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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铁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2013-08-27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火灾事故的原因

  1.1可燃物。能在空气、氧气或其它氧化剂中发生燃烧反应的物质都可能发生火灾。

  1.2助燃物。凡能帮助和支持可燃物燃烧的物质,如空气、氧气、氯酸钾、过氧化钠、浓硝酸、浓硫酸等都能促使火灾的发生。

  1.3着火源。能引起可燃物燃烧的热能源,如闪燃。闪燃是指在液体表面上发出足够而有限的可燃蒸汽,与空气混合,遇火能产生一闪即灭的燃烧现象,它是由可燃液体的性质所决定,因为这种液体在该温度下蒸发的速度较慢,液体表面上聚集的蒸汽有限,瞬间即燃尽,而新的蒸汽未能及时补充,故火一闪即灭。

  1.4着火。着火是最常见的发火现象,它是在可燃物受到外界火源的直接作用而开始的持续燃烧现象,燃烧点越低越易着火,不同的可燃物质有不同的燃点。

  1.5自燃。自燃现象是指可燃物在没有外部火花、火焰等点火源的作用下由于受热或自身发热、蓄热所产生的自燃烧;自燃点越低越易引起自燃现象,不同的可燃物质有不同的自燃点。

  1.6爆炸。爆炸又为动力燃烧,它是在可燃物急剧氧化或分解反应过程中产生的温度、压力骤增或两者同时骤增的现象;其特点是反应高速、产生高热、形成高压、发出震耳的响声,具有很大的力量,常见的有可燃气体、蒸汽和粉尘与空气混合的爆炸。

  2火灾事故的现象

  2.1根据物质及其燃烧的特性可分为以下五种着火现象:

  2.1.1 A类火灾现象:指固体物质火灾,固体物质往往具有机物性质,一般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余烬,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等;

  2.1.2 B类火灾现象:指液体火灾和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如汽油、煤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火灾等;

  2.1.3 C类火灾现象:指气体火灾,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丙烷、氢等引起火灾;

  2.1.4 D类火灾现象:指金属火灾,如钾、钠、镁、钛、铝镁合金火灾等;

  2.1.5 E类火灾现象:电气火灾,如电气线路、电气开关、电气设备等短路或电火花引起的电器火灾。

  3火灾事故的危害性

  3.1在社会生活中,火灾是威胁公共安全,危害人们生命财产的灾害之一。当今,火灾是世界各国人民所面临的一个共同的灾难性问题;它给人类社会造成过不少生命、财产的严重损失;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社会财富日益增加,火灾损失上升及火灾危害范围扩大的总趋势是客观规律;严峻的现实证明,火灾是当今世界上多发性灾害中发生频率较高的一种灾害,也是时空跨度最大的一种灾害;火灾的危害性具体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3.1.1火灾会造成惨重的直接财产损失;

  3.1.2火灾会造成更为严重的间接财产损失;

  3.1.3火灾会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

  3.1.4火灾会造成生态平衡的破坏;

  3.1.5火灾会造成不良的社会政治影响。

  4火灾事故的预防及处理措施

  4.1广泛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常识:

  4.1.1宣传的必要性:火灾大多数是由于思想麻痹、违章或缺乏常识引起,因而需要大力宣传,普及消防常识;

  4.1.2宣传内容:消防安全意识——解决认识问题;消防知识——知道应该做什么;消防技能——知道如何做,会做、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

  4.1.3宣传方法:通过媒介、宣传资料、板报等多种活动,要结合典型案例开展;

  4.2建立、健全防火组织。两个职能部门:一是安全技术部门,侧重技术方面的工作;二是保卫部门,侧重管理方面的工作,抓好宣传教育、防火检查、火险隐患整改等工作,负责组建义务消防队等;

  4.3建立防火规章制度,落实防火责任。建立用火、用电、易燃爆物管理制度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

  4.4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切实整改火险隐患:

  4.4.1安全检查的内容有查思想:消防意识、重视程度;查制度: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严格;查隐患:有无不安全因素、火灾苗头;查措施:严密落实、隐患整改;

  4.4.2安全检查的种类:日常检查、季节性检查(如火灾高发季节)、节假日检查、专业性检查;

  4.4.3火灾隐患整改:边查边改、限期整改、督促整改、纳入计划解决;

  4.5加强重点部位的管理。重点部位:发生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后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的要害部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配好消防器材,经常检查;

  4.6灭火的基本方法具体有:

  4.6.1窒息法:隔绝空气或稀释燃烧区空气中的氧浓度,使火区内空气中的氧浓度降低至不能助燃,燃烧因缺乏助燃物而自行熄灭的灭火方法。这种方法主要是阻止空气进入燃烧区,或用水蒸汽、二氧化碳等惰性气体稀释燃烧区空间中的氧浓度,破坏燃烧必须具备的助燃条件,从而达到灭火的目的。

  采用窒息方法扑救火灾的具体措施有:

  a.覆盖、埋压燃烧物和封闭燃烧空间:可以使燃烧物和燃烧空间与外界空气隔绝,使燃烧因没有新的氧气补充而熄灭;

  b.稀释燃烧区空气中的氧浓度:将水蒸汽、二氧化碳、氮气等惰性气体充入燃烧区,降低燃烧区空气中的氧含量,燃烧因缺氧而窒息;

  c.水淹没:燃烧物质遇水不会产生化学反应或造成其他不良后果的,在无法采取更佳灭火方法的情况下,可将水灌入燃烧区,用水淹没燃烧物或燃烧区,使燃烧因缺氧而熄灭;

  d.采用窒息灭火法之前,必须确定燃烧区内物质不是自身能供氧的物质,否则,窒息法非但无效,还可能因封堵孔洞造成的密闭,使自行供氧燃烧的空间内压力不断增加,最终造成爆炸。在采用窒息法之后,必须确定火已熄灭时,才能打开封闭的房间和装置,否则,会因新鲜空气流入燃烧区引起烟雾中未燃尽物质的爆燃;

  4.6.2冷却法:冷却法是将灭火剂直接喷洒到燃烧物上,使之温度降低到燃点以下(液体降至闪点以下),直至燃烧终止的灭火方法;在火场上采用的冷却灭火方法有:

  a.水冷却:水是天然灭火剂,它可以大量吸热而降低燃烧物、燃烧区的温度,最终使燃烧停止,因此,就地取水灭火是最常见的一种灭火方法;

  b.二氧化碳冷却:将二氧化碳等灭火剂直接喷洒在着火物体表面进行冷却降温,直至火熄灭。

  4.6.3隔离法:是通过隔离可燃物将火扑灭的方法;其灭火机理是隔离和疏散可燃物,限定燃烧终止,具体方法有:

  a.打防火带。拆除与火场相连的可燃、易燃物的建筑物、构筑物形成防止火势蔓延的空阔地带;或用水流、水帘形成隔离带,将燃烧区与其他未燃烧区分开,以阻隔、控制火势,直至燃烧终止;

b.阻断可燃液、气体。关闭流入燃烧区的可燃、易燃液、气体的阀门,或用物理方法阻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