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落实国家关于危险化学品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的应急事故救援培训。加强对分厂内污水或危险化学品泄漏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的降低污染程度,保障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不受污染。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
根据2009年安全环保的管理方针,体现“纵横防御、求真务实”的安全管理理念,全面完成2009年度环保管理目标。一旦发生污水或危险化学品泄露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的实施救援,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和环境污染降到最低点。应急救援原则:统一指挥、快速反应、逐级负责。
三、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成及成员职责
1、为有效地组织污水或危险化学品泄漏后的处理工作,做到现场指挥得当,及时把事故损失和环境污染减少到最低限度,成立分厂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冯尚善
成员:王保卫 蒋宏亮 柴成阳 赵宗聚 徐 彬 王子浩 王家悦 李 江
陈乃国 王 伟 周锦生 林 华 陈玉峰 于永涛 班乃聪 迟 宇
侯宝林 刘开海 薛治水 马玉宏 董春田 付洪振
2、应急救援指挥部设在分厂办公室。负责分厂级“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修订,组建分厂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组织实施和演练,检查和督促做好环保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各车间在自己辖区内组建自己的专业救援队伍。
3、应急救援指挥组职责分工:
3.1组长:发生一般环保事故时,负责现场安排抢险(修)工作,及时向指挥中心总指挥汇报事故情况;同时,发生污水或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时,负责现场安排抢险(修)工作,及时向指挥中心总指挥汇报事故情况,事故救援以分厂自救为主,对分厂无法处理的要及时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协调增援;落实日常检查监督设备的管理工作;负责制定预防事故发生的具体措施。
3.2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环保泄漏事故救援工作,在组长不在时,行施组长的职责。
3.3小组成员:负责现场抢险(修)工作,及时向组长汇报抢险(修)工作的进展情况。
四、救援专业队伍
1、救援队伍:分厂、车间和全体员工都赋有环保泄露事故应急救援的责任,各车间维修、班组长、工段长、车间主任是抢险抢修救援队的主要成员。
2、负责人:各泻洪排水口及危险化学品存储罐区所在车间和所在工段的工段长,担负污水或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的控制。做好现场及时围堵、回收,消除泄漏危害后果等工作。
五、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1、报警电话:
调度室电话:6114、6116(内线)7102888(外线)62888
安全环保部:6119(内线)7112119(外线)62119
厂长办公室:7112956(外线)62956
分厂办公室: 6028(内线) 7112958(外线)62958
2、通讯联络方式:内部电话报警,手机报警。
2.1发生危险化学品或污水泄漏后,岗位当班操作人员按照程序向车间办公室、主管部门等及时报警。
2.2报警语言力求简捷明确,如“××岗位××设备×处发生泄漏,情况危急,请求支援。”
六、应急处理物品准备
各排水口由各车间负责落实准备:堵漏沙若干、沙袋、铁锨5把、生石灰1-2袋。
七、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理措施
7.1、防尾气排放污染事故控制及处理程序
7.1.1各班尾洗人员要加强巡检,严格控制各尾气装置的正常运行(中和一、二洗酸PH值控制在3一5;造粒尾气PH值制在5一7)。转化吸收温度≤50℃。(以上指标在记录表中每小时都有记录,发现指标不稳定时要及时调整,巡检由每小时改为半小时)
中和度控制在:1.0-1.15每天白班分厂抽查一次,车间抽查一次,班组抽查二次。夜间四点班和零点班抽查一次)
指标控制人:各班组相关岗位主操作
指标抽查人:王伟、薛治水、于永涛、陈玉峰及各车间工艺分管人员
7.1.2当中和洗液循环泵跳闸时,及时联系电修人员查明原因,确定短时间(2分钟)能开启,应立即开启跳闸的洗液循环泵,如果确定短时间内不能再开启,应立即降低中和度,混酸减量,并通知造粒岗位减量生产。
7.1.3当造粒尾气洗液循环泵跳闸或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将一次或循环水管插到洗液槽出口管道的预留口内通水降温,并通知维修人员抓紧更换备用泵。
7.1.4当萃取尾气洗涤系统出现故障不能正常工作时,系统应立即停车处理。
7.1.5当各风机(中和风机、转化吸收风机、萃取风机)跳闸时,系统应立即停车处理,已防冒气造成环境污染事故。
7.2、废水排放及危险化学品泄漏污染事故应急程序
7.2.1当酸性水及危险化学品出现大量泄漏时,首先能控制的要先控制泄漏源。
7.2.2及时对泄漏物进行围堵,防止进入外地沟造成污染,同时上报车间和分厂。
7.2.2.1对于少量泄漏物,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回收。
7.2.2.2对于大量泄漏,则立即联系生产调度等部门协调进行围堵或挖坑收容、回收,防止外泄造成污染。
7.2.2.3对于日常检修等泄漏的酸或污水,分管车间或岗位人员要立即将下方排污口堵死,并用污水泵打回系统或其它槽内。
7.2.2.4对于各种危险化学品存储罐区(硫酸、液氨、磷酸、盐酸、混酸)出现泄露时,也必须根据本方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现场进行洗消处理与回收,严禁出现环境污染扩大。
7.3. 特别强调
7.3.1分厂各车间废气、废水排放及危险化学品存储罐区监督协调设专人负责,车间负责人为:柴成阳 薛治水、赵宗聚 王伟、徐 彬 陈玉峰
7.3.2相关车间对本车间污水排放口及危险化学品存储罐区应做到“明确到人,责任到人”。
7.3.3各车间加大环境保护及防污染的宣传发动,组织本车间有关人员学习和落实本方案,并落实相关应急救援物资储备。
7.3.4相关车间对本车间各排污口污水PH值每小时检测1次,危险化学品存储罐区每天巡检一次;分厂每天不定时抽查1次。
7.3.5被分厂检查发现违反有关规定和本方案排放废气或污水的,分厂考核相关车间和责任人进行处理。
7.3.6任何车间、任何岗位在任何情况下,出现污水、酸性水或危险化学品泄露都必须回收,不得擅自排放不合格的尾气和污水。
7.4、其他
废气、废水(污水)排放指标以安全环保部有关规定标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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