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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电、电气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2011-05-09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目的

  编制触电事故应急预案的目的是尽最大努力把因电气火灾、触电受伤者从死亡线上抢救出来,把事故的人员伤亡减少到最小程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GB18218-2009《重大危险源辩识》

  AQ3013-2008《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AQ9002-2006《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

  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本企业所有从事生产的员工,在工作场所发生触电、电气火灾事故时,承担对他人触电实施紧急救护的责任;在其他场所发生触电、电气火灾事故时,承担对外人触电实施紧急救护的义务。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事故类型

  根据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2事故类别”,应列为序号为05触电、07灼烫、08火灾三类。

  危害程度分析

  电气火灾

  (1)配电设备因过载、短路、绝缘下降、接触不良、散热不良等引起火灾;

  (2)在配电系统进行检修、启停活动时,发生误操作可能引起火灾。

  (3)变压器会因绝缘老化和层间绝缘损坏引起短路,导致火灾或由于绝缘套管损坏爆裂起火。

  (4)在配电间,因开关触点等部位发热,可能引起火灾、爆炸。

  (5)因动物爬入配电设备、线路引发短路,可能引起火灾、爆炸。

  灼烫

  配电设备因某种原因引起火灾,可能对人员造成灼烫伤害;

  触电

  (1)夏季雷雨天可引发雷电伤害;

  (2)冬季空气干燥,或与化纤、服饰、地毯、座垫、墙纸摩擦,或电器因特殊原因自带静电,可能造成静电伤害;

  (3)潮湿环境可能引起漏电伤害。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5.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切实加强企业员工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职工群众的基础作用。

  1.5.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省、市安监局的统一领导下,公司应急指挥部负责现场指挥企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公司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1.5.3快速响应,果断处置。危化品事故的发生具有很强的突发性,在很短的时间内快速扩散和爆炸,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快速、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发生事故的企业是事故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省、市安监局等有关部门配合、指导、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1.5.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的应急救援装备和技术,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确保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

  1.5.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做好危化品事故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开展培训教育,组织应急演练,做到常备不懈。进行社会宣传,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做好物资和技术储备工作。

  组织机构及职责

  应急组织体系

  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是公司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内部领导机构。负责相关类别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由总经理担任总指挥,行政总监、生产总监、营销总监、财务总监任副指挥,成员由安全生产部、行政办公室、设备动力部、财务部、各生产车间等部门负责人构成。

  指挥机构及职责

  发生重大事故时,立即启动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在事故现场附近安全地带设立临时指挥部。事故应急处理期间,全公司范围内一切救援力量与物资必须服从调派。主要职责指挥部

  发生重大事故时,负责应急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的调动;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向上级汇报以及向友邻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

  指挥部人员分工:

  1)总指挥:组织指挥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

  2)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当总指挥不在现场时行使总指挥职责;应急救援办公室

  1)按应急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的指令,按程序向有关部门报送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响应信息;保持与有关单位的通讯联络;协调有关部门参与应急救援和紧急处置、应急人员安全防护、职工群众安全疏散、后期处置等项工作。

  2)根据安全生产事故对社会的影响情况,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授权后,按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向社会发布“蓝、黄、红、橙”警报。

  3)协调有关部门参与救护医疗、应急保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等外围支援工作。

  4)跟踪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全过程,总结应急救援和响应工作的经验及教训。

  5)参与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的工作。

  6)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响应工作结束后,负责应急救援响应工作报告的起草工作

  6.2.1.3公司消防设施配置图、工艺流程图、平面布置图、周边地区图、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由安全生产部保存;互救信息由行政办公室提供。

  6.2.1.4应急通信系统、物资情况:公司安全生产部24小时有管理人员值班;各救援组织单位成员备有手机;现场备有救援装备、物资、常用药品。

  预防与预警

  危险源监控

  公司的配电室、电力线路以及各车间中控室均存在电气火灾、人员触电的可能。为防止此类事故的发生,各部门、车间应做到:

  1)定期组织员工学习《电业安全规程》,加强用电安全意识;

  2)加强电力设施的维护,防止设备老化造成的误触电事故;

  3)加强对安全工器具的管理,防止因工器具不合格造成的误触电事故。

  预警行动

  各部门、车间在生产营运过程中发现监视、检测设备所显示的各种参数不正常,应及时向车间、设备动力部的技术负责人汇报,技术人员立即到现场调整运行参数,若无法调整,立即通知其他车间停机,同时向安全生产部汇报。

  信息报告程序报告程序和时限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使用公司内线电话或用手机向公司安全生产部报告,安全生产部部长立即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公司总经理在接到Ⅲ级以上的事故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安监局报告。紧急情况下,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安监局报告。报告内容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故灾难的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影响范围、事态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下一步工作意见、领导到现场情况、具体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及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

  应急处置

  响应分级

  本预案所指Ⅰ级应急响应发生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遇险,涉及公司外部产生重大影响,超出公司自身应急能力,以政府及社会救援机构全面介入,企业配合;

  本预案所指Ⅱ级应急响应是发生造成1-2人死亡或遇险,在公司外部产生一定社会影响,公司自救与政府相关机构社会救援结合,政府负责事故调查;

  本预案所指Ⅲ级应急响应是只涉及企业内部,未造成人员死亡,但有人员遇险或受伤,以公司自救为主必要时医疗或消防、公安交警部门协助。

  响应程序先期处置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现场人员应当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先期处置。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当事人员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1)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组织自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2)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3)提供相应的救援装备和救援力量,配合救援指挥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事故现场情况,对周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和事故可能发生的后果等有关信息。现场保护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品的,事故发生单位、公安部门、安监局应当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做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启动预案

  1)发生Ⅲ级应急响应级别:启动车间及部门应急预案,由事故单位负责人领导指挥,组织设备抢修,人员救治,不需要启动公司应急预案。

  2)发生Ⅰ、Ⅱ级应急响应级别:由公司总经理宣布启动公司应急预案,各应急小组进入应急状态,按各自职责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各有关部门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现场指挥人员和救援人员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救援、控制措施。

  4)事故发生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引导指挥人员及各专业救援队伍进入事故救援现场;

  处置措施

  电气火灾灭火

  1)电器火灾发生后,为保证人身安全,防止人身触电,应尽可能立即切断电源,疏散其他人员至安全带以及向用电车间通报事故情况;严格限制出入,同时向公司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应急救援小组报告。切断电源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烟熏火烤,火场内的电器设备绝缘可能降低或破坏,停电时,应先做好安全技术措施,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使用电压等级合格的绝缘工具。

  (2)停电时,应按照倒闸操作顺序进行,先停断路器(自动开关),后停隔离开关(或刀开关),严禁带负荷拉合,负荷拉合隔离开关(或刀开关)以免造成弧光短路。

  (3)切断电源的地点要适当,以免影响灭火工作。

  (4)夜间发生电气火灾,切断电源要解决临时照明,以利扑救。

  2)立即使用干粉、二氧化碳、1211等灭火器进行灭火,不得使用泡沫灭火器带电灭火。

  3)人及所带器材与带电体之间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灭火器与10kv带电体的距离不得小于0.4m。

  4)如有带电导线断落地面,应在落地点周围画警戒圈,防止可能的跨步电压触电;

  5)发现有触电者,应立即采用“9.3.2触电”方法进行抢救;

  6)如果用灭火器不能扑灭电气火灾,应在控制好现场的同时,报告当地消防队,请求支援。带电灭火

  带电灭火的关键是在带电灭火的同时,防止扑救人员发生触电事故。带电灭火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使用允许带电灭火的灭火器。

  2)扑救人员所使用的消防器材与带电部位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10KV电源不小于0.4米。

  3)对架空线路等高空设备灭火时,人体与带电体之间的仰角不应大于45度,并站在线路外侧,以防导线断落造成触电。

  4)电气设备及线路发生接地短路时,在室内扑救人员不得进入距离故障点4米以内,在室外扑救人员不得进入距离故障点8米以内范围。凡是进入上述范围内的扑救人员,必须穿绝缘靴。接触电气设备外壳及架构时,应戴绝缘手套。

  5)使用喷雾水枪灭火时,应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

  6)穿靴的扑救人员,要防止因地面水渍导电而触电。

  7)现场出现火险时,现场负责人判断要准确,当即不能救的要及时报警,请消防部门协助灭火。

  8)在消防队到现场后,现场负责人要及时而准确地向消防人员提供电器、易燃、易爆物的情况。

  9)火灾区内如有人时,要尽快组织力量,设法先将人救出,然后再全面组织灭火。

  10)灭火以后,要保护火灾现场,并设专人巡视,以防死灰复燃。保护火灾现场又是查找火灾原因的重要措施烧伤、烫伤急救措施

  1)立即冷却烧(烫)伤的部位,用冷水冲洗烧伤部位10~30分钟或冷水浸泡直到无痛的感觉为止。

  2)冷却后再剪开或脱去衣裤。

  3)不要给口渴伤员喝白开水。

  4)发生窒息可用粗针头从病人环甲膜处刺入气管内,以维持呼吸。

  5)妥善保护创面,不可挑破伤处的水泡。不可在伤处乱涂药水或药膏等。

  6)尽快送往医院进一步治疗。

  7)搬运时,病人应取仰卧位,动作应轻柔,行进要干稳,并随时观察病人情况,对途中发生呼吸、心跳停止者,应就地抢救。

  触电

  9.3.2.1发现有人触电时,应立即使触电人员脱离电源;脱离电源方法如下:

  1)高压触电脱离方法:触电者触及高压带电设备,救护人员应迅速切断使触电者带电的开关、刀闸或其他断路设备,或用适合该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绝缘手套、穿绝缘鞋、并使用绝缘棒)等方法,将触电者与带电设备脱离。触电者未脱离高压电源前,现场救护人员不得直接用手触及伤员。救护人员在抢救过程中应注意保持自身与周围带电部分必要的安全距离,保证自己免受电击。

  2)低压触电脱离方法:低压设备触电,救护人员应设法迅速切断电源,如拉开电源开关、刀闸,拔除电源插头等;或使用绝缘工具、干燥的木棒、木板、绝缘绳子等绝缘材料解脱触电者;也可抓住触电者干燥而不贴身的衣服,将其拖开,切记要避免碰到金属物体和触电者的裸露身体;也可用绝缘手套或将手用干燥衣物等包起绝缘后解脱触电者;救护人员也可站在绝缘垫上或干木板上,绝缘自己进行救护。为使触电者脱离导电体,最好用一只手进行。

  3)杆塔触电脱离方法:高、低压杆塔上作业发生触电,应迅速切断线路电源的开关、刀闸或其他断路设备,对低压带电线路,由救护人员立即登杆至能确保自己安全的位置,系好自己的安全带后,用带绝缘柄钢丝钳、干燥的绝缘体将触电者拉离电源。在完成上述措施后,应立即用绳索迅速将伤员送至地面,或采取可能的迅速有效的措施送至平台上。解脱电源后,可能会造成高处坠落而再次伤害的,要迅速采取地面拉网、垫软物等预防措施。

  4)落地带电导线触电脱离方法:触电者触及断落在地的带电高压导线,在未明确线路是否有电,救护人员在做好安全措施(如穿好绝缘靴、带好绝缘手套)后,才能用绝缘棒拨离带电导线。救护人员应疏散现场人员在以导线落地点为圆心8米为半径的范围以外,以防跨步电压伤人。

  9.3.2.2发现者应即时向单位领导和调度汇报,明确事故地点、时间、受伤程度和人数;调度应根据现场汇报情况,决定停电范围,下达停电指令。

  9.3.2.3根据其受伤程度,决定采取合适的救治方法,同时用电话等快捷方式向当地的120抢救中心求救,并派人等侯在交叉路口处,指引救护车迅速赶到事故现场,争取医务人员接替救治。在医务人员未接替救治前,现场人员应及时组织现场抢救。

  9.3.2.4抢救方法如下:

  1)触电伤员如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仰面平躺,严密观察,暂时不要使其站立或走动。

  2)触电伤员如神志不清者,应就地仰面平躺,且确保气道畅通,并用5秒时间,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部,以判断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

  3)触电后又摔伤的伤员,应就地仰面平躺,保持脊柱在伸直状态,不得弯曲;如需搬运,应用硬模板保持仰面平躺,使伤员身体处于平直状态,避免脊椎受伤。

  9.3.2.5呼吸、心跳情况的判定

  1)触电伤员如意识丧失,应在10秒内,用看、听、试的方法,判定伤员呼吸、心跳情况。

  看:看伤员的胸部、腹部有无起伏动作。

  听:用耳贴近用伤员的口鼻处,听有无呼气声音。

  试:试测口鼻有无呼气的气流,再用两手指轻试一侧(左或右)喉结旁凹陷处的颈动脉有无搏动。

  2)若看、听、试结果,既无呼吸又无颈动脉搏动,则可判定为呼吸、心跳停止。

  3)心肺复苏法

  (1)触电伤员的呼吸和心跳均已停止时,应立即按心肺复苏法中支持生命的三项基本措施进行抢救。三项基本措施:

  A、通畅气道;

  B、口对口(鼻)人工呼吸;

  C、胸外按压(人工循环)。

  (2)通畅气道:触电伤员呼吸停止,重要的是应始终确保气道通畅。如发现伤员口内有异物,可将其身体及头部同时侧转,并迅速用一个手指或用两手指交叉从口角处插入,取出异物。操作中要注意防止将异物推到咽喉深部。

  通畅气道可采用仰头抬颏法。用一只手放在触电者前额,另一只手的手指将其下颌骨向上抬起,两手协同将头部推向后仰,舌根随之抬起,气道即可通畅,严禁用枕头或其他物品垫在伤员头下。头部抬高前倾,会加重气道的阻塞,且使胸外按压时心脏流向脑部的血流减少,甚至消失。

  4.5.3.3口对口(鼻)人工呼吸:在保持伤员气道通畅的同时,救护人员用放在伤员额头上的手指,捏住伤员的鼻翼,在救护人员深吸气后,与伤员口对口紧合,在不漏气的情况下,先连续大口吹气两次,每次1秒—5秒。如两次吹气后试测颈动脉仍无搏动,可判断心跳已经停止,要立即同时进行胸外按压。

  除开始时大口吹气两次外,正常口对口(鼻)呼吸的吹气量不需过大,以免引起胃膨胀。吹气和放松时要注意伤员胸部应有起伏的呼吸动作。吹气时如有较大阻力,可能是头部后仰不够,应及时纠正。

  触电伤员如牙关紧闭,可口对鼻进行人工呼吸。口对鼻人工呼吸吹气时,要将伤员觜唇紧闭,防止漏气。

  4.5.3.4胸外按压:正确的按压位置是保证胸外按压效果的重要前提。确定正确按压位置的步骤如下:

  1)右手的食指和中指沿触电伤员的右侧肋弓下缘向上,找到肋骨和胸骨接合处的中点;

  2)两手指并齐,中指放在切迹中点(剑突底部),食指平放在胸骨下部;

  3)另一只手的掌根紧抬食指上缘置于胸骨上,即为正确的按压位置。

  4)正确的按压姿势是达到胸外按压效果的基本保证。正确的按压姿势如下:

  5)使触电伤员仰面躺在平硬的地方,救护人员站立或跪在伤员一侧肩旁,两肩位于伤员胸骨正上方,两臂伸直,肘关节固定不屈,两手掌根相叠,手指翘起,不接触伤员胸壁;

  6)以髋关节为支点,利用上身的重力,垂直将正常成人胸骨压陷3cm--5cm(儿童和瘦弱者酌减);

  7)按压至要求程度后,立即全部放松,但放松时救护人员的掌根不得离开胸壁。

  8)按压必须有效,其标志是按压过程中可以触及到颈动脉搏动。

  9)操作频率如下:

  (1)胸外按压要以均匀速度进行,每分钟80次左右,每次按压和放松的时间相等。

  (2)胸外按压与口对口(鼻)人工呼吸同时进行,其节奏为:单人抢救时,每按压15次后吹气2次(15:2),反复进行;双人抢救时,每按压5次后由另一人吹气1次(5:1),反复进行。

  9.3.2.6抢救过程中的再判定

  1)按压吹气1分钟后(相当于单人抢救时做了4个15:2压吹循环),应用看、听、试方法在5秒--7秒时间内完成对伤员呼吸和心跳是否恢复的再判定。

  2)若判定颈动脉已有搏动但无呼吸,则暂停胸外按压,而再进行2次口对口人工呼吸,接着每5秒时间吹气1次(即每分钟12次)。如脉搏和呼吸均未恢复,则继续坚持心肺复苏法抢救。

  9.3.2.7抢救过程中伤员的移动与转院

  1)心肺复苏应在现场就地坚持进行,不要为方便而随意移动伤员,如确实需要移动时,抢救中断时间不应超过30秒。

  2)移动伤员或将伤员送往医院时,应使伤员平躺在担架上,并在其背部垫以平硬阔木板。移动或送医院过程中应继续抢救,心跳呼吸停止者要继续心肺复苏法抢救。

  3)应创造条件,用塑料袋装入砸碎了的冰屑做成帽状包绕在伤员头部,露出眼睛,使脑部温度降低,争取心脑完全复苏。

  9.3.2.8伤员好转后的处理

  1)如伤员的心跳和呼吸经抢救后均已恢复,可暂停心肺复苏法操作,但心跳呼吸恢复的早期有可能再次骤停,应严密监护,不能麻痹,要随时准备再次抢救。

  2)初期恢复后,伤员可能神志不清或精神恍惚、躁动,应设法使伤员安静。

  3)现场抢救用药:现场触电抢救,对采用肾上腺素等药物治疗应持慎重态度。如没有必要的诊断设备和条件及足够的把握,不得乱用。在医院内抢救触电者时,由医务人员经医疗仪器设备诊断后,根据诊断结果再决定是否采用。

  9.3.2.9注意:

  1)处理电击伤时,应注意有无其他损伤。如触电后弹离电源或自高空跌下,常并发颅脑外伤、血气胸、内脏破裂;四肢和骨盆骨折等。

  2)现场抢救中,不要随意移动伤员,若确需移动时,抢救中断时间不应超过30秒。移动伤员或将其送医院,除应使伤员平躺在担架上并在背部垫以平硬阔木板外,应继续抢救,心跳呼吸停止者要继续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在医院医务人员末接替前救治不能中止。

  3)对电灼伤的伤口或创面不要用油膏或不干净的敷料包敷,而用干净的敷料包扎,或送医院后待医生处理。

  9.3.3现场的最高负责人作为现场的救护指挥员,指挥现场救护工作,在现场的伤员得到急救的同时,立即使用手机或其他通讯设施拔打“120”电话,与绵竹市急救中心取得联系,要求紧急救护,之后应打电话向公司安全生产部、总经理及其他负责人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人数、伤者现状等),保护事故现场。

  8)安全生产部接到报告后,问清楚救护中心地点,与救护中心取得联系,落实后勤保障工作,确保伤员能立即得到救护,不因后勤不到位而影响急救;并向公司的总经理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应急物质与装备保障

  10.1各配电室都备有一整套良好齐全的干粉、1211等灭火器、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杆。

  10.2对配电室备用的消防器材设施由各专人负责,如因保管不善贻误战机,必须追究单位负责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