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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2011-04-27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总 则

  (一)目的

  为确保本市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有序、高效地进行,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生命、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明确职责

  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由公司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指挥,领导小组成员职责明确、分工协作。

  2、统筹规划,协调配合

  供水安全应急保障体系应纳入本市公共安全应急保障体系。各部门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加强协调,信息共享,密切配合。

  3、依靠科学

  充分利用一切先进技术、设备,采取科学方法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三)编制依据

  本应急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市供水实际情况制定。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供水区域内发生的下列供水突发公共事件的抢险救援应急处理工作。

  1、城市水源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

  2、取水口、取水管井涵等垮塌断裂致使水源枯竭;

  3、地震、洪灾等导致取水受阻,泵房(站)淹没,机电设备毁损,输配设施等严重损坏;

  4、消毒、输配电、净水构筑物等发生火灾、爆炸、倒塌、严重泄露;

  5、市区主要输供水干管和配水管网遭受大面积破坏或突发灾害影响大面积区域供水;

  6、传染性区域疾病;

  7、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导致水厂停电、停产、供水区域减压等;

  8、供水水质出现问题造成人员病、亡。

  9、调度、自控、营业等计算机系统遭受入侵、失控、毁坏。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

  1、成立瑞昌市供水公司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其组成如下:

  组 长:经理

  副组长:副经理

  2、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处理办公室,其组成如下:

  水厂厂长、营业所所长、公司办公室主任、安装公司经理

  办公室设在中心控制室(4231294 4222570)

  3、明确分工,分组落实责任

  (1)水源、加氯间、清水池、防投毒预案

  (2)液氯泄露事故处理预案

  (3)爆管抢修工作预案

  (4)抗洪抢险工作预案

  (5)水质事故处理预案

  (6)防破坏工作预案

  (二)应急组织机构的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处理本市供水突发公共事件,统一指挥对现场的救援,控制事态的蔓延和扩大。

  (2)根据应急处理的工作需要,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并可以依法对传染病疫区实行封锁。

  (3)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供水抢险救灾、灾害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供水秩序的工作。

  (4)及时将灾害性质、程度、范围、处置举措等报告上级相关部门。

  (5)加强水质监测。在完善自身机构、设备、人员的基础上,落实不能监测项目的协作单位。

  (6)督促各有关单位制定相应的供水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实施预案,并监督其贯彻执行。

  (7)检查、督促各有关单位做好供水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准备工作,建立健全应急抢险、救灾及救援队伍。抓好职工安全教育工作,组织重点单位进行应急处理的培训演练。

  2、应急处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负责做好供水突发公共事件接报警工作。

  (2)指导各有关单位制定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和开展检查及演练。

  (3)接到发生供水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后,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并将领导的指示转达给有关单位。保持与各处置突发事件工作组、应急领导小组的联系,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

  三、预警级别

  本应急预案事故预警按一级至四级排序,其中,一级为最高级别预警。

  (一)一级预警

  1、供水设施及管网遭到破坏,造成全市停水,且48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

  2、液氯钢瓶发生爆炸或严重泄露。

  3、水源受到严重污染,致使出厂水出现严重异臭、异味或毒理学、放射性、微生物指标出现严重超标,造成人员病、亡。

  (二)二级预警

  1、供水设施及管网发生事故,造成对供水区域内大部分居民终止供水,且50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

  2、液氯钢瓶发生大量泄露。

  3、水源受到严重污染,致使出厂水部分水质指标明显超标,造成较大影响。

  4、水厂、加压站、水源供水、供电设施受到损害,造成市区供水压力严重不足。

  (三)三级预警

  1、制水设施及管网受到损坏,造成对供水区域内部分居民终止供水。

  2、液氯钢瓶发生中度泄露。

  3、水源受到污染,致使出厂水个别水质指标明显超标,造成一定影响。

  4、水厂、加压站、工作人员和设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四)四级预警

  1、因制水设施出现故障,供水管网受到损坏,造成对供水区域内少部分居民终止供水。

  2、加氯设施发生轻微泄露。

  3、因受水源污染,或因制水设施和供水设施发生故障,致使用户的管网水质个别水质指标出现轻度超标。

  4、水厂、加压站、工作人员和设施安全受到威胁。

  (五)各级预警响应

  1、一级预警:由上级领导任应急救援预案总指挥,并在现场亲自指挥。

  2、二级预警:由公司经理任应急救援预案总指挥,并在现场亲自指挥。

  3、三级预警:由公司分管经理任应急救援预案总指挥,并在现场亲自指挥。

  4、四级预警:由各部门科室负责人任应急救援预案总指挥,并在现场亲自指挥。

  四、事件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本市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人(目击者、单位或个人)有责任及义务立即拨打4222570或4231294,接到报告后,领导小组应立即指令相关部门派人员前往现场初步确认是否属于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

  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一经确认,应急领导小组或应急处理办公室须立即向市政府领导和公安机关110报告,并启动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二)供水突发重特大公共事件发生单位接到报告后,必须做到:

  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

  2、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3、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现场,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证据收集工作。

  4、服从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指挥,了解掌握事件情况,协调组织事件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并及时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

  (三)因抢救人员、恢复生产以及疏散交通等,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四)发生供水突发公共事件的单位应在事件发生后按上级要求时限将事件快速报送应急领导小组,由应急领导小组核准后分别报送上级有关部门。

  五、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程序

  (一)应急处理办公室响应工作程序

  1、应急处理办公室接到供水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后,经核实,立即报告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组长或副组长的指令,立即调集有关专业队伍赶赴现场。

  2、现场指挥应立即召开现场分析会,采取相应措施,部署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各专业队伍全面开展现场保卫、抢险救灾、医疗救护、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等工作。

  (二)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初期,事件单位及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全力进行全方位的救援、抢险和处理,排除险情,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三)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件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在抢救救援和事件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六、应急抢险和救援

  (一)在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应急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处理应急事件的基本程序,迅速组织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1、应急领导小组及时启动实施相应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并随时将事件抢险救援情况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2、应急处理办公室应指令有关人员保证各类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情况详明,指令准确,调集车辆、施工机械和物资,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3、安全保卫部门负责事件现场的伤员抢救、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并及时调查事件现场,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应采取暂时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4、水厂应积极邀请防疫部门到现场了解水质污染情况,尽快做出水质分析报告,决定采取的措施。若系严重污染,危及供水区域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应报告应急处理小组,立即停止取、供水,同时报告上级相关部门。

  5、水源严重污染或水源枯竭,除加强保护和使用其它可用水源进行供水外,必要时启动各种自备水源连通供水管网供水,解决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同时将有关情况报请市政府。

  6、机电设备、净水构筑物、消毒系统等水厂生产运行设施由技术专业人员负责抢险抢修和采取应急措施恢复运行。

  7、必要时,迅速组织自救和疏散人员,如实报告事件发生原因、现场危险品存放情况以及控制危险源的方法,并配合抢险救灾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8、要积极妥善做好善后工作。

  (二)有关部门在应急处理工作中的主要任务

  1、公司办公室

  (1)负责协调有关单位报告相关资料及信息。

  (2)随时掌握供水突发公共事件的变化,为上级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3)协助领导小组制定恢复重建方案,指导恢复重建工作。

  (4)经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对外发布停水信息。

  2、水厂

  (1)加强观察、检测原水、出厂水、管网水的水质,确保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2)城市供水水源遭受污染时,应立即赶赴现场取样,判明情况初估危害程度,及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

  (3)配合环保、卫生防疫部门做好水质污染应急处置工作。

  (4)组织对水质污染灾后调查,报告受灾情况。

  (5)抗洪抢险过程中,供水情况变化的观察与报告。

  (6)发生泄漏事故时,协助组织人员疏散和救援工作。

  3、安全保卫部门

  (1)接到指令后要立即组织安全保卫人员赶赴现场,封锁现场,维护秩序,抢救伤员,疏散职工和周围群众。

  (2)配合公安机关实行治安管理、通管理,预防和制止破坏活动。

  (3)负责对配电系统、消毒系统、化验检测有毒药剂等危险源的监控。

  (4)组织协调重特大事故的调查,随时掌握事态动向,及时报告进展情况。

  (5)统计上报伤亡、损失情况。

  5、营业所、安装公司

  1、负责组织、供应抢险救灾物资和恢复生产的物资。

  2、负责组织对毁坏的供水管道进行抢修。

  七、主要供水突发公共事件抢险抢修应急预案

  (一)自然灾害工作预案

  1、自然灾害发生时,各泵房值班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2、接到自然灾害报告时,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召集全体人员组织抗洪抢险工作。

  3、到达现场后立即组织抢险工作,确保人员、设备、设施安全。

  4、供电电源和供电设备被破坏时,采取的措施是:

  (1)如能自己抢修的应积极进行抢修,争取及时供水。

  (2)如需供电部门抢修时,水厂应及时与供电部门联系进行抢修。

  5、如造成加压泵和水源井机泵损坏时,水厂应急抢险队员应及时抢修,以便快速恢复供水生产。

  6、如损坏严重时,造成部分泵站停产,较长时间无法恢复供水,由公司组织人员及时启动供水应急预案,对部分水厂进行抢修,以保证居民供水。

  7、公司积极组织灾后设备修复工作,力争最短时间内恢复供水。

  (二)水源、清水池防投毒预案

  1、落实水厂对水源地、清水池的专人管理,明确岗位责任制。

  2、明确水源地、清水池的安全防范管理制度、具体要求,控制外来人员参观访问,严把单位门口和各个出入口,严格执行各项登记手续。

  4、一旦发生水源和制水、供水系统受到有毒化学物品污染时的主要措施:

  (1)立即停止取、供水,控制污染扩散。

  (2)及时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并派有关人员迅速检测水源地、制水、供水设施和原水、出厂水的污染情况。

  (3)由抢险队伍紧急抢修、更换设施或采取其他方式保证居民生活用水。

  (三)液氯泄露事故处理预案

  1、水厂值班人员应立即向厂领导及应急领导小组报警,及时按操作规程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态的扩大,并接应救援力量。

  2、厂领导接到报警后,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到岗抢险,并向公司、上级有关部门、地区街道报警。

  3、现场指挥人员应迅速就位,有序地组织人员疏散,按各自职责分头到现场指挥,并与指挥中心保持联络。

  4、水厂应迅速查明事故的源点,泄露部位及原因,凡能经应急处理而消除事故的,则以自救为主。如泄露部位自己不能控制的,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

  5、应急抢险人员根据指挥中心下达的抢险指令采取必要防护措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抢险,控制事态扩大。

  6、出现经紧急处置无法控制大面积泄露时,应迅速报119武警大队。

  7、积极做好善后工作。

  (四)供水管道抢修预案

  1、服务中心或其它值班室接到重特大事件电话后,立即报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并组织人员、设备、物资迅速赶赴现场。

  2、应急抢险人员迅速赶赴现场进行抢险。

  3、经应急领导小组批准,由公司办公室通过各类媒体发布相关区域停水信息,并做好解释工作。

  (五)水质事故处理预案

  1、值班人员发现水质超标时,应立即停止取供水,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

  2、水厂应启动供水应急预案,进行调配供水。

  (六)防破坏工作预案

  1、迅速报110。

  2、应急救援队伍协助公安人员紧急救援疏散事发区内及周边人员,营救伤员。

  3、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八、监督与管理

  (一)应急处理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实行责任追究制。

  (二)对在发生供水突发公共事件时迟报、谎报、漏报、瞒报、误报信息,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员,或在处理事件中失职、渎职、不服从指挥、临阵脱逃的人员以及危害抢险救灾工作的人员,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对在发生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四)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公司和事件发生单位应当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件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单位和个人进行奖惩。

  九、附 则

  一、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各应急小组组长及成员名单(附后)。

  1、水源、加氯间、清水池、防投毒预案小组组长:周庆瑞;成员:田爱军、熊桃生、吴洁。

  2、液氯泄露事故处理预案小组组长:周庆瑞;成员:田爱军、熊桃生、吴洁。

  3、爆管抢修工作预案小组组长:陈战军;成员:何忠宝、费寒冰、甘洪武。

  4、抗洪抢险工作预案小组组长:吴军;成员:龚长征、田爱军、熊桃生。

  5、水质事故处理预案小组组长:周庆瑞;成员:田爱军、熊桃生、吴洁。

  6、防破坏工作预案小组组长:周庆瑞;成员:田爱军、熊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