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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2011-11-15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总则

  为及时有效地做好公司所管车辆重大交通事故的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某施工企业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所管车辆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公司成立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工会主席

  成员:安全质量监督部、设备管理部、综合事务部、项目部、分公司交通管理负责人

  2.2公司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设备管理部。

  电话:000-8313

  负责人:王文    电话:

  紧急电话:巡警110   救护120。

  2.3职责

  2.3.1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审定“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2.3.2组长全面负责应急抢救工作并适时发布指令。

  2.3.3副组长协助组长负责组织机关部门对驾驶员和机动车辆的监督检查,负责检查对应急预案的布置和落实。组织对重大交通事故的抢救和协调工作,评价并完善预案。

  2.3.4设备管理部负责制定“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负责对公司驾驶员和机动车辆的监督检查,负责交通事故接报警并通报保险公司,组织抢救和交通事故协查工作。

  2.3.5相关成员负责通讯联络,车辆救援,伤员抢救及现场保护,协助调查交通事故,项目部、分公司、分别制定本单位预案。

  3、应急响应与实施

  3.1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时,当事人或同乘人应立即拨打110报警,并积极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

  3.2在报警抢救伤员的同时,应立即报告公司设备管理部或所在单位负责人,并需要说明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及现场伤亡损失情况。

  3.3应急领导小组长在接到报告后,视情况启动应急预案,指令相关部门或人员立即进行处理。

  3.4积极查找现场目击人,详细记录目击人姓名,单位或住址。为事故调查提供证据。

  3.5设备管理部或所在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迅速逐级反映事故情况,并立即赶赴现场,协调抢救和事故调查工作。

  4、纠正与完善

  4.1重大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对各自的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有效性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修订,评审修订结果报公司设备管理部。

  4.2公司设备管理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单位的应急预案修订及评审意见进行审核,并经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审批后,交由事故单位实施。

  5、附则

  5.1本预案由设备管理部负责解释。

  5.2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