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矿井存在内因火灾和外因火灾,内因火灾主要是煤层自燃,多发生在采空区或通风不良的巷道中。外因火灾主要是设备着火,多发生在机电硐室、采掘工作面或地面变电所、地面煤仓中。矿井火灾是一种危害性很大的灾害性事故,可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2听从指挥,统一行动。井下发生火灾事故,由本预案中设置的指挥中心全权负责事故抢险救护工作的指挥和调度。预案中涉及的各相关部门、单位必须在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下协调工作。
2.3协调组织、保障供给。相关单位要做好事故救援的组织协调工作,保障救援必须的人、财、物的供给,必要时可请求县救护大队协助抢险救灾。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安全生产事故救援组织体系由毕节地区行办应急救援指挥部、金沙煤矿救护大队、矿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总指挥:唐华利
副总指挥:王鹏许向前
成员:罗江良李之利
一旦发生火灾事故,矿调度室立即通知金沙煤矿救护大队和矿抢险救灾队组织救援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并通知各组人员赶到矿调度室研究救护方案、协调救灾各项工作。
救灾工作共分5个组
3.2.1技术处理组:
组长:许向前
成员:李之利杜昌品
职责任务:
(1)立即组织查明事故原因,性质、危害程度等。
(2)组织区域内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2.2抢险救灾组:
组长:王在贵
成员:何传刚余开阳
职责任务:组织煤矿救灾队并配合救护队进行事故抢险工作。
3.2.3后勤保障组:
组长:张国玉
成员:杜泽文
职责任务:
(1)负责调集人员、车辆及救灾物资,组织事故现场人员疏散,保证井上下运输通畅。
(2)负责与外单位的协调工作。
3.2.3医疗救护组:
组长:吴明学
成员:何正明任贤书
职责任务:
(1)组织人员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制定救护方案,抢救伤员。
(2)协调各大医院对事故现场中受伤人员及时进行救治。
3.2.4事故调查组:
组长:唐华利
成员:王鹏许向前
职责任务:调查事故经过和原因,追查事故责任,负责制定事故调查、分析报告。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1)监控中心负责通过安全监测系统24h监测井下相关地点一氧化碳涌出情况,瓦斯,水位情况,发现异常立即汇报调度室、通防科。由调度室、通防科查明原因。
(2)各采掘、辅助单位负责搞好责任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防止外因火灾发生。
(3)通防部落实专职瓦斯检查员每班对矿井采掘工作面及其它重要作业地点进行两次防火检查;每周安排专人对矿井边远巷道及防火密闭进行一次全面的防火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防火隐患点及时组织进行处理。
4.2预防措施
4.2.1加强矿井的防灭火管理,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的防灭火检查人员,按照(《煤矿安全规程》2010版)规定配足防灭火监测仪器及设备,保障安全生产投入。
4.2.2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定完善矿山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和修订。
4.2.3采区设计时充分考虑防治自燃发火的需要,布置合理稳定的通风系统及合理的巷道开拓布置形式。
4.2.4针对各采区的地质、开采条件,采掘工作面在采掘作业规程中制定防止自燃发火的具体措施,并认真贯彻执行。
4.2.5棉纱和布头等易燃物品使用后,不准乱扔和随意乱放,用完必须及时处理好。井下禁止使用不阻燃橡胶器具、电缆、皮带和塑料制品等。
4.2.6健全井下消防管路,防尘管路兼作消防管路,要求每100m安装放水“三通”闸门一个。
4.2.井下材料消防库设施由调度室负责备齐(具体数量见附表)并负责日常检查与保管。消防器材要及时更换,不得挪作他用。
4.3预警行动
4.3.1矿井火灾事故预警的条件
(1)井下作业地点风流中一氧化碳达到或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2)巷道空气温度持续性升高。
(3)巷道风流中出现明火、烟雾或严重的胶皮味、硫磺味等发火征兆。
4.3.2事故预警的方式、方法
(1)网络监测监控系统报警。
(2)通防检查人员检测气体异常情况下电话报警。
(3)井下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预兆后电话报警。
5息报告程序
5.1监测系统报警或出现事故预兆后,现场立即将情况汇报给调度室,调度室发现或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立即按事故汇报程序汇报有关领导和部门,指挥部根据查明的现场情况确定预警级别,并迅速向井下受事故影响范围区域的人员发出预警,组织人员撤离,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预防事故发生。
5.1.1重大险情或事故发生后,基层现场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
5.1.2调度室接到事故汇报,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县救护大队、矿医务室,赶赴现场进行抢救,在5min内通知矿值班领导、总经理、总工程师、调度室主任、各职能部门、矿抢险救灾队及有关单位负责人。
5.1.31h内将事故主要情况及大体原因上报县安监局、工业能源局、毕节分局。
6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
根据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我矿事故分为较大事故(Ⅰ级)、一般事故(Ⅱ级)(见响应分级标准)。火灾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并根据事故等级及时上报。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6.2应急响应程序
6.2.1根据总指挥指示,立即通知各救援小组成员到矿调度室集中。
6.2.2矿调度室和应急指挥中心进一步了解事故情况,整理事故相关资料和图纸等,为救援工作决策提供基础资料。
6.2.3指挥中心研究、决策救援方案,确定各救援小组工作要求,明确现场救援人员安排,选择合理的救援路线,各救援小组按照应急救援方案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
6.2.4根据救援工作的需要,可汇报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协调调动其它煤矿救援基地的救援力量增援。
6.2.5根据受伤人员情况,可汇报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协调医疗救护中心专家组奔赴现场,加强医疗救护的指导和救治。
6.2.6根据事故情况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汇报有关部门并适时向新闻媒体公布。
6.3处置程序
6.3.1最先发现火灾人员的处理程序
(1)最先发现火灾人员应该立即根据现场情况判断火势情况,若现场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能立即扑灭或控制火势,不使火灾扩大时,应先救灾后报告。若现场火灾无法立即扑灭或火势无法控制时,要在保证自身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尽可能查明火灾性质、地点、范围、着火原因,危害程度,威胁区域等情况,并立即汇报矿调度室。现场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必须立即撤离,撤离期间要切断工作地点电源,并尽可能通知沿途受火灾影响区域人员一同撤离到安全地点。人员撤离按以下路线执行:
一、东翼11301运输巷→区段运输石门→暗斜井→主平硐→地面。
二、西翼11302运输巷→区段动输石门→暗斜井→主平硐→地面。
三、东翼11301回风巷→11301进风石门→人行下山→副井→地面。
四、西翼11302回风巷→11302进风石门→人行下山→副井→地面。
五、主斜井井底车场→主斜井→主平硐→地面
六、副斜井井底车场→人行下山→副井→地面
(2)撤离期间注意事项:
a.事故地点进风侧的人员,应迎着风流撤退;在事故地点回风侧的人员,应立即戴好自救器,设法通过其它通道,尽快进入进风侧或新鲜风流中。通过火烟区时,必须佩带自救器,通过时不要飞跑和急促呼吸,应稳步走出危险区。
b.尽量保持事故前的通风方式和风流方向。
c.全矿井反风时,撤人路线按照如上相反方向执行。
d.撤离前必须切断事故范围内电气设备电源。
6.3.2调度室接到井下发生火灾的汇报后的处理程序:
(1)立即通知火灾回风侧工作人员撤离升井,通知相关变电所切断火灾可能波及范围内所有机电设备电源。
(2)总经理、总工程师、通防部主任、矿值班领导、及各救援工作组成员赶到矿调度室成立救灾指挥小组,研究灭火方案,同时通知金沙县煤矿救护大队赶到事故地点组织抢险救灾。
6.3.3指挥小组成立后的工作程序:
(1)根据现场火势及人员撤离情况判断可能受火灾影响区域人员伤亡情况、撤离情况,明确需要救护地点人员、救护路线等,并安排救护队组织营救。
(2)组织制定合理有效的灭火方案,并落实救护队组织实施。
(3)根据已探明的灾情,选择合理通风系统,制定降低火灾危害的措施,并由通防部、救护队组织落实。
a.若火灾发生在矿井主要进风巷及井井底车场、中央变电所时,要进行反风。反风前必须清点可能受反风后火灾气体威胁区域的人员,并立即组织撤离。通知矿井其它地点工作人员按与火灾避灾路线相反的方向另一翼的进风井井筒撤到地面。
b.若火灾发生在其它地点时,立即通知井下可能受火灾影响区域人员按避灾路线撤离。人员撤离时,应保持事故前的通风状态,合理控制火区进风量。
c.采煤面发生火灾时,应保持正常通风,必要时适当增加风量或采取局部反风措施。
d.掘进巷道发生火灾时,不得随意改变通风状态。
e.下行风巷道着火时,应有防止由于火风压而造成风流逆转的措施。
(4)落实各抢险救灾小组做好运输、医疗、物资供应等后勤保障工作。
6.3.4救护大队接到通知后的应急处理程序:
(1)救护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赶到矿调度室。
(2)简单了解火灾发生地点、范围、火势情况。
(3)下井实施救护工作。
(4)到达火灾现场后首先在安全地点设立临时救护基地。
(5)安排救护人员分组进入灾区,按救灾指挥小组指示,组织营救可能受伤人员,查找遇险、受伤人员并积极组织抢救。
(6)根据现场火势采取合理灭火及防止火势扩大的措施。
a.在火灾初期,火区范围不大时,应积极组织直接灭火。
b.如火势太大无法扑灭时,应根据现场情况及时采取防止灾情扩大的应急措施。
c.必要时应将排水管、风管改为临时消防管路。
d.直接灭火失效时,应采取隔绝灭火法封闭发生火灾的巷道或工作面。封闭时火区必须执行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①封闭火区的安全技术措施
A、封闭火区要执行“小、少、快”的原则,封闭的范围要尽可能小,建立最少的防火墙就能将火区封闭,防火墙施工要快,不得拖延。
B、封闭火区由救护队员负责进行。
C、封闭期间救护队员必须严格按救护规程的规定佩带装备。
D、必须有专人负责检查封闭地点瓦斯及其它有毒有害气体情况,并负责监护,发现异常立即通知人员撤离。
E、火区的封闭只有在确认火区里无人时可进行。
F、封闭火区的救护队员应定时轮换,防止因温度过高或其它原因造成伤害。
②防止火区发生瓦斯爆炸的安全技术措施
A、采区或其它瓦斯涌出量较少的工作地点发生火灾时,可以在保持火区正常通风的情况下先封入风侧防火墙或同时封闭入风侧及回风侧防火墙。
B、火区封闭时,必须有专人负责检查回风侧风流中气体情况,发现瓦斯、一氧化碳或其它可能参与爆炸的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异常时,必须立即撤到进风侧新鲜风流中并汇报现场指挥员及指挥中心,等候处理。
C、封闭火区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风流逆转。
D、封闭火区时,可以同时向火区注入氮气或其它惰性气体,以降低火区氧气及瓦斯等爆炸性气体浓度,防止爆炸事故发生。
E、火区封闭后,必须抹面,封严,防止漏风。封闭后不得频繁通过观察孔检查闭内气体情况。
(7)灭火时必须注意的事项:
a.不使瓦斯积聚,煤尘飞扬,以免造成爆炸事故。
b.不致造成风流逆转。
c.不致危及人员安全。
d.有助于阻止火势扩大,抑制灾情,创造接近火源的条件。
e.油类着火时,严禁用水灭火,只能用沙子、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等灭火。
f.扑灭电气设备火灾时,不可将人体或手持的用具触及导线及设备,以防触电。
g.救灾工作应由救护队员进行,其它人员只能在一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0024%,瓦斯浓度﹤2%,温度<35℃条件下参与救灾,并有防止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
7后期处置
7.1善后处理
(1)安全科、通防科负责组织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查清事故原因,落实解决方案。
(2)办公室负责做好伤亡员工家属的安抚工作,做好受伤者的医疗救护工作,协调工伤保险的理赔工作。
(3)矿保安负责维护好事故后的社会治安,确保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7.2火区管理
对因无法扑灭而封闭的巷道或采掘工作面
(1)封闭后,立即进行注浆、注水或注氮处理,消除火灾隐患。
(2)必须每周对密闭内外温度、空气压差、空气成份,如瓦斯、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检查一次,并进行分析。如发现密闭内温度升高,一氧化碳浓度增加,防火墙漏风等异状时,必须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检查、处理结果应及时汇报总经理、总工程师。
(3)封闭的巷道或采掘工作面原则上不再启封。若因生产需要必须启封时,必须在确认火区内火点已熄灭的情况下,由通防科制定专门安全技术措施,并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启封工作应由救护队负责进行,启封后必须由救护队员负责认真检测温度、气体情况,确认无异常且稳定8h后方可恢复其它工作。恢复其它工作后,通防科安排专职瓦斯检查员蹲点,蹲点过程中不间断检查已启封火区的气体、温度情况,发现异常立即汇报矿调度室、通防科,由通防科组织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8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8.1通防科负责井下消防材料库风筒、黄土、沙子、木板、钉子、砖等防火设备、物资的配备,维护好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保证能够正常使用,并派专人管理。没有抢险救援指挥中心的命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材料库的防灭火设备、物资。火灾发生后,通防科要安排专人负责消防材料库物资供应。
8.2营销部负责组织事故发生后抢险救灾必须的应急救援物资、器材、设备的供应。
8.3抢险救灾队负责保障抢险救灾物料、设备的井下运输。
8.4办公室、营销部要备好铁锨、木板、消防水管、水泥、沙子、黄土等必备救灾物资。事故处理期间,必须安排好装卸人员保证救灾物资随要、随装、随运。
8.5监控中心要搞好监测系统的管理、维护,保证正常使用;保障矿井通讯系统的畅通,保证事故发生后,相关信息传递的及时准确;保证下井人员自救器、矿灯的完好,必须按规定对自救器、矿灯进行检查,发现自救器失效的要立即更换。
8.6消防材料库材料明细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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