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1淄博大成热电有限公司烟气排放标准为:二氧化硫小于400mg/m3、烟尘小于50mg/m3、氮氧化物小于650mg/m3。
1.2目前公司主要烟气环保排放设施及监测方法有:四电场静电除尘、炉后双减法湿法脱硫、煤中添加石灰石法等。排放指标设置在线监测系统。
1.3锅炉烟气污染物排放指标,主要影响因素有:电场运行数量及质量、入炉煤品质、石灰石品质、锅炉负荷及调整工况、燃料石灰石配煤比例与均匀性、烟气含氧量等因素。
1.4本预案适用于与烟气污染物排放指标相关岗位和有关人员:燃料车间、锅炉车间、电气车间、供销处、安环处、值长、化验班、采制样等。
1.5编制本预案之目的是:烟气达标排放,避免超标罚款。协调调动各岗位及人员,树立责任心,提前采取措施,防范小时值超标,严禁日均值超标。
2. 成立烟气超标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组长:经理
副组长:总支书记 副经理
成员:生技处、安环处、综合管理处、供销处、锅炉车间、电气车间、燃料车间、化学车间负责人,各值长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安环处
安环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
3.应急超标处置原则
3.1烟尘超标处置原则
3.1.1电除尘岗位要密切注意烟尘指标情况,做好当班记录。烟尘出现超标波动或烟尘小时值超标,立即检查电场运行工况或加开电场,并汇报班长值长。如果设备存在问题,值长接通知后,立即通知相关车间、处室(电气、锅炉、热控)及时处理电场存在的缺陷,确保电场正常运转,并通知锅炉稳定运行,在确保锅炉出力前提下,适当降低一二次风量。
3.1.2在采取以上措施烟尘连续2小时超标时,在确保锅炉安全运行前提下,通知锅炉进一步降低风量运行。在连续三小时以上出现小时指标超标时,特别在有可能导致日均值超标情况下,值长通知锅炉降负荷运行,同时汇报安环处。安环处在接到通知后,要及时与环保部门沟通,说明情况。
3.1.3安环处在接到环保部门烟尘超标通知时,安环处通知当班值长,值长安排相关部门、车间检查设备、加开电场、调整运行,直至降低负荷运行。
3.1.4日均值出现超标,值长汇报分管领导。由安环处与环保部门联系,向环保部门书面陈述报告。
3.2二氧化硫超标处置原则
3.2.1锅炉电除尘岗位密切关注二氧化硫指标情况,并做好当班记录。指标值波动大或出现小时值超标现象,立即通知值长,值长可通知锅炉适当调整锅炉运行工况。
3.2.2燃料车间每次上煤前,询问石灰石添加比例。值长按以下原则安排:二氧化硫上煤前4小时均值维持在小于400mg/m3时,可维持原比例添加量;燃料车间上煤前2-3小时超标,值长通知燃料车间,本次上煤增加0.5-1个比例添加石灰石量;上煤前均值大于400mg/m3,值长可酌情安排增加添加比例,或通知燃料车间调整上低硫煤品种,同时通知安环处,安环处要及时向环保部门解释说明情况;14时、18时作为特殊情况,上煤前二氧化硫均值大于350mg/kg时,值长安排增加石灰石添加量。在考虑有可能导致日均值超标情况下,通知锅炉开启炉后脱硫装置,并告知分管领导。
3.2.3燃料车间平时必须备有不少于1天的低硫煤(含硫0.5%左右)用量,或备配入炉煤含硫值0.3%左右8小时用煤量。
3.2.4安环处接到环保部门二氧化硫超标通知后,通知值长,由值长安排相关岗位人员,调整石灰石添加量。
3.2.5二氧化硫超标严重、日均值超标或指标异常情况下,值长及时通知化验人员,做二氧化硫对比样,以确认在线监测的准确性;通知锅炉运行取炉前样,检查入炉煤含硫值。
3.2.6日均值超标,值长汇报分管领导。由安环处与环保部门联系,并向环保部门书面陈述报告。
3.2.7供应人员必须确保煤炭、石灰石进厂标准,确保进低硫煤,确保石灰石含量和粒度符合要求。
3.2.8造成烟气排放超标,按《烟气超标管理考核办法》执行,并建议列入《小指标竞赛》考核。
上一篇:热工控制系统故障应急预案
下一篇:干法除尘事故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