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目的
为预防工地发生坍塌事故的发生或坍塌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响应,制订本预案。
二、 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成都市中粮.香榭丽都工程在施工工地发生触电伤害的应急抢救。
三、 职责
职能、组别 |
责任人 |
职责任务 | |
指挥 |
张单 |
指挥协调 | |
联络组 |
吴远志 |
王少华 |
负责对内、对外联络、巡逻 |
抢救组 |
刘伟 |
袁川 |
负责人员救援 |
赵贵粘 |
张成德 | ||
周其林 |
杜军 | ||
疏散组 |
陈云菊 |
冯娅珉 |
负责人员疏散、逃生 |
侯秋容 |
懂文琴 | ||
救护组 |
陈云菊 |
冯娅珉 |
负责负伤人员救治和送治 |
损管组 |
侯秋容 |
懂文琴 |
负责损失控制、物质抢救 |
环保组 |
王佳 |
陈云菊 |
负责环境污染和控制 |
四、 资源配置
熟练的救援人员、救援设备、通讯联络工具。
五、 应急准备
1. 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配备足够的救援设备。
2. 项目部建立相应的意外伤害领导班子和职能班组,并进行相应的培训。
3. 项目部每二个月检查一次,确保救援设备的有效性,并进行合适的补充。
4. 项目部每半年举行一次坍塌事故伤害的救护演习,通过演习检验并改进坍塌事故伤害的急救预案。
六、 应急响应
1. 坍塌事故发生时,应确定坍塌事故的类型和坍塌事故大小,并立即报告坍塌事故领导小组。坍塌事故领导小组启动坍塌事故应急预案。
2. 疏散组根据现场情况确定疏散、逃生通道,组织逃生疏散,并负责维持秩序和清点人数。
3. 抢救组立即组织物质抢救,尽量减少损失。
4. 救护组负责负伤人员处置,根据伤情的严重程度确定是现场施救还是送医院救治(急救电话120)或是请医护人员现场组织施救。
5. 坍塌事故领导小组要负责现场的指挥、救护、通讯、车辆的使用调度工作。
七、 纠正和改进
1. 事故发生后,项目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原因分析,填写意外事故
报告,针对事故原因,采取纠正措施报管理者代表确认。
2. 事故发生后,项目部负责对紧急预案进行评价并完善紧急预案。
3. 事故责任人处理由项目部经理汤明松负责,相关人员的教育由项目部副经理李晓红负责。
八、预防坍塌事故现场措施
1、基坑(槽)、边坡、基础坑、模板和临时建筑作业前,应按设计单位要求,根据地质情况、施工工艺、作业条件及周围环境编制施工方案,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项目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
2、土方开挖前,应确认地下管道的埋置深度、位置及防护要求后,制定防护措施,经项目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方可作业。土方开挖前,应对相邻建(构)筑物、道路的沉降和位移情况进行观测。
3、应编制深基坑(槽)、高切坡、桩基和超高、超重、大跨度模板支撑系统等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专家审查。
4、本措施所指深基坑(槽)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的基坑(槽) 、或深度未超过5m,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槽)。高切坡是指岩质边坡超过30m、或土质边坡超过15m的边坡。超高、超重、大跨度模板支撑系统是指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5、应做好施工区域内临时排水系统规划,临时排水不得破坏相邻建(构)筑物的地基和挖、填土方的边坡。在地形、地质条件复杂、可能发生滑坡、坍塌的地段挖方时,应由设计单位确定排水方案。场地周围出现地表水汇流、排泄或地下水管渗漏时,施工单位应组织排水,对基坑采取保护措施。开挖低于低于地下水位的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时,施工单位应合理选用降水措施降低地下水位。
6、基坑(槽)、边坡设置坑(槽)壁支撑时,应根据开挖深度、土质条件、地下水位、施工方法及相邻建(构)筑物等情况设计支撑。拆除支撑时应按基坑(槽)回填顺序自下而上逐层拆除、随拆随填,防止边坡塌方或相邻建(构)筑物产生破坏,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7、基坑(槽)孔边堆置各类建筑材料的,应按规定距离堆置,各类施工机械距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孔边的距离,应根据设备重量、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的支护、土质情况确定,并不的小于1.5m。
8、基坑(槽)作业时,应在施工方案中确定攀登设施及专用通道,作业人员不得攀爬模板、脚手架等临时设施。
9、机械开挖土方时,作业人员不得进入机械作业范围内进行清理和找坡作业。
11、应防止地下水流入基坑(槽)造成边坡塌方或土体破坏。基坑(槽)开挖后,应及时进行地下结构和安装工程施工,基坑(槽)开挖或回填应连续进行。在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基坑(槽)壁的稳定情况。
12、模板作业时施工单位对模板支撑宜采用钢支撑材料作支撑立柱,不得采用严生锈、变形、断裂、脱焊、螺栓松动的钢支撑材料和竹材作立柱。支撑立柱基础应牢固,并按设计计算严格控制模板支撑系统的沉降量。支撑立柱基础为泥土地面时,应采取排水措施,对地面平整、夯实,并加设满足支撑承载力要求的垫板后,方可用以支撑立柱。斜支撑和立柱应牢固拉接,形成整体。
13、施工及模板作业时,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指挥、监护、出现位移、开裂、及渗漏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将作业人员撤离作业现场,待险情排除后,方可作业。
14、楼面、屋面堆放建筑材料、模板、施工机具或其它物料时,施工单位应严格控制数量、重量,防止超载。堆放数量较多时,应进行荷载计算,并对楼面、屋面进行加固。
15、应按地质资料和设计规范,确定临时建筑的基础形式和平面布局,并按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施工现场临时建筑与建筑材料等的间距应符合技术标准。
16、临时建筑外侧为街道或行人通道的,应采取加固措施。禁止在施工围墙墙体上或紧靠施工围墙架设广告或宣传标牌。施工围墙外侧应有禁止人群停留、聚集和堆砌土方、货物等的警告。
17、施工现场使用的组装式活动房屋应有产品合格证。在组装后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使用。
18、雨期施工,应对施工现场的排水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排水畅通,在傍山,沿河地区施工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洪、防泥石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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