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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2011-11-10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提高公司快速、及时、妥善地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保障员工、公众安全,维护企业安全和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分类与分级

  1.3.1 分类

  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经危险辨识、风险评估,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分为:水上水下施工安全事故、船舶安全事故、爆破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和火灾事故等。

  1.3.2 分级

  按照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影响范围等因素,结合公司施工生产实际,公司将安全生产事故分为Ⅰ级安全生产事故、Ⅱ级安全生产事故和Ⅲ级安全生产事故。

  Ⅰ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失踪或者被困,或超出公司应急处置能力的各类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机海损事故、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重大交通事故或其它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或上级部门要求公司配合进行应急处置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Ⅱ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一次重伤1人及以上的事故,或涉及公司两个以上基层单位(部门),需公司统一指挥进行应急处置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Ⅲ级安全生产事故:基层单位能够应急处置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基层单位(部门)编制应急预案时,应按照安全生产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影响范围等因素,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适当分级。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区域和活动范围内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施工安全以及其它安全生产事故另有规定的,适用相应规定。

  1.5 应急预案体系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由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综合应急预案)、公司专项应急预案(以下简称专项应急预案,包括施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15项)、基层单位应急预案和专项施工方案组成。

  (1)综合应急预案:从总体上阐述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种安全生产事故的综合性文件。

  (2)专项应急预案:针对公司范围内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类别而编制的专项应急预案,是综合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

  (3)基层单位应急预案:针对各单位施工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而制定的行动方案。

  (4)专项施工方案:针对危险性较大工程(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所指的7项分部分项工程)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

  1.6 应急工作原则

  应急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精细管理,持续改进;科学决策,快速反应;加强培训,提高素质。

  1.7 应急启动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应启动本预案:

  (1)发生Ⅰ级安全生产事故时;市级人民政府要求公司启动应急预案时。

  (2)发生Ⅱ级安全生产事故时。

  (3)应基层单位(部门)请求,经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批准时。

  2企业概况与危险源分析

  2.1企业概况

  略

  2.2 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公司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与体系运行中,已针对施工生产实际进行了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价,明确了公司及基层单位(部门)的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和可能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并以此编制了各项专项应急预案。

  基层各单位(部门)应全面负责本单位(部门)内的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的辨识、评价、监测、登记、建档等管理工作,并报公司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

  3组织机构与职责

  3.1 组织机构

  公司应急组织机构由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急管理办公室、基层单位应急救援小组、主责及支持保障部门、抢险队及专家组组成。

  3.1.1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公司领导、安全质量监督部、工程管理部、设备管理部、总经理办、综合事务部、党委工作部组成。

  3.1.2公司应急管理办公室由安全质量监督部和总经理办组成。电话:000、0000000。

  3.1.3 基层单位应急救援小组由事件发生单位人员组成,必要时,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另行指派现场总指挥。

  3.1.4 主责及支持保障部门包括公司安全质量监督部、总经理办公室、设备管理部、工程管理部、综合事务部、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党委工作部、工会办,在事故发生时应履行各自职责,服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调度,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必要时,寻求社会支持。

  3.1.5  抢险队以事故单位为主,基层单位均应成立兼职抢险队伍,在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时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3.1.6  专家组是根据应急工作的需要,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聘请公司内有关专家,必要时寻求外部专家。

  3.2  职责

  3.2.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1)全面负责公司应急管理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请求并落实其指令。

  (2)负责公司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审批、发布。

  (3)按专项应急预案的规定下达预警和预警解除指令,专项应急预案启动和终止指令。

  (4)领导、组织和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在公司范围内紧急调用救援设备、物资、人员。

  (5)审批应急管理和救援费用,并根据灾害的变化,随时调整应急救援措施,做好稳定公司秩序工作。

  3.2.2 应急管理办公室

  (1)负责组织公司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负责基层单位应急预案的审批工作。

  (2)负责基层单位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检查。

  (3)负责应急管理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汇总和上报。

  (4)负责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具体工作和应急值班。

  3.2.3 基层单位应急救援小组

  (1)按照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指令,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负责现场应急指挥工作。

  (2)负责整合和调配现场应急资源,提供抢险设备,组织对伤员、财产的抢救。

  (3)收集现场信息,维护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排除潜在险情。

  (4)根据事态发展制定和调整现场处置方案,并及时向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汇报应急处置情况。

  3.2.4 专家组

  (1)对事态进行分析和评估,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建议,并提供技术支持。

  (2)指导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3.2.5  安全质量监督部

  (1)跟踪并详细了解公司内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请示,并根据指令开展应急工作。

  (2)按事故类别由系统主责部门负责,组成事故调查组,并配合上级部门,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3)负责工伤、环保、防火防爆范围内的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理。

  (4)负责防台防汛范围内的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理。

  (5)履行应急管理办公室职责。

  3.2.6 总经理办公室

  (1)在紧急状态时,负责对外联络、求援,通报救援情况,传达上级指示。

  (2)履行应急管理办公室职责。

  3.2.7 设备管理部

  (1)负责船机设备范围内的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理。

  (2)负责交通范围内的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理。

  (3)在紧急状态时,负责应急救援的船机设备调遣和及时到位。

  (4)负责本系统专项应急预案的督导工作。

  3.2.8 工程管理部

  (1)负责工程安全方面范围内的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理。

  (2)在紧急状态时,负责应急救援的调度工作。

  3.2.9  综合事务部

  (1)负责职业病、公共卫生(设备)范围内的预案制定、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理。

  (2)在紧急状态时,负责联系医疗救援队伍,提供医疗救援保障。

  3.2.10  人力资源部

  (1)负责员工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的培训及考核。

  (2)参与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伤残鉴定的管理工作。

  3.2.11  财务管理部

  (1)负责落实事故抢险所需资金,核销应急救援费用。

  (2)参与应急处置有关责任方赔偿费标准的制定。

  (3)负责事故发生后安保基金的理赔工作。

  3.2.12  党委工作部

  (1)负责舆论导向和通讯报道工作。

  (2)负责与各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络。

  3.2.13 工会办

  (1)组织开展劳动竞赛,提高员工的技能和安全意识。

  (2)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3)督促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3.2.14  基层各单位

  (1)在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工作,并接受应急管理办公室的监督和检查。

  (2)组织编写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演练,不断完善预案。

  (3)当本单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若超越能力范围时,向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申请启动更高一级应急预案。

  (4)接受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领导,为其他单位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支持。

  4预防、预警与报告

  4.1   危险源监控

  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公司系统内重大危险源的评估、确认、建档工作,并督促基层单位加强对危险源的监控。

  基层单位应根据施工生产实际,对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价并实施监控,重大风险信息及时上报。

  4.2   预警行动

  基层单位(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建立预测预警系统,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4.3   信息报告与处置

  4.3.1 信息报告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及时、主动地报告本单位应急救援小组。该组织启动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同时,须在最短的时间内,迅速将事故的基本情况向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进行报告。必要时,向外部求援。

  4.3.2 信息处置

  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事故单位报告后,紧急磋商,下达命令;启动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应急管理机构报告,并接受指示。

  5应急响应

  5.1 响应程序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响应按照属地为主的原则,各基层单位全面负责本单位应急救援工作,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根据情况给予协调或启动本预案。

  (1)Ⅰ级应急响应程序

   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按照应急报告程序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事故情况,并及时续报事故发展态势。

  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启动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小组成员赶赴现场并紧急调动公司应急资源,采取应急行动,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2)Ⅱ级应急响应程序

   基层单位应急救援小组开展现场应急救援,并按照应急报告程序及时向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上报事故情况。

   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启动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及时掌握事故发展态势和现场救援情况并向应急救援小组下达关于应急救援的指导性意见。

  (3)Ⅲ级应急响应程序

   事故发生单位应急救援小组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并及时按照应急报告程序向公司应急管理办公室等相关部门报告。

  5.2 现场处置

  5.2.1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首先组织自救,并优先救助事故人员,脱离危险区域;

  5.2.2事故现场应切断电源,隔离可燃物品,防止事态扩大;

  5.2.3 疏通事故现场道路,保证救援人员和车辆设备通行;

  5.2.4 配合专业救援队伍进行急救等各项工作;

  5.2.5 做好事故处理后的生产恢复工作。

  5.3应急救援

  5.3.1应急救援要迅速、及时、有序,调动公司的资源并借助外部的力量,避免事故的扩大。

  5.3.2接报后,公司、基层两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要立即前往事故现场,指挥救援工作。

  5.3.3按照救援指挥的命令,救援设备、车辆、物品及时到位,投入救援。

  5.3.4伤员要立即送往指定医院或就近医院救治。

  5.3.5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必要时进一步请求社会援助。

  5.3.6协助上级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4  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态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次生、衍生事件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小组确认,并报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批准,现场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结束。

  应急结束后,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指定责任部门完成如下事项:

  (1)按有关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发生、发展、应急救援等情况。

  (2)事故发生单位做好现场保护和原始资料收集工作,向事故调查组移交相关资料;得到调查组同意后,方可开始现场恢复重建工作。

  6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

  事故发生单位做好灾后重建、污染物清理与处理等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减少事故损失,尽快恢复秩序。

  6.2  保险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责任单位按事故报告程序及时上报公司主责部门,启动保险理赔程序。

  6.3  总结与改进

  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责任单位(部门)要及时进行总结,并对应急预案的有效性进行评估。

  7保障措施

  7.1  通信保障

  建立健全公司通信网络,定期调整公示公司与社会相关资源的信息,以保证应急救援的通讯畅通。

  7.2  应急队伍保障

  各单位根据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组建和完善救援队伍。

  7.3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各类装备定期修验,确保使用安全有效,以保证应急救援的需要。

  7.4   经费保障

  公司将应急经费列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各单位应当做好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

  8培训与演练

  (1)定期组织各类宣传培训,讲解应急救援方法。

  (2)公司与基层单位每年组织1次模拟演练或实战演习。通过演练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和完善。

  9奖惩

  9.1  奖励

  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奖罚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在应急处置过程中有功,使国家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9.2  责任追究

  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之一的,按公司《安全质量责任主体及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由上级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1)不按照规定制定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救援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安全生产事故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没有履行职责的。

  (4)有其他危害应急救援工作行为的。

  10附则

  10.1  应急预案备案

  公司安全生产综合应急救援预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基层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由本单位第一负责人审核,并报公司应急管理办公室审定。

  10.2  应急预案编制、完善和解释

  本预案由公司应急管理办公室编制和解释,并负责完善和更新。

  10.3  应急预案实施

  本预案由公司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1  附:专项应急预案

  (1)生产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触电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3)高处坠落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4)淹溺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5)环境污染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6)防震减灾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7)防爆炸专项应急预案

  (8)防火专项应急疏散预案

  (9)加压舱灾害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10)施工船舶翻沉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11)船舶与施工机械安全、环保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12)拌和系统粉尘污染专项应急预案

  (13)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4)船舶海上污染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15)重大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