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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潜在危险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2011-03-01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高项目部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尽快控制事态,尽量减少损失,尽早恢复正常施工秩序,特制定此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定义、编制依据及原则:

  1、定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指项目部为减少事故后果而预先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是进行事故救援活动的行动指南。

  2、编制依据:项目部施工生产过程中潜在危险源和事故后果分析。

  3、编制原则:

   1)、预案是针对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受到严重破坏而又具有突发性的事故、灾害,如触电、机械伤害、坍塌、火灾及自然灾害等。

   2)、预案以努力保护人身安全为第一目的,同时兼顾财产安全和环境防护,尽量减少事故、灾害造成的损失。

   3)、预案是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处理程序和措施。

  4)、预案要结合实际,措施明确、具体、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5)、预案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项目部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本着救援与生产相结合的原则,立足于自救、互救,以自我保护、自我生存为基点,在非常情况下实施有效的救援。

  第三条   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系统由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急救援办公室、项目部属各施工队共同组成。

  第四条   本预案应急救援中的成员均享有紧急情况下请求救援的权利,同时也有就近救援的义务。

  第五条   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分为三级救援,第一级,自救。发生重大事故后,首先自行实施抢救,同时将事故基本情况逐级报告。发生安全事故,在抢救的同时要保护现场,由相关部门处理勘查。第二级,实施就近救援。发生重大事故后,向附近施工单位发出请求救援信号,附近单位接到救援通知后,立即组织抢救。第三级,项目部实施救援。发生重大事故后,实施自我救援困难、附近又无求援单位,由项目部派专人前往事故地点进行救援。

  第二章 应急救援机构成员及职责

  第六条*********标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项目副经理:

  成员: 质安部部长            工程部部长:       办公室主任         财务部部长:

  第七条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项目质安部,       董安双任办公室主任,其日常工作由办公室完成。

  第八条   应急救援办公室:办公室人员由质安部工作人员组成。

  第九条   应急救援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 负责事故救援的整体指挥。

  二、 负责重大事故的逐级上报以及上传下达,并负责事故救援预案的实施。

  三、 办公室接到重大事故报告后,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组长不在接向副组长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有: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原因及自救情况。同时将事故的基本情况向领导小组其他成员报告。

  四、 负责事故现场的抢险、保护、救护及通讯工作。

  五、 负责所需材料、人员的落实。

  六、 负责与相邻可依托力量的联络求救。

  七、 负责成立事故调查处理小组,对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行监督。              

  八、 负责工程项目生产的恢复工作。

  九、 听从领导小组的随时调遣,随时投入救援工作,实施救援方案。

  十、 按照领导小组的指示,及时赶往事发现场或及时与事发单位联系,并指导事故单位做好事故抢救工作。

  第三章 事故的分类及救援措施

  第十条   事故的分类是指项目部各单位工程施工、交通事故、火灾等事故、煤烟中毒等事故。

  第十一条     救援措施

  一、 凡一次事故中发生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在1小时之内报告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

  二、 应急救援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其他成员,同时按规定上报工程局。办公室工作人员立即进入各自工作岗位。

  三、 通讯联络保证全天候服务,及时与项目部、事故单位、事故现场保持联络,及时将抢救情况反馈到项目部救援领导小组。

  四、 实施现场救援工作,首先实行自救,并及时向附近单位发出求救信号。应急救援系统中任何一个单位接到报险信号后,应根据就近救援的原则,迅速组织救援力量前往事发地点。

  五、 一次事故中发生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重大事故,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要亲自到现场进行指挥抢险工作。

  六、 一次事故中发生3人以上的安全事故,全部责任由我方承担的,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委托小组成员到现场协助事故单位及当地安全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事故责任在50%以下的事故,事故单位第一责任人,亲自到现场抢救并协助当地安全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四章  施工作业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作业人员进入工地前,项目负责人必须召开全体人员安全生产会议,分析不安全因素,讲明注意事项,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第十四条、各作业班组分散作业前,必须进行班前教育,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必须严格遵守《建筑安全操作规范》。

  第十五条所有危险品的使用、储存单位,不管其生产经营规模大小,均应配备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第十六条职和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应当进行专门的应急救援培训,具备相应的应急救援知识,适应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熟练掌握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的使用。

  第十七条对于配备的所有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要进行经常性的维修和保养,按要求及时废弃和更新,保证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预案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应急救援”是指发生重大事故,为了抢救事故遇险作业人员而采取的不同于正常工作程序的紧急救援行动。

  二、“遇险”是指建筑施工、交通事故、火灾等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生命危险或发生重大事故,靠自己能力难以摆脱困境,需要外界援助。

  三、“就近救援义务”指凡是应急救援系统中的成员,当接到在本区域或临近区域内的求救信号或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令后,必须无条件立即前往救援。

  第四章   工作要求

  一、相关人员必须服从统一指挥,整体配合、协同作战、有条不紊、忙而不乱。

  二、必须确保应急救援器材及设备数量充足、状态良好,保证遇到突发事件时各项救援工作正常运转。

  三、各应急小组成员必须落实到人,各司其职,熟练掌握防护技能。

  四、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必备的资料与设施:

   1、数量足够的内线和外线电话、或其它通讯设备;

  2、危险品数据库:危险品的名称、数量、存放地点及物理化学特性;

  3、救援物资数据库: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名称、数量、型号大小、状态、使用方法、存放地点、负责人、及调动方式;

  4、现场人员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5、结合工程特点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实施方案。

  6、各专业小组人员联络方式、现场员工名单表、各宿舍人员登记表;

  7、上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急服务机构的联系方式。

  匪警:110         火警:119        医疗急救:120

  应急小组办公室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