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
2、建设部《工程建设重大事故和调查程序规定》。
二、重大事故(危险)发展过程及分析:
1、塔吊作业中突然安全限位装置失控,发生撞击高压护栏及相邻塔吊或坠物,或违反安全规程操作,造成重大事故(如倾倒、断臂);
2、基坑边坡在外力荷载作用下滑坡倒塌。
3、高处脚手架发生部分或整体倒塌及搭拆作业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4、施工载人升降机操作失误或失灵。
5、自然灾害(如雷电、沙尘暴、地震强风、强降雨、暴风雪等)对设施的严重损坏。
6、塔吊、升降机安拆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
7、运行中的电气设备故障或发生严重漏电。
8、其他作业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触电等)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
三、应急区域范围划定
1、工地现场内应急区域范围制定。
(1)塔吊、脚手架事故,以事故危害形成后的任何安全区域为应急区域范围。
(2)基坑边坡及自然灾害事故等危害半径以外的任何安全区域为应急区域范围。
(3)电气设备故障、严重漏电事故以任何绝缘区域(如木材堆放场等)为应急区域范围。
2、工地场外应急区域范围的划定
在事故(危害)发生后及时通报政府或相关部门确定应急区域范围。
应急电话:
火灾:119 医疗救护:120
3应急预案的组织措施:
(1)成立应急预案的独立领导小组。
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及其人员组成
组 长:
副组长:
下 设:通讯联络组、消防保卫组、抢险抢修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由各工地自行设定人员)
(2)应急组织的分工职责:
组长职责:
1)决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紧急事故,要求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帮助并实施厂外应急计划,在不受事故影响的地方进行直接操作控制;
2)复查和评估事故(事件)可能发展的方向,确定其可能的发展过程;
3)指导设施的部分停工,并与领导小组成员的关键人员配合指挥现场人员撤离,并确保任何伤害者都能得到足够的重视;
4)与场外应急机构取得联系及对紧急情况的记录作业安排;
5)在场(设施)内实行交通管制,协助场外应急机构开展服务工作;
6)在紧急状态结束后,控制受影响地点的恢复,并组织人员参加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副组长(即现场管理者)职责:
1)评估事故的规模和发展态势,建立应急步骤,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减少设施和财产损失;
2)如有必要,在救援服务机构来之前直接参与救护活动;
3)安排寻找受伤者及安排非重要人员撤离到集中地带。
通讯联络组职责:
1)确保与最高管理者和外部联系畅通、内外信息反馈迅速;
2)保持通讯设施和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3)负责应急过程的记录与整理及对外联络。
消防保卫组职责:
1)事故引发火灾,立即召集救员采取消防措施。
2)设置事故现场警戒线、岗,维持工地内抢险救护的正常运作。
3)保持抢险救援通道的通畅,引导抢险救援人员及车辆的进入。
4)保护受害人财产。
5)抢救救援结束后,封闭事故现场直到收到明确解除指令。
抢险抢修组职责:
1)实施抢险抢修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并不断加以改进。
2)寻找受害者并转移至安全地带。
3)在事故有可能扩大进行抢险抢修或救援时,高度注意避免意外伤害。
4)抢险抢修或救援结束后,直接报告最高管理者并对结果进行复查和评估。
医疗救治组职责:
1)在外部救援机构未到达前,对受害者进行必要的抢救(如人工呼吸、包扎止血、防止受伤部位受污染等)。
2)使重度受害者优先得到外部救援机构的救护。
3)协助外部救援机构转送受害者至医疗机构,并指定人员护理受害者。
后勤保障组职责:
1)保障系统内各组人员必须的防护、救护用品及生活物质的供给。
2)提供合格的抢险抢修或救援的物质及设备。
5、应急预案的技术措施
5.1基本装备
1)特种防护品:如绝缘鞋、绝缘手套等;
2)一般防救护品: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网、防护网;救护担架1付、医药箱1个及临时救护担架及常用的救护药品等。
3)专用饮水源、盥洗间和冲洗设备。
5.2专用装备
1)消防栓及消防水带、灭火器等。
2)自备小车一辆。
3)无线电对讲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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