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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站厂用电中断事故处置方案

2010-12-31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  总则

  1.1  编制的目的

  为认真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健全和完善我厂生产现场突发事件应急方案体系,明确墨子湾电站厂用电中断时的处理及事故预防,并认真执行,使电站厂用电中断时能迅速及时地作出反应,并进行正确处理,防止事故的扩大,并及时恢复设备的正常运行。根据墨子湾电站的生产现场实际情况,对墨子湾电站厂用电中断事故处置方案进行汇编。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电投集团公司以及《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电力企业现场处置方案编制导则》、《墨子湾电站运行规程》制定本方案。

  1.3   适用范围

  本处置方案适用于墨子湾电站厂用电中断时的事故处理。本方案可以独立使用也可结合中水遵义分公司相关《专项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使用。

  2  厂用电中断事故特征

  2.1 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件类型

  2.1.1 长期过负荷运行。

  2.1.2 绝缘受损。

  2.1.3 大电流接头处松动。

  2.1.4 雷击。

  2.1.5 其它动物或外来因素影响。

  2.2 事件可能发生的区域、地点或装置名称

  2.2.1 生产现场厂用电母线。

  2.2.2 生产现场厂用变压器。

  2.2.3 机旁动力盘及各动力盘柜。

  2.3 事件可能发生的季节(时间)及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

  2.3.1 温度过高使绝缘材料老化,造成绝缘性能下降。

  2.3.2 雷雨季节,由于雷电的袭击等可能造成过流。

  2.4 事件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发生事故或故障前保护装置或上位机会给出相应的报警信号,提醒值班人员进行检查或进行相应的处理。

  3  应急组织及职责

  3.1  墨子湾电站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组        长:黄波

  副   组   长:彭军

  成        员:冉学  黄大军  黄军明  罗琴霞

  现场处置指挥:当班值长

  现场处置成员:当班成员

  3.2  墨子湾电站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3.2.1电站应急组织机构

  3.2.2 墨子湾电站应急组织主要职责

  3.2.2.1 负责事故发生时的生产指挥工作,采取紧急措施限制事故的扩大,及时隔离故障设备和区域;负责运行设备的监视、隔离工作,保证正常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3.2.2.2 负责及时、准确地将紧急事故发生的性质、发生的时间、发生的地点汇报应急总指挥或应急办公室,并根据指挥部命令果断采取有效措施展开事故处理工作。

  3.2.2.3加强与调度联系,及时、准确汇报现场事故情况,并根据其调度指令严格执行有关操作。

  3.2.2.4 积极配合故障设备的抢修工作。

  3.2.2.5 全面记录事故发生的现象、设备运行状态和事故应急处理经过。

  3.2.2.6 组织现场恢复工作,尽快恢复非故障设备正常运行。

  3.2.2.7 参与事故预案演练和预案的修订工作。

  3.2.2.8 现场处置指挥:当生产现场发生厂用电中断事故时,当班值长对现场进行处理,并对处理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制。

  3.2.2.9 现场处置成员:在当班值长的统一指挥下对事故进行处理。

  3.2.2.10 应急组织组长:当生产现场发生厂用电中断事故时,现场需进行协助或联络时,组织生产现场人员在当班值长的统一指挥下参与事故处理,

  3.2.2.11 应急组织成员:在组长的组织下参与现场的处理。

  4  应急处置

  4.2 厂用电的运行原则

  4.2.1 400V厂用电倒换操作时应采用先拉后合的原则进行,严禁双电源同时供电。

  4.2.2 禁止厂用变压器从低压侧向高压侧充电。

  4.2.3 10kV开关可作互换运行,操作前应作开关分合闸试验正常,检查无异常后方可投入运行;

  4.2.4 10kV母线倒换电源的操作采用短时停电的方式进行;禁止并列倒换;

  4.2.5 10kV母线进行倒换操作时,母线上的负荷开关可不必拉开。

  4.2.6 10kV开关的操作均采用远方操作,有闭锁压板的开关,在正常情况下禁止解除闭锁压板进行操作,特殊情况下,应核对方式正确,不违反操作原则的情况下,并得到值长的许可,可以解除闭锁压板进行操作。

  4.2.7 400V母线及双电源供电的动力盘,倒换电源的操作均采用短时断电的方式进行操作,任何情况下均禁止并列运行,400V进线、联络开关在远方电动操作,只有在远方合闸回路拒动时,才允许现地合闸,但开关应能自动分闸。

  4.3厂用电事故时,应根据下列原则进行处理

  4.3.1 尽快限制事故的发展,消除事故根源,并解除对人身及设备的危险。

  4.3.2 用一切尽可能的方法保持发供电设备及重要厂用设备(压油装置、主变冷却系统)继续运行,以保证对电网的正常供电,必要时应在未直接受到事故影响的机组上增加负荷。

  4.3.3 尽快对已停电的设备恢复送电。

  4.3.4 只有接到直接领导的命令或对人身、设备安全有明显或直接危险时,方可停止设备的运行。

  4.3.5 在处理厂用电事故时,首先应恢复对机旁动力盘的连续供电。

  4.4 10kV母线失压处理

  4.4.1 查明原因并消除故障后方能合闸送电。

  4.4.2 检查400V厂用电备自投自动投入(厂用运行方式为一厂一网内,若为一厂两网,则进行厂用电倒换),若未投入,应查明原因将其投入。

  4.4.3 若由开关本体故障引起,应立即更换备用开关,并通知检修人员进行处理。

  4.4.4 若由于母线故障引起,应断开故障母线上所有开关及刀闸,查明故障原因,待故障消除后再向母线充电,,然后以逐一送电的方式,逐步恢复对母线的供电。

  4.4.5 若是由于母线电源故障引起母线失压,可拉开其相应的电源开关后,再合上相应的分段开关。

  4.5 400V母线失压

  4.5.1 检查400V备自投装置动作成功(厂用运行方式为一厂一网内,若为一厂两网,则进行厂用电倒换)。

  4.5.2 检查故障母线上重要负荷的运行情况。

  4.5.3 如备自投装置未动作或动作后联络开关未合,,可以手动合闸一次,若手动合闸不成功或自动装置动作合上后又跳闸,应查明原因,消除故障后方可合闸送电。

  4.5.4 检查保护动作情况:若系速断保护(保护装置上定义为复合电压过流II)动作,应该检查变压器两侧开关均在断开位置,并将其拉至检修位置对变压器进行详细检查,查明原因并消除故障后方可对变进行试送电,如未发现异常立即恢复其正常运行;若系过流保护动作,应对变压器外部进行检查,如未发现异常,可恢复其正常供电;如无保护动作,开关跳闸当时无明显故障现象,得到生产部允许,可强送一次。

  4.6 10kV系统接地

  4.6.1  对故障母线及所接高低压厂变进行外部详细检查,是否有明显的故障现象,可以用试拉合故障母线各出线开关的方法查找。

  4.6.2  若仍未查找到,应将故障母线所带厂用电倒换,停用故障母线及其变压器,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恢复母线运行。

  4.6.3 10kV母线及高压厂用变带接地故障运行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小时。

  4.6.4 当10kV母线系统带接地故障运行时,未确认母线电压互感器无故障前,严禁将小车开关从工作位置摇出。

  4.6.5 运行中更换厂用母线(400V或10kV)电压互感器或认定用电压互感器时应先停用相应变压器的相关保护。

  4.7  若系统原因或其它原因导致厂用电全部中断,就立即启动《黑启动预案》,相应处理方法及详细规定见《黑启动预案》。

  4.8 当电站主系统为一厂两网运行时,当发生由于安稳装置动作而导致厂用电中断时,应立即启动《主系统特殊运行方式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4.9 事件报告流程

  4.9.1 报告内容详细,包括发生事件的单位(部门)、时间、地点、人员伤亡设备损伤情况、初步分析的事故原因、报告人姓名、电话等。

  4.9.2 报告迅速。人员伤亡设备损伤发生后,应尽可能快的方式,如电话、传真等,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和部门。

  4.9.3 逐级上报。

  5  注意事项

  5.1 处理事故时要正确及时,严防造成事故扩大。

  5.2 在事故处理过程中,看清设备名称及位置,严防走错间隔。

  5.3 正确使用各种绝缘工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