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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山洪泥石流应急预案

2011-01-13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防御山洪泥石流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杜绝群死、群伤,进一步规范防山洪泥石流灾害减灾工作程序,有效、有序地展开防灾、救灾工作,根据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分部门负责的要求和我区实际,特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1)国家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

  (2)地方法规:各级人民政府颁布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条例及规定。

  (3)技术标准: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

  1.3编制原则

  (1)生命至上的原则: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原则。

  (2)安全第一原则: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避”为主,“防、避、抢、救”相结合,效益服从安全的原则。

  (3)落实责任原则: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原则。

  (4)可操作性原则: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原则。

  2、组织指挥

  2.1组织机构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在区委、区政府的直接领导下,统一指挥全区的防山洪泥石流工作。区防指由区政府区长任指挥长,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常务副指挥长,区人武部、区发改委、区公安局、区农委(林业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交通办、区水务局、区建设局、区社会事业局、区规划局、统计局、区国土资源局和各供电所为成员单位。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5个工作组:

  (1)检查监测组:国土资源局、由水务局、建设局人员组成。

  (2)信息组:国土资源局、由水务局人员组成。

  (3)抢险救灾组:由人武部、公安分局、财政局、建设局、交通办、区社会事业局人员组成。

  (4)查灾核灾组:由民政局、统计局人员组成。

  (5)后勤保障组:由党政办、财政局、社会事业局、规划局、交通办、水务局人员组成。

  镇(办)组织指挥机构的构成:由乡镇分管领导任指挥长,相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指挥机构下检查监测组、信息组、抢险救灾组、查灾核灾组、后勤保障组5个工作组和3个应急抢险队(每队不少于20人)。山洪、泥石流、滑坡易发区要确定专门监测人员,确定一名以上信息员。

  2.2职责与分工

  (1)行政首长职责:根据区领导工作分工具体情况,确定一名负责人负总责。

  (2)分级分部门负责制:镇、办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所辖区内防山洪泥石流减灾工作第一责任人;各村责任人负责检查落实所辖区内防山洪泥石流灾害准备工作,配合镇办有关工作组开展村内重点防御对象安全检查和应急处理。

  区直有关单位在区防指的统一指挥下,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3)工作分工:区防办负责全区防山洪泥石流值班等日常工作。各镇(办)负责组织并落实责任区内人员物资安全转移及其它防、避、抢、救工作,负责险情、灾情及其它相关信息的汇总及报送。

  检查监测组:负责检查、监测辖区雨量站、气象站等的雨量,水利工程、建筑工程、危险区及溪沟水位,泥石流沟、滑坡点的位移等信息。

  信息组:负责对区防指、气象、水文等部门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掌握暴雨洪水预报、降雨、泥石流、滑坡、水利工程险情等信息,及时为领导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抢险救灾组:负责按照指挥部的命令及预警通知,做好受威胁群众按预定的路线和地点进行转移,负责转移任务的责任人要动员到户到人,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负责灾区医疗卫生防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后勤保障组:负责水利工程的调度运用,抢险人员的调配,调度并管理抢险救灾物质、车辆等,负责善后处理等工作。负责临时转移群众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的组织工作,负责被安置户原房屋搬迁建设及新的房屋用地审批手续的联系等工作。

  (4)预案启动权限:根据上级防指要求或本地自然灾害发生的实际情况,由区防指决定启动本预案的时机。

  (5)组织要求:区防指成员单位,严格执行各自防山洪泥石流灾害工作职责,服从区防指统一调度和指挥,全力开展防山洪流石流工作。

  3、区域划分

  根据我区地形地貌实际,主要以行政村为单位,划分防山洪泥石流灾害安全区和危险区。全区防山洪泥石流主要集中在峨桥镇山区,该镇防御区域划分3个片:东湾片、响水涧片、丰裕片。详细情况见表一。

  表一三山区防山洪泥石流重点区域表

  防守区域工程及保护范围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备注

  东湾片塘冲水库下游村落塘冲水库危(旧)房、学校及危险水库、低洼地、山洪泥石流威胁区居民

  响水涧片浮山脚下村落龟山村

  丰裕片浮山脚下村落东形村

  4、防御方案

  阶段划分:主要根据天气变化可能带来的强降雨对本地区的影响程度。当发生大暴雨或突发事件时,动态进入预案实施阶段,组织相应的防灾、避灾、抢险、救灾各阶段工作。

  4.1消息阶段

  条件:接到暴雨消息时,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责任制:区防办及镇(办)、村要有1名负责人到岗组织值班。密切关注水雨情动态,加强区、镇(办)、村之间信息联系,做好信息互通和记录、汇总工作,及时向区有关领导报告相关信息。

  (2)预警宣传:通过广播、电话等形式,将台风或降雨信息告之各村、学校或企业等。

  (3)全面检查:各镇办、村着手开展对水利工程、山洪泥石流灾害隐患点全面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落实应急措施。

  (4)重点检查:检查监测组重点检查病险山塘水库、山洪泥石流灾害隐患点、在建工程和堤坝、涵闸等防、抗能力。

  (5)管理到岗:工程管理人员、工程巡逻人员到岗,加强值班与巡查,认真做好值班和工程巡查及维护记录。

  4.2警报阶段

  条件:预报在48小时之内可能影响本地或接到防御山洪暴发泥石流通知,区防指发布防御暴雨、山洪泥石流通知,并做以下工作。

  (1)落实责任制:区、镇办、村党政负责人、区防指成员、单位领导、水利工程分管责任人、山洪泥石流灾害分管责任人及巡查责任人进岗到位。

  (2)落实工作责任制:区防指办、各镇办、村重点要加强值班,了解风情、雨情、工情、水情及面上防山洪泥石流灾害准备情况,做好防山洪泥石流灾害信息(指令)的快速反映和传递准备工作,当好参谋。

  (3)防灾宣传:通过广播等形式,将台风暴雨和山洪泥石流情况及时告之各村、学校和企业等,宣传防灾减灾、自救知识。

  (4)重点检查:检查组(工程技术组)、抢险组会同各村加强学校、粮食仓库、重点企业及危(旧)房、广告牌及建设工地的塔吊、脚手架、临时工棚等重点防御对象的防台风和山洪灾害安全检查,并负责或督促业主落实“防、避”措施。

  进一步落实险工险段、山洪灾害隐患点的应急保安工作,全面做好易灾区域人员物资安全转移和“防、避、抢、救”各项准备工作。

  (5)工程分析:检查监测组进一步分析水库、重点山塘的防洪能力,组织科学调度。山塘水库水位要降至汛限水位以下,并根据气象预报,组织实施必要的预泄。严格控制运用办法,做好随时泄洪、排涝的各项准备。

  (6)安全转移:通知需要转移的人员和安置点做好准备工作。对老弱病残、五保户、边远地区的人员要组织先行转移。

  (7)物资、工具、队伍准备:检查报警设施(设备)、转移工具、抢险工具(物资)的落实情况。应急抢险队伍及预案准备。

  4.3紧急报警阶段

  条件:预报台风暴雨在24小时之内袭击本地或接到防御台风紧急警报、防御山洪泥石流通知,区防指发布防御台风暴雨、山洪泥石流通知,并做以下工作。

  (1)落实责任制:区、镇(办)、村负责人、各成员、各有关责任人到岗,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2)落实工作职责:区防指办要全力做好值班、台风、水情、雨情及山洪泥石流信息收录、上通下达工作,掌握山洪泥石流灾害抢险动态,密切保持与各镇办及重点村的联络,协调各组开展工作。发生台风袭击、强降雨或其它突发事件时,各镇办要立即向区防指汇报。

  (3)组织领导:区防指立即召开防台风和山洪泥石流灾害紧急动员会议,进一步研究部署防灾减灾工作。

  (4)防灾宣传:通过广播、电话、有线电视、手机短信、到家(学校、企业)告知等形式,将台风、暴雨、山洪泥石流等消息及时告知村民、学校或企业。加强对防台风工作部署和防灾减灾措施等信息的宣传。

  (5)重点检查:镇(办)、村及有关单位进一步组织加强对防台风、山洪泥石流灾害对象和易灾设施安全的再检查、再落实。如遇重大险情,在第一时间报告,并迅速组织人员撤离和抢险。防山洪泥石流灾害重点对象:山洪灾害及地质灾害隐患点有居民住房、学校及企业等。

  (6)安全转移:转移组接到安全转移命令后,按事前设定的撤离方案和职责分工,按轻、重、缓、急组织人员及重要物资安全转移。

  (7)以人为本、有效“抢”险:抢险组全力做好撤离道路的抢护、受困人员的紧急施救,发生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重大险情时,迅速组织各方面的力理进行有效处置,杜绝群死、群伤的事件发生。

  (8)后勤保障:后勤保障组要按照防山洪泥石流灾害抢险的实际需要,认真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做好撤离安置和防洪水、山洪泥石流灾害围困人员的生活必需品的调度工作。

  4.4警报解除

  条件:强降雨基本停止,对本地不再影响,发布本区防御台风暴雨的解除通知。如没有发生重大险情,转入正常性工作;如发生重大险情,转入灾后恢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