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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顶板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2011-04-19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顶板事故是煤矿在开采过程中,随着煤(岩)的不断采出,形成不同大小空间,破坏了原有应力平衡,加上支护不及时,支护形式选择不合理,支架支撑能力不足,支护质量差,维修不及时等,都可导致冒顶事故发生。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顶板事故的处理原则是:

  当发现顶板事故预兆,而又难以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时,应迅速将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

  被堵人员应沉着冷静,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发出求救信号。

  (1)救援人员应从外至里,确定采用恢复垮落巷道的方法或另开饶道,尽快到达遇险人员的避灾地点进行施救。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为了有秩序地迅速抢救遇险人员,处理事故,尽快恢复生产,在灾害一旦发生时,硬成立矿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急小组组成人员及名单如下:

  组长:矿长、企业法人代表:黄自兰

  副组长:技术负责人:曾祥文

  安全矿长:陈德猛

  成员:生产矿长:郭选国

  机电矿长:冯国平

  各分区安全员、电工、轨道工、办公室人员等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顶板事故发生后,应参照综合预案的指挥机构设置,及时有效地处理事故,其组成人员职责如下:

  (1)矿长:矿长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矿技术负责人、县安监局局长、县煤炭局局长和矿山救护小队队长的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指计划。

  (2)矿技术负责人:是矿长处理灾害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矿长的领导下组织制定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3)安全矿长:根据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积极投入抢险救灾工作,并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必须的工人待命,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须的设备材料,严格控制入井人员,签发抢救事故的入井特别通行证。

  (4)机电矿长:根据矿长命令,负责改变主要通风机的工作状况,并保证其正常运转。掌握矿井的停送电工作,及时抢修或安装机电设备,完成其他有关任务。

  (5)安全员:负责查对留在本区域工作面内的人数,并采取措施将他们有组织地带到安全地点或地面。将现场所见到的事故性质、危害程度等如实向应急领导小组反映,并随时接受矿长的命令,完成有关抢险救灾任务。

  (6)井口值班员:负责事故抢救和处理过程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持矿区的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入井,并在井口附近社专人警戒。

  (7)办公室主任:负责对遇难人员及其家属的妥善安置,并负责抢险救灾人员的食宿及其他生活事宜。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建始柳林煤矿煤层顶板伪顶以泥岩、炭质页岩为主,有时夹含石英质砂岩,为破碎性顶板,与直接顶为平行不整合接触。直接顶为灰黑色灰岩,为稳定型顶板,不易冒落。

  由于历史及经济因素制约,我矿在支护形式上基本是采用单一的木支架支护方式,而木支架比金属摩擦支架,液压支架等在支护强度上低许多。从煤层条件上,当煤层倾角局部大于20。时,支架的稳定性较差。采用爆破采煤时,由于炮眼布置不当或装药量过多时可崩垮支架,严重威胁正在生产的职工人身安全。

  一、采煤工作面顶板事故预防

  (一)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开工前,班长必须对工作面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才准工人进入工作面作业。每个工作人员必须经常检查工作地点的顶板、煤壁及支架等情况,必须按照作业规程的规定检查支架,所有支架都必须加固,严禁在浮煤或浮矸上架设支架。

  (二)严禁空顶作业。炮采工作应采用对顶板震动较小的毫秒雷管爆破,同时合理布置炮眼,适当控制装药量,牢固架设支架,严防崩倒支柱。支架与顶帮之间的间隙要按作业规程的规定,及时背实、刹紧。

  (三)采煤工作面的支架间距、材质、支架迎山角要符合作业规程规定,背板齐全,无拆梁断柱,不缺顶柱。在冒落区或采空区要有木垛或密集支柱。支架要打紧打牢,下端要打到实底,遇煤层过厚,不能打到实底时,支架要穿鞋。

  二、掘进工作面冒顶事故的预防:

  (一)原因分析:掘进工作面常见冒顶事故的原因一般有三类:一是对隐患性危岩未采取必要的临时支护措施,工人在空帮空顶下作业,危岩突然坠落造成伤亡事故;二是爆破技术工艺不合理或在破碎带未实行控制爆破作业,发生放炮崩歪、崩倒支架导致冒顶事故;三是由于支架规格、间距不合理,支撑力及支护密度不足,整体性及稳定性差,造成顶板来压时压垮或推垮支架导致冒顶事故。

  (二)主要预防措施:

  1、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开工前,必须由班长或有经验的工人按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将浮矸活石清理干净后方可进行作业。如果处理活石时可能发生危险或遇有撬不掉的危岩,必须架设专门的临时支架,其规格质量应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2、防止放炮崩歪,崩倒迎头支架。靠近工作面10米长度内的支架,在放炮前必须加固。严格按照爆破说明书的规定进行钻眼、装药和放炮。放炮崩倒、崩坏的支架,必须及时修复。

  3、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的支护设计进行巷道支护。支架间应设牢固的撑木或拉杆:支架与顶帮之间空隙要按作业规程要求,将顶背实及刹紧,不得空帮空顶。要经常检查工作面后方巷道支架,发现有断梁腿或严重变形的支架,应撤出工作面人员,及时修复加固再进行作业。

  4、当地质条件及围岩发生变化时,必须要针对性制订安全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执行。

  三、交岔点抬棚及巷道贯通处冒顶事故的预防

  (一)原因分析:交岔点处于交岔巷道支撑压力叠加区,空顶面大,如果顶板较破碎,极易突然冒顶推垮下方抬棚。如果设计巷道开口位置不合理,掘进开帮放炮等影响。抬棚变形折损未及时加固,抬棚材质不合格,结构不合理,导致抬棚稳定性差,支撑能力低,以致来压时将抬棚压垮或推垮。贯通巷道,特别是与采空区、旧巷道贯通,未制订预防瓦斯、水、火及顶板灾害的安全措施;相距20米内未实行单头作业;都容易造成放炮伤人及瓦斯、水、火、顶板灾害。

  (二)主要防治措施:

  1、新开掘进工作面在开口时,应选择顶板完整、支架稳固的地点。抬棚要尽可能避开地质构造区、压力集中区、顶板冒落区,否则必须制订专项安全措施,由矿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执行。

  2、木抬棚应选用大直径优质圆木,折损抬棚必须及时修复加固。有条件的地点可选用矿用工字钢或非脆性钢轨作为抬棚材料。。

  3、无特殊加固措施,不得利用抬棚牵吊大件设备。防止抬棚被运行矿车或设备撞倒。

  4、掘进巷道贯通时,必须制订专项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掘进巷道贯通的专项安全措施,必须由矿技术负责人亲自审查,并指定专人负责贯彻监督实施,直到施工完毕。

  5、与采空区或旧巷道贯通,必须事先弄清楚采空区或旧巷内的水、火、瓦斯情况,并根据《规程》规定,制订专项安全措施,严格贯彻执行,防止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在穿透老窑时,必须立即撤出人员。只有在经过检查证明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

  四、维修巷道冒顶事故的预防

  (一)原因分析:1、当巷道位于支撑压力升高区或岩石破碎带,围岩岩性不稳定,服务年限长,支护形式选择不合理,支撑能力及支护密度不足,支护质量差,维修不及时,都易发生冒顶。

  2、当巷道围岩不稳定,维修巷道更换支架,未先加固工作地点支架,也未架设超前临时支架,就全部拆除原有支架,在空顶下架设新支架;或在拆修工作未完成中止作业,均可能发生冒顶事故。

  3、维修巷道在没有可靠安全出口,后撤通道不畅的情况下,多段同时撤修;或未经批准擅自放炮,造成巷道塌冒堵人事故。

  4、维修倾斜巷道时,没有可靠的防倒、防“冒”、防塌陷的安全措施。挑顶冒落的煤块、矸石、废支架及材料和工具,均易堕落伤人。

  (二)、主要预防措施:1、巷道更换支护时,拆除原有支护前,应先加固临时支架,拆除原有支护后,必须及时排除顶帮活矸。在倾斜巷道中,必须有防止矸石、物料滚落和支架歪倒的安全措施。

  2、选择合理的巷道位置,要求巷道位置既能满足生产需要,又位于围岩较稳定,能避开支承压力带的地方。

  3、维修老巷时,必须从有安全出口及支架完好的地点开始,

  由外向里进行,保持后退通道畅通,严禁多段同时拆修。在斜巷

  维修时,严格执行防倒,防滑,防塌冒的安全措施。

  4.2预警行动

  井下发生较大面积的巷道来压严重、顶帮掉渣、支架变形折断等冒顶预兆时,就要发布事故预警,加固支架,撤出人员,避免事故发生。

  5信息报告程序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第一发现人应立即报告矿调度室,矿调度室应立即通知矿救灾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得到组长批准后,迅速通知应急小组其他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

  组长接到事故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建始安监局,建始县煤炭局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以上部门报告。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及事故性质;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救援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6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

  按照事故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可控性,应急响应原则上分为二级,即I级响应、II级响应,具体分级如下:

  (1)发生一般伤亡事故,事故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被困,已经或可能导致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为II级响应

  (2)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事故造成3人以上被困,已经或可能导致3人以上死亡,为I级响应。

  6.2响应程序

  发生顶板事故,当矿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撤出灾区人员和停止向灾区供电,并按应急综合预案规定的顺序通知矿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包括组长、副组长、组成人员),并按规定程序向县安监局、煤炭局报告。

  6.3处置措施

  当发现工作地点有即将发生冒顶预兆,而当时又难以采取措施防止顶板冒落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1、迅速撤退到安全地点。当发生冒顶来不及撤退时,应靠紧煤帮贴身站立避灾,但要注意煤壁片帮伤人;如果靠近木垛时,也可撤到木垛处避灾。

  2、事故发生后,遇险人员要听从班长及有经验的老工人指挥,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开展自救和互救,被煤矸、物料等埋压得人员,不要惊慌失措,在条件不允许时切忌采用剧烈挣脱的办法脱险,造成事故的扩大。未受伤和受轻伤的人员,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设法营救被掩埋的人员,并尽可能脱离险区或转移到较安全地点等待救援。

  3、被堵人员应沉着冷静,千万不要乱喊乱叫,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自救措施,并采用敲击铁轨或岩石等方法,发出有规律的呼救信号。

  4、被堵人员在躲避期间应静卧休息,以延缓待救援时间,防止缺氧窒息。如若被困地点有压风管路,应打开管路放气供氧,人员可俯在出气口附近。

  5、在发生冒顶事故地点附近工作的其他人员,当发现有人被堵时,除立即报告现场领导和矿值班人员外,应迅速组织人员抢救。

  6、为防止抢救人员触电,应暂停向冒落区附近设备供电。

  7、根据被堵人员发生的呼救信号,确定采用是否恢复垮落巷道或另开绕道,到达遇险人员的避灾地点进行抢救。

  8、抢救出的遇险人员,要用毯子保温、并且迅速送至安全地点,进行输氧或由医生进行抢救包扎,并尽快送医院治疗,对长时间被困井下的人员,不能用矿灯照射眼睛,饮食由医生决定。

  7应急保障

  7.1应急物资保障

  矿井应按照综合应急预案要,建立健全井上、井下消防材料库,在材料库中,备足各种支架及配件,临时性支护材料。

  7.2应急队伍及装备保障

  矿井应成立辅助矿山救护队,其人数及装备配置要符合县安监局的规定,并在建始县矿山救护队的指导下,每月至少进行一次佩戴呼吸器的训练,确保在应急状态下队伍能够拉得出、打得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