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危险源与危险分析
1.1 安全风险
通过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以下安全风险,可能会导致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1.1.1 孔洞无盖板;
1.1.2 临边无栏杆;
1.1.3 高处作业点防护设施不全;
1.1.4 设备或工具有缺陷;
1.1.5 个体安全防护用品有缺陷;
1.1.6 其他行为性、管理性和装置性违章;
1.2 发生事故的条件
1.2.1 安全设施不齐全;
1.2.2 作业人员没有接受过专项培训;
1.2.3 作业环境不能满足安全要求;
1.2.4 个体防护用品不合格;
1.2.5 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1.2.6 其他违章行为。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工程现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组 长:项目分管副经理
副组长:项目安监部负责人、项目机管部负责人、项目交通消防负责人
成 员:各成员部室全体人员、各专业分公司现场安监员和机管员
2.2 专项工作机构
安全监察部设立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组,负责工程现场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3 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的职责
2.3.1 贯彻落实国家、省电力公司和上级单位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要求;接受上级单位和地方政府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请求和提供应急救援;
2.3.2 统一领导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2.3.3 组织制定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对其进行评估和修订;
2.3.4 发布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命令和终止命令;指挥协调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
2.3.5 发布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进展与处置情况。
2.4 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组的职责
2.4.1 及时了解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情况,提请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
2.4.2 落实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和各项任务;
2.4.3 监督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应急处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2.4.4 制订、监督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定期对其进行评估和修订;制定完善有关应急工作的规章制度;
2.4.5 组织开展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与演练;
2.4.6 负责相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工作,查清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对抢险救灾中立功人员提出表彰意见,对事故责任者进行责任追究,并积极配合上级、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2.5 现场急救站工作人员职责
2.5.1 负责突发性传染病、地方性疾病、季节性疾病以及其他疾病的防治工作;
2.5.2 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急救知识培训及常规急救培训工作;
2.5.3 负责急救站药品、器械的准备及管理工作;
2.5.4 负责人身伤害事故的现场急救工作;
2.5.5 参与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演习活动。
3. 应急准备
3.1 应急电话及公告:施工现场应安装电话,无条件安装电话的施工现场应配置移动电话,电话可安装于办公室、值班室、警卫室内。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公告栏(牌)标明本工程应急领导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社会急救电话等提示标志,以便现场人员在应急时能快捷报警求救。
3.2 现场应急中心:现场设置急救站并有专业的医护人员,急救站配备的急救药品、器械应以简单适用的原则,保证现场急救的基本需要,并可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增减,定期检查补充,确保随时可供急救使用。
3.3 防高处坠落措施
3.3.1 搭设脚手架所用的架管和扣件等满足规定要求。
3.3.2 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佩戴齐全且使用正确。
3.3.3 在锅炉、主厂房以及其它危险的边沿,临空的一面装设有安全网或防护栏杆。
3.3.5 孔洞有盖板,临边有栏杆,密目安全网和水平安全网设置到位。
3.3.6 高空作业人员做到持证上岗,作业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3.7 日常安全督查工作到位,存在的不安全隐患能及时得到整改.
3.3.8 组织进行模拟演练,对应急处置方案进行有效性评价,必要时对应急响应的要求进行调整或更新。
4. 应急处置
4.1 发生高空坠落事故后,现场知情人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切断或隔离危险源,防止救援过程中发生次生灾害。
4.2 切断或隔离危险源后,现场知情人员应当立即开展现场急救工作,同时请求应急救援和上报事故信息工作。
拨打电话时要尽量说清楚以下几件事:
4.2.1 说明伤情和已经采取了些什么措施,以便让救护人员事先做好急救的准备。
4.2.2 讲清楚伤者(事故)发生的具体地点。
4.2.3 说明报救者姓名(或事故地)的电话,并派人在现场外等候接应救护车,同时把救护车辆进事故现场的路上障碍及时予以清除,以利救护车辆到达后,能及时进行抢救。
4.3 现场知情人员应做好受伤人员的现场救护工作。如受伤人员出现骨折、休克或昏迷状况,应采取临时包扎止血措施,进行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脏挤压,尽量努力抢救伤员,将伤亡事故控制到最小程序,损失降到最小。
4.4 应急人员赶赴现场后,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对事故现场进行隔离和保护,严禁无关人员入内,为应急救援工作创造一个安全的救援环境。同时,应立即组织开展事故调查,为尽快事故恢复创造条件。
4.5 急救人员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现场,迅速对患者判断有无威胁生命的征象,并按以下顺序及时检查与优先处理存在的危险因素:呼吸道梗阻,出血,休克,呼吸困难,反常呼吸,骨折。
4.6 在对患者病情做出评估后,应在最短时间内建立静脉通道,保护重要的器官,维持受伤人员的基本生命活动,并提出下一步医疗建议。
4.7 在伤员转送之前必须进行急救处理,避免伤情扩大,途中作进一步检查,进行病史采集,通过询问护送人员,事故目击者了解受伤机制,以发现一些隐蔽部位的伤情,做进一步处理,减轻患者伤情。
在伤员转送途中密切观察患者的瞳孔、意识、体温、脉搏、呼吸、血压、出血情况,以及加压包扎部位的末梢循环情况等,以便及早发现问题,及早做出相应的处理。
4.8 当事故有可能出现扩大、恶化苗头时,应当立即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应急领导小组提出申请,请求必要时社会支援。
4.9 常用的救治处置方法
4.9.1 出血的处置方法:
4.9.1.1 伤口渗血,用消毒纱布或用干净布盖住伤口,然后进行包扎。若包扎后扔有较多渗血,可再加绷带,适当加压止血或用布带等止血。
4.9.1.2 伤口出血呈喷射状或鲜血液涌出时立即用清洁手指压迫出血点上方(近心端)使血流中断,并将出血肢体抬高或举高,以减少出血量。有条件用止血带止血后再送医院。
4.9.2 骨折处置方法
4.9.2.1 肢体骨折可用夹板或木棍、竹杆等将断骨上、下方关节固定,也可利用伤员身体进行固定,避免骨折部位移动,以减少疼痛,防止伤势恶化。
4.9.2.2 开放性骨折,伴有大出血者应先止血,固定,并用干净布片覆盖伤口,然后速送医院救治,切勿将外露的断骨推回伤口内。
4.9.2.3 疑有颈椎损伤,在使伤员平卧后,用沙土袋(或其它替代物)放在头部两侧使颈部固定不动,以免引起截瘫。
4.9.2.4 腰椎骨折应将伤员平卧在平硬木板上,并将椎躯干及二侧下肢一同进行固定预防瘫痪。搬动时应数人合作,保持平稳,不能扭曲。
4.9.2.5 在搬运和转送过程中,颈部和躯干不能前屈或扭转,而应使脊柱伸直,绝对禁止一个抬肩一个抬腿的搬法,以免发生或加重截瘫。
4.9.3 颅脑外伤
4.9.3.1 应使伤员采取平卧位,保持气管通畅,若有呕吐,扶好头部,和身体同时侧转防窒息。
4.9.3.2 耳鼻有液体流出时,不要用棉花堵塞,只可轻轻拭去,以利降低颅内压力。
4.9.3.3 颅脑外伤,病情复杂多变,禁止给予饮食,应立送医院诊治。
4.9.3.4 搬走时,应使伤员平躺在担架上,腰部束在担架上,防止跌下。平地搬走时,伤员头部在后,上楼、下楼、下坡时头部在上。
4.9.4 穿透伤及内伤
4.9.4.1 如有腹腔脏器脱出,可用干毛巾、软布料或搪、瓷碗加以保护。
4.9.4.2 及时去除伤员身上的用具和口袋中的硬物。
4.9.4.3 禁止将穿透物拔除,应立即将伤员连同穿透物一起送往医院处置。
4.9.4.4 有条件时迅速给予静脉补液,补充血容量。
5 信息收集、报告
5.1 信息收集
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组接到高处坠落事件相关信息后实行首接负责制,并负责收集、汇总突发人身伤害事件信息。
5.2 信息报告
发生一般轻伤及以上事件时,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应在1小时内上报公司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组。
6 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应急处置结束后,做好对受伤人员,以及紧急征用的设备、物资按照规定给予补助或补偿,并协助做好正常施工秩序恢复等工作。
6.2 事故调查及报告:
6.2.1 应急处置结束后,协助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做好事故现场的勘查、警戒和事故原因的调查取证工作。
6.2.2 将有关文件上报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为事故处理提供事实依据。
7 附则
7.1 应急预案修订:应急结束后,结合事故调查报告和应急能力评估报告对本处置方案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修订。
7.2 预案解释部门:本处置方案由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制订与解释。
7.3 应急预案实施:本处置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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