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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

2011-07-13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切实做好我市建筑工地防汛防台工作,提高应对灾害天气的快速反应能力,及时、妥善处置因台风、暴雨等造成各种重大紧急情况,避免或减少台风、暴雨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规定》、《张家港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市住建局的管理职能,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建筑工地对台风、暴雨灾害的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属地负责,统一指挥,行业指导;科学决策,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2.组织体系

  ①防汛防台领导小组: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防汛防台减灾工作,落实建设系统防汛防台减灾责任制,市住建局设立防汛防台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局长担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建筑工地防汛防台工作和应急抢险救灾任务及突发事故的处置。

  ②局办公室:负责防汛防台信息的上传下达,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汽车吊、挖掘机等设备和物资。

  ③安监站:根据气象灾害预警级别落实防范措施,并切实做好抢险救灾各项措施的准备工作。监督检查施工现场防汛防台风措施落实情况和现场安全状况,对存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督促相关单位做好人员撤离和疏散工作,落实防台防汛抢险队伍的建立和抢险物资的准备工作,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防台防汛减灾工作。

  ④施工单位:应根据防汛指挥部门、行业管理部门的工作要求和指令,做好本单位的防汛防台工作和应急抢险任务。落实防汛防台责任和资金,彻底排查和消除建筑工地安全隐患,做好防汛设施、物资的准备工作,出现险情时及时撤离有关人员,及时上报灾情险情。

  ⑤建设、监理单位:应组织施工单位对可能出现灾情险情的施工地段、机械设备、临建设施进行加固,及时排除险情,对施工现场防汛防台风措施不落实的,及时上报安全监督机构。

  3.应急响应

  根据汛情和台风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防汛防台应急响应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市住建局根据气象台对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以及汛情的预警信号和市防指的指令做出相应响应。

  3.1  Ⅳ级应急响应

  ①各工地防台防汛指挥机构已建立,防台防汛预案已制定,责任已分解落实,防台防汛物资已准备齐全。

  ②建筑工地的临时办公用房、民工宿舍、食堂、厕所等所有临时设施必须加固。

  ③工地的脚手架等各类附着物、悬挂物的拉结点、紧固点必须连接牢固,脚手架上严禁堆物,钢管脚手架防雷措施可靠,竹笆片绑扎牢固。

  ④架空线路的电杆、支架等必须进行加固,埋地线路的电缆沟等四周排水措施必须可靠,防止漏电伤人。

  ⑤顶层作业的脚手板、木模板、各种临时堆放的施工材料及施工垃圾等需加固清理,防止大风吹落伤人。

  ⑥必须将塔吊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完全松开,确保塔臂能自由旋转,如因场地限制,起重臂可能会碰触周围建筑或其他物件时,应将起重臂调整到顺风向,并采用钢丝绳将其固定,但不得固定在树木、电杆或堆放构件等物体上。塔臂的避雷装置必须确保完好有效,塔吊电源必须切断。塔身螺栓必须进行全部紧固,塔身附着装置应全面检查,确保无松动、无开焊、无变形。

  ⑦各重点位置应加强值班制度,通信联络保持畅通,及时掌握风情汛情变化。

  3.2  Ⅲ级应急响应

  ①蓝色预警期的工作指导措施全部完成。

  ②市建管处向全市在建工地发出停工通知,所有在建项目工地按规定时间停止施工。

  ③施工现场临建设施等危房居住人员必须全部撤离到安全场所,在建工程内严禁住人。在建工地,按照“谁承建、谁负责”的原则,做好人员转移工作。

  ④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电源必须切断,机械设备应放置到安全防雨的位置,并将施工电梯吊笼、井架的吊篮降到底部,施工吊篮应放置到地面上。

  ⑤刚砌砖墙、模板工程需及时加固,深基坑开挖周边支护加固,防止坍塌。

  ⑥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到岗到位,通信联络确保畅通,及时掌握风情汛情变化。

  3.3  Ⅱ级应急响应

  ①黄色预警期工作指导措施全部落实。

  ②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重点岗位人员到岗到位,保持通信畅通,密切注视台风动向,及时落实应对措施。

  ③应急机动救灾分队组成人员处于待命状态,参与抢险救灾的设施设备工具全部落实,并检查完毕。

  3.4  Ⅰ级应急响应

  ①橙色预警期工作指导措施全部落实完成。

  ②单位人员全部到岗到位。

  ③应急处理队伍处于临战状态。

  4. 应急保障

  ①运用短信平台,及时向局属各单位、各施工企业发布防汛防台预警信息,根据媒体发布的台风、暴雨等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时做好工地防汛防台工作。

  ②各单位应按职责和预案要求,组织相应的救援力量,落实和配备好防汛防台物资和设备,确保本单位的应急抢险工作。

  ③对进入预案分级范围的汛情、台风,各单位防汛防台机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④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⑤发生险情,迅速调集抢险人员和机械设备,立即投入抢险工作。

  ⑥必要时与消防部门协作抢险,请求公安部门配合,组织疏散群众,维持现场秩序。

  ⑦出现伤员立即与急救中心和就近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救治。

  ⑧各建筑、市政施工及相关单位要积极参与抢险救援工作,服从指挥,密切配合,协同作战,保证抢险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5.救灾力量调集

  ①江苏金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兴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汽吊各1辆。

  ②张家港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负责铲车、挖掘机、推土机各1台。

  ③江苏兴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电源拖线盘、照明器材5套。

  ④吉达市政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挖掘机1台、自卸车2辆、装载机1辆、潜水泵12台。

  ⑤张家港市路灯安装工程部负责高空作业车1辆。

  ⑥抢险队员配备手电、安全帽、雨衣、雨鞋、工具等抢险用品。

  加强对防汛防灾物资的管理、维护和使用,切实做到防汛物资定点存放,专人负责,储备充足,机具设备性能完好,能随时保障调配使用。特殊情况下市住建局对抢险车辆进行统一调度。

   6.应急终结

  在市气象台发出解除警报后,应急处置即行自动终结。在恢复施工前,各工地应做好检查修复工作,在各项设施检查加固并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预警解除后,各单位应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完善预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建筑工地防汛防台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应梓   市住建局局长        (电话:56990688)

  副组长:曹峥   市住建局分管副局长  (电话:56990588)

  领导小组办公室:陶晓东    局办公室  (电话:56990502)

  成员单位:

  市公用事业管理处  负责人:李仲平 (电话:58170810)

  市建筑业管理处    负责人:曹峥(电话:56990588)

  市建筑安全监督站  负责人:许建华(电话:56990580)

  路灯管理所        负责人:方波(电话:58223922)

  江苏金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负责人:徐荣兴(电话:13906242088)

  江苏兴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负责人:陈仁元(电话:13301568341)

  张家港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负责人:吴惠芳(电话:13606221868)

  江苏兴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负责人:缪德祥(电话:13806228817)

  附件2建筑工地防汛防台应急救援人员设备一览表

单位

人员总数

抢险负责人、联络人、电话

主要机械设备名称

数量

江苏金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0

总经理、副总经理、安全科长

联络人:马向平

  话:58886821

        13806229899

汽吊

应急援救车辆

气割

1

2

2

江苏兴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0

总经理、副总经理、安全科长

联络人:徐 

  话:13806226388

汽吊

砼运输车、砼泵车

切割工具

1

3

2

江苏兴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0

总经理、副总经理、安全科长

联络人:张国华

  话:   13052830177

电源拖线盘

照明器材

小型切割工具

5

5

2

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20

总经理、副总经理、安全科长

联络人: 缪培祥

  话:13601560799

空压机、风镐

   

铲车、挖掘机、推土机

2

(若干)

各一台

吉达市政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20

总经理、副总经理、安全科长

联络人:缪成兴

  话:13862200100

潜水泵及水管

自卸车

装载机

挖掘机

12

2

1

1

路灯管理所

10

总经理、副总经理、安全科长

联络人:钱伟

  话:13962236687

高空作业车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