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施工现场挖掘机进行深基坑作业,且易因图纸不明、操作不当造成自来水管道、市政排水管道、煤气管道、热力管道、电缆、光缆、通讯缆被挖断,项目部除在日常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环境安全手册》、《程序文件》要求开展施工活动外,为防患未然,使在发生前述情况下,应急小组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险情,防止事故扩大,特制定以下应急措施:
1、施工现场发生挖断自来水管道、市政排水管道、煤气管道、热力管道、电缆、光缆、通讯缆情况后,发现人员应立即到项目部值班室或拨打项目部应急小组组长或副组长电话,详细报告事故发生地点、范围、目前状况及是否造成人员伤亡等情况。
2、项目部人员接到险情报告后,应急小组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人员采取相应措施。项目经理总体协调指挥,施工员组织人员疏散和人员清点工作,安全员对现场事态进行控制。
3、应急小组在组织排除险情同时,应及时上报生产安全部(联系电话:5233261-8208),由生产安全部进行现场组织处理相关事宜。并确保在移动现场物料时,先做出标志,绘出事故现场平面图或进行摄影、录像,并附详细说明。
4、如挖断煤气管道时,项目部应根据扩散、泄漏范围设立警戒线,在警戒线范围内绝对禁止烟火、禁止动火作业和禁止使用通讯工具;如挖断热力管道时,项目部应对其进行围堵、疏导并防止溢流,设立警戒线,防止烫伤和热力灼人;如挖断电缆时,项目部应设立警戒线,禁止任何人畜进入危险区。
5现场如有人员伤亡情况,应在采取稳妥措施的前提条件下,项目部级救员在进行伤员抢救工作,伤员可自行组织就近送往医院进行抢救或拨打120电话请求救援。
6、现场险情排除后,应及时填写《应急情况处理表》并按《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写出书面报告,详细纪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人员伤亡情况及组织处理相关事宜报分公司及上级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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