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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集团总公司特别预案

2011-07-12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根据山东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城市供水水厂安全管理特别规定〉的通知》(鲁建城字[2008]36号)的要求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事件灾难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城市供水条例》、《城市供水水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印发〈城市供水水厂安全管理特别规定〉的通知》和《济宁供水集团供水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预案,并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3、城市供水概况

  目前,济宁城区公共供水水源地三处,全部以地下水作为水源,已建成自来水厂五座,日公共供水设计能力28万立方米,城市供水管网覆盖面积约75平方公里,DN100以上输配水主干管总长580余公里,供水服务人口70余万。现济宁城区公共供水主要由济宁供水集团总公司承担。

  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济宁城区公共供水服务区域,因人为或自然因素造成的,严重影响城市安全稳定供水和对社会经济稳定构成危害的重特大突发事件(见《城市供水水厂安全管理特别规定》)。

  重特大突发事件主要包括:

  (1)水源或供水系统遭受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严重污染的;

  (2)城区供配电系统因故障瘫痪或被破坏而导致水厂停电;

  (3)水厂重要构筑物发生火灾、爆炸、倒塌等而严重受损;

  (4)地震、塌陷、洪涝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生产设施、设备严重毁损;

  (5)水厂输水主管道、供水干管发生大面积爆管、断裂或被破坏;

  (6)氯气钢瓶发生爆炸、严重泄漏。

  二、应急响应

  1、信息报告程序和时限

  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有及时上报突发供水事件的权利和责任。重特大突发事件时,集团公司应在1小时内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人民政府报告,包括安监、公安、消防、卫生、城建、环保、供电、防震减灾等相关部门和单位。

  2、报告的方式和内容

  突发供水事件发生或即将发生时,集团公司要立即如实向城市供水行业主管和人民政府报告,先期处置过程,要做好记录。报告应采用书面形式,如情况紧急,可先采用电话报告,书面报告后补的方式。

  报告应涵盖下列内容:

  (1)发生事件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简要经过,初步判断事件原因;

  (2)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用户(减压、无水)范围,伤亡人数,事件发展趋势;

  (3)事件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事件控制情况;

  (4)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相关事宜及其他需上报的事项;

  (5)事件报告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印章、报告时间。

  3、先期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集团公司按照有关预案,迅速地实施先期处置,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事件发生。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和求援。

  4、协助处理

  当政府组织的应急队伍到达后,集团公司应配合政府应急队伍妥善解决各类事件、制定供水调度方案和调查分析事件原因。

  建议成立专家组,专家组由卫生防疫、水质检验机构;规划设计、大专院校等科研单位及城市供水、供电企业的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组成。其职责是:研究分析事件发展趋势、影响范围和程度;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应急解决方案、建议等;参与事件调查,对事件处理提出咨询意见;对事件发生地给予对口技术支持。

  三、保障城市安全供水的应急措施

  1、水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1)若一处或多处水源井被严重污染时,也会造成该井下一定范围内的地下水被污染。由于水源井之间直线距离较近,被污染的水源井及其附近一定范围内的水源井将会被立即停止取水,同时水厂二级泵站停止供水,此时可由远离该井的其他水源井取水。当被污染的水源井较多时,将无备用水源井投入使用。

  产生的后果,如现有供水生产工艺不能确保水质达标时,有可能造成部分市政供水管网水压或水量过低,不能满足部分用户的生活和生产的要求;或者使得部分城区停水;严重时会造成城区全部停水。

  出现上述情况时集团公司将无法保证正常供水,建议由市政府组织有关单位、部门和专家人员进行解决。

  (2)当输配水系统发生污染事件时,集团公司应果断停止供水生产,并应立即采取措施对被污染的管道、设备、设施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减少并控制污染影响的范围、彻底清除污染物,经水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如果出现该情况,将导致城区大面积停水。

  出现上述情况时集团公司无法保证正常供水,建议由市政府组织有关单位、部门和专家人员进行解决。

  2、停水事件的应急处理

  (1)城区供配电系统因故障瘫痪或被破坏而导致一座或多座水厂停电,将使得城区大面积停水。

  出现上述情况时集团公司无法保证正常供水,建议由市政府组织有关单位、部门和专家人员进行解决。

  (2)由于恐怖活动、自然灾害、水厂事故等导致水厂的重要构筑物被严重破坏。水厂重要构筑物主要包括:清水池、配电室、二级泵房等。

  若一处水厂的重要构筑物被严重破坏,可由其他水厂供水。由于城区只有五座水厂,位置比较分散,如有一座水厂停止供水,势必会造成部分供水管网水压或水量过低,不能满足部分用户的生活和生产的要求,也可能出现部分城区停水的情况。

  两个以上水厂的重要构筑物被严重破坏,如果出现该情况,将会造成绝大部分的城区停水。

  出现上述情况时集团公司无法保证正常供水,建议由市政府组织有关单位、部门和专家人员进行解决。

  (3)水厂输水主管道、供水干管发生大面积爆管、断裂或被破坏时,集团公司应果断控制供水管道阀门,抢修故障管道。如果出现该情况,将导致城区大面积停水。

  出现上述情况时集团公司无法保证正常供水,建议由市政府组织有关单位、部门和专家人员进行解决。

  4、发生漏氯事件的应急处理。

  自来水生产用氯涉及运输、使用,当氯气钢瓶发生爆炸、大面积漏氯时,根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集团公司将组织群众安全疏散和安全保卫等工作。

  出现上述情况时集团公司无法保证正常供水,建议由市政府组织有关单位、部门和专家人员进行解决。

  5、现场救援和抢险装备

  水质突发事件应急中使用的装备

  集团公司已有装备主要包括:各种电焊、切割设备和供水管材等。

  需政府协调的装备主要包括:机泵设备、变配电设备、阀门等,因需要大量资金采购,集团公司无储备。净水设备和物资,视水质污染情况而定。

  停水突发事件应急中使用的设备

  集团公司已有装备主要包括:载重汽车、发电机、挖掘机、管材等。

  需政府协调的装备主要包括:变配电设备、电缆、阀门等,因需要大量资金采购,集团公司无储备。

  漏氯事件应急中使用的设备

  集团公司已有装备主要包括: 堵漏设备、应急呼吸设备、事件现场消防、通风、排污设备。

  需政府协调的装备主要包括:事件现场检测设备。

  6、集团公司已做到的防范措施

  (1)安全巡查

  水厂夜间值班人员达到5人以上;

  各水厂加大了巡查频率,每小时1次;

  坚持24小时厂长带班值班制度,发生重大事件时做到在第一时间上报;

  实行了公司领导包保水厂责任制,做到24小时手机畅通。

  (2)隔离防护

  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对各水源井的检测孔、清水池通气孔、进出盖板进行了整改,防止敌对分子向供水系统投毒。

  (4)危险品管理

  根据有关国家、省、市关于加强液氯运输和使用安全的规定,集团公司认真按照要求办事,各种手续齐全,安全工作到位。

  集团公司水厂净水工艺流程最重要的环节是用液氯消毒。做到在平时使用液氯时,严格按照现行的国家标准《氯气安全规程》的规定;氯气瓶的使用管理,则按照现行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和集团公司制定的各种安全用氯规章制度。同时制定了液氯泄漏与抢救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各水厂进行救援演练和对员工的教育培训。

  对一些老水厂的消毒设备进行了更新改造,配备了美国进口加氯机,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加氯消毒。

  (5)水源预警

  水源地是整个供水系统的源头,保护其不受污染和破坏是重中之重。集团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的《城市供水条例》及市政府颁布的《地下饮用水源保护区规划》,在水源地周边设置了水源保护标志,保护区严禁修建任何可能危害水源水质卫生的设施,做到在水源地周围 30米内无垃圾、粪便、污水、渗坑等污染源,并对各水源建立了卫生技术档案。各泵站值班人员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每天的水源地巡视工作。

  对地下水源的控制:地下水源水的所有指标均应符合GB/T14848—93《地下水质量标准》,对于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的检测井点应及时制表、汇总,上报集团公司。对于水质污染较为严重或有异常的井点,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各水厂相关负责人,停止供水并及时上报集团公司,采取必要措施。

  (6)制水监控

  加强水质检测工作。

  为保证水质,集团公司建立了一套完整严密的质量保证体系,从涉及到水质因素的四个方面,即领导意识、检测人员素质、仪器设备状况和操作规程着眼,均作了具体的规定,以保证水质安全性。为保证供水水质,防患于未然,主要加强了以下几项工作:

  ①认真做好日常检测工作

  对总公司西、南、北、高新四个水厂的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余氯、浑浊度、色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耗氧量等九项指标依据《城市供水水质标准》每日检测一次。目前,此工作由各水厂化验室负责检测。

  对济宁市区管网水、管网末梢水的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余氯,浑浊度、色度、臭和味、耗氧量等七项指标每月检测两次,并根据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城市供水水质标准》等标准的各项规定,管网水及管网末梢水和总公司西、南、北、高新四个水厂出厂水每月做一次全分析。

  根据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及《城市供水水质标准》等标准的各项规定,对集团公司所有水源水各项指标每半年检测一次,对于水质变化较差的水源水,每月进行跟踪检测。

  对出厂水的控制:定期对各水厂的加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水厂供水的余氯指标控制在0.3-0.5mg/L。其余指标均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及城市供水水质标准。

  增加对水源水和管网水的检测点和检测频率

  各水厂化验室对水源水做到在完成正常检测任务的基础上,每日随机抽检一次。水质检测中心加大对水源水、出厂水和管网水的检测频率,其中管网水检测点由原来的20个增加到30个。

  ③增加检测项目

  各水厂化验室增加氰化物的检测项目;水质检测中心在现有条件下增加了有机磷等毒理学指标检测项目。

  做好供水输配系统的安全工作。

  营业处和正通公司加大管网巡查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管网泄漏和爆管现象,公司将严格按照社会服务承诺的时限和要求,做到及时抢修。

  定期清洗各水厂的蓄水池,定期组织冲洗消防栓和供水管网,为保证供水水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7)落实应急预案

  集团公司为做好供水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指导和应对可能发生的供水安全事故,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处置事故,排除隐患,确保城市供水安全性、连续性、稳定性,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生活和经济发展,制订了《济宁供水集团供水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同时集团公司水质检测中心也制定了《济宁市水质异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成立了应急检测队伍。

  集团公司在完善应急预案的同时,加强救援演练。各单位定期组织对液氯泄露处理、电气设备和爆管抢修等内容进行模拟演练,做到在最短时间内排除隐患和突发事故。

  7、需市政府帮助解决的防范措施

  (1)建议新建一处或多处新水厂(新水源地)作为补充,并互为备用;

  (2)水厂采用二氧化氯消毒设备,可避免漏氯事件的发生;

  (3)安装毒性在线检测仪;

  (4)修建专门的排污管道,用于收集被污染的自来水,然后集中处理;

  (5)水厂门卫建立与公安机关直接联网的紧急报警系统;

  (6)关键时刻申请武警进驻水源地和水厂。

  四、突发事件时期的供水应急供应与社会稳定

  集团公司可采取的应对措施:

  1、通过各种媒体通知单位和居民做好应急储水。

  2、根据供水管网布局,合理调配供水管网压力,或分时段分片供水。

  建议市政府采取的应对措施:

  1、对济宁市的桶装水、矿泉水、纯净水统一调配,并考虑从周边等城市调运桶装水、矿泉水、纯净水等,供给居民饮用。

  2、局部地区或重点用水单位,调配运水车辆送水。

  3、限制或停止城市建筑、洗车、绿化、娱乐、洗浴行业用水,控制工业用水直至停产。

  4、有自备井的单位开足设备,为周边用户供水,并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集团公司化验中心对其水质进行化验,确保达到饮用水标准。

  5、组织恢复、重建工作。

  五、应急终止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立即恢复正常供水。集团公司根据市人民政府、或市有关部门指示、或实际需要提出,报市政府和市供水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应实施应急状态终止。

  六、善后处置

  根据市政府安排,集团公司配合市有关部门,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七、调查与评估

  根据市政府安排,集团公司对供水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市政府做出报告。调查评估报告在应急终止后一个月内完成。

  调查评估报告应包括:

  1、整理和审查所有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

  2、总结、评价导致突发事件原因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

  3、发生事件的供水系统基本情况,分析事件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

  4、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主要经验教训。

  5、从城市供水系统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等各方面提出改进建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