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防止和减少重大机电事故的发生,提高对机电系统突发事故的应急反应能力,建立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机制,确保我矿井机电设备、设施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为确保本预案快速、有效的应急反应能力,矿井各部门、队组要按照分层分区、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与之相应配套的事故应急分预案。其中要有相应的本矿井机电事故应急处理和恢复预案内容,并且要详细分工,明确职责,保证预案实施过程中指挥有效,相互衔接,步调一致。
1.2 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㈠ 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机电生产安全管理工作,突出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有效防止机电事故的发生。加强机电设施的预防性检查检测和运行状况的监控,提高公众保护机电设施的意识,维护机电设施安全。
㈡ 统一指挥:在公司和上级机电主管部门以及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由机电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和矿井调度指挥中心、机电调度指挥中心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修、电网恢复、应急救援、维护稳定、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
㈢ 保证重点:①在机电事故处理和控制中,将采取一切必要的手段确保电网的安全运行,防止事故范围进一步扩大;②在供电恢复过程中,要优先依照两矿井下、一类转供电用户、矿井党政机关、地面工厂、居民生活的顺序原则恢复供电;③救护伤员应本着"先重后轻、先活后死''的原则抢救遇险人员。
㈣负责机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1.3 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机械、电力行业有关规定、标准制定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阳泉市上社二景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应对和处理因机电生产事故、机电设施外力破坏、严重强雷电雨等自然灾害引起对井上、下安全生产和正常供电生产经营秩序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的大面积停电事故。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阳泉市上社二景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机电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
总 指 挥:总经理
副总指挥:机电副总经理
总工程师
安全副总经理
生产副总经理
工会主席
总会计师
成 员:机电部部长
机电部部长
机修队队长
机电部副部长
机修队副队长
办公室主任
培训教育中心主任
安全部部长
人力资源部部长
调度指挥中心中心主任
通风部副区长
供应部部长
保卫部部长
卫生所所长
2.2 矿井机电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主要职责
⑴ 贯彻落实上级以及相关供电局有关事故应急救援预处理法规、规定和预案。
⑵ 接受上级电力部门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请求应急援助。
⑶ 统一组织矿井所属范围内的机电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工作。
⑷ 实施和落实供电事故应急预案,下达应急指令。
⑸ 宣布进入和解除预警状态。
⑹ 宣布进入和解除应急状态。
⑺ 宣布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
2.3矿井机电事故应急办公室
机电事故应急办公室设在矿井调度指挥中心:
主 任:调度指挥中心主任 电话:8054574—8866 手机:13834035636
副主任:机电部长 电话:8054574—8989 手机:13994470080
成 员:调度主任 电话:8054574—8866 手机:13834035036
机电部部长 电话:8054574—8822 手机:13934271254
机电事故应急值班电话: 8054574 —8866
2.4 矿井机电事故应急办公室职责
⑴ 负责安排落实机电事故预防日常工作。
⑵ 及时了解掌握电网运行情况,提请应急指挥中心决定进入和解除预警状态和应急状态。
⑶ 落实应急处理指挥中心下达的应急指令。
⑷ 监督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
⑸ 掌握应急处理和供电恢复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应急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2.5 相关部门(应急机构)在应急状态下的职责
党务工作部、机电部、安全部、人力资源部、监测监控队、调度指挥中心、供应部、保卫部、卫生所、工会、按机电事故应急指挥中心的统一部署和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各自相应的应急工作。
2.5.1 党政办公室
〔1〕负责组织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消息发布;
〔2〕协调应急后勤保障;
2.5.2 人力资源部
负责对各部门预备型人员调度联络工作。
2.5.3 保卫部
主要负责保护事故现场,维持事故发生现场的秩序,人员疏散,设置警戒线,保障交通畅通等工作;
根据需要,负责对以下部门联络:
〔a〕盂县南娄变电站指挥部;
〔b〕盂县公安局;
2.5.4 工会
(1)参与组织设备应急抢修工作;
(2)组织协调外部支援队伍参与机电设施抢修工作;
(3)行事故信息发布,引导舆论导向,使公众对停电情况有客观的认识和了解;
(4)级组织的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5)事故调查,提出处理意见,维护事故部门职工合法权益;
(6责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抚恤和补偿等善后处理事宜。
2.5.5 机电部、技术部
(1)协调机电设备应急抢修、灾害抢险、火灾抢险组织工作;
(2织协调外部支援队伍参与主网机电设施抢修工作;
(3织协调对外部门主网机电设施抢修、紧急支援工作;
(4)下部门联络工作:
〔a〕根据需要,协助矿井应急指挥中心向南娄镇变电所应急指挥中心报告事故情况;
〔b〕南娄镇110KV变电所电调中心;
〔c〕盂县供电局安全监察部。
2.5.6 安全部
(1)协调对外应急支援工作;
(2)需要和可能,负责对以下部门联络工作:
〔a〕山西煤销集团阳泉煤业矿井;
〔b〕阳泉市市局矿山救护大队大队应急指挥机构;
2.5.7 矿井辅助救护队
(1责应急救援工作,营救事故遇险人员。
(2)制定并组织或协助实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的具体措施。
2.5.8 矿井卫生所
负责组织对伤员进行现场紧急抢救和转移治疗工作。
2.5.9 矿井信息部
(1)组织外部紧急支援工作;
(2)组织外部应急支援队伍参与机电设施抢修工作;
(3助组织设备应急调配工作;
(4)收集、报道工作进展。
(5)全矿井应急指挥中心启用时的技术保障;
(6)责应急状态下的通信和计算机网络的技术保障;
2.5.10 调度中心
(1)负责应急值守,及时、准确向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大面积停电事件状况;
(2)服从上级调度命令,指挥事故处理;
(3)启动机电事故处理预案,控制事故范围;
(4)及时将大面积停电有关情况向应急指挥机构汇报;
(5)负责对以下部门联络工作:
〔a〕机电部;〔b〕机电队;〔c〕井下各配电室;
2.5.11 供应部
(1)负责提供和协调供应抢修所需的机电物资、器材;
(2)负责联系外部物流中心。
3、应急分类
按照机电事故影响范围和事故严重程度,将我矿井机电事故分为以下四类:
3.1 供电危机预警状态:
上社公司供电来自南娄变电站35KVI段母线351开关柜和南娄变电站35KVII段352开关柜,两趟线路分别送到上社二景煤炭有限责任公司35KV降压站451和452开关柜,矿井日常供电为双回路热备状态,当其中一个回路事故停电暂时无法确定恢复供电时间,另一回路虽满足生产需要,也要立即启动危机预警状态,值班人员或变电站负责人立即通知应急指挥中心负责人,应急指挥中心负责人应立即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抢修,必要时可对生产系统内大功率设备运行作出调度安排,保证人员、设备安全。
3.2 停电应急状态:
发生重大机电事故,引起连锁反应;或因严重自然灾害(极度冰冻、冰雹、强雷电、大暴风雨、飓风等异常天气)造成矿井主要高压机电设施严重破坏,导致矿井区电网大面积停电或全面性停电的重大事故,应立即通知井下作业人员迅速撤到地面,等待命令。
3.3 井下水害应急状态:
井下涌水量异常增大或井下发生透水事故,排水系统无法应对现场水量增加的紧急状态,应立即通知井下作业人员按指定的安全路线撤离。
3.4 运输事故应急状态:
因提升系统、运输系统出现断绳、跑车、撕带等重大事故应急状态。
4、应急响应
4.1 预案启动程序
4.1.1基本应急:当机电设备和设施发生突发性重特大事故、机电设施大范围损坏、严重自然灾害、供电系统出现危机时,事发部门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本部门制订的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同时将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尽快报告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
4.1.2启动预案:应急指挥中心在接到机电事故报告之后,根据严重程度,召集紧急会议,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宣布进入预警或应急状态,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各部门按职责分工,立即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4.1.3扩大应急:应急指挥中心在研究决定进入预警状态或应急状态之后,应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及其应急指挥机构,并就应急救援工作视情况请求给予必要的支持和援助。
4.2 指挥程序
调度指挥中心在接到报警电话后,按照制定的事故预案,结合当时电网实际情况,指挥矿井各运行、维修、试验部门进行异常处理。各部门值班人员在接到报警电话后,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异常情况现场进行处理。
所有应急指挥中心成员接到报警电话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不能及时赶到者,应派员赶到,以接受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的指令。
4.3 信息发布
4.3.1发生大面积停电后,应急处理指挥中心应及时将事故通报给主要公共媒体,发布事故信息,引导舆论导向,使公众对停电情况有客观的认识和了解。
4.3.2应急指挥中心应根据政府部门的要求,参加新闻发布会,就事故影响范围、发展过程、抢险进度、预计恢复时间等内容如实向公众通报。
4.4 事故抢险
4.4.1当发生重大机电事故、严重自然灾害、机电设施大范围破坏时,机电事故应急办公室应迅速调度事故抢险队伍和物资储备,并尽快赶赴事故现场,确定抢修方案,组织抢险,排除险情,尽最大努力恢复供电。
4.4.2在机电事故抢险过程中,视情况需要可调度相关部门提供交通、通讯、医疗、物资、人员等方面的保障和支持。接到调度命令的部门必须无条件迅速提供到位.
4.5 应急救援
发生机电事故时,应急指挥中心根据情况需要,可启动社会应急机制,组织开展社会停电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
5、后期处置
5.1 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要及时宣布解除应急状态,及时恢复生产、恢复工作秩序。
5.2 事故调查
发生机电事故后,应急指挥中心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事故调查应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地查清事故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事故损失、事故责任等,提出防范措施和事故责任处理意见。
5.3 改进措施
发生机电事故后,应急指挥中心及时组织调度指挥中心、安检、设计部门研究事故发生机理,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过程,吸取事故教训,制定出防范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机电事故应急预案,改进机电事故应急救援、事故抢险与紧急处置体系。
5.4 表彰奖励
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5.5 责任追究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规定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6、应急保障
6.1 技术保障
6.1.1矿井所属队组应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机电生产和电网运行情况,制定并落实机电事故预防措施、紧急控制措施和电网恢复措施,完善常态机制,建立预警机制,健全应急机制。
6.1.2制定针对机电事故的处理预案,并明确职责由相关部门予以落实。
6.2 资金和物资保障
6.2.1在机电事故抢修、恢复供电过程中,各部门应投入必要的资金,配备所需的各类设备和机电抢险物资。
6.2.2做好生产设施的备品备件等储备和管理工作,做好事故抢修的物资准备工作。按时进行调整和补充,保证抢修物资到位。
6.2.3各抢修队平时要准备好各自的抢修工具和抢修物资,根据需要逐年进行补充和调整,满足抢修需要。
6.3 人员保障
6.3.1当发生重大机电事故、严重自然灾害、机电设施大范围破坏时,公司领导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均应各负其责,积极行动,密切配合,确保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6.3.2各部门、队组应组织专业施工人员成立各自的抢修队伍,部门、队组负责人担任各自的抢修队长。
6.3.3各抢修队伍在接到抢修命令后10分钟内赶到指定地点待命。
6.4 抢险车辆
6.4.1车队应保证本部门的抢险车辆随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待命。
6.4.2应急预案启动后,所有车辆由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和矿井办公室统一安排调配。
7、宣传、培训和演习
7.1 宣传
(1)矿井各部门应对全体员工加强防范事故的安全生产教育和救援教育。
(2)矿井培训中心、信息部及工会应不定期通过板报或宣传画向公众宣传出现大面积停电情况下如何采取措施应对和处置,增强公众自我保护意识。
7.2 培训
各部门应认真组织员工对应急预案的学习和演练,并通过专业技术交流和研讨,提高应急救援业务知识水平。
7.3 演习
技术部、机电部、调度中心应按照预案的要求至少每年联合组织开展一次应急联合演习,加强和完善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工作。各部门应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部门的应急救援演习。
8、附 则
8.1 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问题的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8.2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8.3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阳泉市上社二景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机电部负责解释。
上一篇:防氧气乙炔爆炸应急预案
下一篇:高速公路隧道消防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