李泽中副总经理兼任广晟公司新闻发言人。今后,凡需要对外公布的重要信息,均由公司新闻发言人对外发布。同时,要根据网络传播特点和规律,采取“网上来,网上去”的方式,切实做好网上舆论引导,以正面声音挤压有害信息传播空间。
(5)注重舆情信息反馈。要密切跟踪事件进展及境内外媒体的报道,及时掌握社会舆情,并将有关情况反馈至广晟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六)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
(1)突发事件初步得到控制后,企业在广晟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的指导下,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2)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控制后,应认真查找事故原因、总结教训、制定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对安全生产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有关单位及个人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
(3)上访事件平息后,属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而没有落实到位的,要督促相关单位认真落实;属已经承诺解决的问题,必须落实责任、确定时限、尽快解决到位;属群众、员工因不了解法规政策而存在误解的,要做好宣传教育和解释工作;属政策规定不完善的,要积极协调及时修改完善;属工作亟需而尚未出台的措施、办法,要抓紧研究制定;超出管理权限范围的应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政策建议。
2、调查评估
广晟公司综合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就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督促企业落实整改。相关企业应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分析原因,为事故调查处理提供依据。
3、恢复重建
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国资委和属地政府的指导下做好恢复重建工作。需要援助的,由广晟公司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提出意见和建议,按有关规定报经省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和省国资委批准后组织实施。有关企业要加强与属地政府的沟通,争取支持和帮助,积极开展恢复重建工作,尽快复产复工。
4、责任追究及奖励
对企业发生的特别重大和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要认真进行调查,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落实奖惩。对在预防、处置突发事件中有重大贡献的企业和人员应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在预防、处置突发事件工作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企业和人员,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落实责任追究,作出相应处理。
四、保障措施
(一)应急队伍保障
广晟公司本部组建一支应急救援分队,直接受综合应急领导小组统一调度指挥。应急救援分队成员为50人左右,由综合部、矿产资源投资管理部、工程地产投资管理部、经营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部、维稳工作部、法律事务部全体管理人员组成,其他部门亦要指定2-3人为后备队员。各所属企业要根据需要建立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应急救援队伍。要根据行业需要,建立专业人才储备库,为应急处置决策提供技术支持。要建立信访维稳应急队伍,确保在事态进一步恶化时,能有足够力量进行劝解疏导、拦截控制等应急处置。
(二)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建立重点企业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和调运机制,重点企业和区域要设立应急物资储备库,建立储备、更新、调拨和紧急配送管理体系,健全物资调配协调机制。
(三)宣传、培训和演练
加强法制宣传和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法律和安全意识,引导职工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利益矛盾,定期组织维稳排查,不断完善维稳工作机制;要对应急预案进行宣传,有计划地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技能培训、演练,增强企业管理及从业人员的危机意识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增强防灾、避险、自救能力,提高事故灾难的应对处置水平。
五、附则
(一)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二)本预案由广晟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
(三)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上一篇: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下一篇:鼓风机停车应急处置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