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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2011-06-03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爆炸事故主要有瓦斯窒息、瓦斯爆炸、瓦斯煤尘爆炸等,在地面炸药的运输、存放也有爆炸危险。

  煤矿生产中,瓦斯、煤尘爆炸是严重威胁矿井安全生产的主要灾害,一旦发生窒息、瓦斯、煤尘爆炸事故,不仅会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其造成的政治、经济以及资源上的损失往往是难以估量的。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事故报告原则

  事故发生后,及时向矿应急指挥部报告。

  2.2统一指挥原则

  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由本预案中设置的指挥中心全权负责事故抢险救护工作的指挥和调度。预案中涉及的各相关部门、单位必须服从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

  2.3救人优先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瓦斯、煤尘爆炸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切实把保护职工生命安全走味事故处置的首要任务,有效防止和控制事故危害蔓延扩大,千方百计把事故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2.4及时抢救原则

  2.4.1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2.4.2主要负责人要按照相关规定,迅速组织抢救。

  2.4.3实施快速应急响应和快速抢险,相关部门、救援机构必须第一时间到达事故发生地,相应的救援抢险设备也必须迅速到达。

  2.5属地管辖和分级处置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矿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2.6妥善处理善后原则

  按照相关规定,在事故抢险救援的同时,应尽快开展善后处理工作。根就有关政策和法规,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一对一”的保护安抚等措施,积极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安全生产事故救援组织体系由毕节地区行办应急救援指挥部、金沙县救护大队、矿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总指挥:唐华利

  副总指挥:王鹏许向前

  成员:罗江良李之利

  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后,矿调度室立即通知县救护大队和矿抢险救灾队组织救援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并通知各组人员赶到矿调度室研究救护方案、协调救灾各项工作。

  救灾工作共分5个组

  3.2.1技术处理组:

  组长:许向前

  成员:李之利杜昌品

  职责任务:

  (1)根据事故性质、类别、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迅速制定抢险与救灾方案、技术措施,报总指挥同意后实施。

  (2)制定并实施防止事故扩大的安全防范措施。

  (3)解决事故抢险过程中的技术难题。

  (4)审定事故原因分析报告,报总指挥阅批。

  3.2.2抢险救灾组:

  组长:王在贵

  成员:何传刚余开阳

  职责任务:

  (1)指挥现场救护工作,负责实施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2)快速制定抢险救护队的行动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

  (3)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灾、救灾物资及伤员转送。

  (4)合理组织和调动战斗力量,保证救护任务的完成。

  3.2.3后勤保障组:

  组长:张国玉

  成员:杜泽文

  职责任务:

  (1)负责抢险救灾中物资和设备的及时供应。

  (2)筹集、调集应急救援供风、供电、给排水设备。

  (3)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2.4医疗救护组:

  组长:吴明学

  成员:何正明任贤书

  职责任务:

  (1)时刻做好应急救援救治工作,接警后迅速组建现场救治医疗队伍,3分钟内派出救护队伍。

  (2)筹集调集应急救援救治急救药品等,及时提供救护所需物品。

  (3)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任务。

  3.2.5事故调查组:

  组长:唐华利

  成员:王鹏许向前

  职责任务:调查事故经过和原因,追查事故责任,负责制定事故调查、分析报告。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4.1.1监控中心负责通过安全监测系统24h检测各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地点瓦斯涌出情况,发现异常立即汇报矿调度室、通防科。由调度室、通防科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4.1.2各采掘、辅助单位负责搞好责任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杜绝瓦斯积聚、瓦斯超限及煤尘堆积现场发生。

  4.1.2通防部落实专职瓦斯检查员每班对矿井采掘工作面及其它重要作业地点进行两次通防检查,对发现的瓦斯异常、煤尘堆积等现象,立即汇报并督促生产单位进行处理。

  4.2预防措施

  4.2.1通风系统管理:

  (1)加强通风系统管理,确保矿井通风系统合理、稳定,消灭不合理串联通风,严禁无风、微风作业。

  (2)加强采煤工作面支护,保证两巷通风断面,确保工作面风量达到要求。采区主要回风巷断面变化时,要及早安排返修。

  4.2.2局部通风管理:

  所有掘进工作面必须实行双风机、双电源、风机自动切换,生产单位机电工每天必须做一次风机自动切换及风电闭锁试验,杜绝无计划停电停风。各掘进工作面运转、备用局部通风机均必须安设“风电闭锁”装置及风机开停传感器并确保好用。

  4.2.3瓦斯检查

  建全通风瓦斯管理要求的组织机构和专业队伍,配足专职瓦斯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瓦斯检查与管理制度,强化现场的瓦斯检查,防止局部瓦斯积聚,杜绝超限作业。

  4.2.4完善监测系统,通过KJ78Ν型瓦斯监测系统对井下各采掘工作面、回风流、的瓦斯管理情况实施动态监测监控。加强监测系统管理,保证系统的灵敏可靠和正常运行。

  4.2.5加大矿井尘害综合防治力度,强化综合防尘措施,减少煤尘产生量,防治煤尘沉积。

  通过采取以上的预防与控制措施,及时跟踪采掘工作面瓦斯涌出及粉尘治理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预防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发生。

  4.3预警行动

  4.3.1事故预警的条件

  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时。

  4.3.2事故预警的方式、方法

  (1)网络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报警;

  (2)通防检查人员检测气体异常情况下电话报警;

  (3)井下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预兆后电话报警;

  5信息报告程序

  井下安全监测系统报警或出现事故预兆后,现场工作人员撤退并将事故预兆汇报给调度室,调度室发现或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立即按事故汇报程序汇报有关领导和部门,指挥部根据查明的现场情况确定预警级别,并迅速向井下受事故影响范围区域的人员发出预警,组织人员撤离,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预防事故发生。

  5.1重大险情或特大事故发生后,基层现场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

  5.2调度室接到事故汇报,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县救护大队、矿医务室,赶赴现场进行抢救,在5min内通知矿值班领导、总经理、总工程师、调度室主任、各职能部门、矿抢险救灾队及有关单位负责人。

  6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

  根据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我矿事故分为较大事故(Ⅰ级)、一般事故(Ⅱ级)(见响应分级标准)。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并根据事故等级及时上报。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6.2应急响应程序

  6.2.1根据总指挥指示,立即通知各救援小组成员到公司调度室集中。

  6.2.2公司调度室和应急指挥中心进一步了解事故情况,整理事故相关资料和图纸等,为救援工作决策提供基础资料。

  6.2.3指挥中心研究、决策救援方案,确定各救援小组工作要求,明确现场救援人员安排,选择合理的救援路线,各成员单位按照应急救援方案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

  6.2.4根据救援工作的需要,可汇报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协调调动其它煤矿救援基地的救援力量增援。

  6.2.5根据受伤人员情况,可汇报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协调医疗救护中心专家组奔赴现场,加强医疗救护的指导和救治。

  6.2.6根据事故情况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汇报有关部门并适时向新闻媒体公布。

  6.3应急行动

  总指挥下达应急指挥部领导关于抢险救援的指导意见,各工作组立即执行前线救援行动。

  6.4扩大响应

  在启动各相关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实救过程中仍确定事故未能有效控制时,应立即向上级政府部门提出启动上级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建议。

  事故处理过程中,应每隔四小时需报一次。

  必要时,由总指挥下达向上级请求协调或增援命令。

  6.5处置措施

  6.1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的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爆炸事故,人会感到空气剧烈震动,有急速流动声或巨响,此时:

  (1)要立即背向空气颤动方向,俯卧倒地,面部贴在地面,闭住气,暂停呼吸,用毛巾捂住口鼻,用衣服盖住身体,减少身体暴露面积。附近有躲避硐时,可立即进入躲避硐内以降低爆炸冲击波对人身的直接冲击。

  (2)保持冷静,尽快判明发生爆炸的地点、影响范围、爆炸性质、危害程度等情况,并立即汇报公司调度室。

  (3)设法向可能受灾变影响区域的人员发出警报通知。

  (4)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没有受伤的人员应积极救助灾区受伤人员。

  (5)在爆炸地点附近人员应在老工人、班组长或瓦检员的带领下,有组织地撤退。事故地点进风侧的人员,应迎着风流撤退;在事故地点回风侧的人员,应立即戴好自救器,设法通过其它通道,尽快进入进风侧或新鲜风流中,通过火烟区时不要飞跑和急促呼吸,应稳步走出危险区。

  (6)若因巷道冒顶无法通行,或在自救器有效时间(40min)内不能到达安全地带时,可利用避难硐室或在独头巷道、两风门之间等处用风筒、木板等构筑临时避难所,进行避灾。

  (7)若避灾地点有压风管,应将阀门打开以提供氧气。避灾时应将衣服,矿灯等物挂于明显位置,以便于救护人员发现。

  (8)在临时避难硐室避难人员,应保持平静,静卧等待营救,以减少不必要的体力消耗。注意节省水、电和氧气消耗,硐内只留一盏灯,其余全部熄灭,并经常性、有规律敲击管路、铁具或石块,发出呼救信号。

  (9)若人员被堵在独头斜巷时,不可走向顶部,以防顶部积聚的瓦斯造成窒息。

  (10)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爆炸及的避灾路线:

  一、东翼11301运输巷→区段运输石门→暗斜井→主平硐→地面。

  二、西翼11302运输巷→区段动输石门→暗斜井→主平硐→地面。

  三、东翼11301回风巷→11301进风石门→人行下山→副井→地面。

  四、西翼11302回风巷→11302进风石门→人行下山→副井→地面。

  五、主斜井井底车场→主斜井→主平硐→地面

  六、副斜井井底车场→人行下山→副井→地面

  6.2矿调度室接到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爆炸的汇报后的处理程序按以下顺序执行:

  (1)立即通知可能受爆炸后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威胁区域的所有工作人员撤离,通知地面变电所切断受灾影响区域内所有机电设备电源。

  (2)迅速通知总指挥、总工程师、通风科长、矿值班领导、及救灾指挥小组成员赶到矿调度室成立救灾指挥小组,研究处理方案,同时通知金沙县救护大队赶到事故地点组织抢险救灾。

  6.3指挥小组成立后的工作程序:

  (1)迅速清点井下人数,根据侦察情况及撤出人员反映判明是否还有被掩埋人员、需要救护人员位置、救护路线等,并安排救护队组织营救。

  (2)总经理、总工程师应尽快召集指挥部人员制定抢险救灾方案。根据已探明的灾情,选择合理通风系统,制定恢复矿井通风、排放局部积存瓦斯方案,并由通防科、救护队组织落实。

  (3)落实各抢险救灾小组做好运输、医疗、物资供应等后勤保障工作。

  6.4救护大队接到通知后的应急处理程序

  (1)在规定时间内赶到矿调度室。

  (2)简单了解瓦斯、煤尘爆炸发生地点、范围及其它异常情况。

  (3)下井实施救护工作。

  (4)到达瓦斯、煤尘爆炸现场后首先在安全地点设立临时救护基地。

  (5)安排救护人员分组进入灾区,按救灾指挥小组指示,组织营救可能受伤人员,查找遇险、受伤人员并积极组织抢救。

  (6)清理、疏通堵塞巷道,排放局部积存的瓦斯,逐步恢复矿井正常通风。

  (7)救灾期间注意事项

  a.抢救处理过程中,应安排专人监测瓦斯、一氧化碳等气体情况,防止发生人员中毒和二次爆炸事故。

  b.如果爆炸事故引起了瓦斯、煤尘爆炸,则按灭火的要求进行处理。

  c.直接参加抢救人员,应带有氧气呼吸器,否则不得进入危险区和接近爆炸地点。

  d.救灾完毕后,应立即着手清理现场,要注意资料收集和记录工作,以备事故分析和总结经验教训。

  7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7.1通防部负责消防材料库风筒、黄土、沙子、木板、钉子、砖等防火设备、物资的配备,维护好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保证能够正常使用,并派专人管理。没有抢险救援指挥中心的命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材料库的防灭火设备、物资。事故发生后,通防科要安排专人负责消防材料库物资供应。

  7.2营销部负责组织事故发生后抢险救灾必须的应急救援物资、器材、设备的供应。

  7.3抢险救灾队负责保障抢险救灾物料、设备的井下运输。

  7.4办公室、营销部要备好铁锨、木板、消防水管、水泥、沙子、黄土等必备救灾物资,事故处理期间,必须安排好装卸人员保证救灾物资随要、随装、随运。

  7.5监控中心要保证矿井通讯系统的畅通,保证事故发生后,相关信息传递的及时准确;保证下井人员自救器、矿灯的完好,必须按规定对自救器、矿灯进行检查,发现自救器失效的要立即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