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发电厂发生重特大人员伤亡应急救援预案
2007-01-22
来源:安全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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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在发生重大人员伤亡时能够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一、人身事故等级划分
1、特大人身事故
一次事故死亡10人及以上者。
2、重大人身事故
一次事故死亡3人及以上,或一次事故死亡和重伤10人及以上,未构成特大人身事故者。
二、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XX发电厂厂长
副总指挥:党委书记、生产副厂长、行政副厂长、基建副厂长、多经副厂长、工会主席、总工程师
1)生产组:
组长:生产厂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
成员:生产副总、生产技术部、安健环部、发电部、检修总公司各工程处、水调通信部、信息中心
2、医疗救护组
组长:经营副厂长
成员:职工医院、检修总公司、泵站建设处、运输处、供销公司、保卫部
3、家属安抚组:
组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工会主席
成员:工会、政工部、纪委、人力资源部、行政事务部
三、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及电网公司有关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2、接受地方政府及上级应急处理指挥部的领导;
3、指挥本企业事故抢险及应急处理预案;
4、组织制定本企业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5、发布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命令;
6、通报事故抢险及应急处理进展情况。
四、工作程序
1、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后,采用逐级报告制度。
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在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同时,立即向主管上级领导(指挥部副总指挥)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生产方面向安全健康环保部;泵站及防雾化建设工程向三期安监部;实业开发总公司向后勤安监科报告)。副总指挥和安全监督部门应立即向总指挥报告,总指挥或安全监督部门立即向东北电网公司和吉林市安委会报告事故情况和伤亡人数。
2、总指挥向上级和地方政府报告的同时,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救援工作。
各抢救组应听从总指挥的指挥,做好本职工作。生产组在组长和副组长的领导下,并且在保证不影响伤员救护的条件下尽快恢复生产,使经济损失达到最小。医疗救护组赶赴事故现场,听从总指挥和救护组长的指挥,全力救护伤员,并联系最近医院做好抢救伤员的各项准备,在做好重伤员防止伤情恶化的措施后,迅速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医疗救护组的保卫和安监人员应在抢救伤员的同时派专人严格保护好事故现场,未经调查和记录的事故现场,不得任意变动。并对事故现场和损坏的设备进行照相、录像,绘制草图,收集资料。家属安抚组应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保证单位和社会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