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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013-01-14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 总则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编制制定本厂应急预案。

  1.1 编制目的

  为科学应对本厂可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建立健全应急组织和应急程序,在本厂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能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有效、迅速地开展应急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对员工的生命、健康以及财产、环境所产生的危害程度。

  1.2 编制依据:

  国家有关法律、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有关行业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编制。主要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6)《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7)《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8)《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监总局17号令)

  (9)《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

  (10)《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

  (1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12)《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1.3 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应适应于本厂各类紧急情况,从较小的紧急事件到可能对附近居民和公众有健康和安全影响的重大事故。描述了本厂应对紧急情况时对应处置方法及设施、设备、组织、服务和必要的通讯联络

  1.4 应急预案体系

  1.4.1 应急预案等级

  针对突发事件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控制事态能力的差别,本厂的应急预案分市级(Ⅰ级)、厂级(Ⅱ级)、车间级(Ⅲ级)和班组级(Ⅳ级)四级。

  1.4.2 应急预案体系

  本厂应急预案体系为汨罗市总体应急预案,厂级应急预案,车间级应急预案,班组应急预案

  1.4.3 应急启动条件

  除恐怖袭击事件按恐怖袭击应急预案规定进行应急启动外,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应启动本应急预案:

  (1)市政府已经启动应急预案或要求公司启动应急预案时;

  (2)发生爆炸、火灾、造成厂内人员重伤以上事件时;

  (3)本厂二级单位请求时。

  1.5 应急工作原则

  1.5.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把保障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应急与预防相结合,做好防范和预警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1.5.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1.5.3 规范有序,保障到位。依据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依法规范应急管理和响应机制。

  1.5.4依靠科学、注重实效。采用先进的监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装备,提高烟花爆竹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科技水平。

  2 生产危险性分析

  2.1 企业基本情况:本厂,位于汨罗市沙溪镇农科村,有简易公路通至厂区,交通较为方便;属私营企业,主要负责人杨军,现有职工98人,主要产品:组合烟花、爆竹。主要设备有鞭炮和药机、制柆机、扦引机、结鞭机、杆筒机、泥头机、制柆和药机等机械设备和特种设备。实际厂房数量82栋,年产值约1000万元左右。本厂四邻最小安全间距内是山林和农田,无房屋。周边无重大危险源。厂区布置见平面布置图

  2.2 危险源与风险分析。本厂属于国家法定要求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高危险行业,在生产经营中稍有疏忽,就容易出现不安全因素,甚至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2.2.1明确危险源:所有有药物生产、储存、运输工序(包括1.1、1.3级)的厂、库房及运输过程,详见厂区平面布置图。危险特性及影响如下:

  2.2.2烟火药性质易燃易爆药物:有:(1)烟火药。(2)氧化剂常用的有高氯酸盐、硝酸盐、过氧化物、氧化物等。(3)可燃物常用的有易燃金属粉、木炭、硫、硅和硅化物以有为金属或金属硫化物等。(4)黏合剂常用的有虫胶、松香等天然树脂和酚醛树脂等合成树脂及油类等。

  2.2.3可能发生的烟花爆竹安全事故。主要有以下几类:

  1 自燃自爆事故。这类事故是一种不需外因作用的化学反应,其原因如下:

  (1)原材料问题。原材料纯度不够、含杂质高,或材料超过保质期等。

  (2)原材料或药物受潮湿等。

  (3)配伍不当或辅助材料(如米汤、浆糊等)变质等。

  (4)烟火药散热不彻底、干燥不彻底等。

  2 机械能作用事故。是一种物理因素的反应,是外力(机械能)作用产生的结果,其原因如下:

  (1) 违章指挥、违反操作方法。操作时摩擦、撞击、拖拉、用力过猛;不使用专用的工具等。

   (2)干燥方法不当。干燥(日晒、烘房)时超过规定的温度、倒架、使用明火烘烤、药架离热源太近等。

  (3)处理销毁废品方法不当。

  (4)机械设计、制造缺陷或机械发生故障引发事故。

  3 自然灾害事故。是指由山火、山洪、地震、雷击等难以抗拒的自然因素所导致的事故。

  4 其他原因引起的事故

  (1) 厂房布局不合理,厂内安全距离不够;

  (2) 未严格按照“五分开”设置和使用厂房;

  (3) 超过核定储存量储存药物、产品。不同药物性能的药物混存混放。

  (4) 危险工房超员超量安排生产,人员拥挤,疏散通道不畅等。

  (5) 其他由静电积累、火源、电源、小动物啃咬等引发的事故

  安全设施设备不完善,防护用品不齐或不符合安全要求,    

  (7)外来人员擅自闯入等意外因素。外来人员无视我厂安全警戒警示,擅自闯入危险生产区或其它作业区。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应急救援指挥部机构图

  总指挥

  综合协调组

  安全疏散组

  现场警戒组

  抢险救援组

  事故调查组

  医疗救护组

  后勤保障组

  善后处理组

  副总指挥

  副总指挥

  为有效地处置安全事故,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指挥部,指挥部内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安全疏散组、医疗救护组、现场警戒组、善后安置组、机动组,职责如下:

  应急指挥部

  指挥部人员组成如下:

  总 指 挥:厂长

  副总指挥: 副厂长、安技科长

  指挥部成员:安技科、生产技术科、销售科、财务科、车队等。

  本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总指挥和其他领导必须立即赶到救灾指挥现场,组织抢救,在总指挥未到之前,由副总指挥或现场最高职务者全权负责应急救援工作。

  3.2 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指挥部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全面负责全企业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

  组织制订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负责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的调动;

  确定现场指挥人员;

  协调事故现场有关工作;

  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

  明确事故状态下各级人员的职责;

  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的上报工作;

  接受政府的指令和调动;

  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

  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数据。

  3.2.2综合办主要职责

  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必要时代表指挥部对外发布有关信息;

  负责事故对外的报告和求援;

  负责受灾人员的安置工作。

  3.2.3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指挥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

  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及时向指挥中心领导汇报抢险救援工作及事故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

  组织划定事故现场的范围,实施必要的强制性措施。

  3.2.4现场指挥长的主要职责

  负责召集各参与抢险救援部门和单位的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明确各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分工。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3.2.5综合协调组

  负责传达指挥中心负责人指令,联系、督促各组工作,报告各组救援工作的重大问题,向当地政府、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报告事故情况及请求支援,协助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3.2.6抢险救援组

  负责现场灭火、现场伤员的搜救、各类事故现场的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并按不同事故种类特性立即组织专用的防护用品及专用工具,协助抢救缺氧或有毒场所的遇险人员,扑灭余火防止死灰复燃。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洗消工作。

  3.2.7安全疏散组

  负责对事故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物资转移等工作。接警后,督促所有员工立即离开工作岗位,从最近的安全门有秩序地撤离,如果时间许可,让员工同时关闭所有仪器或电器开关和门窗。员工疏散顺序是先现场员工,再写字楼员工,最后各部门负责人和保安。承包商与访问客人的疏散由负责接待部门负责人指派专人护送至安全区域。安全撤离后,防止员工未经许可重返事故现场。

  3.2.8医疗救护组

  负责抢救和临时处置事故现场伤员,护送重伤员到相应医院救治。有权禁止人员进入情况不明的现场,防止人员伤亡事故扩大,对可能造成疾病的现场环境进行封闭和环境消毒。

  3.2.9现场警戒组

  负责灭火、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工作。隔离事故现场、保护事故现场,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协助人员抢救和疏散,防止有人借机偷盗和破坏财物。

  3.2.10善后安置组

  根据各部门负责人提供的值日人数及访客登记资料,统计安全疏散人数,确定是否有伤亡或失踪人员。如有伤亡或失踪,负责联络和接待其家属,处理有关赔偿、抚恤等。

  3.2.11后勤保障组

  负责抢救受伤、中毒人员的生活必需品供应;负责后勤工作事宜安排;负责对车辆的保养,保证事故发生时所有车辆都可投入救援,负责救援车辆的运输调度。

  3.2.12机动组

  协助其它组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4 预防预警及信息报告

  4.1事故预防

  各部门、单位、各级、各岗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生产技术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定期培训考核;特种作业人员应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严禁无证上岗;企业从业人员(含临时用工)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并有记录备查。确保安全投入,提高企业的本质安全,并和生产规模相适应。

  建立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对于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按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落实应急救援人员、义务消防队员。配备足够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所有危险、有害场所均设立安全警示标志,指示危险点、危险事项、安全措施和事故应急程序和方法。

  危险源的隐患及处理:在操作、运输过程及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操作工或检查人员会同责任人确认后,按操作规程要求进行处理。如操作工与责任人不能处理的,报班组长,班组长仍不能处理的,报应急救援指挥部,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召集相关人员制定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4.1.1、对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

  厂区内设置室外消火栓,生产区内根据物料化学性质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⑴ 厂房内的管理。

  为使火灾危险程度降至最低,应根据废品(垃圾)产生的速度定期清理,应设置专用的、不易燃垃圾收集容器。管理部门应有效并迅速处理可燃垃圾及其他碎片。不能阻塞走廊通道、安全出口、应急设施等。

  ⑵ 用电管理。

  所有电线应规格正确、足够绝缘、正确连接而且不邻近有害物。所有电线应安装正确并有足够支撑与保护,以防绊脚、碰头、或正常操作设备时绊倒。所有电气设备的线路应有接地或可靠绝缘措施。磨损或裸露的电线均不得使用。电气设备应定期检查及维修并保存记录。应使用有资格的电工进行检查与维修电力系统。只能使用合格的电气设施、插头、短路器和其他电气设备。禁止使用不适当的临时接线(如线裸露等)。维护好避雷系统,免遭雷击事故。

  4.1.2、对中毒、窒息事故的预防

  进餐、喝水或入厕前后应洗手。按说明使用、维护和保存所有个人防护装备。

  在生产工人及成品仓库的工作人员上岗前要进行安全防护培训,合格者方可上岗。进入车间前要及时穿戴防护用具,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出入。,定期检查身体,发生异常立即停止工作。

  4.1.3重点安全控制点的监控网络和防范措施

  建立了完善的对重点安全控制点、设备的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监控责任制度和视频监控体系。

  严格按照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标准化中的责任制进行监控和监测。

  4.2 预警行动

  现场操作人员或专职安全员现场安全检查时,如发现危险源出现异常现象,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应立即向车间或安技科通报。厂级当班人员对可能酿成一般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应立即报告总指挥,总指挥及时采取应急行动。

  4.3 信息报告与处置

  4.3.1 信息报告与通知

  1 如发生险情或发生事故。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立即报警。应急报警方式可采用大声呼叫或采用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向厂部报告。

2 信息报告内容:险情或事故发生时间、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