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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供应应急预案

2011-05-19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天然气是我省主要能源之一。天然气生产供应关系全省民生、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大局,是一项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目前我省用气主要靠川东和重庆市天然气主产区供给,调运距离长,调配难度大。为保障在天然气供应出现紧急状态时相关单位各负其责,及时有序地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将天然气供应在紧急状态下对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企业生产设备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为目的,以保证居民生活用气和重点单位用气为核心,科学调配资源,努力保障社会经济稳定运行。

  二、基本原则

  按照先安全后生产,先重点后一般,先生活后生产,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的原则,形成统一指挥、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天然气应急处置体系,最大限度降低紧急状态下天然气供应短缺对人民生活和经济发展的影响。

  三、天然气供应紧急状态的定义

  当天然气脱硫厂(见附件1)发生事故临时停产、主要集输气场站(含增压站、脱水站)、集输气干线发生设备事故或因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事件造成输气中断而严重影响天然气供应时即为天然气供应紧急状态。

  四、天然气产供需组织保障及各自主要职责

  建立四川省天然气供应应急工作小组(见附件2),由省经委副巡视员钟吕坤任组长,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中石化西南油气分公司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应急预案启动后全省天然气产、销的协调平衡工作。省经委相关职能处室具体负责应急工作小组日常综合协调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如下。

  (一)省经委

  负责紧急状态下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和中石化西南油气分公司天然气产、供的协调平衡工作;负责审定天然气紧急供应方案;下达紧急气量平衡调度通知并及时向省政府报告;协助意外事故抢险,参与和协调事故发生地抢修的外部保障条件,为抢险施工单位解决困难,同时做好舆论宣传引导,避免因天然气供应暂时短缺而出现混乱,确保工业经济安全运行和社会稳定。

  (二)各市(州)经(贸)委

  负责辖区内天然气公司和工业用气户在紧急状态时启动天然气供应应急方案;负责编制辖区内应急调配计划并确保特殊工艺、重点行业和居民生活用气的稳定;掌握工业与民用气供应状况;与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协调处理好供气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并及时将天然气紧缺情况向政府报告;与供气部门保持信息畅通,同时要引导新闻媒体做好正确的舆论宣传报道,保证社会秩序和工业经济运行的稳定。

  (三)天然气生产、供应部门的职能

  1.中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负责全省天然气产、销总量平衡,承担四川省天然气供应稳定的主要职责,加快勘探开发力度,保障天然气产量持续增长,随时掌握市场动态,研究和分析市场变化趋势,确保天然气市场的正常供应;做好天然气年度计划,月度配置计划分解到各用气企业;当出现紧急状态时,全方位加强调度手段,千方百计稳定大管网运行压力;及时报告和通知省经济主管部门和重点用户,共同做好全省天然气供应工作,服从天然气应急工作小组对天然气供应的临时调度,合理安排,为稳定全省天然气供应发挥主渠道作用。

  2.中石化西南油气分公司。负责有关市、县天然气供应的资源配置,编制天然气产、销的年度总量目标;承担有关市区天然气供应的稳定职责,预见性的研究和分析市场需求动态变化,加快产能建设;做好对天然气用户按年度计划供气的服务工作,确保产、销平衡。当天然气供应出现紧急状态时,及时报告和通知省经济主管部门和重点用户,共同做好全省天然气供应工作,服从天然气应急工作小组对天然气供应的安排、调度,尽最大努力实现和保障现有区域内天然气用户的供气稳定。

  3.天然气生产集输部门。负责紧急状态下天然气的生产和集输气场站、管道的安全平稳运行。

  4.天然气脱硫厂。负责紧急状态下天然气的净化,产品气达到国家GB17820—1999《天然气》标准,保障脱硫装置安全平稳运行。

  5.天然气调度部门。负责紧急状态下天然气产、供、销的协调及应急预案启动,下达调度指令,并保证调度指令的畅通,负责协调对外供气的解释和宣传工作。

  6.天然气开发管理部门。负责油气田技术管理,做好年度天然气产量指标安排和气井配产,负责紧急状态时气田及气井产量的调整安排。

  7.天然气营销部门。负责天然气的年度销售计划及月度销售计划的编制,并分解到每个用户;负责组织和做好与用户签订年度供气用气合同,合同中应对供气过程中突发意外事故中断输气或气量大幅度下降出现紧急状态时,供用双方的责、权、利要予以明确;紧急状态时配合天然气调度中心共同做好供气短缺的解释和宣传工作。

  (四)主要用气单位的职责

  1.化肥(化工)企业。服从供气部门的调度指令。根据临时气量安排及时对内部生产工况进行调整变动,必要时按工艺要求程序分步减气,做好生产装置安全停运工作。

  2.玻陶、冶金、机械、窑炉企业。服从供气部门的调度指令。根据供气量安排,及时调整生产工况,加强内部气量平衡,必要时按工艺要求程序内部启动应急预案(有条件的可用其它燃料替代),或者采取减停气保温措施,确保窑炉安全。

  3.天然气公司。服从供气部门的调度指令。根据供气量安排,及时调整辖区范围内的气量平衡,紧急通知有关用户并对工业用户采取减、停气安排,保民用错峰避让措施;完善和具备城市民用储气调峰设施,充分利用调峰设施的储气功能,确保城市居民用气的稳定;通过当地新闻媒体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4.压缩天然气供应企业(CNG站)。当出现天然气管网输送压力偏低,难以维持压缩机满负荷工作条件时,供应企业有责任及时向前来加气的出租车、公交车、环卫车和运输车辆驾驶员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应积极动员驾驶员临时采取加油替代加气,改善和缓解供应不足的被动局面,共同为维护社会安定和保障经济运行秩序的稳定做好服务工作。

  5.发电企业。服从供气部门的调度指令。在紧急状态时,全省所有燃气发电机组停止供气,电厂点火用气视电力供应情况酌情安排。

  五、天然气应急预案的启动程序

  发生天然气供应紧急状态时,事故单位应立即上报天然气调度部门,天然气调度中心根据事故情况和影响范围,达到紧急状态时,天然气调度部门立即报告公司主管领导和省经委,经分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即可启动应急预案,由省经委统一协调指挥中石油和中石化之间的产供平衡及抢险救援工作。

  六、紧急状态下保证重点单位供气的主要措施

  (一)天然气生产供应部门

  1.开启备用气井及备用装置。

  2.在保证安全及科学合理开采的情况下,加大生产井的产气量。

  3.调整输气流程和输气量,合理调配。

  4.及时向主要重点用气单位通报事故影响供气量下降的原因,取得理解配合。

  (二)天然气主要用户(附件3)减少天然气用量或停产检修。

  七、重点用气单位保证顺序

  按照先安全后生产,先重点后一般,先民用后工业的原则,按如下顺序保证供气:

  (一)城镇居民生活用气、CNG用气、玻陶炉窑等特殊工艺的生产或保安用气。

  (二)化肥、化工生产的低负荷运行用气,电厂点火用气。

  (三)其他重点企业用气。

  (四)燃机发电用气。

  八、重点用气单位(附件4)

  列入重点用气单位的企业,当天然气供应出现紧急状态时,为了输气管网的稳定运行,综合平衡全局用气利益,必须立即采取有效的临时供气调度手段,在气量上服从供气部门的临时调度安排的气量指令,及时对内部生产工况进行调整,按主要用气单位的职责给予积极的配合减气,必要时按工艺要求程序分步停车,做好确保生产设备(设施)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