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电力基本建设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建立完善高效的应急处理机制,确保快速完成事故现场的抢险、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建设秩序,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和《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暂行规定》,结合电力工程建设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电力建设系统重、特大安全事故具有经济损失大、人员伤亡大和社会影响大等特点,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中应充分调动现有的人力、物力资源,遵循“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减少对社会的负面影响。
二、本预案的适用范围和应急救援目标
本预案适用于我公司系统电力基本建设过程中发生的重特大事故。包括重特大人身伤亡事故、重特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重特大火灾事故、重特大交通事故、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特大垮(坍)塌事故。
根据以往的事故教训,结合我公司电力基本建设的特点,将以下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事故列为应急救援目标:
1、抽水蓄能电站蓄水后发生的大坝垮塌事故;
2、抽水蓄能电站工程施工中发生的严重滑塌及透水事故;
3、在起重作业、机械安装拆卸过程中发生的大型起重机械倒塌事故;
4、隧道、基坑、高边坡爆破开挖施工中发生的重特大事故;
5、立体交叉施工过程中的高空坠落和高空落物造成的重特大人身伤亡事故;
6、输电线路特殊跨越(跨越铁路、航道、公路、高压线路、带电线路等)施工作业中发生的跨越架倒塌和断线造成的重特大事故;
7、输电线路工程杆塔组立施工中的倒杆塔等造成的重特大人员伤亡事故;
8、施工脚手架坍塌造成的重特大人员伤亡事故;
9、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
10、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11、设备运输过程中发生的重特大事故;
12、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气体、废渣、粉尘、放射性物质、噪声、震动等对环境造成的重特大污染事故;
13、在输变电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重特大设备损坏、人身伤亡和电网等事故;
14、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引发的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
15、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其它重特大事故。
三、应急处理组织机构网络和职责分工
组 别 |
组成人员 |
职责分工 |
应 急 处 理 现 场 指 挥 部 电 力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事 故 |
总指挥: 基建副总经理
副总指挥: 基建副总工程师
成员: 工程建设部主任、安全监察部主任、电力医院院长、新闻中心主任、电力试验研究所行政正职、各参建单位行政正职 |
1、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及时向“省公司电力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汇报事故情况,并接受其指导。 2、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事故抢救组织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3、负责事故现场的指挥、协调和统筹工作。 4、根据事故现场具体情况,迅速确定具体应急处理方案,并指挥实施。 5、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6、向上级应急处理指挥部和地方人民政府报告事故情况和请求应急援助。 |
抢 险 救 援 组 |
组长: 工程建设部主任
副组长: 电力医院院长、建设单位行政正职
成员: 省公司有关职能部门人员;工程项目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工程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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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迅速制定安全、有效的应急处理方案,报现场指挥部批准,并按照方案负责组织对事故现场的抢险、救援和清理工作。 2、负责配合和协调消防、公安、卫生、物资、机械设备等有关参加抢救的部门和人员开展抢救工作,提高事故现场抢救工作的效率。 3、负责组织有关人员会同事故原因调查组立即对事故现场进行初步勘查,掌握事故现场的现状、事故发展情况和人员、物质损失的初步状况。 4、负责对事故现场具体情况和有关信息的整理,并及时向现场指挥部汇报。 |
后 勤 保 障 组 |
组长: 工程建设部副主任
成员: 建设单位行政副职、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人员、施工单位工程管理部门人员 |
1、负责协调组织事故现场抢救所需人员、车辆、机械设备、照明、饮食、住宿等资源的供给和调配。 2、协助卫生部门做好伤员的转送工作。 3、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4、统计参加抢救的人数、车辆、设备等有关数据。 |
警 戒 保 卫 组 |
组长: 安全监察部保卫人员 成员: 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安全保卫部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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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配合公安、交警等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安全警戒和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 2、划定警戒范围,维护现场的秩序,阻止闲杂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干扰抢救工作。 3、车辆和人员的疏导工作。 |
事 故 原 因 调 查 组 |
组长: 基建副总工程师 成员: 安全监察部主任、省公司有关职能部门人员、有关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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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事故调查人员(专家)的组织工作。 2、对事故原因进行初步分析,对事故现场情况作出安全评估,指导抢险、救援工作。 3、提交事故原因的调查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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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常 工 作 办 公 室应 急 处 理 预 案 |
组长:工程建设部主任 成员:工程建设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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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公室设在省公司工程建设部,并保证通讯畅通,负责事故信息的实时接收工作。 2、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及时向上级应急处理指挥部汇报事故情况,并接受其指导。 3、负责事故统计报告工作。 |
四、应急处理程序
1、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现场的有关单位和部门必须立即向“工程项目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现场指挥部”和“应急处理预案日常工作办公室”报告事故情况。
2、“应急处理预案日常工作办公室”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在第一时间向上级应急处理指挥部汇报事故情况。
3、在接到应急处理预案启动命令后,按照应急预案立即成立省公司“电力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现场指挥部”。
4、总指挥、副总指挥及各抢险救援小组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迅速开展抢险和救援工作。
五、应急处理措施:
1、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工程项目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现场指挥部”应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抢救人员和财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2、省公司“电力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现场指挥部”在进入事故现场后,根据现场实际发生事故情况,迅速制定抢救方案,最大可能迅速调集人员、车辆和机械设备,迅速投入抢救行动。
3、抢救工作要把职工群众的生命放在第一位,如有人员失踪,立即判明方位,紧急安排技术专家根据工程特点、事故类别,制定抢救方案,同时安排受灾职工群众的生活问题,必要时请求公安、消防等部门协助抢险,疏散人群,维持现场秩序。
4、立即与急救中心或医院联系,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就治。
5、事故现场救助行动中,抢救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六、要求及注意事项
1、工程建设单位应根据本预案和有关规定要求,牵头成立“工程项目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现场指挥部”,接受省公司“电力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现场指挥部”的领导。并制定工程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报省公司主管部门审定和备案。
2、省公司“电力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现场指挥部”在接到应急处理预案启动命令后,必须迅速与各抢救小组组长联系,各抢救小组组长负责招集本小组人员,做好参加抢救工作的准备,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各司其责,迅速开展抢救工作。
3、抢救过程中,各抢救小组和参加援救的人员要相互配合,团结一致,树立全局观念,提高抢险救援的效率,各组组长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保证抢救任务完成。
4、加强组织纪律,各抢救小组要严格听从省公司“电力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现场指挥部”的指挥,积极履行职责,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
5、抢救过程中和抢救结束后,各小组人员不得擅离职守,更不得擅自离开。
6、在抢救行动中,抢救机械设备和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七、应急处理预案的演练
1、省公司“电力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现场指挥部”每年应组织1次演练,使各有关部门和人员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的要求,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2、演练重点:
——通讯联络
——人员组织
——车辆等装备调集
——救助器材使用
——人员和设备救助演习
——施工现场协调组织
八、应急处理现场指挥部人员及装备情况
(见附件)
九、本预案制定说明
1、本预案应根据电力建设事故特点变化和人员变动及时修订。
2、本预案编制、修订后应上报主管部门审定和备案。
应急处理现场指挥部人员及装备情况
1、人员组成及联系方式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 |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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