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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救护队启封火区预案

2011-07-07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审批计划及贯彻落实

  救护队接到矿井进行启封火区的计划后,分管技术的队长必须认真审批、签字,工程技术人员根据此计划编制救护队自己的行动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参加启封火区的小队认真进行学习,学习完毕后,在行动计划上签字。

  二、出动力量:两个小队

  三、到达矿井

  领队指挥员应立即到指挥部报到,向指挥部汇报出动人员力量等情况,详细了解启封火区前矿方的准备工作情况,如回风测的停电撤人情况,风机的安装是否到位,重新封闭的材料是否准备好等,小队要作好战前检查,携带装备准备下井。

  四、  启封条件

  封闭的火区,只有经取样化验分析证实,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方可认为火区已经熄灭,才准启封:①火区内的空气温度下降到30℃以下,或与火灾发生前该区的日常空气温度相同;②火区内空气中的氧气浓度降到5%以下;③火区内空气中不含乙烯、乙炔,一氧化碳浓度在封闭期间内逐渐下降,并稳定在0.001%以下;④火区的出水温度低于25℃或与火灾发生前该区的日常出水温度相同;⑤上述四项指标持续稳定的时间不得少于1个月。

  五、启封火区的方法

  1、通风启封火区法:

  此方法主要用于回采工作面和有进回风道两处密闭的地点,但必须先启封回风侧密闭,后启封进风侧密闭。首先打开一个出风侧防火墙(由孔扩大),过一段时间打开进风侧防火墙。排放有害气体一段时间无异常,打开其余防爆墙,短期内采取强力通风,人员撤退,待1-2小时再进入火区进行恢复工作。

  采用此方法的条件是:确信火区已彻底熄灭,启封后复燃的可能性较小,或者火区面积不大。

  2、锁风启封火区法

  锁风是矿山救护队在启封煤矿井下火区或灭火时,在锁住风流(即阻止空气流动)的情况下,开展救护工作的一项技术,用以防止供风后火区复燃、爆炸和火势迅速蔓延。锁风启封火区法是先在火区进风侧原防火密闭墙外5~6米处,构筑带风门的临时木板密闭墙,救护队员佩用呼吸器由风门进入,进入后关闭风门,打开原防火密闭墙,到火区进行侦察,情况允许时,即在适当地点再构筑一道带门的临时木板密闭,然后打开后面的临时密闭,利用局扇将这一段瓦斯排除,如此分段逐渐接近火源。当确认火区彻底熄灭后,最后打开回风侧防火墙。

  本方法适用于火区范围大,难以确定火源是否完全熄灭,或适用于高瓦斯涌出火区防止瓦斯爆炸等情况。

  六、火区启封

  1、救护队携带必要的技术装备,到达启封地点后,先检查一下封堵材料、停电撤人等准备工作是否到位,闭前、闭内的温度及各种气体情况,将风筒接至闭前。

  2、根据预先制定的启封方案将火区启封。

  3、有复燃危险时,必须立即重新封闭火区。

  4、启封工作结束后,矿山救护队要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进行值班,3天内无复燃象征时,撤出工作地点。

  5、火区启封后的3天内每班必须由矿山救护队检查通风情况,并测定水温和空气成分。确定火区完全熄灭、通风等情况良好,写出书面注销报告,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转入恢复生产工作。

  七、安全技术措施

  1、救护队必须有一名指挥员在地面指挥部参与指挥。

  2、参加演习的救护队员要认真检查矿方启封前的准备工作情况,并逐项进行检查落实,待一切准备就绪后,方可进行启封。

  3、启封前,必须把回风侧的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切断回风流的电源。在通往回风道交叉口处设栅栏、警标,并做好重新封闭的工作。

  4、破闭时,必须使用防爆工具。发现有复燃征兆时,要立即重新封闭。

  5、排放气体时,严格控制排放速度,排放过程中,救护队接风筒活动范围内的沼气浓度不得超过3%,在回风流中不得超过2%,在全风压汇合处沼气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1.5%。

  6、启封期间,救护队指战员要一切行动听指挥,严禁单独行动,进入灾区侦察时,严禁通过口具讲话或摘掉口具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