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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瓦斯爆炸应急预案

2011-04-21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概述

  瓦斯爆炸是指隧道施工中因瓦斯聚集或瓦斯突出时遇火爆炸的一种灾害性事故,是瓦斯隧道施工中比较常见的灾害之一,一旦发生,其破坏性具有极强的毁灭性,往往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后果和重大的财产损失。为防止瓦斯的爆炸,施工前必须制定一系列相关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及操作规程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条文、条例的要求,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当发生煤尘或瓦斯爆炸时,应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积极进行救援工作,降低或减少煤尘或瓦斯爆炸中的损失,并尽快恢复正常的施工生产秩序。

  二、编制目的

  对潜在的隧道瓦斯爆炸事故作出应急准备,并对发生的隧道瓦斯爆炸进行控制,最大限度降低事故的损害程度。

  三、编制依据

  1、《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管理手册》及相应的程序、作业文件。

  2、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

  3、现行的有关规范、标准等。

  四、煤尘瓦斯爆炸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长:周经纬

  副组长:孟勇、马兆国、丁国才

  成员:邱兆夫、徐志通、朱华、许德文、徐家增、周功勋、陈洪亮、马宝成、宫波、徐家政、刘合林、姬广阔

  1、组长职责:

  1)、对管内所有隧道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和直接领导责任。

  2)、宣传、贯彻执行各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制度;贯彻和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

  3)、经常听取安质部和各工点安全情况汇报,研究和解决施工生产中的安全问题。

  4)、组织审批瓦斯安全施工技术措施,积极采纳合理化建议,总结推广安全生产中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5)、组织安全检查和安全活动,加强安全教育。

  6)、组织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时的抢险救援工作,并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落实。

  2、副组长职责:

  1)、在组长的直接领导和指挥下进行安全工作,对隧道施工安全负具体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标准和条例,负责制定和落实瓦斯安全施工技术措施。

  3)、不违章指挥,经常组织安全检查,清除事故隐患。

  4)、制止违章作业。

  5)、坚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6)、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时,组织并领导抢险救援工作,及时上报参加伤亡事故的分析、调查处理,总结经验教训。

  3.成员职责:

  1)、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填写当日瓦斯检测记录。

  2)、对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

  3)、当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时,在应急小组领导的指挥下,进行抢险救援工作,积极参加事故原因的调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五、瓦斯爆炸应急抢险物资、设备

  1、工区调度中心:

  隧道施工期间,工区常备2辆抢险车辆和2部通讯电话,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调动使用。工区专设一名调度员,各工点各设一名调度,及时联络沟通,组成联系网络,形成统一集中调度中心。

  2、材料库备用:

  各隧道工点配备瓦斯检测仪器设备、救援防护服及其他相关抢险物资,由各工点材料负责人保管,由设备物资部长负责统一调用。

  3、定点救助医院:

  各工地常备常用医用药品、担架、相关急救工具等,并与工点最近的医院取得联系,作为工地定点救助医院,由办公室主任统一协调。

  六、预防措施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相关《劳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条例等,严格按照《瓦斯隧道安全施工操作规程》作业施工。

  2、编制并监督执行落实“瓦斯隧道安全操作施工技术措施”。

  3、任何人员进入隧道前必须接受安全检查人员的检查,严禁将火柴、打火机、香烟和其他可能自燃的物品带入洞内,禁止吸烟。所有进出人员必须建卡登记。

  4、使用电灯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00V。

  5、电线电路必须使用密封电缆,严禁使用裸线和绝缘不良的电缆。

  6、灯头、开关、灯泡等照明器材必须采用防爆型,开关必须设置在通风道或洞口。

  7、开挖作业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8、电动机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运输、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9、局部聚集的瓦斯浓度达到2%时,附近20m内必须禁止工作,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10、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方可正常工作。

  11、瓦斯隧道必须在施工管理上采取有效措施并加强通风,防止瓦斯聚集。

  12、爆破作业不宜使用迟发雷管,使用毫秒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

  13、使用矿用安全炸药。

  14、瓦斯浓度超过1%时严禁放炮。

  15、隧道放炮时所有人员必须撤至300m以外。

  16、严禁使用火花和塑料导爆管起爆。

  17、隧道内的机具,如通风机、电话机、照明灯等必须采用防爆型。

  18、必须采用湿式凿岩,洞内使用的金属锤采用不产生火花的合金。装碴使用的金属机械,不得猛力碰击,出碴前应进行洒水处理。

  19、在洞内装设各种电器设备和进行检测、维修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20、严禁在洞内已敷设电缆上临时装电灯或其他设备。

  21、电缆互接或分路时,必须在洞外进行锡焊和绝缘包扎并垫补。

  22、如瓦斯含量超过以下规定,工作人员必须立即撤离到符合规定的地段,并切断电源。

  1)总回风流中大于0.75%。

  2)从其他工作面工作面近来的风流中大于0.5%。

  3)开挖工作面1.5%以上。

  4)工作面装炸药前1%以上。

  23、所有参加该隧道工作的人员必须进行瓦斯知识和防止瓦斯爆炸的安全教育。

  24、瓦斯隧道内严禁一切可以导致高温与发生火花的作业。

  25、瓦斯隧道作业人员必须建立进出洞登记制度,以便发生意外时,清点洞内作业人员名单。

  26、当发现具有瓦斯突出先兆或检测瓦斯浓度超过允许安全值时,必须立即撤离作业人员直至洞外,同时切断电源,加强通风观察、检测,直至检测瓦斯浓度降至安全值以内时,方可派瓦斯检测安全员进洞查看、检测,同时做好瓦斯再次出现聚集的应对方案、措施,在确保施工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下,消除瓦斯爆炸可能,方可恢复正常施工。

  七、应急抢险措施:

  1、当洞内发生瓦斯爆炸后,洞内生还人员应采取自我保护措施,自己能逃离现场的,必须尽快离开,撤出洞外,若无力撤出时,则在相对安全处等待救援。

  2、撤离至安全位置(一般至洞外)时,应立即清点在场人员名单并登记,查看有无人员伤亡情况,并将情况立即向现场负责人或领导汇报。

  3、切断电源,防止瓦斯的再次聚集造成二次爆炸。

  4、应急领导小组接通知后,立即启动应急抢险救灾程序,积极组织人力、物力、财力进行灾后援救工作,降低或减少灾害损失,如自身无力进行援救工作,应及时向地方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并请求紧急救援,同时做好相应的配合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5、加强隧道内通风,随时检测隧道内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降至安全值以内时,救援人员方可进洞进行救援。

  6、当抢救出伤员时,由医务人员及时诊断其伤势情况,以“先重后轻”的原则进行抢救,当受伤人员中有窒息者时,应及时进行人工呼吸。烧伤人员必须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治理,切不可乱涂乱洗,以免加重伤势。根据实际条件,及时将伤员送往就近的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八、人员撤离的程序和措施

  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工作人员应迅速佩带自救器撤离现场。

  九、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1、抢险救护人员必须配戴自救器和便携式瓦斯报警器才能进入洞内进行应急抢救工作,抢险作业时,必须两人一组,两人之间距离应在50cm范围内,用手语联系,控制好进洞时间,当瓦斯报警器报警时,抢险人员必须撤离。

  2、事故受伤人员被抢险救护人员救出后,工地医务人员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势严重者立即送往医院救治。

  十、抢险的程序和措施

  隧道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后,工程部、设物部应立即配合相关方制定抢险方案,通风系统应从洞口向里分段恢复,避免因通风排放瓦斯浓度超限引起二次瓦斯爆炸,电力系统应在洞内瓦斯浓度降至允许浓度时才能恢复供电。

  十一、成立瓦斯爆炸事故调查处理领导小组

  1、对一般瓦斯爆炸事故,及时进行调查、分析,查明事故原因,对相关责任人按企业内部规章制度进行处罚,同时做好记录,总结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2、对重大或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立即向上级机关、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等待上级机关的进一步调查、处理,并配合做好相关善后事宜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