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安全优先”的原则
2.2坚持防止事故扩大优先的原则
2.3坚持尽快恢复生产的原则
2.4坚持抢救先重后轻、先活人后死人的原则
3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矿成立重大移变列车跑车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
总指挥:矿长、书记
副总指挥: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掘进副矿长、安监处长、总工程师
成员:矿其他班子成员、各安全生产副总、生产技术部及安监处相关人员、各采煤区队及通巷救护一、二区、机运一、二区、运输一、二区、资产办、物资采购中心、武保科、救护队、党群工作部(工会)、经营管理部、矿医务所、物业站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指挥部职责
3.2.1.1重大事故发生后,分析判断事故,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3.2.1.2决定成立抢险救灾现场总指挥部;
3.2.1.3批准或调整现场抢救方案
3.2.1.4负责组织矿井重大移变列车跑车事件的应急救援演练,督查各采掘区队的应急救援演练;
3.2.1.5根据事态的发展,决定是否请求救助;
3.2.1.6协调物资、设备、医疗、通信、后勤等工作。
3.2.2抢险救灾现场总指挥及其成员职责
3.2.2.1抢险救灾现场总指挥部职责
及时到达事故单位统一部署协调事故抢险救灾和人员抢救工作。总指挥部下设现场抢险及督察、抢险救护、抢险救灾设施供应、抢险救灾灾情分析、抢险救灾调度、抢险救灾保卫、抢险救灾医疗、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九个专业组。
3.2.2.2现场抢险及督察组(由各安全生产科室人员组成)
3.2.2.2.1 24小时跟班督察抢险救灾工作落实;
3.2.2.2.2保证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3.2.2.2.3及时向抢险调度室汇报现场进展情况。
3.2.2.3抢险救护组(救护队、生产技术部、各采煤工区、通巷救护一区、二区等)
负责按照抢救方案组织现场的探险、紧急抢险和救援行动;对各抢险路线、工作地点围岩及支护状况、气体进行监测与分析;协调通风部门为抢救事故地点提供通风保障;按照总指挥命令负责向邻近矿山救护队求援联络。
3.2.2.4抢险救灾设施供应(生产技术部、运输工区、采购中心、资产办、物业站)
3.2.2.4.1负责处理组织所需物资的储备,为事故单位提供应急救援所需材料、工具和设备;
3.2.2.4.2协助事故单位制定处理恢复移变列车及工作面供电抢救方案;
3.2.2.4.3根据需要负责矿内部恢复移变列车及工作面供电所需的电器设备、电缆、工具及人员的协调。
3.2.2.5抢险救灾灾情分析组(由安全生产副总及生产技术部等人员、救护队队长组成)
3.2.2.5.1负责进行移变列车跑车灾害原因分析;
3.2.2.5.2负责为事故现场提供移变列车跑车地点的相关技术资料;
3.2.2.5.3协助事故单位制定抢险救灾方案和技术指导工作;
3.2.2.5.4及时进行移变列车跑车地点观测,排矸(煤)、架棚、维护等工作量的统计;
3.2.2.5.5对照图纸和现场分析查找抢险各条线路;
3.2.2.5.6对照图纸和现场分析查找人员可能避难地点;
3.2.2.5.7根据现场情况提出恢复移变列车及工作面供电的方案和建议。
3.2.2.6抢险救灾调度组
3.2.2.6.1根据总指挥部安排协助编制、发布现场抢险救灾方案和调整方案;
3.2.2.6.2制定并发布抢险救灾各项制度;
3.2.2.6.3落实并调度指挥部碰头会、调度会议安排的全部工作;
3.2.2.6.4传达指挥部下达的各项命令,通知抢险救灾人员赶赴事故现场;
3.2.2.6.5在事故抢救过程中,协调有关人员进行抢险救援工作;
3.2.2.6.6按时调度现场出煤(矸)、清理、运输、移变列车跑车维护等抢险工作进展情况;
3.2.2.6.7根据抢险工作不同阶段及时调整调度内容和各类调度记录表格;
3.2.2.6.8及时填绘抢险救灾工作形象进度图表;
3.2.2.6.9安排抢险救灾具体工作,并保证责任落实;
3.2.2.6.10及时统计汇总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3.2.2.6.11统计、汇总人员出勤、设备材料投入、灾情分析等资料;
3.2.2.6.12及时向指挥部汇报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
3.2.2.6.13按照“快、准、靠、灵”的要求,实行精细化快捷调度;
3.2.2.6.14采用计算机等现代化办公手段,提高调度工作效率,建立调度工作电子档案;
3.2.2.6.15落实上级有关指示和批示,对内通报事故抢险进展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3.2.2.6.16组织分析任务不落实的原因;
3.2.2.6.17及时安排落实抢险地点的电话安装工作;
3.2.2.6.18及时完成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3.2.2.7抢险救灾保卫组(武保科):负责保证抢险救灾物资运输、救护车等路线交通畅通和矿区治安。
3.2.2.8抢险救灾医疗(矿医务所):负责调集药品和医护人员等,并指导组织现场抢救人员采取正确有效的方法,及时进行现场急救;组织医护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急救与治疗。
3.2.2.9事故调查组(调度室、安监处等):组织或协调对事故的调查工作。
3.2.2.10善后处理组(工会、经营管理部):协助事故单位做好事故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3.3现场指挥部
成立现场抢救指挥部,一旦灾害发生,由专业部门负责人任现场抢救总指挥部总指挥,负责现场制定抢救方案,指挥现场抢救和对井上的联系工作。
3.4矿各科室、各专业要积极协助现场指挥部开展现场抢救工作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工作面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补充措施中的有关挪移移变列车防跑车意见及相关规定执行。
4.2预警行动
4.2.1移变列车跑车事故征兆
4.2.1.1提松移变绞车固定地点条件差,顶板破碎、底板松软等。
4.2.1.2提松移变绞车的钢丝绳锈蚀、老化、出现断丝、压绳板压绳不牢等。
4.2.1.3提松移变绞车压戗柱支设不规范、不齐全、初撑力达不到要求等。
4.2.1.4移变列车的车辆存在缺陷,车碰头不使用防脱销装置。
4.2.1.5作业人员图省事、怕麻烦,不执行技术措施,违章作业。
4.2.1.6现场管理不到位,工作安排不严谨,存有安全漏洞,管理人员违章指挥。
4.2.2预警责任
4.2.2.1根据采煤区队的工作特点及我矿目前的具体情况,各区队具体责任范围:
4.2.2.1.1.综放、轻放区队负责所辖区域的移变列车防跑车管理。
4.2.2.1.2.安装队负责安装、撤除工作面过程中的移变列车防跑车管理工作。
4.2.2.2生产技术部牵头组织,负责每旬一次的专项移变列车检查,每月25日前组织一次全矿范围内的移变列车隐患排查,对移变列车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排查出的隐患,及时制定方案和措施,并限期整改,督促落实并实行闭合跟踪管理。
4.2.2.3安监处负责采煤单位生产期间的现场移变列车防跑车安全隐患的排查及每日移变列车安全隐患信息的收集、整理及上报、下卡等工作,并由安监员负责现场督促落实整改。
4.3预警行动信息发布程序
4.3.1一旦施工地点发现重大移变列车跑车事故,工作面跟班副区长、安监员、班组长必须及时按照避灾路线把施工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单位和个人在第一时间向矿调度汇报,调度室立即向矿领导汇报,汇报内容包括发生预兆的单位、时间地点、人员及预兆简况、性质的初步判断和已采取的措施,还需要有关部门和协助预防及处理的有关事宜等,同时向本单位汇报,由区队长、技术员执行移变列车跑车处理措施。
4.3.2矿调度室接到矿发生移变列车跑车事故预警汇报后,应立即向当日调度值班组长、调度主任汇报。
4.3.3当日调度值员、调度主任根据预警汇报情况,立即向矿移变列车跑车管理领导小组副组长汇报。
4.3.4矿移变列车跑车管理领导小组立即组织人员现场会诊,采取措施。
5信息报告程序
5.1一旦施工地点发生重大移变列车跑车事故,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在第一时间向矿调度室汇报,调度室立即向矿领导汇报,汇报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人员事故的简要经过,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性质的初步判断,抢救处理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还需要有关部门和协助抢救及处理的有关事宜等。同时向本单位汇报,由区队长启动现场应急救援预案。
5.2事故汇报电话。施工地点设有电话,有紧急按钮,可24小时和调度室联系,现场人员拨打井下“紧呼”或按“#”号向调度室汇报。
6应急处置
6.1响应级别:
遇难3人以下启动矿预案,遇难3人以上(含3人)启动集团公司预案。矿井发生移变列车跑车事故后,矿长应按照制定的应急预案,立即组织救援。
6.2响应程序
6.2.1矿调度室接到矿井重大移变列车跑车事故汇报后,应立即向当日调度值班组长、调度主任汇报。
6.2.2当日调度值员、调度主任根据事故汇报情况,立即向总指挥汇报。
6.2.3总指挥决定启动矿井重大移变列车跑车事故应急预案后,立即向调度室下达启动预案命令。
6.3处置措施
6.3.1调度室接到总指挥命令后,按照《新安煤矿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综合预案》中“重特大安全事故电话通知顺序”立即通知指挥部成员到达调度室集合。
6.3.2指挥部成员到达调度室后,按照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的指示,立即奔赴事故现场,成立现场抢险救灾专业组,协助事故单位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6.3.3抢救事故前,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要根据现场情况制定抢救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6.3.4抢救遇险人员时,首先应通过电话、喊话或敲打管子等物体与遇险人员取得联系,探明冒顶范围和被埋压人数及位置。
6.3.5处理跑车造成的冒顶区前,必须先恢复冒顶区域的正常通风,如暂不能恢复时,可利用水管、压风管等向被堵压人员处输送新鲜空气,并把后路和移变列车处清理维护好,保证后路畅通、安全。
6.3.6处理冒顶前,必须坚持由外向里、逐步进行的原则,要排查冒顶地点附近的支架情况,采取措施因地制宜地进行加固,确保在抢救中不会再次冒落;另外要对后路进行找顶加固,保障退出时的安全。
6.3.7处理冒顶区的方法要根据现场情况确定,如冒顶严重无法通过时,可采取打绕道的方法抢救人员。若遇险者被碎煤矸所埋,清理时要小心地使用工具,不可用镐刨的方法扒人;若遇险者被煤岩块压住,应用千斤顶或液压起重器等工具把煤、岩块抬起,绝不可用锤砸的方法破岩(煤),使遇险人员近一步受到伤害。抢救被埋压的人员时间较长时,可用木棍向遇险人员送饮料或食物。
6.3.8营救人员应沉着冷静,根据灾情和现有条件进行施工,行动中必须保证统一的指挥和严密的组织,防止灾情扩大,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
6.3.9事故单位在抢救过程有困难时,指挥部可抽调其他单位有经验、有技术的骨干力量,进行紧急增援。
6.3.10医疗救护组要安排到达井下事故现场附近,对抢救出的受伤人员进行紧急医疗救治或护送重伤人员上井救治。
6.3.11抢救出伤员后,必须判断伤性的轻重,人员较多时先抢救重伤人员,后抢救轻伤人员,并按照“三先三后”的原则:(1)对窒息或心跳呼吸停止不久的伤员必须先复苏后搬运。(2)对出血伤员必须先止血后搬运。(3)对骨伤的伤员必须先固定后搬运。
6.3.12扩大应急
如事故不能达到及时控制或有扩大趋势时,由总指挥部决定请求外援。
6.3.13应急恢复
在全部被埋人员救出后,要清点现场人数,抢救人员撤离事故现场;然后进行移变列车恢复上道、更换损坏的电器设备、电缆等工作;最短时间内恢复工作面生产,将事故影响降到最底。
6.3.14应急结束
总指挥下达应急结束命令,事故抢救人员返回原单位。
6.3.15矿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协助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汇报。
7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要求全矿各采煤单位及通巷救护区队按照《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要求在井下指定地点存放一定数量应急救灾工具和材料。如圆木、顶梁、工字钢棚、木枇、把子、手镐、大锤、千斤顶、撬棍、铁锨等,要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确保随用随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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