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重特大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促进我公司经济快速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公司建筑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建筑工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第一章应急预案的任务和目标
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企业员工的工作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反应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反应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反应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反应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
第二章适用范围及重特大事故确定
2.1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冶勘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包施工的各类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重特大事故。
2.2重特大事故确定
本预案所指重特大事故分为四个等级:
2.2.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重大事故:
2.2.1.1死亡三十人以上;
2.2.1.2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
2.2.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重大事故:
2.2.2.1死亡十人以上,二十九人以下;
2.2.2.2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
2.2.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三级重大事故:
2.2.3.1死亡三人以上,九人以下;
2.2.3.2重伤二十人以上;
2.2.3.3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
2.2.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四级重大事故:
2.2.4.1死亡二人以下;
2.2.4.2重伤三人以上,十九人以下;
2.2.4.3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不满三十万元。
2.3事故类型
本预案所指的重特大事故主要是指在生产和生活中可能造成重特大人身安全和重特大财产损失、环境破坏以及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包括:
2.3.1重特大自然灾害伤害事故;
2.3.2重特大火灾、爆炸事故;
2.3.3重特大机械伤害、触电和雷击事故;
2.3.4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2.3.5重特大建筑基础施工的坍塌、坠落事故;
2.3.6重特大建筑主体、装饰装修施工的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事故;
2.3.7重特大中毒、窒息和放射性物质辐射伤害事故;
2.3.8重特大设备事故;
2.3.9其他重特大安全事故。
第三章危害分析
中冶勘建安公司是集建筑施工总承包、装饰装修、起重设备安装为一体的国有企业,公司施工地域遍及北京、天津、上海、河北、安徽、四川等省、市。施工领域主要涉及40层以下、各类跨度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建筑面积20万平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的施工;高度24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各类建筑室内、室外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800千牛•米及以下塔吊等起重设备、60吨及以下起重机和龙门吊的安装与拆卸等。
主要危害分析:
3.1高处坠落
3.2物体打击
3.3机械和起重伤害
3.4坍塌
3.5触电
3.6火灾
3.7食物中毒和大面积中暑
3.8塔吊和物料提升机倒塌
3.9窒息
3.10爆炸
3.11突发性传染病
3.12不可抗力自然灾害
3.13其他
第四章公司应急指挥及救援组织机构
4.1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应当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4.2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公司成立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简称指挥中心),集中管理、统一指挥、协调全公司系统的应急救援工作。公司总经理担任总指挥;公司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任常务副总指挥,如公司总经理不在企业时,则由公司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任总指挥,全权负责应急救援工作。指挥中心人员由公司工程管理部、设备分公司、财务部、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办公室、党群办公室和各分公司、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组成。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1599301、0316-3328185。
4.3指挥中心组成人员以工作岗位设置为准,不因现任人员的变动而改变。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总指挥:黄锋
副总指挥:张建华彭清录
成员:陈永林 于德思 王 新 付 伟 杨利春 王文王雅林 刘东民裴振华赵晓锋 周军张梅 贺爱民赵晓伟张义文刘照慧张彦昌 刘孝龚吉林杨好学所建文白志军李志和李学刚
4.4指挥中心根据发生事故的性质和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成立以下应急救援专业技术小组,在指挥中心的领导下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4.1现场抢救组组长由发生事故的工程项目经理担任,项目部组成人员为成员;
4.4.2危险源风险评估组组长由公司的总工程师担任,公司其他高级技术人员为成员;
4.4.3技术处理组组长由公司的副总工程师担任,分公司及项目部技术负责人为成员;
4.4.4善后工作组组长由公司的工会负责人担任,部室人员为成员;
4.4.5后勤供应组组长由公司的设备分公司经理担任,分公司人员为成员;
4.4.6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公司的工程管理部主任担任,部室人员为成员,公司人力资源部协助。
4.4.7事故通讯组组长由公司办公室主任担任,部室人员为成员,事故发生部门的行政负责人协助。
4.4.8经费保障组组长由公司总会计师担任,财务部主任为副组长,部室人员为成员。
第五章公司应急指挥及救援组织机构职责
5.1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主要职责
5.1.1组织各方面力量处理重特大事故,统一指挥重特大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5.1.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布置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5.1.3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5.1.4根据需要,紧急调用各类物资、人员、设备和占用场地。事故救援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5.1.5当事故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转移工作。
5.1.6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1.7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5.1.8适时将事故的原因、责任性质及处理意见向主管单位汇报。
5.2现场抢救组的职能及职责
5.2.1抢救现场伤员;
5.2.2抢救现场物资;
5.2.3组建现场消防队;
5.2.4保证现场救援通道的畅通。
5.3危险源风险评估组的职能和职责
5.3.1对各施工现场特点以及生产安全过程的危险源进行科学的风险评估;
5.3.2指导生产安全部门安全措施落实和监控工作,减少和避免危险源的事故发生;
5.3.3完善危险源的风险评估资料信息,为应急反应的评估提供科学的合理的、准确的依据;
5.3.4落实周边协议应急反应共享资源及应急反应最快捷有效的社会公共资源的报警联络方式,为应急反应提供及时的应急反应支援措施;
5.3.5确定各种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反应现场指挥中心位置以使应急反应及时启用;
5.3.6科学合理地制定应急反应物资器材、人力计划。
5.4技术处理组的职能和职责
5.4.1根据各项目经理部的施工生产内容及特点,制订其可能出现而必须运用建筑工程技术解决的应急反应方案,整理归档,为事故现场提供有效的工程技术服务做好技术储备;
5.4.2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事故现场的特点,及时向应急总指挥提供科学的工程技术方案和技术支持,有效地指导应急反应行动中的工程技术工作。
5.5善后工作组的职能和职责
5.5.1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的稳定工作,确保事故发生后伤亡人员及家属思想能够稳定,火灾之后不发生大乱;
5.5.2做好受伤人员医疗救护的跟踪工作,协调处理医疗救护单位的相关矛盾;
5.5.3与保险部门一起做好伤亡人员及财产损失的理赔工作;
5.5.4慰问有关伤员及家属。
5.6事故调查组的职能及职责
5.6.1保护事故现场;
5.6.2对现场的有关实物资料进行取样封存;
5.6.3调查了解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5.6.4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教育、总结。
5.7后勤供应组的职能及职责
5.7.1协助制订施工项目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的储备计划,按已制订的项目施工生产场区的应急反应物资储备计划,检查、监督、落实应急反应物资的储备数量,收集和建立并归档;
5.7.2定期检查、监督、落实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管理人员的到位和变更情况及时调整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的更新和达标;
5.7.3定期收集和整理各项目经理部施工场区的应急反应物资资源信息、建立档案并归档,为应急反应行动的启动,做好物资源数据储备;
5.7.4应急预案启动后,按应急总指挥的部署,有效地组织应急反应物资资源到施工现场,并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增援,同时提供后勤服务。
5.8事故通讯组职责:
5.8.1负责收集相关单位部门的通信方式;
5.8.2保证各级通讯联系畅通,做好联络工作,
5.8.3负责落实应急救援队员的通知。
5.9经费保障组职责:
5.9.1设立应急救援资金管理账户;
5.9.2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资金使用。
在开展抢险救治过程中,应注意组织协调各种救援力量,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在抢险救援过程中发生其它意外事故。
第六章预防预警
6.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要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落实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施工工程应符合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平时的监督检查,及时排除隐患,做到“防范胜于救灾”。
6.2各级负责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教育。完善预防和预警机制,加强紧急抢险救援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应急工作预案。
6.3做好购齐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准备
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由公司设备分公司具体负责采购和储备,并能有效保证在应急救援时的物资和设备的供应和正常使用。施工地点距公司较远的项目部,由项目部自行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报指挥中心备案。
应急救援物资的准备与贮存:
6.3.1水源
若发生火灾,则燃烧区域水蒸气达到35%可使燃烧窒息终止。水能冲淡有害气体的浓度,降低燃烧温度,同时,施工区域及周边水源的压力、流量必须满足消防的需要。
6.3.2消防系统
包括贮存、使用装有足量的干粉、二氧化碳、泡沫等便携式灭火器。
6.3.3内外通讯联络设备
具有优先切换功能,在紧急状态时,能迅速联络到相关人员和相关部门、单位。如:对讲机、移动电话、电话、传真机等。
6.3.4交通工具
满足救援物资、人员疏散的需要。如汽车等。
6.3.5照明设备
在无电源的情况下,以满足紧急救援、指挥工作的需要。选择照明工具,应考虑其安全性能,如防爆型电筒等。
6.3.6个人防护装备
紧急救援中必须的个人用品,如防毒面具、防护服、手套、靴子和呼吸保护装置等用品。
6.3.7专用设备
专业救援必用的设备和设施,如:输水装置、软管、喷头、重物提升设备,应急电力设备、医用急救箱等。
上述物资设备,必须用文件形式规定专人定位保管,定时检查维修。
6.4公司财务部应设立应急救援资金管理帐户,以保证应急救援时的资金使用。
6.5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发现情况立即奔赴现场,展开急救工作。确保应急处理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使突发事件得到控制或终止,最大限度地减轻事件所造成的灾害。
6.6建立危险辨识体系
根据施工场区内的特点和设备材料等特性确定危险源的清单,并根据危险源的分布情况建立落实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的危险辨识体系,定时、定向、定人、交叉进行检查,以便及时发现危险源的突显特征。
第七章应急救援处理措施
7.1抢救方案根据现场实际发生事故情况,最大可能迅速调集汽车吊、挖掘机、推土机等机械设备及人员、车辆迅速投入开展抢救及突出抢救行动,调查现场情况,如有人员失踪,立即判明方位,紧急安排技术专家根据工程特点、事故类别,制定抢救方案,同时安排受灾群众的生活问题,必要时请武警、消防部门协助抢救,请求公安部门配合,疏散人群,维护现场秩序。
7.2伤员抢救立即与120急救中心和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抢救。
7.3事故现场救援行动中,安排专门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7.4在救授行动中,抢救机械设备和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7.5紧急应对灾害事件
当工地发生伤害、火灾、爆炸、中毒等事件时,最先发现事件的人员应视发生情况的严重程度作出恰当处理。当事件可以消除或控制时,应立即扑救;当事件已无法由发现者自行扑救时,应大声呼叫,将信息准确传出。听到呼叫的任何人,均有责任将信息报告给与其最近的项目部人员、应急救援组成员,使消息迅速报告到现场应急救援办公室。
7.6及时掌握现场情况
接到呼救信息,不论事故现场何种局面,现场应急救援负责人应及时掌握事故发生时间与地点;事故的种类、程度;已知的危害方向;事故现场伤亡情况,现场人员是否已安全撤离;火灾与爆炸是否伴随,这种伴随的可能性;事故危机现场周边区域的可能性等。
7.7报告与报警
当紧急事态出现,项目部应立即向施工现场发出应急反应警报,通知项目部有关人员以及事故现场的全体人员进入应急反应状态;当灾情不能控制时,在组织救援的同时,现场应急救援小组应根据掌握的事故基本情况,在正确判明事故的发展趋势后,立即向工程所在区域的社会公共应急救援中心、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和报警。报警时,应交待清楚事故发生的详细地点、灾情规模、损伤情况、被困人员等,并留下报警人姓名、单位。急救中心电话为:120,火警电话为119。
7.8项目自救
现场应急救援小组在报告、报警的同时,应根据事故类别,积极组织现场救援人员自行扑救。这些救护人员,要具有娴熟的现场自治技能,他们能对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与起重撞击、火灾、中毒等各类事故伤害人员,进行现场脱险抢救,紧急医疗救护,达到避免、减少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目的。
7.9人员紧急疏散与撤离
当灾情不能控制,并进一步扩大时,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总指挥下达应急疏散指令,现场指挥应立即组织发出所有人员按逃生路线迅速撤离的警报。现场救援人员按要求关闭正在操作的电气设备,尽快有秩序地疏散场内人员、车辆至安全区域指定集合点;并加强警戒,保护好现金等贵重物资,抢救受伤人员;供应小组做好物资保障工作。在发现有人员受伤时,先判断环境的安全性再进行求助;在指定地点集中后,由授权人员统计应到人数,并及时向应急救援小组报告,以便及时了解是否存在员工滞留危险区域等情况;全体人员在指定集中地点停留,直至警报解除。
当事故发展趋势影响到施工场所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时,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及时通知所在区政府和居民委员会,由他们下达周边群众疏散警报,现场应急救援人员要协助区政府和居民委员会做好人员疏散与撤离。
7.10交通管制
交通管制由事故现场警戒和交通管制两部分构成。
7.10.1警戒
事故发生后,对场区周边必须警戒隔离。其任务和作用是: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防止外来干扰、尽力保护现场人员的安全等。
7.10.2交通管制
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交警部门,对事故发生地的周边道路实施有效的管制,其主要目的是为救援工作提供畅通的道路。
7.11配合社会救援组织抢救
当社会救援组织到来后,项目部人员应在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领导下,积极配合社会救援组织继续进行抢救,同时,迅速有序地组织现场人员和重要物资安全疏散、迅速撤离。
在抢救完伤亡人员和消除灾情后,应及时清理事故现场,以疏通交通道路、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用电线路损坏时,应及时抢修,尽快恢复通电。
7.12紧急事态的进一步处理
紧急事态平息稳定后,及时组织事故检查,收集物证人证,清理清洁现场,防止二次事故发生,准备恢复施工生产。同时,按有关要求抢修被烧坏或被砸坏的设备和物资,对于无法恢复的,应按报废处理。
,7.13各类事故的抢险措施
7.13.1触电事故的抢险措施
一旦发生触电伤害事故,首先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方法是切断电源开关,用干燥的绝缘木棒、布带等将电源线从触电者身上拨离或将触电者拨离电源),其次将触电者移至空气流通好的地方,情况严重者,边就地采用人工呼吸法和心脏按压法抢救,同时就近送医院。
7.13.2高处坠落及物体打击事故的抢险措施
工地急救员边抢救边就近送医院。
7.13.3坍塌事故的的抢险措施
一旦发生事故,应尽快解除挤压,在解除压迫的过程中,切勿生拉硬拽,以免进一步伤害,现场处理各种伤情,如心肺复苏等。同时,就近送医院抢救。严重可能全身被埋,引起土埋窒息而死亡,在急救中应先清除头部的土物,并迅速清除口、鼻污物,保持呼吸畅通。
7.13.4机械伤害事故的抢险措施
7.13.4.1对于一些微小伤,工地急救员可以进行简单的止血、消炎、包扎。
7.13.4.2就近送医院。
7.13.5食物中毒、大面积中暑
7.13.5.1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7.13.5.2指挥中心立即召集抢救小组,进入应急状态。
7.13.5.3判明中毒性质,采取相应排毒救治措施。
7.13.5.4如果需要将患者送医院救治,联络组与医院取得联系。
7.13.5.5使用适宜的运输设备(含医院救护车)尽快将患者送至医院。
7.13.5.6对现场进行必要的可行的保护。
7.13.6火灾事故的抢险措施
7.13.6.1迅速切断电源,以免事态扩大,切断电源时应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当火场离开关较远时需剪断电线时,火线和零线应分开错位剪断,以免在钳口处造成短路,并防止电源线掉在地上造成短路使人员触电。
7.13.6.2当电源线因其他原因不能及时切断时,一方面派人去供电端拉闸,一方面灭火时,人体的各部位与带电体保持一定充分距离,抢险人员必须穿戴绝缘用品。
7.13.6.3扑灭电气火灾时要用绝缘性能好的灭火剂如干粉灭火机,二氧化碳灭火器、1211灭火器或干燥砂子,严禁使用导电灭火剂扑救。
7.13.6.4气焊中,氧气软管着火时,不得折弯软管断气,应迅速关闭氧气阀门停止供氧。乙炔软管着火时,应先关熄炬火,可用弯折前面一段软管的办法将火熄灭。
7.13.6.5一般情况发生火灾,工地先用灭火器将火扑灭,情况严重立即打“119”报警、讲清火险发生的地点、情况、报告人及单位等。
7.13.7突发性传染病
7.13.7.1发现疫情及时报告。
7.13.7.2指挥中心召集救护组进入应急状态。
7.13.7.3调查发病原因,查明发病人数。
7.13.7.4控制传染源,立即对病人采取隔离措施,并派专人管理,及时通知就近医院救治。
7.13.7.5切断传播途径,卫生管理员对病人接触过的物品,要用84消毒液进行消毒。操作时要戴一次性的口罩和手套,避免接触传染。
7.13.7.6保护易感染人群,发生传染病爆发流行时,生活区要采取封闭措施,禁止人员随便流动,防止疾病蔓延。
7.13.8不可抗力自然灾害
7.13.8.1指挥中心总指挥下达发出警报令,项目部进行抢险救灾状态,抢险队及全体人员投入抢险工作。
7.13.8.2在总指挥的统一指挥下,及时、有序地将人员疏散到安全区,重要物资撤离危险区。
7.13.8.3危险区隔离,标出警示。
7.13.8.4根据分析判断的结果,总指挥、副总指挥定出抢险的方案,调动必要的机具、设备、材料等资源。
7.13.8.5各抢险组长根据抢险方案,将具体任务下达给各小组成员,各小组成员按要求完成。
7.13.8.6及时接收媒体或气象部门有关事态后序发展的预测报告,密切跟踪灾害变化,以采取相应的措施。
7.13.9其它
7.13.9.1发现险情的人员立即向领导报告。
7.13.9.2领导立即调集一切可利用资源,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必要和可行的措施。
7.13.9.3立即上报有关领导,必要时报告有关外部机构。
第八章应急救援的培训与演练
应急救援人员来自各自的生产岗位,缺乏处理应急状态下的相关知识和技术。为提高救援人员的技术水平与救援队伍的整体能力,以便在事故的救援行动中,达到快速、有序、有效,需要对他们进行必要的应急救援培训、训练与演习。
8.1培训
8.1.1培训目的
应加强对应急行动所有有关人员进行应急处理技术、救护知识、消防知识、个人防护及避难逃生知识、以及各类救援设备、设施的操作、使用知识的培训。应急救援组成成员要了解本预案的基本要求,并掌握应急状态下的一般应急救援技能。
8.1.2培训时间
应根据在建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安排好应急救援培训工作,一般应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确保现场有关人员得到应有的培训;对于新加入的人员应及时组织培训。
8.1.3培训的内容
灭火器的使用以及有灭火步骤的训练;个人的防护措施;对危险源的突显特性辨识;事故报警;紧急情况下人员的安全疏散;各种抢救的基本技能;应急救援的团队协作意识。
8.2演练
8.2.1演练的目的
应急救援训练与学习是检测培训效果和应急人员的熟练程度;测试应急装置、设备和其他资源的充分性;保证所制定的应急预案和程序有效性;测试现有提高与现场外的事故应急反应协作部门的协调能力等的最佳方法。同时,通过演练来判别和改进应急预案中的缺陷和不足。
8.2.2演练的时间
应确保以上应急救援预案公司总部有关人员每年演练一次,在建工程项目部开工后演练一次,不定期举行演练,施工作业人员变动较大时增加演练次数,确保演练的有效性,并认真做好记录。
第九章重特大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
凡中冶勘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包工程发生重特大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工程项目部)必须立即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调集力量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救护,同时应将事故信息立即报告工程所在地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若为公司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在进一步了解事故情况后,事故发生单位(工程项目部)必须配合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在12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若为公司分承包的建设工程,事故发生单位(工程项目部)应主动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做好重特大事故报告工作。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9.1发生事故的工程名称、详细地点、时间。
9.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和初步估计。
9.3事故发生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9.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9.5是否请求和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
9.6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和时间。
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接到重特大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预案,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立即报告上级各有关部门,根据事故或险情情况,立即组织调集应急救援人员、车辆、机械设备,迅速赶赴现场。必要时可将事故情况直接通报给市公安局或驻军及武警部队,请求援助。
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工程项目部有关部门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的扩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第十章事故的处理
事故救援结束,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
事故调查应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事故性质进行确定。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最后形成完整的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应把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性质、责任、处理意见、纠正和预防措施等清楚、准确、客观、全面,经调查组全体人员签字确认后上报有关部门。
第十一章预案的修订
根据条件和环境的变化应定期对本预案进行评审、更新,以保持预案的有效性。每次演练结束后,应及时总结演练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演练中发现预案中某些方面存在不妥的地方,应在专家的指导下作必要的修订与补充。修订后的预案,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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