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 会员

重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2011-08-30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目的

  为了保护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提高灭火效率和快速反应能力,赢得时机,及时有效的扑灭火灾,迅速稳妥的疏散人员和物资,将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应急救援组织、职责

  1、组织指挥机构

  工程局成立重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指挥机构),总指挥由局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工程局党委副书记、主管生产的副局长和局总工程师担任,成员由局工程部、局长办公室、局保安部、局党委工作部、局工会、局人力资源部、三局医院等部门领导及工程局二级单位的主要领导等人员组成。

  重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略)

  2、职责

  (1)平时指导灭火和应急疏散的宣传教育,培训演练;

  (2)灭火时指挥协调各职能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开展工作,迅速果断将火灾扑灭在初始阶段;协调配合到达火灾现场的公安消防队开展各项灭火行动;

  (3)配合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做好火灾事故调查等善后工作。

  局本部设立火警值班室,坚持每天24小时值班,局属各单位应确立火警报警电话,保证每天24小时畅通。

  3、疏散引导组

  组长:由局属二级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担任。职责是:平时负责单位火场自救、应急疏散的宣传教育、培训演练的具体事务;灭火时指挥火灾单位的领导做好人员和物资的疏散自救工作。

  4、灭火行动组

  组长:由局属二级单位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担任。职责是:组织义务消防队,并做好平时的学习教育、培训演练等具体工作;负责灭火器材和工具保管使用和管理;开展灭火救护工作。

  5、后勤保障组

  组长:由局属二级单位工会主席担任。职责是:负责通讯联络,车辆调配、道路畅通、电路控制、水源保障、医疗救护等。

  三、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1、报警

  报警早,损失小。发生火灾时,在场人员应及时通过有线或无线电话向火警“119”台和单位火警值班室报警,安装有自动报警系统的单位,应由消防中心控制室值班人员对收到的自动报警信息加以确认无误后报警。报火警时要做到:

  (1)沉着镇定,不要打错电话,延误时间。

  (2)讲清着火单位的名称、地址。如什么单位,靠近什么路口和明显标志。

  (3)燃烧的是什么物质,起火部位,火势大小,有无人员被困,以及报警人的姓名、单位和电话号码,以便及时联系。

  (4)报警后,应立即派人在路口等候,引导接应消防车进入火场灭火。

  (5)报警时,应组织在场人员立即扑救火灾和疏散人员、物资。

  2、接警

  (1)火警值班人员接警时,应注意问明报警的有关情况,并及时向义务消防队及火灾单位领导报告。

  (2)义务消防队员、火灾单位领导及有关人员必须闻警而动,立即赶赴火场,按照本预案的任务和要求,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履行职责、迅速开展工作。

  (3)火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并做好记录。

  四、应急疏散组织程序和措施

  (一)办公楼

  1、组织保障:局灭火应急疏散组织机构负责机关办公楼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的应急准备工作,下设义务消防队、人员疏散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2、按要求配足配齐应急器材、设施,包括消防器材(设施)、急救药品、对讲机等等。并定期检查器材、设施的完好程度。

  3、坚持经常性做好员工逃生知识和灭火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防灾抗灾的能力。

  4、绘制和公布消防安全平面布置图和逃生线路图。

  5、绘制应急联络表:将应急准备负责人及各应急专业人员的联系电话列成表格,方便查找和联系。

  (二)项目经理部

  1、组织保障:由项目部经理指定专人负责项目施工现场重大火灾事故应急准备工作,下设应急物资供应组、义务消防队、人员疏散组、医疗抢救组、通讯联络组和交通运输组。

  2、按要求配足配齐应急器材、设施,包括消防器材(设施)、急救氧气、防毒面具、急救药品、担架、夹板、对讲机、警戒标志等等,并定期检查器材、设施的完好程度。

  3、坚持经常性做好员工逃生知识和灭火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防灾抗灾的能力。

  4、绘制和公布消防安全平面布置图和逃生线路图。

  5、绘制应急联络表:将应急准备负责人及各应急专业人员的联系电话列成表格,方便查找和联系。

  五、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一)办公楼

  1、办公楼如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应迅速启动应急反应程序。

  2、局灭火应急疏散组织机构负责人接到应急报告后,应迅速作出应急指令,并迅速召集各应急准备小组。

  3、处理火灾事故要一边组织除应急小组外的人员迅速撤离,一边组织人员控制事故蔓延,并拨打火警电话,及时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

  4、专业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要积极主动配合做好扑救火灾炸事故工作,并听从专业消防人员的统一指挥。

  (二)项目经理部

  1、事故发生后,最早发现者应迅速向事故现场负责人报告,并迅速切断事故现场的电源。

  2、事故现场负责人接到报告后,一边组织现场人员扑救,尽力控制火势漫延,疏散人员,爆炸事故应迅速朝压力容器喷水,并转移临近的易燃易爆物品到安全地方;一边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同时向工程局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3、工程局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火灾报告后,应迅速下达应急救援预案处置的指令,通知指挥部成员和各专业救援队迅速赶往事故现场。

  4、指挥部成员通知所在部门按专业对口迅速向主管上级公安、环保、卫生等领导机关报告事故情况。

  5、消防队到达事故现场后,消防人员配带好空气面具,首先查明现场有无受伤人员,并以最快速度将受伤者脱离现场,严重者尽快送医院抢救。

  6、指挥部成员到达事故现场后,根据事故状态及危害程度作出相应的应急决定,并命令各应急救援队立即开展救援,如事故扩大时,应请求支援。

  7、人员疏散组到达现场后,担负事故现场的治安和交通指挥,组织纠察,在事故现场周围设岗,划分禁区并加强警戒和巡逻检查。

  8、医疗救护队到达现场后,与应急义务消防队配合立即救护伤员,对受伤人员应根据受伤程度及时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对伤员进行清洗包扎或输氧急救,重伤员及时送往医院抢救。

  9、后勤保障组到达事故现场后,应根据灾情及天气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必要时根据指挥部决定通知扩散区域内的群众撤离或指导采取简易有效的保护措施。

  10、公安消防部门专业消防队到达现场后,指挥部应积极配合他们做好灭火救灾工作,各救援队伍自觉接受专业消防队的调遣。

  六、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发生火灾时,如有人员被火围困,要立即组织力量抢救,应坚持救人第一,救人重于救火的原则,救人是火场上的首要任务。

  火场寻人方法:主要有大声呼唤和深入内部寻找两种。进入火场救人,要选择最近、最安全的通道,如通道被堵塞可迅速破拆门窗或墙壁;遇有火场烟雾较浓、视线不清时,可以爬行前进,并采取呼喊、查看、细听、触摸等方法寻找被困人员。深入火场寻人,要注意在出入口通道、走廊、门窗边、床上床下、墙角、橱柜、桌下等容易掩蔽的地方发现人员。救人时应注意安全,进入火场要带手电和绳子。火场烟雾弥漫,没有防毒面具,可用湿毛巾捂嘴,防止中毒。可用棉被、毯子浸水后盖在身上,防止灼伤。

  火场救人方法:应根据火势对人的威胁程度和被救者的状态来确定。对神志清醒的人员,可指定通道,引导他们自行脱离险区;对在烟雾中迷失方向的人员,可指派专人护送出险区;对伤残人员或不能行走的老人、儿童,要把他们背、抱或抬出火场。当抢救的正常通道被隔断时,应利用安全绳、梯等将人救出。

  火场疏散物资是减少火灾损失,控制火势,防止蔓延的有效方法。首先要及时疏散受火灾威胁的易燃易爆物品及压缩气体钢瓶等,对不能移动的上述物品,要集中一部分水枪均匀地冷却其外壁,降低其温度;其次要疏散重要文件、资料和贵重设备及物品等,并把疏散出来的物资集中存放到安全地点,指定专人看管,防止丢失,被窃或坏人乘机破坏。人员、物质疏散后应在指定地点集中清点,并查明有关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七、联络信号规定

  应急救援通讯信号主要使用电话报警联络,应急事故报警电话:0769-87721441(局长办公室);879078679(局安全办);87907952(保安部)87907890(工程部)公安110,火警119,医疗急救报警电话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