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 会员

火工品爆炸应急预案

2011-03-01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总则

  火工品(爆炸物品)是隧道开挖中常用钻爆特种物资,因为其本身具有极强的破坏力,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管理部门均有专项的法律、法规及条文、制度等一系列严厉的管理办法及措施。火工品(爆炸物品)爆炸一般是指火工品在搬运、贮放、运输、加工、装药等过程中未严格按照“火工品贮运及使用管理办法”中的相关安全规定进行作业,从而导致发生的意外爆炸。由于火工品具有瞬间极强的破坏力,当发生爆炸时,极易对人员生命及财产造成严重的损坏后果,必须对其实行严格的管理,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严格按照火工品管理办法,安全、正确地使用火工品,以防止其爆炸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二、火工品爆炸应急小组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  长:张向东

  副组长:李伟  卿彬

  成  员:刘强、张强、杨金鹏、王小波、李斌以及各分队队长、值班安全员、值班领工员

  内部联络通信:

  抢险领导小组成员移动电话必须24小时开机,保证通讯畅通。

  抢险领导小组主要成员电话:

  工区主任:   张向东    手机   18750990001

  书记:       李伟      手机   18750990002

  工区副主任: 卿彬      手机   18750990005

  土木总工:   刘强      手机   18750990008

  机电总工:   杨金鹏    手机   18750990006

  (一)组长职责:

  1、对公司的火工品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

  2、组织审批火工品安全管理办法及爆炸物品安全使用制度,积极采纳合理化建议。

  3、组织发生火工品爆炸事故时的抢险救援工作,并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落实。

  (二)副组长职责:

  1、在组长的直接领导和指挥下对爆炸物品安全使用负具体领导责任。

  2、认真制定和落实火工品管理办法及安全使用规章制度等。

  3、不违章指挥,经常组织安全检查,清除事故隐患。

  4、制止违章作业。

  5、发生火工品爆炸事故时,组织并领导抢险救援工作,及时上报,参加伤亡事故的分析、调查处理,总结经验教训。

  (三)成员职责:

  1、在公司领导下,认真执行有关爆炸物品管理规定。

  2、对安全使用火工品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

  3、当发生火工品爆炸事故时,在应急小组领导的指挥下,进行各种抢险救援工作,积极参加事故原因的调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三、火工品爆炸应急抢险物资、设备

  1、办公室:通讯电话二部,抢险车辆二台。

  2、医务室:急救药品、担架等

  四、预防措施:

  1、洞内洞外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专人进行安全防护。

  2、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应撤至不受有害气体及飞石伤害的地点,其安全距离一般为:

  独头坑道不少于200M。

  双线上半断面开挖时不少于500M。

  双线全断面开挖时不少于500M。

  3、每日放炮时间及次数,应根据施工条件有明确规定,装药离放炮时间不应过久,一般不应超过2小时。

  4、遇有下列情况时,严禁装药爆破:

  照明不足。

  工作面岩石破碎尚未支护。

  发现流沙、流泥未经妥善处理。

  可能有大量溶洞水及高压涌出地段。

  5、瓦斯隧道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即装药前、点炮前和放炮后发须检测瓦斯含量)。

  6、装药时严禁火种、无关人员与机具等均应撤至安全地点。

  7、爆破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应使用规定的工具,按要求装药,堵炮泥,联系并检查。

  8、不得使用TNT(三硝基笨)和黑色火药等产生大量有害气体的炸药。

  9、爆破后必须经过通风排烟,才准检查人员进入工作面,且其相距时间最少不得少于15分钟,并经过以下各项检查和妥善处理后,其他工作人员才准进入工作面。

  有无瞎炮及可疑现象。

  有无残余炸药及雷管。

  顶板及两帮有无松动石块。

  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

  10、当发现瞎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进行处理。

  11、严禁在炸药加工房以外地点改装药包等加工作业。

  12、为防止点炮中途发生照明熄灭,爆破工应随身携带手电筒,并设应急照明。

  13、钻眼时禁止钻残眼。

  14、钻眼与装炮一般不得平行作业,若采用钻孔台车平行作业,进行深孔爆破又采取了下列措施时,可不受此限:

  制定出操作细则,报局总工程师批准。

  装药与钻孔顺序必须自上而下,钻孔与装药孔应断开一排孔,其距离不少于2.5m。

  装药与钻孔人员必须分区固定。

  应有值班负责人统一指挥。

  15、两个工作面接近贯通时,应加强两端的联系与统一指挥。当两端工作面距离余留八倍循环进尺时(最小不得少于15m),应停止一端工作,将人员及机具撤走,并在安全距离处设立警告标志。

  16、爆破器材的加工,应在远离洞口与50m以外的加工房中进行,若洞口距工作面超过1000m时,可在适当地段设立洞内加工房,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存储药量仅限于当班用完。

  深度应大于10m,应于隧道中线有60度的交角,并设立两道外开的门。

  设立明显标志和防爆与专人看守。

  洞内加工房设在坚固岩层中,并应做好防水与必要的支护。

  17、 装药时严禁火种。无关人员与机具等均应撤至安全地点。

  18、 隧道一端有几个工作面放炮或两端已打通,有几个工作面放炮时,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协调放炮时间,加强联系和警戒,切实防止作业人员误入危险区。

  五、应急措施

  1、当发生火工品爆炸时,所有人员应立即撤离现场,至安全位置,并立即清点作业人员人数,查看有无人员伤亡情况,及时向现场领导或公司领导汇报。

  2、公司领导接通知后,立即启动应急抢险程序,减少或降低爆炸损失。

  3、在确认不会再次发生爆炸后(一般在15分钟以后),方可派专职安全员进入爆炸区域进行检查,同时设置安全警戒线,防止其他人员进入危险区域,并保护好现场,以便调查事故原因。

  4、当发现有人员伤亡时,在保证救援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下,立即进行救援工作。

  5、当抢救出伤员时,应根据伤者的伤势程度,由医务人员进行必要的现场救治措施(如止血、包扎等)后,按“先重后轻”的原则,立即将伤者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6、若自身抢救能力有限,无法及时进行救援时,应立即向上级机关、地方政府或紧急救助机构请求救援,同时做好相关配合救援工作。

  7、外部联络通信

  当发生险情时通过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及时报告业主、监理、保险公司等有关单位,汇报情况。当在抢险过程中发生伤员等情况时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其中,火警:119  报警台:110 急救电话:120

  六、成立火工品爆炸事故调查处理小组:

  1、对一般的爆炸事故,由项目部事故调查处理小组进行调查、分析,查明事故原因,对相关负责人进行处罚,总结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2、对重大或特大爆炸事故,按照相关法律、地方政府法规、制度及时向上级机关或政府部门报告,等待上级事故调查小组的调查、处理,同时做好相关善后事宜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