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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压舱灾害应急救援预案

2011-11-14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总则

  加压舱灾害主要是指舱内失火/爆炸或减压病的发生,后果十分严重,被确定公司重大危险源之一,为了减小灾害发生而造成的人员和设备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对加压舱的管理要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严格按照加压舱操作规程使用。

  2、组织与职责

  2.1组织

  2.1.1公司成立加压舱灾害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主管副总经理

  组员:船机副总工 设备管理部、安全质量监督部、综合事务部经理  加压舱保有单位经理、书记

  2.1.2小组设立应急救援办公室

  地点:设备管理部(火灾与爆炸)    综合事务部(减压病突发)

  电话:000              电话:、

  2.2 职责

  2.2.1 设备管理部是加压舱管理归口部门,负责加压舱的设备管理。负责公司加压舱技术档案建立;负责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收集整理;负责相应管理规定、管理办法的制定;监督加压舱的使用、维护和保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压力容器监测;当灾害事故发生时负责组织各单位进行应急救援工作,并上报公司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

  2.2.2综合事务部是加压舱使用管理部门,负责加压舱的医疗使用管理。监督检查加压舱使用规范;组织培训操舱人员;编写规章制度;当灾害发生时(尤其是减压病突发时),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医疗救援队伍进行急救,并确定医院。

  2.2.3基础分公司是减压舱的具体使用单位,负责对加压舱的日常管理及使用;按照职责开展宣传活动,强化劳动者的职业病防治意识;落实和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和公司管理办法,减少进而杜绝职业性减压病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单位的加压舱灾害应急救援预案,预案的内容应包括现场救援小组成员及职责、救援方法、通讯联络方式、所需车辆的准备及报告制度等内容。

  3、应急救援的原则

  3.1火灾/爆炸

  3.1.1进舱人员不得携带火种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或穿戴合成化纤织物进舱;

  3.1.2加压舱必须配备2个有效灭火器,当火灾发生时,指挥舱内人员自救灭火;

  3.1.3操舱员要坚守岗位,保证照明及通讯联络,及时唤醒舱内人员,必要时联系附近加压舱。

  3.1.4爆炸的发生需具备三个条件:

  a.氧气浓度严重超标;

  b.一切安全监控装置失控;

  c.明火引爆

  因此侧重该三个方面的预防,首先要控制舱内氧气浓度在23%  以内,否则立即通风。

  3.3 当有灾害前兆,当一切措施无效时,如果舱压在0.15mpa以下可紧急泄压,防止因减压病致死。

  4、纠正与预防

  在灾害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对引起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属设备问题应尽快检修;属人员操作问题应对其进行教育。对事故责任人做出相应惩罚;对在应急救援中有功人员进行奖励。

  5、附则

  5.1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5.2本预案由设备管理部、综合事务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