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象山港大桥及接线工程第12合同段项目经理部防台防汛应急预案
编制单位:宁波象山港大桥及接线工程
第12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颁布日期:2011年5月
宁波象山港大桥及接线工程第12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
一、总则
㈠、编制目的
象山港海域属亚热带季风性气候,每年均有台风侵袭。根据历年气象资料和台风登陆时间,目前,已经全面进入主汛期,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台风来得较迟,但频次高、强度大,台风登陆时段区集中,对交通工程建设将产生较大的影响。我标段现开工10个月,大部分为桥梁施工作业,栈桥为水上施工,安全风险较大,受到台风的较大影响。
㈡、编制依据
为了切实做好施工人员、项目部驻地、各类大小临时设施防台、防汛的安全工作,确保财产和人员生命的安全,特制定《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㈢、适用范围
防汛、防台工作应坚持“防、避、抢”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应贯彻“早防早避,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层层把关,职责落实”的原则;工作中应做到全面防范、突出重点、综合治理、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要立足于防大险、抗大灾,早做预防、早作准备,常备不懈。
1、本合同段施工现场因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的事故所危害的区域;
2、外部因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的可能波及本合同段施工区域的范围。
㈣、应急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紧急处置,快速反应,分级负责,协调一致的原则。建立项目部、施工分部应急救援体系,做到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关爱生命高于一切,确保施工过程中一旦出现紧急事故,能够迅速、快捷、有效的启动应急系统。
二、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㈠、应急组织体系
项目应急组织体系由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6个应急救援工作小组组成。结构框图如下:(具体人员见附件)
㈡、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职责
1、项目经理闫乙鹏是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第一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紧急情况处理的指挥工作。副组长由付元峰、信建平、张先武、王南昌,负责紧急情况处理的具体实施和组织工作,组长不在或授权时,副组长按序行使组长的权力。
2、组长(副组长)职责
⑴及时向总监办、指挥部应急领导小组、公司以及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等报告事故及处理情况,必要时请求援助,并接受其领导,落实指令。
⑵审定并签发本项目应急预案。
⑶下达预警和预警解除令。
⑷下达本项目应急预案启动和终止指令。
⑸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指挥工作,统一协调应急资源。
⑹检查督促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做好抢险救援、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生活、生产秩序的工作。
⑺负责对外联络,向新闻媒体发布相关信息。
⑻负责检查监督应急准备工作情况,组织开展应急培训教育及应急预案的演练、操练和讲解活动。审批并落实项目应急准备及救援资金。
㈢、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及职责
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组织象山港大桥及接线工程十二标《防台应急预案》的编制,安排相关人员按防台应急预案要求组织演练并按响应等级组织实施防台应急预案。
2)负责安排防台应急预案要求储备所需物资、备用设备和人力资源的组织,保质保量的完成业主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各种防台措施的贯彻落实,并根据要求及时报送相关资料。
3)负责与业主指挥部、港航、海事局、安监站和渔政等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的防台协调工作。在台风来临前,按指定转移地点,指挥全体人员安全有序的疏散、转移。
4)进入戒备状态后,负责精心指挥,同力合作,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遇突发事故后,按预案要求迅速出动抢险救灾,合力抗击灾害,将灾害事故损失降到最低。
应急办公室设在项目部安全环保部,安全环保部工作由武斌负责。
⑴抢险救援组:负责现场伤员的搜救、损失设备的安全转移及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洗消工作,及时控制危险源。
⑵安全疏散组:负责对事故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物资转移等工作。接警后,督促所有员工立即离开工作岗位,从安全道路有秩序地撤离。员工疏散顺序是先现场人员,再附近工人、村民,最后各部门负责人和安全员。并根据各部门负责人提供的工作人数及访客登记资料核查人员情况,承包商与访问客人的疏散由负责接待部门负责人指派专人护送至安全区域。安全撤离后,防止员工未经许可重返事故现场。
⑶现场救护组:负责抢救和临时处置事故现场伤员,负责护送重伤员到相应医院救治。有权禁止人员进入情况不明的现场,防止人员伤亡事故扩大。
⑷现场警戒组:负责隔离事故现场、保护事故现场事故,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协助人员抢救和疏散,防止有人借机偷盗和破坏财物。
⑸善后安置组:根据人员伤亡或失踪情况,负责联络和接待其家属,处理有关赔偿、抚恤等事宜。
⑹机动组:负责对主要运输道路进行疏导及后勤保障,并协助其它组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四、应急抢险
㈠、预防
防台、防汛预防措施
1、接到警报后,“三防”领导小组应及时通知项目部所有施工作业队,积极做好应急抢险救援的准备工作。
2、加强对办公区、生活区、作业区的安全巡查和检查,组织好危险地段人员、物资的疏散和撤离工作,做好后勤生活保障、应急救护用品的准备。
3、接到防台、防汛警报后,施工机械(吊车、运输撤离、履带吊、挖掘机、旋挖钻机)小型机具(电焊机、乙炔氧气瓶、发电机等)撤离栈桥。手机应有足够的话费并保证电量充足。
4、接到防台、防汛警报后,应安排安排专人对全线的施工用电统一进行断电处理。
5、接到防台、防汛警报后,各分部立即对辖区内的钢筋加工棚、临时机具、模板、木料等材料进行压实、固定。钢筋加工棚必须设置揽风绳。
6、接到防台、防汛警报后,三个预制场分部,人员必须进行撤离,龙门吊掐断电源,轨道锁死限位器卡,必要时可考虑挂起一片箱梁进行防风措施。
7、接到防台、防汛警报后,各分部应对分部的标示标牌进行排查,损坏、歪倒的进行加固、维修,不能加固和维修的应统一进行收集,放在安全可靠地地点。
8、接到防台、防汛警报后,栈桥分部(桥梁一分部、二分部)负责做好栈桥的安全管理,做好栈桥上标示标牌的加固收整工作,待栈桥上的人员机具撤离完毕后,对栈桥进行封闭后,撤离至安全地带避风。
9、协助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做好灾后生产自救工作,及时总结工作的经验教训,修订预案存在的漏洞,做到不断提高、持续改进,提高“防汛、防台”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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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预警
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作业人员进行预警培训。发现不符合施工规范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等险情后,立即通知现场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现场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应迅速采取措施,撤离人员、确定可能波及范围并设置警戒,同时报告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进行现场指挥和协调,并根据现场情况向上级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安全监管部门和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汇报和求得援助。如在非工作状态发现险情,发现者应迅速直接向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
从外部获取的有关自然灾害、周边险情后,获取人应立即向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确认信息属实后,及时通过广播等快速手段告知全体作业人员,并组织相应的预警行动。
五、应急响应
一)Ⅲ级响应(台风中心距象山港580海里)
由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召开防汛、防台动员大会,动员全体成员参加会议,会议部署防台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各应急救援队积极实施应急抢险救援的各项工作。
1、梁厂基础设施应急救援队启动防台应急专案:
(1)全面停止起重吊装作业。
(2)散放的工具、材料摆放应稳当,松动的脚手板用铁丝绑扎固定。
(3)对已安装的临时设施构件应设强缆风绳加固。
(4)责任区内所有的电焊机、氧气、乙炔应收集入库、分类存放,散放的工具、材料、脚手板及临时用的电线、电缆及时清理入库存放。
(5)施工平台应检查,必要时实施增焊或铁丝捆绑加固。
2、大临设施、机械设备、水上交通、供电系统应急救援队启动防台应急专案:
(1)作业区内机械设备停止作业。
(2)对特种设备、施工栈桥薄弱处进行焊接加固,必要时抛锚拉设缆风绳,机械设备、工具材料集中到指定地点。对变配电系统、配电箱和配电柜进行检查,防护加固。
(3)场地内警示标志牌和现场安全标语牌进行检查、防护和铁丝捆绑加固。
(4)对海堤拆除部位,按照防洪抗台的要求堆码沙袋,确保海堤的防洪抗台的安全要求。
3、项目部生活区启动防台应急专案。
(1)对生活区宿舍、办公室、食堂、及民工宿舍加固,关好门窗,拉设防风钢丝绳。
(2)库房应做好防台加固工作,注意对库房易燃、易爆或危险物品的安全防护,做好准备、库房加固、物资材料转移的工作。
4、应急抢险救援预备队做好随时执行防台应急各项专案准备工作。
二)Ⅱ级响应:(台风中心距离象山港320海里)
由防台领导小组召开防台动员大会,动员全体成员参加会议,会议部署人员撤离及清点工作。通过加强收听台风预报次数,对受台风影响进行分析,做好防台抢险工作及人员撤离。
(一)抢险救援工作
1、梁厂基础设施应急救援队启动防台应急专案:
(1)停止梁厂建设各项工作,切断应急救援用电以外梁厂建设施工的所有生产生产用电。
(2)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对可能正在安装的项目部临时房屋、混凝土拌合楼、临时设施限在8小时内按照要求完成插打地锚拉设缆风钢丝绳工作,待安装设施进行原地覆盖及固定。
(3)完成以上工作后,由该队队长负责清点并组织本救援队所有救援人员按照通知要求撤离至避风场所。
2、大临设施、机械设备、供电系统应急救援队启动防台应急专案:
(1)梁场作业区内机械设备停止作业,切断应急救援用电以外所有的施工生产用电。
(2)完成以上工作后,由该队队长负责清点并组织本救援队所有救援人员按照通知要求撤离至避风场所。
3、项目部生活区启动防台应急专案:
(1)项目部驻地、民工生活区做好停电准备工作。
(2)储备足够的生活用水及生活物资用品,通知所有职工按要求摆放好宿舍内的物品,关闭好门窗,带好随身物品。由该队队长负责清点并组织本救援队所有救援人员按照通知要求撤离至避风场所。
4、应急抢险救援预备队做好随时执行防台应急各项专案准备以及按照通知要求撤离至避风场所。
(二)撤离清场工作
1、项目部清场小组负责清场工作,待各应急抢险救援队结束抢险工作撤离后,清场小组对各应急抢险救援队的撤离清点工作进行核实,对作业区、生活区进行清场工作,确保人员全部安全撤离,设备设施防台加固全部完成。
2、避台期间人员管理
(1)办公室和安保部负责避风人员的后勤生活管理工作,信建平 风期间人员秩序和治安管理工作。
(2)由物机部门、办公室负责储存应急工具用品,如手提式照明灯具、蜡烛、雨披、雨靴,储备足够的纯净水、矿泉水、方便面、液化气及食品和日常用品。
(3)安保部和办公室配合做好避台期间,人员的业余生活,利用避台时间开展员工的安全培训与教育、进行扑克牌、电教片、影片等活动开展,丰富避台期间员工生活,舒缓情绪。
三)Ⅲ级响应(象山港实测风力已达8级以上)
1、人员管理
(1)建立昼夜值班制度,由组长闫乙鹏负责避风人员的后勤生活管理工作,田东兵、武斌负责后避风期间人员秩序和治安工作。
(2)由物资部负责存储应急使用的工具用品。
(3)安保部与办公室配合做好避台期间人员的业余生活,利用避台期间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尤其防台相关知识),进行扑克、电教片、影片等活动,丰富避台期间人员的业余生活,缓解情绪。
六、保障措施
㈠、通信与信息保障
项目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及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成员必须保证应急救援所需的通信设备、工具正常,并24小时畅通。各应急救援机构人员以及当地医院、救援机构、有关政府部门的通信联系方式和方法见附件。
㈡、应急队伍保障
本项目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由项目主要领导组成,指挥中心办公室为项目安全部,下设6个应急救援工作小组由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和现场人员组成,各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㈢、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项目安全部应按照本应急预案配备相关应急物资,建立责任人清单,明确贮存地点,并定期检查,保持状态完好。主要应急物资包括:
1、救护人员的装备:安全帽、防护靴、防护手套、安全带、安全绳、救生衣,防毒、防尘面具,雨衣、雨鞋等;
2、消防器材:干粉灭火器、消防砂、消防桶、铁锹等;
3、机械及小型机具:挖掘机、装载机、潜水泵、发电机、交通车辆等;
4、通讯器材:固定电话(传真机)一个,移动电话:每个管理人员一人一个,对讲机若干;
5、其它物资:救生网、担架、手电筒、编织袋、工字钢、探照灯、喊话喇叭等。
㈣、经费保障
建立专项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初步计划投入20万元用于应急物资装备保障、人员培训保障和应急预案演练保障,该费用由安全部实施统一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㈤、交通运输保障
由于本项目潜在突发生产安全事故主要可能发生在施工现场,主要交通运输靠地方道路和施工便道、便桥,因此施工便道、便桥的畅通关系到应急救援的顺利开展。项目安全部负责定期对施工便道、便桥状况进行检查,对影响道路正常运输的应积极向项目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领导反馈,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处理,确保道路正常、畅通。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机动组应派人对主要运输道路进行疏导,确保应急救援及时、有效展开。
㈥、医疗保障
由于本项目所处宁波市大徐镇,当地医疗卫生条件有限,因此安全部在与象山县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日常联系、沟通的同时,还应和宁波市相关医疗机构保持联系,确保伤者能得到有效救治,现场救护组应清楚了解各医院地址及最便捷路线、联系电话等。
㈦、后勤保障
施工现场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机动组应核查现场应急救援人数,派人联系采购有关后勤保障物资(包括饮用水、食品、衣物等)并运至事故现场,为现场应急救援人员提供完善的后勤保障。
八、培训与演练
㈠、培训
1、项目安全部应制定相关培训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2、项目开工前,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针对应急预案对项目各应急组织成员进行培训,并将应急预案予以公布。
3、项目安全部应半年组织一次全体人员应急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
⑴施工安全防护、作业区内安全警示设置、个人的防护措施、施工用电常识、在建工程的交通安全、大型机械的安全使用等安全技能。
⑵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隐患,异常情况的鉴别及上报、报警(包括上下级联系的方法和各种信号的含义)。
⑶事故的应急处理,紧急情况下各类人员的防范措施,各种救援器材和工具使用知识。
⑷现场自救与互救知识,防护用具的使用和自制简单防护用具。
㈡、演练
⑴在项目开工后,项目职业健康与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结合本项目特点按工程内容(如桥梁工程、路基工程等)分别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演练至少组织一次并根据工程进展不定期举行,当施工作业人员变动较大时增加演练次数。
⑵应急救援演练前,安全部应做好详细的策划工作并编制具体演练方案,针对演练的目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组织方式、情景模拟及需注意的安全事项等提前进行安排和要求,演练结束后应对演练效果及时进行总结,并对应急预案的有效性进行评审,对存在问题予以修订完善,保存相关记录、影像资料。
㈢、奖惩
1、一旦发生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以后,各应急救援人员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不得借故延误。
2、项目各部门及各分部要树立全局观念,抢险救援过程中,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可调用本项目所有人员、设备、物资等,项目各部门及各分部必须无条件服从,提供一切便利条件,任何人员都不得拒绝,否则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在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⑴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⑵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⑶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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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4、在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给予处罚、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⑴不按照规定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⑵不按照规定报告事故真实情况的。
⑶拒不执行项目综合、专项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⑷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附件1:
工程范围内相关单位地址、联系方式
序号 |
单位名称 |
地址 |
联系方式 |
1 |
指挥部 |
宁波市嵩江中路369号 |
0574-87410813 |
2 |
第七驻地办 |
墙头镇洋北村 |
0574-65823665 |
3 |
宁波象山港大桥11标 |
--- --- --- |
0574-65672318 |
4 |
大徐镇镇政府 |
象山县大岙村 |
0574-65626203 |
5 |
墙头镇镇政府 |
--- --- --- |
0574-65810776 |
6 |
雅林溪村委会 |
--- --- --- |
0574-65630032 |
7 |
白墩村村委会 |
--- --- --- |
0574-65907578 |
8 |
洋北村村委会 |
--- --- --- |
0574-65820034 |
9 |
鸭屿村村委会 |
--- --- --- |
0574-65769023 |
10 |
塔头村村委会 |
--- --- --- |
0574-65679166 |
11 |
象山县路政大队 |
丹河路工商局西面 |
0574-65715445 |
11 |
象山县交警大队 |
新华路83号 |
0574-65723154 |
13 |
象山县质监局 |
丹城东谷路117号 |
0574-65769010 |
14 |
象山县气象局 |
丹峰西路163号 |
0574-65733542 |
15 |
象山县公安分局 |
丹东街道靖南大街40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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