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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化公司职业病危害(急性中毒)事故(件)专项预案

2011-02-16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为了加强对急性职业中毒事故(件)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职业病危害事故(件)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根据《燕山石化公司突发事故(件)应急总预案》,制定本专项预案,本专项预案为公司级,各二级单位可根据本专项预案制定相应级别的职业病危害专项预案。

  1、事故等级划分

  本事故等级划分中,四级、三级分别构成为车间级和厂(事业部、公司)级职业病危害专项预案事故(件)等级,二级及一级构成为燕山石化公司级职业病危害专项预案事故(件)等级。

  事故等级划分

  事故等级

  事故内容

  四级事故(件)

  1、发生一般险情,对作业人员未构成危险

  2、构成企业级事故,对作业人员未构成较大危险

  三级事故(件)

  1、构成上报一般事故,但无作业人员伤亡

  2、发生急性中毒事故,但无作业人员伤亡

  二级事故(件)

  1、构成上报重大事故

  2、发生急性中毒事故,有作业人员死亡、重大伤亡、群死群伤

  3、大量毒物、易燃易爆物质泄漏

  一级事故(件)

  一次急性中毒事故造成10人及以上死亡

  2、报告及报告内容

  当公司所属二级单位已经发生作业人员急性中毒事故(件)时,应按照应急报告的程序立即向公司突发事故(件)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中毒事故(件)报火警电话(电话119)。事故当事人和相关二级单位安全监察部门均可报告相关情况。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2.1报告人姓名和单位、部门、联系电话

  2.2发生的时间、地点及事故级别

  2.3作业人员伤亡情况

  2.4事故原因、主要毒物、事故性质(毒物泄漏、爆炸、燃烧)、事故危害波及的范围和程度

  2.5现场风向

  2.6拟采取或已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情况

  2.7应急救援人员及器材器具到位情况

  2.8救援请求和其他要求

  3、启动条件

  3.1发生三级及以上的突发事故(件)

  3.2二级单位请求启动

  4、医疗救护专业指挥部组成

  指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

  副指挥:职业病防治所所长、燕化凤凰医院院长(外请)

  成员:职业病防治所、消防支队气防站、燕化凤凰医院各科室(外请)及各社区医疗站负责人、部分红十字会负责人。

  5、应急工作的准备和预案的演习

  5.1建立健全急性职业中毒事故(件)的应急预案

  各单位要立足于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对所属全部生产装置、化学危险物质应编制急性职业中毒事故(件)应急预案,报公司总调度室和安全监察部备案。

  5.2应急准备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急性职业中毒事故(件),各单位应按总预案要求做好基础台帐、应急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以及其他物资、技术和队伍的准备,同时按规定开展毒物及相关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教育培训和应急演习。

  6、应急预案启动

  燕山石化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接到急性职业中毒事故(件)报告后,应根据指挥长的决定,宣布启动本专项预案。

  7、急性职业中毒事故(件)或放射事故应急工作程序

  根据总预案中明确的应急行动程序要求,急性职业中毒事故(件)应急工作程序为:

  7.1对急性中毒事故(件)中中毒或受到伤害的作业人员实施医疗救治。

  7.2根据现场情况,迅速确定事故现场保护区,撤离非应急处理人员,封闭现场,并设立明显警戒标志。

  在采取有效个人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迅速切断污染源,防止污染事故的进一步扩大。

  7.3人员紧急撤离、疏散时,在做好人员防护、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发生事故的现场负责人和可能受到波及的生产、施工单位的现场负责人应及时指导和组织职工采取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等应急措施进行自身防护,并向上风向迅速撤离出危险区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区域,在上风向无撤离通道时,也应避免向下风向撤离,并在疏散或撤离的路线上设立哨位,指明疏散撤离方向。在撤离过程中应积极组织职工开展自救和互救工作。不要在低洼处滞留,同时要查清是否有人仍留在污染区。

  发生重大急性中毒事故且事故可能对厂区外人群特别是居民区安全构成威胁时,由应急指挥中心向政府部门报告,并接受政府的统一指挥,同时决定组织与事故应急救援无关的人员进行紧急疏散。

  7.4现场污染控制处理时要安排必要的监护人员和防护设施,需要时消防、气防给予配合,同时通知本单位监测部门或者飞燕公司对事故现场进行应急监测。必要时,由公司突发事故(件)应急指挥中心争取外援。

  8、急性职业中毒事故(件)应急处置措施要点

  8.1突发急性职业中毒事故(件)发生时,在岗人员应立即采取包括佩戴个人防护用品措施在内的自我保护措施,迅速查清灾情,根据预案进行果断处理,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同时迅速通知临近的单位或岗位。

  8.2应急处理人员在保证自身防护的前提下,发现现场中毒人员后,应迅速将中毒人员移至事故(件)现场上风向新鲜空气处,松解衣扣和腰带,并清除口腔异物,同时通知医疗部门。搬运过程中,不得强拖硬拉。

  应急处理人员在将中毒人员移离事故(件)现场后,对中毒者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根据中毒原因迅速采取应急措施,若中毒者呼吸、心跳停止,应立即进行心肺复苏,在医务人员到来之前,抢救不得中途停止。

  应急医疗救护人员进入和撤离事故现场应执行报告制度,并采取自身防护措施,现场急救时应依据检伤结果对患者进行分类现场急救。

  8.3立即采取措施切断污染源,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

  应急处理人员(2人以上)应佩戴隔离式呼吸器具进入事故现场,迅速找出泄漏点,关闭有关阀门,切断泄漏源。

  若发生化学物料管线大量泄漏,应立即设立警戒区域。警戒区域各出入口派专人负责警戒,严禁一切火种、与抢险无关的人员及车辆进入,并由专业队伍对整个区域进行应急监测。

  根据泄漏的具体情况在指挥机构的领导下,进行装置的停车、局部停车或其他措施。

  堵漏应由专业队伍进行。

  8.4对管道、设备内的残液应妥善处理,装置现场地面应冲洗干净,冲洗水排入污水系统。

  抢修队伍进入设备内有限空间作业时,应做好职业中毒的防护工作,待毒物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后方可作业。

  9、上报

  发生急性中毒10人以下的职业病危害事故,由燕山石化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在6小时内向房山区人民政府、燕山区卫生监督所和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报告。

  发生急性中毒10人以上或者有死亡人数的职业病危害事故,由燕山石化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立即向房山区人民政府、燕山区卫生监督所和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报告。

  10、关闭条件

  10.1急性中毒事故(件)中受到伤害人员现场救治工作结束

  10.2事故现场得到控制或处置完毕

  上述条件均达到,即可经应急指挥长批准后关闭本专项预案。

  11.附则

  11.1事故现场毒物浓度监测由职防所、飞燕公司和各单位监测部门实施。

  11.2临床医疗救护由燕化凤凰医院实施,并有明确的接触者医学观察、患者转运及转运中救治、患者治疗、药物、器材储备信息等方案。

  11.3应急保障和后期处理按《燕山石化公司突发事故(件)应急总预案》规定执行。

  11.4车间应建立抢救小组,每个职工都应学会心肺复苏术。一旦发生事故出现伤员,首先要做好自救互救;发生化学灼伤,要立即在现场用清水进行足够时间的冲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