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了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做出应急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造成的事故损失,特制订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及各项目部区域内有可能发生的地震、火灾、爆炸以及化学危险品、放射物泄漏,特殊气候(如:暴雨、洪水、台风等)下的紧急情况。
3 引用文件(无)
4 术语与定义(无)
5 职责
5.1 公司安全监察部、保卫部、生产技术部负责制订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5.2 项目部根据公司制订的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结合本项目工程特点,针对重大危险因素和环境因素辨识结果,制订本项目工程详细的事故应急预案。
5.3 公司保卫部负责对项目部的消防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定期对公司本部义务消防队进行安全防火技能培训和组织消防演习,发生火灾时组织救护工作。
5.4 项目部安全管理及保卫部门负责与地方消防、医疗等单位紧急联系。定期对项目部的义务消防队进行安全防火技能培训和组织消防演习,发生火灾时组织救护工作。
5.5 公司负责对发生的重大破坏性事故处理的组织领导工作。
5.6 项目部负责应急预案的具体实施工作。
5.7 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对紧急情况发生后所采取的纠正措施进行验证,并逐步应急预案与响应控制程序
完善。
6 工作程序
6.1 应急预案
6.1.1 应急预案的制定
a) 公司安全监察部制订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
b) 公司保卫部制订火灾事故的应急预案;
c) 公司工程技术部制订特殊气候下以及化学危险品、放射物泄漏的应急预案。
6.1.2 应急预案的实施
a) 公司及项目部分别成立抗灾领导小组,公司领导小组由最高管理者任组长,保卫部、安全监察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项目部由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部安全、工程、保卫、物资供应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b) 事故易发生部位的责任单位成立应急队,负责落实应急措施;
c) 公司及项目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习,验证应急预案的可行性;
d) 公司安全监察部、保卫部负责建立公司抗灾领导小组成员联系表,并与上级主管部门及地方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等保持联系;
e) 项目部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建立抗灾领导小组成员联系表,并与公司、业主及当地安全、消防、医疗部门保持联系。
6.2 应急响应
6.2.1 发生紧急情况时,公司或项目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组长负责统一指挥。
6.2.2 火灾发生时:
6.2.2.1 发现人员应迅速将此信息传递给公司或项目部抗灾领导小组组长,同时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联络相关部门及义务消防队赶赴现场,组织救灾;
6.2.2.2 若火势不能控制,应立即通知消防队,报警时必须讲明起火地点、火势大小、起火物资、联系电话等详细情况,并派人到路口接警;
6.2.2.3 公司或项目部医疗机构负责组织将伤员转送医院或通知医院赶赴现场进行紧急救护;
6.2.2.4 其他人员在抗灾领导小组的指挥下参与现场的救护工作。
6.2.3 当接到有关部门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预报时,公司或项目部抗灾领导小组应紧急通知各部门对人员及财产采取保护措施。同时危险物品管理部门应对所存放的物品进行妥善保管和处理,以尽可能减少化学物品泄露等带来的事故后果。
6.2.4 汛期的应急预案可参照《防汛安全管理程序》制订,并作出响应。
6.3 纠正与完善
6.3.1 事故发生后,抗灾领导小组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填写《事故调查报告》,针对导致意外事故发生的原因,由责任部门制订纠正措施,交管理者代表确认后予以实施,并对其实施效果进行监督验证。
6.3.2 公司各应急预案的制订部门应对应急预案的可行性进行定期评审与修订,使其不断完善。
7 相关文件
QB 552-23-00——《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程序》
QB 553-11-00——《防汛管理办法》
8 相关记录
“培训演习记录”
“应急响应记录”
“应急设备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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