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局的消防安全,确保在出现火灾事故时能按消防要求处置,特制订本消防预案。各责任单位、各责任人须加以学习、熟悉和演练。
一、火灾事故的发现
1、局办公大楼须保证24小时值班,每两小时巡查一次。
2、若在安全区发现有烟气或火苗应立即寻找火源,找到火源后立即用灭火器对准火源灭火。
3、值班人员无法处理火势时,应立即拨打火警119报警,有受伤人员时拨打122报警,同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二、火灾的处置
1、在消防人员未到达火灾现场时,值班人员应打开应急通道,组织现场人员有序疏散,并关闭场所电源。
2、消防队到达后,立即协助灭火、抢救伤员和抢运物资,并帮助维持现场秩序,严禁无关人员靠近。
3、局在家领导和部门领导闻警后也应立即赶赴火灾现场,参与灭火、伤员的抢救和物资抢运的组织和灾后处理。
三、灾后处理
1、火灾消除后,应将抢运的物资放置在安全场所,并加强登记造册,计算火灾损失。
2、火灾消除后,对火灾现场进行清理,消除烧毁物资,杜绝火势复燃。
3、灾后值班人员和安全主管人员应配合消防部门和公安部门分析火灾原因,明确火灾责任人。
4、发生火灾后,第一把手不在局里时在家领导应立即向第一把手和市局领导电话汇报,火灾消除后安全主管部门应于24小时内向市局书面汇报火灾起因、受灾情况和灾后处理措施。
5、火灾事件后应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宣布对责任人的处理决定,进行消防安全警示教育。
上一篇:电站生产调度通信系统故障处置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