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听电话
1、矿山救护队电话值班员接到事故电话后,立即发出警报。
2、电话值班员应问清和记录事故地点、类别、遇险遇难人员数量、通知人姓名及单位。
3、立即向值班指挥员报告。
二、事故出动
1、值班指挥员或安排专人立即向救护大队和矿调度室汇报。
2、救护大队立即向集团公司总调度室、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枣庄监察分局和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汇报,并做好记录。
3、按照爆炸事故携带装备。
4、立即出动两个小队。
三、到达事故矿井
1、到达事故矿井后,小队人员立即进行战前检查,整理好携带装备,做好下井准备。
2、领队指挥员必须向事故矿井详细了解下列情况:事故发生的时间、范围、遇险人员数量及分布位置,事故区域的通风、有毒有害气体、巷道支护等情况,与周边矿井的联接关系,矿山救护队到达前采取的措施。
3、建议立即成立抢救指挥部,协助事故矿井制定抢救方案,参与抢救指挥。
4、指挥员接受任务后,立即向各小队下达任务,并说明事故
情况、完成任务的要点、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项。
四、侦察工作
1、首先到达事故矿井的小队对灾区进行全面侦察,查清遇险遇难人员数量及分布地点,巷道、通风设施破坏情况、通风状况以及有毒有害气体等情况。
2、井下要设基地和待机小队,并用灾区电话与侦察小队保持不断联系,只有在抢救人员的情况下,才可不设待机小队。
3、在进入时,小队长在队列之前,副小队长在队列之后。返回时与此相反。在搜索遇险、遇难人员时,小队队形应与巷道中线斜交式前进。
4、侦察小队要有明确的分工,分别检查通风、气体含量、温度、顶板等情况,并做好记录。
5、发现火源,要立即扑灭,发现幸存者要立即佩戴自救器救出灾区,对遇难人员要统一编号并在发现地点做好标记。
6、侦察结束后,小队长应立即向布置侦察任务的指挥员汇报侦察结果。
7、区别瓦斯与煤尘爆炸的特征:
①煤中含有不可燃物质,煤尘爆炸时又缺乏氧气,因此煤尘爆炸是不完全的:一部分煤尘被燃烧,另一部分煤尘被局部焦化,并粘附在支架上、巷道壁或煤壁上,形成一种燃焦的皮渣与粘块,而瓦斯爆炸则没有结渣。
②由于煤尘不完全爆炸,生成的co浓度很高,而瓦斯爆炸则比较彻底,co浓度相对比煤尘爆炸要低。
8、煤尘爆炸强弱的判别:
①弱爆炸时,火焰与爆炸波慢速传播,皮渣和粘块在支柱两侧出现,爆炸传来的方向堆积较密。
②中等强度爆炸时,火焰与爆炸波的传播速度很大,皮渣与粘块在支柱的迎风侧。
③强烈爆炸时,火焰与冲击波的传播速度极大,皮渣与粘块在支柱的背风侧,迎风侧有火烧痕迹。
五、灾变处理
1、进入前切断灾区电源。
2、井筒、井底车场或石门发生爆炸时,应派一个小队救人,一个小队恢复通风。如果通风设施损坏不能恢复,应全部去救人。
3、爆炸事故发生在采掘工作面时,派一个小队沿回风侧、另一个小队沿进风侧进入救人。
4、在查清确无火源的基础上,尽快恢复通风。如果有害气体严重威胁回风流方向的人员,为了紧急救人,在进风方向的人员已安全撤退的情况下,采取区域反风或局部反风。这时,救护队应进入原回风侧引导人员撤离灾区。
5、在独头巷道较长、有害气体浓度大、支架损坏严重的情况下,确知无火源、人员已经牺牲时,严禁冒险进入,要在恢复通风、维护支架后方可进入。
6、在搬运遇难人员时,要对遇难人员的位置、倒向、气体等情况,做好标记和记录。
7、在抢救人员无法通过时,要及时清理堵塞物。
8、进入灾区时,要有专人检查瓦斯,当浓度达到2%仍在迅速
上升时,救护队要立即退出灾区。
六、安全技术措施
1、必须保证井上、下通讯联系畅通,并有救护队员专人看守。
2、应在靠近灾区的安全地点设立井下基地,安设电话,值班员要做好记录,并注意检查风流和有害气体浓度。
3、设立安全岗哨,防止不佩带呼吸器的人员进入灾区。
4、小队在井下基地待机时,只有经小队长同意才能将氧气呼吸器从肩上脱下,存放地点离小队工作或休息的地点不应超过5米,而且要有专人看守。
5、在处理事故中,必须认真检查气体,当气体超过仪器使用范围时,不得盲目蛮干,冒险作业,在无须救人的情况下,必须先恢复通风,再搬运遇难人员。
6、处理事故时,一定要查明是否存在二次爆炸危险,如果不能确定,应准确计算出二次爆炸的时间,否则,不得派救护队冒险进入。
7、进入探险小队必须带齐个人及小队装备,侦察小队不得少于6人,必须有中队指挥员带领进行。
8、进入灾区时,行动要谨慎,防止扬起煤尘或碰撞产生火花,引起爆炸。
9、在进入灾区抢救遇险人员时,应携带不少于遇险人员120%的自救器;
10、在有毒有害气体工作地点,必须由救护队员佩带仪器完成工作任务,严禁其他人员进行工作。
11、穿过支架破坏的巷道时,要架好临时支架,保证退路安全。
12、通过支护不好的地点时,队员要保持一定距离按顺序通过,不要推拉支架。
13、在窒息区工作时,任何情况下都严禁指战员单独行动,严禁通过口具讲话或摘掉口具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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