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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总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011-06-23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建筑工地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分级负责、协同配合的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的减少建设工程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二:应急救援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建筑工程一般事故。

  本预案适用于西安市户县建筑工程总公司所属在建项目。

  三:可能发生严重事故的后果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建筑施工活动具有以下特点:产品的固定性;产品的多样性;产品的流动性;建筑生产涉及面广,综合性强;建筑生产的条件差异大,可变因素多;生产周期长、露天作业多、受自然气候条件影响大;立体交叉施工和高空、地下作业多;手工操作,劳动繁重,体力消耗大。由于这些特点,给施工生产带来了很大的不安全因素,因此,建筑业属危险性行业。施工现场一旦因疏于管理、技术缺陷或人为因素,容易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和起重伤害、边坡坍塌、火灾、爆炸、中毒、触电等生产安全事故,并可能殃及邻近作业人员,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

  四、应急救援的组织体系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成员名单

  总指挥:贾启智(总公司总经理)

  副总指挥:

  林卫合(总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工程安全部)

  张立新(总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工程生产部)

  刘娟萍(总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后勤保障部)

  杨世(总公司总工程师,分管工程技术部)

  各分支机构负责人

  成员:

  马炜(总公司工程安全部经理)及安全部员工

  刘宏良(总公司工程生产部经理)及生产部员工

  牛晓萍(总公司工程技术部经理)及技术部员工

  孙彦军(总公司后勤保障部经理)及后勤部员工

  项目部全体同志

  1、设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建立相应人员单位责任

  1)总指挥:由总经理任总指挥,全面负责指挥、协调公司性的紧急事态处理和救援工作,以及紧急事态平息后迅速恢复施工生产的工作;有权调动一切相关人员和相关设施设备;有权作出放弃相关设施设备的救援;有权作出停止施工作业进行疏散的决定。

  2)副总指挥:由总公司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分管质量、技术、后勤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及各分支机构负责人任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紧急事态的具体处理工作;提出应采取的减缓事故后果行动的应急反应对策,提供解决事故所需的技术支持;保持与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的直接联络;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所需的其它资源、设备以支援现场的应急行动;定期组织检查各在建工程项目部应急反应组织和准备状态。

  3)项目部经理,负责现场指挥,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实施营救遇难人员及抢险布署安排。随时监控事态的出现、演变和发展过程,组织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指挥中心报告,由指挥中心及时通知相关方;负责组织训练项目部兼职的专业性救援队伍,在出现紧急事态时,实施救援工作。

  4)项目部生产负责人,负责组织训练项目部兼职的消防队伍,当紧急事态火灾险情发生时,及时带领队伍到现场进行扑救,并负责组织人员疏散和安排现场警戒;当火灾超出自救能力时,应及时向社会消防部门报警求助,并派人到厂门等候,将社会消防车辆引入事故现场。如灾害可能波及相邻周边的社会相关单位或居民时,应及时向项目经理和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并协助报告政府有关部门和配合疏散、救援等工作。

  5)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协助救援指挥中心领导和项目经理处理事故,提出应急救援技术措施建议;负责紧急事态处理的内外联络,及时传达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命令,同时做好和上级的联系与协调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事故现场动态。

  6)项目部专(兼)职安全员,根据应急事态的性质、大小,首先报告项目经理和项目主管分支机构负责人,公司技术、质量、安全、后勤等部门。对抢救工作和进入现场人员进行有效的控制、监督,负责做好现场安全警戒和保卫工作。

  7)项目部物资供应部门负责人,提供现场设备、施工机械等有关资料,根据事故性质,为指挥中心提出事故抢救建议和提供抢救所需的设备、材料,并迅速运往现场。负责抢救中的物资后勤服务工作,及时提供救援器材,组织事故救护车辆的使用,通知医院做好伤员的救护工作;提供抢险救护全过程所需的各种车辆,负责事故救护中的有关接待工作。

  8)项目部全体职工,在现场项目经理的统一指挥下,随时奔赴紧急事态现场,有序地进行项目自救和相关人员的疏散工作。

  2设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

  1)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地点设在项目经理部办公室。由项目经理兼办公室主任,当紧急事态出现,依据可能波及的范围,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准时进入中心各司其职。

  2)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应配备以下设施及资料:满足应急救援行动的内、外通讯设备;办公室相关人员的个人防护设备、设施;专门编制内外部联络一览表(相关人员的名单、地址、联络方式、电话号码及外部相关机构、政府相关部门的电话号码等);应急照明光源;现场平面布置图,示意图应标明重大危险源及相关要害部位的位置;安全设施存放点,消防器材、水源等应急资源位置,紧急救援进出口和疏散人员集合点等。

  3应急报警有与内、外部机构联络方式及步骤

  应急报警由应急上报、内部应急报警、外部应急报警和上级汇报四部分组成。其形式为由下而上、由内到外,形成有序的网络应急报警机制。

  1)应急上报

  当紧急事态出现,第一时间报告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负责人,施工现场负责人通过危险辨识,决定是否立即向公司总部报告。当紧急事态出现而没有超出项目部处理能力时,仅在施工现场范围内报警;当紧急事态超出项目部处理能力时,应同时在现场报警和向公司总部报告。

  2)内部应急报警

  当紧急事态出现,由项目部确定报警方式,向施工现场发出应急反应警报,通知项目部有关人员以及事故现场的全体人员进入应急反应状态;当现场电源切断时,用对讲机、手提电喇叭巡回呼叫报警;当灾害可能波及周边相邻单位时,由项目部负责向有关单位报警,通知相关人员进入紧急救援状态。

  3)外部应急报警

  当紧急事态超出项目部处理能力时,在内部报警的同时,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应按应急救援总指挥的部署,迅速直接或通过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领导向社会公共救援组织报警求助,包括社会救援中心、消防、保安、环保、安全监察、医院、政府相关部门及救援物资的供应商等。除上述规定了的对外联络渠道外,其他部门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在需要时及时进行外部报警或联络。

  4)上级汇报

  当工程建设项目发生的事态演变为重大事故时,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应按照建设部第3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或地方政府事故上报规定和行业事故上报制度,依照程序立即直接或者逐级向公司负责人和上级相关主管部门汇报,包括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督部门、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地方工会等部门。

  5)内部报警或联络

  在工作时间内发生紧急事态,利用现场内公用电话、对讲机、移动电话等进行报警或联络;在夜间及节假日期间发生紧急事态,指挥中心办公室逐个同相关人员约定其联络方式,并存入指挥中心备用,保证上述人员及时准确地到达各自岗位。

  五、应急预案的技术措施

  1、紧急应对灾害事件

  当工地发生伤害、火灾、爆炸、中毒等事件时,最先发现事件的人员应视发生情况的严重程度作出恰当处理。当事件可以消除或控制时,应立即扑救;当事件已无法由发现者自行扑救时,应大声呼叫,将信息准确传出。听到呼叫的任何人,均有责任将信息报告给与其最近的项目部人员、应急救援组成员,使消息迅速报告到现场应急救援办公室。

  2、及时掌握现场情况

  接到呼救信息,不论事故现场何种局面,现场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人应及时掌握事故发生时间与地点;事故的种类、程度;已知的危害方向;事故现场伤亡情况,现场人员是否已安全撤离;火灾与爆炸是否伴随,这种伴随的可能性;事故危机现场周边区域的可能性等。

  3、报告与报警

  当紧急事态出现,项目部应立即向施工现场发生应急反应警报,通知项目部有关人员以及事故现场的全体人员进入应急反应状态;当灾情不能控制时,在组织救援的同时,现场应急救援办公室应根据掌握的事故基本情况,在正确判明事故的发展趋势后,立即向工程所在区域的社会公共应急救援中心、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领导报告和报警。报警时,应交待清楚事故发生的详细地点、灾情规模、损伤情况、被困人员等,并留下报警人姓名、单位。急救中心电话为:120,火警电话为119。

  4、项目自救

  现场应急救援办公室在报告、报警的同时,应根据事故类别,积极组织现场救援人员自行扑救。这些救护人员,要具有娴熟的现场自治技能,他们能对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与起重撞击、火灾、中毒等各类事故伤害人员,进行现场脱险抢救,紧急医疗救护,达到避免、减少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目的。

  5、人员紧急疏散与撤离

  当灾情不能控制,并进一步扩大时,由应急救援总指挥下达应急疏散指令,现场指挥应立即组织发出所有人员按逃生路线迅速撤离的警报。现场救援人员按要求关闭正在操作的电气设备,尽快有秩序地疏散场内人员、车辆至安全区域指定集合点;并加强警戒,保护好现金等贵重物资,抢救受伤人员;供应小组做好物资保障工作。在发现有人员受伤时,先判断环境的安全性再进行求助;在指定地点集中后,由授权人员统计应到人数,并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以便及时了解是否存在员工滞留危险区域等情况;全体人员在指定集中地点停留,直至警报解除。

  当事故发展趋势影响到施工场所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及时通知所在地区政府和居民委员会,由他们下达周边群众疏散警报,现场应急救援人员要协助政府和居民委员会做好人员疏散与撤离。

  6、交通管制

  交通管制由事故现场警戒和交通管制两部分构成。

  1)警戒

  事故发生后,对场区周边必须警戒隔离。其任务和作用是: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防止外来干扰、尽力保护现场人员的安全等。

  2)交通管制

  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交警部门,对事故发生地的周边道路实施有效的管制,其主要目的是为救援工作提供畅通的道路。

  7、配合社会救援组织抢救

  当社会救援组织到来后,项目部人员应在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领导下,积极配合社会救援组织继续进行抢救,同时,迅速有序地组织现场人员和重要物资安全疏散、迅速撤离。

  在抢救完伤亡人员和消除灾情后,应及时清理事故现场,以疏通交通道路、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用电线路损坏时,应及时抢修,尽快恢复通电。

  8、紧急事态的进一步处理

  紧急事态平息稳定后,及时组织事故检查,收集物证人证,清理清洁现场,防止二次事故发生,准备恢复施工生产。同时,按有关要求抢修被烧坏或被砸坏的设备和物资,对于无法恢复的,应按报废处理。

  9、事故追查分析

  事故发生后,按照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制度的要求,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好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落实责任,并制定和实施相应的防范措施。

  六、应急救援物资的准备与贮存

  1、水源

  若发生火灾,则燃烧区域水蒸气达到35%可使燃烧窒息终止。水能冲淡有害气体的浓度,降低燃烧温度,同时,施工区域及周边水源的压力、流量必须满足消防的需要。

  2、消防系统

  包括贮存、使用装有足量的干粉、二氧化碳、泡沫等便携式灭火器。

  3、内外通讯联络设备

  具有优先切换功能,在紧急状态时,能迅速联络到相关人员和相关部门、单位。如:对讲机、移动电话、电话、传真机等。

  4、交通工具

  满足救援物资、人员疏散的需要。如汽车等。

  5、照明设备

  在无电源的情况下,以满足紧急救援、指挥工作的需要。选择照明工具,应考虑其安全性能,如防爆型电筒等。

  6、个人防护装备

  紧急救援中必须的个人用品,如防毒面具、防护服、手套、靴子和呼吸保护装置等用品。

  7、专用设备

  专业救援必用的设备和设施,如:输水装置、软管、喷头、重物提升设备,应急电力设备、医用急救箱等。

  上述物资设备,必须用文件形式规定专人定位保管,定时检查维修。

  七、培训与演练

  应急救援人员来自各自的生产岗位,缺乏处理应急状态下的相关知识和技术。为提高救援人员的技术水平与救援队伍的整体能力,以便在事故的救援行动中,达到快速、有序、有效,需要对他们进行必要的应急救援培训、训练与演习。

  1、培训

  1)培训目的

  应加强对应急行动所有有关人员进行应急处理技术、救护知识、消防知识、个人防护及避难逃生知识、以及各类救援设备、设施的操作、使用知识的培训。应急救援组成成员要了解本预案的基本要求,并掌握应急状态下的一般应急救援技能。

  2)培训时间

  应根据在建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安排好应急救援培训工作,一般应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确保现场有关人员得到应有的培训;对于新加入的人员应及时组织培训。

  3)培训的内容

  灭火器的使用以及有灭火步骤的训练;个人的防护措施;对危险源的突显特性辨识;事故报警;紧急情况下人员的安全疏散;各种抢救的基本技能;应急救援的团队协作意识。

  2、演练

  1)演练的目的

  应急救援训练与学习是检测培训效果和应急人员的熟练程度;测试应急装置、设备和其他资源的充分性;保证所制定的应急预案和程序有效性;测试现有提高与现场外的事故应急反应协作部门的协调能力等的最佳方法。同时,通过演练来判别和改进应急预案中的缺陷和不足。

  2)演练的时间

  应确保以上应急救援预案公司总部有关人员每年演练一次,在建工程项目部开工后演练一次,不定期举行演练,施工作业人员变动较大时增加演练次数,确保演练的有效性,并认真做好记录。

  3、预案的修订

  应定期对本预案进行评审、更新,以保持预案的有效性。每次演练结束后,应及时总结演练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演练中发现预案中某些方面存在不妥的地方,应在专家的指导下作必要的修订与补充。修订后的预案,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

  八、事故报告联系电话

  总公司值班电话:84812052

  工程安全部:84817298-815

  工程生产部:84817298-808

  工程技术部:84817298-813

  后勤保障部:84817298-807

  急救电话:120

  报警电话:110

  火警电话: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