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1 目的
为了确保熔铸分厂的安全生产,防止铝液外溢伤及人员、损坏设备事故,以及发生事故后,能从容有序应对,使人身安全及设备、生产不受影响或将损失降至最小,特制定本案。
1.2 编制依据
1.2.1《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2.2 《国家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1.3 适用范围
1.3.1 本预案适用于熔铸分厂铝液外溢烫伤、爆炸应急工作。
2 术语和定义
2.1高温铝液:温度在800-900°C的液态铝。
2.2着火:由于高温铝液引起的物品燃烧。
2.3遇水产生蒸汽:高温铝液将水加热至沸腾,产生蒸汽。
2.4 爆炸:高温铝业将水迅速加热,引起爆炸。
2.5 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2.6 应急准备:针对可能发生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和应急保障。
2.7 应急响应: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2.8 应急救援: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件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件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
2.9 恢复:事故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
3 应急工作目标
应急工作的目标是:坚持“安全第一、区域管理、岗位管理”的方针,对发生的事故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处理,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争取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4 危险源分析
4.1 爆炸:铝液大量流出或者外溢后,遇见水或潮湿地面,都会产生爆炸。
4.2 火灾:铝液一般在八九百度,一旦流出或者外溢,将可能引燃周围的一切可燃物。
4.3 烫伤:爆炸及飞溅的高温铝液,对人员都可能造成严重的烫伤。
4.4 窒息:爆炸或火灾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都可能造成人员窒息。
5 应急处置原则
5.1 坚持做好事故管理工作、以预防为主的原则。
5.2 分厂实行各级正职负责制。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统一指挥、局部服从全局、积极寻求社会援助的原则。
6应急救援队伍的任务和训练
6.1事故灾害抢险组织机构。
6.1.1救援指挥和通讯保障:由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
6.1.2应急救灾:组建抢险抢修队,义务消防队。
6.1.3应急救护:应急救护小组由分厂机关及分厂骨干、技术人员组成。
6.1.4人员疏散:发生事故灾害时,负责人员疏散,协助维护厂内治安秩序,防止人为破坏,保障疏散线路畅通。
6.1.5恢复生产:分厂负责,定抢险方案,抢险救灾突击队负责抢险抢修。
6.2应急救援演习由分厂应急救援指挥部牵头,可邀请有演习能力的消防队、救护队、保卫治安等专业部门进行事故防灾联合演习。
7 组织机构及职责
7.1应急救援体制及指挥系统
分厂成立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领导小组”,由厂长、副厂长、主管、专责及各班组长组成,下设现场应急救援办公室,日常工作由相关班长负责。发生重大事故时,以现场指挥领导小组为基础,立即成立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由厂长任总指挥,副厂长负责全分厂应急救援工作的现场组织和指挥,指挥部设分厂交接班室,全权负责应急救援工作。
分厂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7.2相关职责
7.2.1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领导小组”是分厂发生重大事故时的急救领导机构,负责急救过程中的重大事件决策。
7.2.2总指挥、副总指挥负责审定事故抢救措施方案,并负责组织安排实施。
7.2.3主要部门负责人在应急期间,主要协助总指挥调整抢救队伍之间的联系,调查和记录事故的情况,对外请求援助或与相关部门联络,以确定警戒形式。
7.2.4分厂各生产班组建应急救援兼职队伍,组织实施演习。
7.2.5领导小组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7.2.6发生重大事故时,由指挥部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负责抢救受伤、中毒人员;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经验。
7.2.6分厂专责负责协助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理工作;维护事故现场次序,在抢救火灾事故时,组织、调动消防队扑灭火灾,防止事态扩大;负责事故现场及联系有害物质扩散区域内的监测工作。
7.2.7分厂主管协助总指挥负责工程抢险抢修工作的现场指挥。
7.2.8班组长负责事故处置时生产系统、开、停车调度工作;事故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系。
7.3日常以分厂接班室为联络指挥部,一旦发生重大险情,即由抢险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
7.4通讯设备及通讯网络
7.4.1报警总机:
7.4.1.1卫生院
联系电话:总值班
地址:
7.4.1.2第一人民医院
联系电话:总值班
院办:
地址:
7.4.1.3公安消防大队
联系电话:手机119
固定电话
地址:迎宾路与黄茨港巷交叉路口南侧
7.4.2公司各部门联系电话
8铝液外溢原因及处理措施:
8.1在铸造生产工艺过程中因违章操作导致混合炉炉眼损坏而造成无法封堵铝液外溢。看眼人员立即使用套有大堵套的钢头塞子进行封堵,并立即上报,班长在上报的同时指挥现场人员,使用铸造机进行生产,将隔断溜槽打开,使用相邻铸造机生产,进行分流,若铝液溢出,流到地面使用耙子将流到地面的铝液扒开,并撒滑石粉为铝液导流,避免铝液流入水槽,若还是不能控制,及时叉两盘铝锭到炉台,把铝锭使用扒渣车放到混合炉炉眼处,使炉眼凝结。无法控制炉眼时,要立即组织人员撤离。
8.2炉眼流量调节过大溜槽铝液外溢的现象。看眼人员立即使用堵头调节炉眼流量,若流量大则立即使用铁堵头封堵炉眼,若铝液溢出,流到地面使用耙子将流到地面的铝液扒开,并撒滑石粉为铝液导流,避免铝液流入水槽。
8.3调流不合理,使铝流量过大,铸模无法容纳过多的铝液,铝液铸模内溢出。打渣人员立即撤离打渣岗位,调流人员及看眼人员同时调节铝液流量,若还有铝液从铸模门内冒出,则立即按急停,将船型溜槽翻起,使铝液流入渣箱,看眼人员立即堵眼。
8.4母线生产不成功,铝液从中间包中流出,流入防爆坑。中间包处作业人员立即将活动溜槽搬动,使铝液流入渣箱内,看眼人员立即堵眼。
8.5敞口包倾翻架出故障,铝液流入铸模过多,产生外溢。立即使用耙子将铝液扒开,操作人员按急停,使抬包内铝液不再外流,若发生爆炸,现场人员立即撤离。
8.6混合炉入铝时炉台工违章入铝,炉膛铝液过满造成铝液从炉门外溢。立即停止入铝,将留出的铝液立即用耙子将铝液扒开,开启炉眼生产以降低炉内液面。炉台处若发生爆炸人员立即撤离。
9外溢情形的描述:
铝液外溢后在地面无规律流淌,随即出现遇潮发生爆炸、遇流水即产生大量水蒸汽,水蒸汽达到一定范围后发生爆炸,爆炸的范围有不可确定性和受害人数及程度有不可确定性,其主要表现为烫伤、烧伤、砸伤。
9.1造成铝液外溢的原因:
混合炉炉眼损坏及已到使用寿命。
9.1.1看眼人员违章操作使流量调节过大。
9.1.2溜槽内沉积大量残留物。
9.1.3违章入铝混合炉炉膛过满。
9.1.4检查出隐患没有及时采取紧急防范措施。
9.2铝水外溢爆炸时的紧急避险措施: 当发生爆炸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如转身、抱住头部、挡住脸部或捏住衣领、缩脖尽快从安全通道撤离,以防止烫伤事故的发生。
9.3铝水外溢爆炸现场的管理:
9.3.1发生铝水外溢爆炸后首先保证现场不能混乱,并按照紧急避险措施进行自我保护。
9.3.2此时禁止向混合炉内入铝和添加任何物料。
9.3.3在确定地面铝液不发生爆炸时及时堵炉眼,并做好铸机准备工作使铝液有规律流淌。
9.3.4如发生炉眼过大塞子杆无法封堵的情况,及时使用大量石棉绳进行封堵,以便减小流量。
9.3.5在确定原因后,班长指挥工作人员采取相应措施排除隐患。
9.3.6当班班长要立即向分厂报告。
10预防铝液爆炸措施:
10.1铸机作业前检查炉眼己清除周围杂物,检查混合炉周围炉体和溜槽内沉淀。
10.2要认真检查确认堵眼用塞子杆好用可靠,如果有问题要及时更换,备用好整卷石棉绳。
10.3必须保证炉眼周围浇注区域地面干燥、无积水。
10.4严禁在卫生清洁时向铸机及炉眼周围地面泼水。
10.5严禁在混合炉炉膛铝液过满时向炉膛内投放大量的铝锭、铝坨、铝渣等添加物。
11可能引起伤害及处理
11.1烫伤:烫伤是由于铝液爆炸、降温冷却水以及铝液外溢后遇水产生的蒸汽等引起的对人体肌肤的伤害。
11.2烫伤的基本特征:由于铝液中含有毒元素,被烫伤易感染不易康复。
11.3导致烫伤的因素:
11.3.1劳保用品穿戴不整齐、不合理、紧急避险要令不正确。
11.3.2检查工作不到位,生产准备工作不充分,违反安全操作要领。
11.3.3工作麻痹大意,精力分散,现场和生产混乱。
11.4预防烫伤措施及指导:
11.4.1穿戴整齐、有效的劳保用品,炉台工、打渣工以及看眼的岗位必须戴好大面罩,打渣岗位还必须戴皮围裙。
11.4.2其他岗位或非工作人员不允许靠近炉台、打渣、看眼等危险作业区域。
11.4.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中看眼及炉台作业的相关条款。
12紧急情况的解除程序:
12.1事故处理完毕,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准备恢复正常生产,请求批准。
12.2申请批准后,由当班班长指挥清理事故现场,尽快恢复生产。
12.3撤除事故现场周围的防护设施。
12.4恢复生产后,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事故处理完毕,已恢复正常运行”。
13 事故调查和追究
分厂在接到洪灾事故报告后,要立即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相关成员赶赴现场,协助进行事故处理。依据相关法律和规定,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查明原因真相。
14 检查与考核
14.1 本预案由熔铸分厂负责制定、管理和解释。
14.2 本预案原则上每年更新一次。
14.3熔铸分厂各班组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经分厂审定后,报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备案。
14.4本预案印发各班组。
14.5本预案自公司发布之日起生效。
15 附则
15.1 本预案由熔铸分厂负责制定、管理和解释。
15.2 本预案原则上每年更新一次。
15.3熔铸分厂各班组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经分厂审定后,报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备案。
15.4本预案印发各班组。
15.5本预案自公司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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