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007-01-19
来源:安全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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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的事故种类很多,大体可分为二类:一类是因为自然灾害(暴雨、台风、雪灾、泥石流、滑坡等)或突发事件(如火灾)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故;另一类是除此之外原因引起的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的事故。这两类事故统称为特种设备事故。
由于特种设备所处环境恶劣,常有发生事故的危险,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迅速、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仅适用于我局辖区内的可能发生并造成1人死亡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以及可能发生在人员密集地方,产生极大影响的特种设备事故。
二、《预案》领导小组及职责
本《预案》工作是在县委县政府、00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担任副组长,本局全体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成员分工协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开展工作。
领导小组的职责:严格按《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根据事故的发生情况,统一启动、部署实施工作;根据事故的灾害情况,组织周边人员、物资的疏散工作;积极配合上级部门作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三、《预案》的具体实施
(一)、及时到达现场。一旦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全局人员停下手中工作,局领导具体负责电话联络车辆及救护人员等事项,各成员负责带好必备文书、工具准备就绪,以最短的时间赶到现场。
(二)、现场保护。领导小组到达现场后,及时与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取得联系,各司其职,对现场进行保护,以利于事故调查。其一,加强现场警戒保卫,防止故意破坏现场,严防无关人员进入现场,进入现场人员要履行登记手续;其二,为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化而需要改变现场状况时,必须作好标记,绘制现场简图,见证人员签字,必要时可录相、拍照;其三、消防、救灾时做好路线、方位、位置的选择,尽量保持现场的原状;其四,不得主观改变事故现场的地形、地貌,不得移动、取走现场的任何物品,不得擅自改变现场管子、管件、阀门、控制、保护装置和仪表仪器的位置、状态及显示数字、指针的位置;其五,破裂设备的断口,必要时可以涂机油以保护其不锈蚀和腐蚀。
(三)、维护秩序。领导小组应做好事故单位人员、周边人员、围观人员的情绪稳定工作,防止无端起事或因情绪充动破坏现场的行为发生,对于一些不怀好意,恶意抵撞或偷拿现场物品的不法行为,及时通知相关单位部门,给予暂时扣留。
(四)、险情处理。事故现场因强烈的事故可能会发生房屋倒塌等危险情况时,领导小组应及时告诫相关人员,不可靠近,如果有防必要的救助路线,可以录相、拍照后,采取相关措施。
(五)、抢救伤员。积极协助救护人员抢救伤员,稳定伤员家属的情绪,防止家属因悲愤过激发生意外情况。
(六)、疏散人员。为事故现场得到良好的保护,维持现场的正常秩序,防止险情的再次发生,防止伤员人数的扩大化,应果断说服现场无关人员迅速离开,对可能危及到周边单位和人员时,及时通知人员撤离,并妥善安排。
四、《预案》的其它事项
(一)、领导小组各成员应结合各自职责,作出具体行动计划,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预防事故的意识,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各成员可根据条件和环境的变化及时修改补充和完善《预案》的内容,并认真学习《预案》,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