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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汽包满水、缺水事故应急预案

2011-05-17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  总则

  1.1为及时、有效地处理锅炉汽包满水、缺水事故,避免或减少因锅炉满水、缺水带来的重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特制订本预案。

  1.2本预案以保证人身、设备安全为核心,以防御与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依据《YG-130/9.8-M锅炉运行规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等,制定本预案。

  1.3本预案适用并指导淄博大成热电公司锅炉车间循环流化床锅炉汽包满水、缺水事故的应对工作。

  2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2.1锅炉汽包满水、缺水事故定义

  锅炉汽包满水事故一般是指锅炉水位明显高于汽包正常运行水位的上限值,使锅炉蒸汽严重带水,蒸汽温度急剧下降,蒸汽管道发生水冲击。

  锅炉汽包缺水事故是指锅炉水位低于能够维持锅炉正常水循环的水位,蒸汽温度急剧上升,锅炉水冷壁管得不到充分的冷却,而发生过热爆管。

  锅炉汽包满水和缺水事故严重威胁机组的安全运行,轻者造成机组非计划停运,重者可造成汽轮机和锅炉设备的严重损坏。

  2.2事故类型

  2.2.1锅炉汽包满水或缺水,造成机组非计划停运;

  2.2.2锅炉汽包满水或缺水,造成汽轮机和锅炉设备的严重损坏,构成电力生产一般及以上设备事故。

  2.3事故原因

  锅炉汽包水位表失灵和指示不正确,锅炉水位保护拒动,给水系统故障,锅炉负荷变动幅度大,调整不及时,违反运行规程,运行人员误判断、误操作等,是造成锅炉汽包满水和缺水事故的主要原因。

  2.4危险等级

  2.4.1三级状态:由于上述原因,致使锅炉汽包水位超出正常范围,发出报警信号。

  2.4.2二级状态:锅炉汽包水位继续恶化,致使锅炉MFT保护动作,锅炉燃料切断,机组解列,安全停机,没有对电网造成较大影响。

  2.4.3一级状态:不仅锅炉灭火、机组解列,而且造成了锅炉水冷壁大面积损坏,或蒸汽管道水冲击,甚至汽轮机大轴弯曲等重特大设备事故。

  3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3.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以“保人身、保电网、保供汽、保设备”为原则,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缺陷,保证仪表指示准确、调节系统可靠、管道无泄漏、阀门灵活无卡涩、人员操作正确,消除安全隐患。

  3.2发生突发事件时,应确保事故抢险期间不发生人员误操作、人身伤害事件,避免造成设备损坏和环境污染。

  4  组织机构及职责

  4.1应急组织体系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经理

  副组长:副经理

  成  员:锅炉车间、生产技术处、安全环保处、综合管理处负责人,当值值长

  4.2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4.2.1提出修订应急预案,负责定期组织演练,监督检查各部门在本预案中履行职责情况。对发生事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决策,全面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4.2.2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启动本预案程序,组织相关部门赶赴现场进行事故处理,尽可能降低事故损失。

  4.3各部门职责

  4.3.1生产技术处负责抢险技术方案和抢险物资资金的落实,负责抢险现场的组织协调工作。

  4.3.2锅炉车间(检修)负责锅炉设备的定期检修、日常消缺维护以及事故抢险方案的具体实施。

  4.3.3锅炉车间(运行)负责锅炉设备的巡回检查,及时发现设备缺陷;负责抢险过程中布置安全隔离措施;负责针对锅炉满水、缺水事故拟订应急机组运行方式。

  4.3.4供销处负责抢险物资的准备工作,并保证预案启动后,迅速将抢险物资运至事故现场。

  4.3.5大成医院负责抢险现场伤员的救治。

  4.3.6生产技术处负责抢险现场安全隔离措施的审查,并督促相关部门执行到位;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及事故信息报送工作。

  5  预防与预警

  5.1 危险源监控

  5.1.1锅炉点火前,锅炉汽包水位保护必须投入,并现场试验良好;

  5.1.2锅炉正常运行中应经常核对各个汽包水位测量装置间的示值偏差,当偏差超过合格范围,应尽快找出原因,进行消除;

  5.1.3加强水位测量装置的消缺管理,当一套装置故障退出运行时,应立即处理,在规定的时限内恢复正常运行;

  5.1.4运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值班纪律,监盘精力集中,经常分析各运行参数的变化,调整要细心,判断要准确,出现异常及时处理。定期组织对运行人员培训和事故预想的演练,提高其操作技能及事故判断能力;

  5.1.5汽包水位控制系统应优化配置和精心调整,进行必要的扰动试验,确保大负荷扰动时,不会引起水位保护动作;

  5.1.6保证锅炉给水系统、汽包连续排污阀门、事故放水电动门开关灵活;

  5.1.7给水系统中各备用设备应处于热备用状态,按规程定期切换;

  5.1.8高加水位保护应定期试验,保证在保护动作时,高加旁路阀可以正确动作。

  5.2预警行动

  5.2.1三级状态时,如果给水自动调节或给水系统设备有故障,应设法切换手动调节。值班员应立即报告值长,值长应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及时处理;

  5.2.2二级状态时,锅炉班长汇报车间,值长报告生产副经理,组织运行人员按照规程要求做好机组停运的各项操作工作,并做好记录;

  5.2.3一级状态时,值长应立即报告经理,并做好记录;同时,按照公司规定,经理、生产技术处、办公室应以三个渠道的方式向集团公司、地方调度部门、地方政府部门报告。

  6 联系电话  见附表 

  7 应急处置

  7.1锅炉满水时的处置

  7.1.1象征

  7.1.1.1 汽包水位升高,发光字牌汽包水位报警,就地电接点水位计及CRT界面上指示水位值均高于正常值或就地水位计视窗满水。

  7.1.1.2 给水流量不正常地大于蒸汽流量(负荷突然急剧升高时相反)。

  7.1.1.3 严重满水时蒸汽温度急剧下降,蒸汽管道甚至发生水冲击。

  7.1. 1.4 严重满水,汽包水位高于+250mm时,锅炉MFT动作。

  7.1.2 原因

  7.1.2.1 热工设备出现故障,如给水自动失灵或水位计堵塞形成假水位。

  7.1.2.2 运行人员对水位监控不严。

  7.1.2.3 负荷、主汽压力变动幅度过大。

  7.1.2.4 启、停给水泵或切换给水管路时操作配合不当。

  7.1.3 处理

  7.1.3.1 首先将所有水位计指示情况相互对照,应以就地双色或玻璃板水位计为准,判断满水事故的真假和满水程度,迅速查明原因并作相应处理。

  7.1.3.2 当水位异常偏高时,及时降低给水压力,减少给水量。

  7.1.3.3 汽包水位超过+100mm时,将给水自动改为手动,联系汽机调整汽动给水泵转速减少给水量。

  7.1.3.4 汽包水位继续上升至+200mm 时,联锁或手动开启事故放水门进行放水,联系值长,要求汽机立即降低给水压力,待水位恢复正常后关闭事故放水门。

  7.1.3.5 主汽温度如下降,应立即关小或关闭减温水门,联系开疏水门。

  7.1.3.6 汽包水位仍继续上升至+250mm时,锅炉MFT动作,紧急停炉、停机并汇报值长。

  7.1.3.7 锅炉停止上水时,开省煤器再循环电动门。

  7.1.3.8 查明原因,故障消除后,待水位恢复正常且具备其它点火条件后,汇报值长,锅炉可重新启动。

  7.1.4检修人员接到预警后,应于20分钟内赶赴现场抢险。

  7.1.5三级、二级状态下的抢险工作由值长统一指挥。一级状态时,运行人员做好系统隔离措施,设备检修人员全面检查设备损坏情况,汇报生产技术处,制定修复方案,按照三个渠道逐级汇报公司领导和职能部门领导。根据公司批复的计划和方案,在生产副经理统一指挥下,开展事故抢险救援等工作。

  7.2锅炉汽包缺水时的处置

  7.2.1 象征

  7.2.1.1 汽包水位降低,发光字牌汽包水位报警,就地水位计及CRT界面上指示水位值均低于正常值或看不到水位。

  7.2.1.2 省煤器、水冷壁爆管时,给水流量不正常地大于蒸汽流量。若给水系统故障,则给水流量不正常地小于蒸汽流量。

  7.2.1.3 因水压低导致汽包水位过低时,减温水量减少,蒸汽温度快速上升。

  7.2.1.4 严重缺水,水位低于-250mm时MFT动作。

  7.2.2 原因

  7.2.2.1 热工设备出现故障,如给水自动失灵或水位计堵塞形成假水位。

  7.2.2.2 给水泵、给水调节门故障。

  7.2.2.3 运行人员对水位监控不严。

  7.2.2.4 负荷、主汽压力变动幅度过大。

  7.2.2.5 启、停给水泵或切换给水管路时操作配合不当。

  7.2.2.6 锅炉疏水及排污系统泄漏或排放过量。

  7.2.2.7 锅炉给水管道或水冷壁、省煤器爆管。

  7.2.3 处理

  7.2.3.1 首先将所有水位计指示情况相互对照,应以就地双色或玻璃板水位计为准,判断缺水事故的真假和缺水程度,迅速查明原因并作相应处理。

  7.2.3.2 如水位低于正常值,应校对水位计指示正确后,及时加大给水量或联系汽机提高给水压力。

  7.2.3.3 当水位低于-100mm时,应将水位调节器切至手动,如果排污门、放水门等已开启应将其关闭。

  7.2.3.4 当水位低于-150mm时,经加大给水量后水位仍然下降,应立即汇报值长,降低锅炉负荷,适当降压运行,尽快使水位恢复正常。

  7.2.3.5 当水位低至-250mm时,锅炉MFT动作,紧急停炉并汇报值长。

  7.2.3.6 如果安全阀动作,禁止再开启对空排汽泄压,以减少工质损失。

  7.2.3.7 停炉后,检查就地水位计,若不是由于运行监视疏忽而造成的短暂缺水或水位指示在最低线以上,可缓慢向锅炉上水,否则严禁上水,必须待中、上部平均床温均降至400℃以下时方可上水,上水前必须经生产副经理同意。

  7.2.3.8 若锅炉缺水且无法上水时,严禁开启省煤器再循环门。

  7.2.3.9 若因承压部件泄漏,则按相应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7.2.3.10 查明原因,消除故障后,允许恢复上水时必须缓慢进水,控制汽包上、下壁温差不大于50℃。水位正常后,汇报值长,可重新启动。

  7.2.4检修人员接到预警后,应于20分钟内赶赴现场抢险。

  7.2.5三级、二级状态下的抢险工作由值长统一指挥;一级状态时,运行人员做好系统隔离措施,设备检修人员全面检查设备损坏情况,汇报生产技术处,制定修复方案,按照三个渠道逐级汇报公司领导和职能部门领导。根据公司批复的计划和方案,在生产副经理统一指挥下,开展事故抢险救援等工作。

  7.3应急结束

  7.3.1三级状态时,经应急处理,锅炉汽包水位稳定,机组各参数恢复正常,由值长宣布应急结束;

  7.3.2二级状态时,经应急处理,机组安全稳定停机,全面检查核实,没有发生较大的设备损坏等情况,由值长宣布应急结束;

  7.3.3一级状态时,损坏的设备、系统等全部实施隔离措施,不存在对人身伤害和周边环境污染现象,受到伤害的人员已经妥善安排,由生产副经理宣布应急结束。

  8  信息发布

  根据不同的应急状况,按照职责范围由责任部门负责分阶段对外发布各类相关信息。

  发生三级状态时,仅在车间内部发布;发生二级状态时,限于公司内部发布;发生一级状态时,经集团公司、地方政府协商一致后,对社会发布信息。

  9  后期处置

  9.1 各部门生产人员在应急处理期间,在人身安全得到保证的前提下,均应坚守本职岗位,各项生产、生活正常进行。

  9.2 事故应急完成后,生产相关人员应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并对所有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检修,需要进行试验的设备完成所有试验,当确认所有故障和隐患均已排除的前提下,可向电网调度申请开机发电并恢复正常的生产秩序。

  9.3 事故后果造成的影响,生产副经理安排相关人员进行消除,涉及到人身伤亡、设备损害情况,组织做好各项善后救治、设备的检修采购工作。

  9.4 生产副经理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抢险过程和应急救援能力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中暴露出来的不足,组织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10  应急物资及装备保障

  按照公司的规定,保存一定的事故备品,如特定型号、材质的水冷壁管、阀门、管道、水位计等,以及一定数量的通讯、照明、焊接、电源、医疗等相关器材。

  11  培训及演练

  11.1培训

  预案发布后,每年本企业制定培训计划时应包括应急预案的培训计划,培训的主要人员是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以及电厂生产人员,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应急人员的职责、预防和预警、应急响应的程序以及应急恢复。

  11.2每年进行一次锅炉汽包满水、缺水事故应急响应的模拟演练。各成员按其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完成演练。演练结束后,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对“应急响应”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必要时对“应急响应”的要求进行调整或更新。演练、评价和更新的记录应保存。

  12  附则

  12.1 本预案由淄博大成热电公司应急预案编写小组负责制定和解释。

  12.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