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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理应急预案

2011-01-26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湖南省炎汝高速公路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增强忧患意识,居安思危,减少施工事故的发生,提高自防自救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结合我标段建设项目的施工特点,特制定《炎汝高速第五监理处施工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关爱生命为前提,最大限度的减少施工事故的发生,建立快速、有效的应急反应机制,确保国家财产和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不受损失,保证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针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重大危险源,通过强化日常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查堵各种事故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项目部和各施工工区要紧密结合各自的实际,制定和完善施工安全应急预案,做好相关应急准备工作。

  2、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紧急处置、快速反应、分级负责、协调一致的原则,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做到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关爱生命高于一切,确保施工过程中一旦出现重大事故,能够迅速、快捷、有效的启动应急系统。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监理处全线施工建设中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

  四、职责分工

  坚持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监理处各部层的工作职责,强化安全责任,切实抓好施工安全事故的防范和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工作。

  (1)、监理处职责

  负责本项目部内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做好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各项工作。配合炎汝公司、工作站做好事故调查处理。

  五、保障措施

  (2)、组织保障

  监理处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组织本管辖段施工安全应急救援方案实施。

  (3)、物资保障

  本监理处必须针对各阶段施工特点,准备足够的应急救援设备,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能够迅速处理。

  六、特大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事故报告与报警

  建设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后,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和专业预案,同时向工作站、炎汝公司报告,火灾事故同时向119报警。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单位、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初步判断事故发生的原因,采取了哪些措施及现场控制情况,所需的专业人员和抢险设备、器材、交通路线、联系电话、联系人姓名等。

  七、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站在“三个代表”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做好特大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和人员伤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制定方案,组织落实。根据本预案要求,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保证本单位(部门)专业抢险救援人员、物资、设备、器材落实到位,并将分预案和专项预案有关人员和名单报炎汝公司备案。分预案和专项预案是本预案的具体化,与本预案共同构成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

  (三)熟悉预案、组织演练。组织有关人员熟悉本预案、分预案和专项预案,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救援任务,并组织训练和演习。

  (四)特大事故发生后,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真正做到反应敏捷、行动迅速、运转协调、救援有力,凡因救援工作不力,造成事故损失扩大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八、各项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民用爆炸物品及危险品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民用爆炸物品亦称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对民用爆炸物品及危险品的储存、销售、购买、运输、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1)、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报告项目负责人,并立即报告当地负责爆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和公安、环境保护、质检部门及炎汝公司。同时迅速联系119、120处理事故现场。

  (2)、项目部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人员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不得拖延、推诿。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3)、迅速控制危害源,并对民爆物品和危险品造成的危害进行检验、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险化学品性质及危害程度。

  (4)、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清洗消毒等措施。

  (5)、对危险品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处置,直至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6)、查明人员伤亡情况,估算经济损失等情况,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形成文字材料报告炎汝公司。

  九、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特大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特大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省交通厅、省质监站及炎汝公司下发的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本项目特点,制定本预案。

  1、本预案所称特种设备特大事故,是指在本标段内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特大人身安全和特大财物损失的事故,包括以下的特大事故:

  (1)、起重机、架桥机、空压机等设备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2)、锅炉爆炸事故;

  (3)、压力容器(含固定、移动式)泄漏、爆炸事故;

  (4)、压力管道泄漏、爆炸事故。

  十、预防与应急救援措施

  (1)、起重机、架桥机等设备在作业中应防止触电、倾覆、履带吊的坠杆事故以及高处坠落和物击事故的发生。空压机在作业过程中应防止触电或因燃料燃尽、空磨时间过长导致爆炸引发大火的事故发生。

  (2)、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发生爆炸事故后,为防止事故扩大,锅炉的燃烧剩余应用水熄灭,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所有阀门应迅速关闭或采取堵漏;对可燃气体和油类应用沙石或二氧化碳、干粉等灭火器进行灭火,同时设置隔离带以防火灾事故蔓延;对受伤人员立即实行现场救护,伤势严重的立即送往附近医院。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发生泄漏中毒事故后,现场抢险人员必须佩带口罩、过滤式防毒面具或氧气呼吸器等进行呼吸防护,进入现场关闭所有通气阀门或采取堵漏,并将救出人员抬至通风空气新鲜处进行现场救护,中毒严重的应立即送往附近医院。

  (4)、火灾发生会伴有浓烟、火光,产生大量的烟、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同时,合成纤维、像胶、塑料等燃烧时还可能产生二氧化硫、氧化氮、氰化氢等毒气;苯、汽油等易燃液体燃烧会产生有害的苯、汽车蒸汽。因此,参与消防灭火和救护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必须采取或掌握灭火过程中防烟防毒的基本措施:①发生室外火灾,消防人员一般不要站立在着火点的下风侧,避免吸入烟气晕倒。②发生室内火灾,消防人员进行扑救前,应先打开门窗。若火灾发生在地下室,消防人员灭火时还应佩戴防毒面具和氧气呼吸器,避免中毒危险。③发生在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的火灾,消防人员在扑救时一定要配备过滤式防毒面具或氧气呼吸器,穿戴安全帽,防护衣鞋等。过滤式防毒面具应根据化学毒剂和有害气体的种类选用相应类型的滤毒罐。当空气中氧气浓度降到18%以下,毒性气体浓度在2%以上时,各种型号的滤毒罐都不起滤毒作用,应停止使用滤毒罐,改用氧气呼吸器。如果发现抢救人员有头晕、恶心、发冷等中毒症状,应立即撤离火灾现场,让其安静休息,吸取新鲜空气,严重者应立即送往医院进行急救。

  十一、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程序

  (1)、发生安全事故后,当事人应立即报告项目负责人,并报告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监理处、炎汝公司,移动式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异地发生事故的,还应同时报告设备使用注册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事故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1小时。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伤亡人数、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同时,迅速联系119、120处理事故现场。

  (2)、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成立现场救援组,实施现场救援工作和调查处理。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和损失加重,确因抢险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主要痕迹、物证等。

  (3)、特大事故现场救援小组到达后,根据指挥部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的命令,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开展救援工作,听取事故发生单位的汇报,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制定抢险方案,并按分工组织实施。

  十二、桥梁施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针对本项目施工特点,桥梁较多,均为高墩大跨桥梁,施工作业难度大,极易造成桥梁高空坠落等突发事故,为切实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及时,科学,合理的处置各种桥梁突发事故,特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法》,制定本预案。

  十三、桥梁高空坠落事故

  (1)、监理处成立高处坠落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由监理处处长担任组长,安全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工程师、试验员、各标段项目经理为组员,主要负责对项目突发高处坠落事故的应急处理。

  (2)、一旦发生高空坠落事故由安全员组织抢救伤员,打电话“120”给急救中心,由班组长保护好现场防止事态扩大。其他小组人员协助安全员做好现场救护工作,水、电工协助送伤员外部救护工作,如有轻伤或休克人员,由安全员组织临时抢救、包扎止血或做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脏挤压,尽最大努力抢救伤员,将伤亡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值勤门卫在大门口迎候救护车辆。如事故严重,应立即上报炎汝公司及有关部门,并启动监理处应急救援预案。

  十四、桥梁机械伤害事故

  (1)、监理处成立机械伤害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由监理处处长担任组长,安全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工程师、试验员、各标段项目经理长为组员,主要负责对项目突发机械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

  (2)、发生机械伤害事故后,由监理处处长负责现场总指挥,发现事故发生人员首先高声呼喊,通知现场安全员,由安全员打事故抢救电话“120”,向上级有关部门或医院打电话抢救,同时通知生产负责人组织紧急应变小组进行可行的应急抢救,如现场包扎、止血等措施。防止受伤人员流血过多造成死亡事故发生。预先成立的应急小组人员分工,各负其责,重伤人员立即送外抢救,值勤门卫在大门口迎接来救护的车辆,有程序的处理事故、事件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如事故严重,应立即上报炎汝公司及有关部门,并启动监理处应急救援预案。

  十五、物体打击事故

  (1)、监理处成立物体打击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由监理处处长担任组长,安全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工程师、试验员、各标段项目经理长为组员,主要负责对项目突发物体打击事故的应急处理。

  (2)、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后,由监理处处长负责现场总指挥,发现事故发生人员首先高声呼喊,通知现场安全员,由安全员打事故抢救电话“120”,向上级有关部门或医院打电话抢救,同时通知生产负责人组织紧急应变小组进行可行的应急抢救,如现场包扎、止血等措施。防止受伤人员流血过多造成死亡事故发生。预先成立的应急小组人员分工,各负其责,重伤人员立即送外抢救,值勤门卫在大门口迎接来救护的车辆,有程序的处理事故、事件,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如事故严重,应立即报告炎汝公司及有关部门,并启动监理处应急救援预案。

  十六、桥梁其它事故

  监理处督促项目部应成立各种桥梁事故应急救援小组,合理分工,正确调配、快速处理桥梁事故的发生及应急救援,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如事故严重,应立即报告炎汝司及有关部门,请求协助,并启动监理处应急救援预案。

  十七、高边坡施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针对本项目施工地形特点,高边坡施工作业极易发生的事故,为切实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及时,科学,合理的处置各种高边坡施工突发事故,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法》,制定本预案。

  1、爆炸事故

  爆破开挖作业施工中,发生爆炸事故,现场专职安全员及管理人员应疏散人群,全部撤离至安全区域,并发出报警,召集人员持抢险救护工具和医疗设备,迅速赶到现场救护,进行针对性的处理尽可能控制事故在最小限度、减小危害性、减少伤亡人员,紧急上报施工负责人、工作站、炎汝公司,同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派出所报警,清楚说明发生爆炸标段,时间,地点,方位、爆炸类型及爆炸威力大小等情况。启动监理处爆炸应急救援预案。

  2、高空坠落事故

  监理处成立高处坠落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由监理处处长担任组长,安全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工程师、试验员、各标段项目经理长为组员,主要负责对项目突发高处坠落事故的应急处理。

  一旦发生高空坠落事故由安全员组织抢救伤员,打电话给“120”急救中心,由班组长保护好现场防止事态扩大。其他小组人员协助安全员做好现场救护工作,水、电工协助送伤员外部救护工作,如有轻伤或休克人员,由安全员组织临时抢救、包扎止血或做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脏挤压,尽最大努力抢救伤员,将伤亡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值勤门卫在大门口迎候救护车辆。如事故严重,应立即上报炎汝公司及有关部门,并启动监理处应急救援预案。

  3、落石造成的物体打击事故

  施工现场发生石、土坍塌等造成的物体打击事故,如有人员被砸,应首先清理抢救被砸人员,立即拨打事故抢救电话“120”,向上级有关部门或医院打电话抢救,其他组员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防止事故发展扩大。在向有关部门通知抢救电话的同时,对轻伤人员在现场采取可行的应急抢救,如现场包扎止血等措施,防止受伤人员流血过多造成死亡事故发生。预先成立的应急小组人员分工,各负其责,重伤人员送外抢救,值勤门卫在大门口迎接来救护的车辆。启动监理处应急救援预案。

  十八、机械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为有效防止突发性机械设备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伤害,结合本项目特点,制定本预案。

  1、督促各单位要加强对机械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经常性地组织操作人员学习操作规程,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排查设备故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消除隐患。

  2、各单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并熟悉设备的构造、原理、性能及安全技术要求,严禁操作人员违规操作,机械设备带“病”作业。

  3、应急救援措施

  (1)、漏电触电。若机械设备出现漏电触电现象,当事人应及时向工区负责人或应急小组报告,采取有效的抢救措施。若操作人员触电后,应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实施抢救。

  (2)、刹车失灵。上坡时出现刹车失灵,不能脱档,松掉油门,靠边行驶,将发动机熄火,利用手制动将车停住,然后找人打眼。下坡时出现刹车失灵,挂低速挡行驶,不能将发动机熄火,靠边行驶,行驶至平坦的地方将发动机熄火,利用手制动将车停住,然后找人打眼。

  (3)、提升设备事故。当提升设备出现事故时,立即将现场人员迅速撤离,通知应急救援小组,组织人员对井架、电动葫芦(卷扬机)、联接件的安全隐患进行处理。

  4、应急程序

  (1)、发生事故后,当事人应立即报告现场负责人,事故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1小时。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伤亡人数、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同时,迅速联系119、120处理事故现场。

  (2)、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成立现场救援组,实施现场救援工作和调查处理。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和损失加重,确因抢险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主要痕迹、物证等。

  (3)、特大事故现场救援小组到达后,根据监理处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的命令,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开展救援工作,听取事故发生单位的汇报,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制定抢险方案,并按分工组织实施。

  十九、突发性地质灾害路段的作业施工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处置我标段建设项目境内发生的突发性地质灾害,提高应急工作水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结合本项目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本预案所称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2、监测和预警预报

  (1)监理员应督促施工单位积极配合国土资源有关部门加快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体系建设,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建设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专业监测网络,形成覆盖全标段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

  (2)监理员应加强地质灾害险情巡查。配合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要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并在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

  (3)督促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灾情速报制度,保障突发性地质灾害紧急信息报送渠道畅通。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后,要立即摸清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省指、当地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

  (4)督促各单位要加强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气象部门的联系,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当发出某个区域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后,该项目部要立即将预警预报信息通知到当地人民政府直至乡、落镇和村庄以及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危险区内的群众,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地质灾害预报。禁止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地质灾害灾情。

  3、应急程序

  (1)地质灾害发生后,立即启动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判定地质灾害级别及诱发因素、灾害规模等,并立即将灾情向当地市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局报告,在处置过程中,应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处置工作结束。

  (2)监理处督促施工单位要积极配合当地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根据灾情实际情况,及时动员组织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险疏散。

  (3)经专家组鉴定,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撤销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宣布险情或灾情应急期结束,并予以公告。

  (附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联系方式略)

  (附应急救援预案工作流程图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