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了确保矿井地面原煤生产系统事故发生后,矿井各级职能部门能做到反应迅速、忙而不乱,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特制订本预案。
2、事故类型和危险程度分析
煤矿地面原煤生产系统包括原煤筛分、破碎、拣选、地面运输、储、装、运等环节,由于生产岗点多、设备复杂,生产过程中存在诸多危险、有害因素,导致的事故类型主要由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火灾、高处坠落、坍塌、煤尘瓦斯爆炸及其它伤害。
2.1、机械伤害
机械伤害主要指机械设备运动(静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夹击、碰撞、剪切、卷入、绞、碾、割、刺等形式的伤害。机械伤害是煤矿地面原煤生产过程中最常见的伤害之一,易造成机械伤害的机械设备包括皮带和刮板运输设备、破碎设备、排水设备、压滤机及其它转动及传动设备。机械伤害事故可能造成人体肢体伤残,甚至死亡。
2.2、起重伤害
地面原煤生产系统的厂房、车间存在大量的起重设备,发生起重伤害事故的机率较大。其伤害因素主要表现为牵引链断裂或滑动件滑脱、碰撞、突然停车等,引发事故后毁坏设备或造成人员伤亡等。
2.3、触电伤害
(1)地点:触电伤害主要发生在配电室、配电线路、电气设备等。
(2)伤害方式:由电流的热效应、化学效应、机械效应对人体造成局部伤害,形成电弧烧伤、电流灼伤、电烙印、电气机械性伤害、电光眼等。
(3)伤害途径:直接伤害、间接伤害和电流灼伤。
(4)触电产生的原因主要有:带负荷(特别是感应负荷)拉开裸露的闸刀开关,误操作引起短路,近距离靠近高压带电体作业,人体过于接近带电体等。
2.4、火灾
2.4.1地面原煤生产系统可能发生火灾的地点:
带式输送机、易燃易爆物品料库、储煤场、电气设备集中区等。
2.4.2火灾可能发生的环节和造成的危害:
(1)输送带负荷过大、皮带打滑摩擦、烧焊作业防护不当等原因有可能引起火灾,轻者毁坏设备,重者造成人员烧伤或窒息伤亡。
(2)易燃易爆物品储罐泄漏,遇明火易引起火灾或爆炸,可能造成设备毁坏,建筑物坍塌和人员伤亡。
(3)电气设备失爆、电缆不阻燃、老化、短路或电火花等可引起电气火灾,可能造成电气设备毁坏或人员伤亡。
(4)储煤场由于煤堆堆放不合理,煤炭存放时间长、煤炭风化、氧化严重,天气高温干燥可引起煤炭自燃,外因火灾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2.5、淹溺
在蓄水池、沉淀池等地点易发生溺水事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2.6、高处坠落事故
高空作业时,由于防护不当(或没有防护),操作不当引发的人员或物件坠落事故。事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可能产生高处坠落事故的场所装置主要有厂房吊装口、各类检修操作平台、栈桥、走桥、厂房房顶、登高装置等。
2.7、坍塌
坍塌事故指物体在外力或重力作用下,超过自身的强度极限或因结构稳定性破坏造成的事故。如清理煤仓、清挖沉淀池煤泥时的坍塌,储煤场煤堆过高遇到暴雨天气时的煤堆坍塌,都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2.8、瓦斯
地面原煤生产系统中的原煤仓等地方容易形成瓦斯积聚。如果预防不当,可能引发瓦斯爆炸和瓦斯窒息事故。造成设备、设施毁坏和人员呼吸困难、窒息,直至死亡。
2.9、煤尘
在原煤的筛分、破碎、运输机转载点等作业场所会产生大量的煤尘。如无隆尘装置或降尘装置不起作用容易形成煤尘积聚或空气中煤尘含量超标。遇有明火,可能引起煤尘爆炸事故,造成设备设施毁坏和人员伤亡。人体长期吸入粉尘后,严重损害身体健康。
2.10、其它危害
在生产过程中,还存在压力容器爆炸、放射性辐射、车辆事故、噪音、振动、高温、腐蚀、雷击、地震、采光照明不良等危险危害因素,都可能对设备、人体造成伤害。
3、应急处理原则:
3.1、启动原则:在矿井发生地面原煤生产系统重伤以上事故和现场不能立即处理的火灾、瓦斯、坍塌事故时,本预案由矿井调度指挥中心启动。
3.2、响应原则:矿井救援指挥领导组成员、各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和相关部门的事故处理处理指挥中心成员,在接到事故及灾害报告后,无论何时,只要在本地区,必须紧急赶赴事故现场,按相应的事故处理预案正确有效地开展事故应急处理和救援工作,尽可能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尽最大努力减少事故损失和缩小事故影响范围。
3.3、有事请假原则:矿井各救援小组组长在离开本地区时,必须向矿井救援指挥部总指挥请假,同时将救援小组组长的职责向副组长交待清楚。
3.4、指挥原则:在队组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成员未到达现场前,事故处理由当班带班长负责指挥;在抢险组达到后有抢险组组织指挥;矿井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到达现场后,事故处理由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
3.5、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井下发生事故后,救援人员应按照“紧急救灾、妥善避难、安全撤退、救人优先”的原则抢险救灾。
4、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4.1.1设矿井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生产副总经理
副指挥:机电副总经理、安全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会主席
成 员:调度指挥中心主任、安全部部长、机电部部长、机电部部长、运搬队队长、机运队队长、车队队长、通风部部长、供应部部长
4.1.2指挥部成员职责:
(1)总指挥职责
① 组织指挥矿井各方面的资源开展应急抢险工作。
② 组织制定事故排险、抢险方案。
③ 下达各种应急处理指令。
④ 在矿井处于应急处理状态下,组织协调矿井的各种对外联系。
(2)副指挥职责
① 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抢险的具体指挥工作。
② 当总指挥不在现场时,自动承担总指挥的一切职责。
(3)成员职责
① 服从总指挥、副指挥的指令,协助总指挥制定排险、抢险方案。
② 指挥各抢险小组落实排险、抢险的具体措施,并及时向总指挥、副指挥报告本抢险小组的工作情况。
4.2.1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矿井调度指挥中心。
主 任:调度指挥中心主任
副主任:安全部部长
成 员:技术部部长、机电部部长、机电部部长、保卫部部长
运搬队队长、机运队队长、通风部部长、供应部部长
车队队队长、卫生所所长
4.2.2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负责矿井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具体事务工作。
(2)负责矿井应急救援指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根据事故情况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矿井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3)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保持联系,传达矿井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
(4)调动矿井应急救援力量,调配应急救援资源。
(5)提供技术支持,组织矿井应急救援技术组参加救援工作,协调矿井医疗救护工作。
(6)调用矿井应急救援基础资料与信息。
(7)事故灾难扩大或专业领域救援力量、资源不足时,协调相关救援力量及设备增援。
(8)完成矿井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4. 3.1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七个应急救援专业组:
(1)抢险救援组:
组 长:调度指挥中心主任;
副组长:机运队队长
成 员:事故部门和应急救援指挥部紧急调集的有关部门人员。
职 责:具体负责实施抢险救灾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2)救援技术组:
组 长:技术部部长
副组长:机运队副队长
成 员:技术部、机运队人员
职 责:
① 受理灾情报告,同时迅速向指挥部有关领导汇报。
② 参与制定工艺应急处理方案,组织落实工艺技术方面的应急措施。
③ 指挥、协调、检查相关部门进行工艺应急处理。
④ 及时向指挥部报告事故处理情况。
⑤ 负责组织灾后恢复生产的技术工作。
⑥ 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供电通讯组
组 长:机电部部长
副组长:机电部部长、调度指挥中心主任
成 员:机电部、机电队人员。
职 责:
① 熟悉供电线路,绘制地面供电系统图。
② 确保通信畅通,一旦发生事故时,能保持正常联系。
③ 根据领导组命令,必要时进行改供电和改通信。
(4)设备抢修组:
组 长:机电部部长
副组长:机修队队长
成 员:机电队及机修队人员
职 责:
根据指挥部命令,组织进行机电设备的维修、检修工作。
(5)材料供应运输组:
组 长:调度指挥中心主任
副组长:车队队长、供应部部长
成 员:调度、供应部及汽车队人员。
职 责:
① 接到灾情报告后,立即组织抢险救灾物资。
② 保证救灾物资迅速到位,保证质量过关。
③ 负责救援所需要各类物资及人员的运输工作。
(6)后勤救护组:
组 长:工会主席
副组长:卫生所所长
成 员:后勤和卫生所指定专门人员组成。
职 责:
① 负责抢险救灾人员食品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
② 负责受灾人员的安置和食品供应等工作。
③ 协助疏散、安顿受灾人员。
④ 做好伤员的救护、送医和安抚工作。
(7)安全保卫组:
组 长:安全部部长;
副组长:保卫部部长;
成 员:安全部、保卫部人员。
职 责:
① 执行指挥部的指令,下达紧急安全处理指令。
② 参与制订事故排险、抢险方案,组织落实安全环保方面的急紧措施。
③ 抓好事故现场的警戒和保卫工作。
④ 组织清点、疏散受灾人员、统计伤亡人数。
⑤ 收集事故现场有关证据,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5、预防与预警
5.1、危险源监控
储煤仓建立完善可靠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运输线和洗选要害地点设录像监控探头。
5.2、危险源预防措施
(1)储煤仓上口设瓦斯电闭锁。
(2)运输线设防尘管路和喷头。
(3)运输线、配电点、所有电气设备处设灭火器、沙箱。
(4)3米以上的人员行走线路设护栏。
(5)检修区域的禁止人员通行的警戒栏。
(6)禁止送电的停电牌。
6、信息报告程序
6.1、报告程序
(1)当发生事故时,任何部门和个人应马上向调度指挥中心和安全部报告。
(2)现场发生事故或险情时,现场工人应马上向当班班长报告。
(3)发生事故或险情时,当班班长第一时间应报警和向调度指挥中心报告,然后向厂有关领导报告,并组织现场自救和处理。
(4)调度指挥中心接到事故报告后,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及各应急救援小组组长、副组长。
(5)发生重大事故时,矿井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总指挥的指令,向附近兄弟部门、上级部门求援。听从上级救援工作命令,服从上级指挥。
6.2、报告内容:
发生事故的具体地点、有无人员伤亡、事故严重程度、范围。
7、应急处置
7.1、响应分级
调度指挥中心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通知值班领导,值班领导根据情况,通知矿井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成员立即到调度指挥中心集合,总指挥决定如何启动应急预案。
7.2、响应程序
调度指挥中心在接到事故汇报后,立即将事故概况向值班长汇报,并根据值班长的指示向董事长、总经理、总工程师汇报。汇报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等;现场人员状况,人员伤亡及撤离情况(人数、程度)等。
7.3、应急启动
相关人员接到调度指挥中心的事故通报电话时,要立即赶到调度指挥中心,接受总指挥命令,按各自职责开展抢救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协助事故抢救及处理工作。
7.4、救援行动
救援工作由生产副总经理负责统一指挥,发生事故后生产副总经理要迅速组织人员开展救灾工作。
(1)撤人自救
发生灾害后,在救护及医护人员未到达之前,职工应迅速组织自救和互救,将受伤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出现爆炸、火灾要设法切断灾区电源,使用灭火器、水管灭火。 发生触电、机械事故要立即停电、抢救人员。发生坍塌事故要立即核查人数和查清人员位置,立即组织抢救。
(2)侦察
领导组到达后,首先应组织人员进行侦察工作,准确探明事故性质、原因、范围,以及周围情况和灾害发展趋势,为指挥部制定抢救方案提供可靠依据。
(3)制定抢救方案
待侦察清楚灾情后,生产副总经理要立即组织人员制定救灾方案。
(4)制定方案的原则:
① 采取一切措施,及时救助遇险人员,尽量减少人员伤亡。
② 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③ 采取合理措施,尽量减少财产损失。
④ 尽快恢复生产。
(5)抢救:
处理事故时首先确保灾区通信联系,调动一切必要的装备和救护器材,组织相关的抢险人员到位,尽快制定抢救措施,并组织人员实施。
(6)扩大应急
灾情较大或救护人员有困难时,矿井指挥部可向外求援。
(7)应急结束
待人员全部救出,生产系统恢复后,由调度指挥中心向指挥部进行汇报,指挥部总指挥下达命令,全体抢救人员才可撤离。
应急结束后,事故部门、工会、安全部、通风部、人力资源部、保险矿井等部门参与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工作。
8、应急处置措施
8.1、处置措施
接到事故的汇报后,应急指挥人员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抢救遇难、遇险人员,另外派出技术人员采取措施尽快恢复生产系统,防止出现次生事故。
8.2、恢复生产
事故发生后要做好一系列的事故善后工作,安定思想,组织力量恢复生产。
(1)由指挥部详细检查设施破坏情况以便采取针对性措施。
(2)组织对机电设备的检查,维修与更换。
(3)恢复运输系统,进而逐步恢复生产。
(4)针对每个系统的恢复和每项工程的施工都要制定措施,并要严格贯彻执行。
8.3其它
(1)在救援过程中,必须有高度的组织性和纪律性,一切听从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的安排。
(2)在救援过程中,如有不听从调动指挥的,总指挥有权进行处理。
(3)在救援过程中,严防坏人乘机破坏,查有实据的破坏者要严加惩办。
(4)在贯彻执行本预案时,若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以上级规定为准执行。
为完善预案,生产副总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总结评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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