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预防和减少烟气排放超标排放,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保证周围居民、公司员工的健康,特制定应急预案。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内2台锅炉发生烟气排放超标事故。
3.引用标准、文件和文献
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的二类区Ⅱ时段标准。
4.事故类别及识别
4.1轻微超标:
日常运行过程中,管路产生轻微堵塞、水泵压力偏低,以及粉尘过多所造成的短时或暂时烟气超标现象。
4.2严重超标:
指由于人员操作失误以及设备故障所造成的长期连续烟尘严重超标现象。
5.应急机构
5.1成立锅炉烟尘超标应急指挥组:
组 长:分管公司领导
组 员:行政部、生产部、动力部等相关部门
职 责:负责对锅炉烟尘超标事故的指挥及事故处理方案的调节实施工作,并进行现场指挥和预案措施的协调、后勤等方面的支持工作。
5.2成立锅炉烟尘超标应急小组:
组 长:行政部主任
副组长:动力部经理
成 员:检修工、运转工。
职 责:
1)负责对日常锅炉运行中除尘设施的运行情况及维护进行监督检查,对一些不合理或轻微超标现象等进行现场处理。
2)负责查找烟气排放超标原因,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指挥组意见实施可行紧急控制方案。
3)负责对范围内除尘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
6.事故预防措施
6.1防止锅炉烟尘超标,必须保证除尘系统各个环节均处于正常状态,任一环节出现故障都不能保证除尘系统连续稳定运行,所以,锅炉正常运行中,每小时巡回检查除尘系统必须作为一项被巡回检查的重点项目,有问题尽早发现,尽快处理避免烟尘超标事故。
6.2要保证除尘水补充水源及管路的畅通。除尘灰堆积场必须及时清理,不能使烟尘在大风天气中四处飞扬,造成二次污染。
6.3检修材料准备充分,必须从每个环节上重视,才能尽可能的预防烟尘超标。
7.应急救援事故级别参照
7.1发生小范围的超标事故,污染范围能有效控制,无人员伤亡事故的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其指挥和急救及协调处理,并向公司烟尘超标事故应急组防护专职人员报告及事故应急组领导汇报。
7.2发生严重超标、环境污染事故的由相应部门成立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事故部门应按照超标事故应急预案,上报公司行政部和总工程师及超标事故应急领导组,并积极急救处理,一切听从行政部指挥。
7.3发生重大环境污染超标事故时,事故部门应立即向公司应急领导组汇报,并积极组织成立现场指挥部,赶赴事故现场,批准现场救援预案,组织抢救。
8.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8.1接警
8.1.1司炉工发现问题后,应立即向本部门事故应急小组汇报,并由部门经理报告行政部,如发现严重超标,应急小组到现场停止设备运行及时组织人员和材料进行抢救,同时向公司应急领导组汇报。
8.1.2事故应急组接到通知后,应立即通知应急组成员和各专业组人员到行政部集中,并通知救护、消防、治安保卫、污染控制等方面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8.1.2如在短时间内不能处理的由公司应急领导组协调,并由行政部向上级环保及有关部门汇报,进行协调处理。
8.1.3事故抢险组同时根据总指挥的指示,按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将发生事故的基本情况上报给公司上级领导及当地有关行政部门。
8.1.4应急启动后,要求尽快作到应急救援人员到位,调配救援所需的应急资源,派出现场指挥协调人员和专家技术组赶赴现场。
8.2应急响应级别的确定
应急救援领导组组长接到汇报后,应组织应急组成员迅速做出判断,确定警报和响应级别,下达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8.3应急启动
应急启动后要求尽快做到应急救援人员到位,调配救援所需的应急资源,派出现场指挥协调人员和专家技术组赶赴事故现场。
8.4救援行动
8.4.1现场指挥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事故部门行政正职或知情人员要立即汇报详细的事实情况。
8.4.2在运行中司炉工及现场工作人员发现烟尘轻微超标,应立即通知应急组长及有关部门和上级领导,停炉检查,排除故障。
8.4.3如发现严重超标,由现场指挥人员组织人员和材料,组织进行事故应急方案。
8.4.4烟气严重超标,应停止锅炉运行,直至排查并处理完事故问题。
8.4.5如经常发生轻微超标事故,必须向应急小组汇报,安排从设施和技术角度入手查找缘由;如发生严重超标,由本部门应急小组组长牵头查明原因,彻底解决,并写出事故责任书面材料。
8.4.6在事故现场抢救中,若事态扩大,抢救力量不足事故无法得到有效控制,停止作业的情况下现场应急组及现场应急指挥人员要立即上级汇报,并请示环保部门进行协助。
8.5应急恢复
8.5.1应急救援行动完成后,进入临时应急恢复阶段,现场应急组要组织现场清理、人员清点和撤离。
8.5.2应急解除:事故应急处理完进行检修、试运行。试运行合格后应急组组长宣布应急响应结束,正式开炉投入使用。应急人员撤回原部门。
8.6应急保障要求
8.6.1预案执行保障:由行政部、动力部门牵头,在危害辨别、风险评价的基础上,对辩识出难以控制的重大污染源,制定超标事故应急预案。
8.6.1.1公司应急救援领导组成员及各部门都必须认真贯彻学习事故应急预案,每年必须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8.6.1.2任何人只要发现异常情况,都有责任有义务立即向行政部、动力部报告。
8.6.2通信保障
总指挥部成员要保持通信工具畅通,并始终保持在工作状态,接到通知后,要立即赶赴指定地点。
8.6.3物资装备保障
保证在各种事故应急抢险中有充足的材料和设备(包括运输、照明、防护及各种专用工具)。所有抢救物资,设备要按规定配齐配足,加强日常检查和管理,不得随意挪用。
8.6.4人员保障
各部门必须无条件的服从总指挥的命令,所有参加抢险的人员必须积极主动,服从指挥,遵守纪律,对抢救中出现失误的部门或不服从指挥,临阵脱逃的人员要坚决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6.5应急经费保障
财务部门要作好应急救援专项费用计划并建立专项应急科目,保证应急管理运行和应急中各项活动的开支。
9.事故调查分析
行政部组织应急机构全体成员及技术人员,对事故进行分析总结,整理材料上报公司总工程师。通过事故分析,保证今后预防工作做到有的放矢,抓住常发生事故的重要环节,从而采取积极有效防治措施。
10.应急预案的管理
10.1动力部负责各种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应急预案的管理,由公司总工程师每两年组织对全矿应急预案修订一次,必要时及时修订。
10.2行政部负责组织本烟尘排放超标事故应急预案的宣传、贯彻、学习。每年根据需要应组织各有关单位进行至少一次应急演习。
11.应急培训、评审
应急预案制定后组织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学习,了解并掌握应急预案的具体实施步骤。行政部组织相关部门每年应组织对应急预案的评审,发现问题及时修改并记录。进行评审,发现问题及时修改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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