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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013-09-06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一)援指挥部

  总 指 挥:张焕喜

  副总指挥:岳宝祥、赵明伟、曹立志、韩宝祥、孙明伟

  成    员:陈迪硅、王汝安、冯 前、尚汉成、金广元、李树华

  李兆忠、李祖刚、赖广军、贺明龙、谢玉宝、韩刘军

  通讯联络组组长:冯  前      通风组组长:  孙明伟

  机电组组长:    韩宝祥      运输组组长:  李祖刚

  安全监察组组长:赵明伟      物质供应组组长:李占平

  急救援指挥部设在矿调度,电话:8000、805、808.

  指挥部成员电话(略)

  (二)发生事故时汇报程序

  知情人—矿调度—矿值班领导—矿长—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总工程师—矿业公司调度—其他矿领导—相关各科室。

  (三)职责

  矿长: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矿总工程师、集团公司总经理、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和矿山救护队长的协助下,制度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矿总工程师:是矿长处理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矿长领导下,组织制度营救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

  各有关副矿长:根据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必须的工人待命,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须的设各材料,并由指定的副矿长控制入井人员,签发抢救事故用的入井特别许可证。    安全矿长:根据批准的营救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以及按照《规程》规定对抢险救灾工作的安全和入井人员的控制实行有效的监督。   通风队长:按照矿长命令负责改变矿井通风制度,注意主要通风机的工作状况和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对本矿救护人员的行动具体负责,全面指挥,根据营救遇难人员釉处理事故计划所规定的任务,完成对灾区遇难人员的援救和事故处理。   生产科长:按照矿长命令负责协调井下各方面的工作,协助矿长进行抢救和灾害处理。负责准备好必要的图纸和资料,并根据矿长命令完成测量工作。   机电科长:根据矿长命令,负责改变主要通风机的工作制度,并保证其正常运转;掌握矿井的停送电工作,及时抢救或安装机电设各;完成其它有关任务。   各单位队长:负责查对留在本区域工作面的人数,并采取措施带领他们有组织地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将在现场所见的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如实详细地报告给矿调度,并随时接受矿长命令,完成有关抢救和灾害处理任务。   矿值班调度员:负责记录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和情况,并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保安区、矿长、矿总工程师、集团公司调度室、救护队以及矿其他领导和有关单位,及时向下传达矿长命令;召集有关人员到调度室待命;随时调度井下抢险救灾工作,统计掌握升入井和留在井下各地区的人数。   信息站考勤和矿灯房负责人:应根据入井人员矿帽的射频卡号和矿灯牌号码,查清在井下的人数及其姓名,并迅速报告调度室;对没持有经指定的副矿长签发的入井特别许可证的所有人员,不得取矿灯,井口检身人员必须严格检查,制止入井。   矿办主任:负责事故处理、恢复生产过程的物资供应保障工作。负责井下、井上事故抢险救援中的人员、设备、器材的运输工作。负责事故处理过程中的人员食宿安排等后勤保障和职工家属陪护工作以及其他善后处理工作。负责事故抢救和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护矿山的正常秩序,配合安监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保健站站长:负责事故现场的人员抢救和伤员的救治工作,负责与上级医疗单位的有关联系、配合工作。

  副井信号及井口安监人员:按到事故通知后,必须坚守岗位,一切服从于救灾、救人,并负贡升入井人员的检查和统计工作。

  二、事故应急处理程序及措施

  (一)瓦斯、煤尘爆炸的应急处理程序及措施

  1、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应急措施

  据亲身经历过瓦斯爆炸的人员回忆,瓦斯爆炸前感觉到附近空气有颤动的现象发生,有时还发出嘶嘶的空气流动声,一般被认为是瓦斯爆 炸前的预兆。

  井下人员一旦发现这种情况时,要沉着、冷静、采取措施进行自救。具体方法是:背向空气颤动的方向,俯卧倒地,面部贴在地面,以降低身体高度,避开冲击波的强力冲击,并闭住气暂停呼吸,用毛巾捂住口鼻,防止把火焰吸及肺部。最好用衣物盖住身体,尽量减少肉本暴露面积,以减少烧伤。爆炸后,在迅速按规定佩戴好自救器,弄清方向,沿着避灾路线,赶快撤退到新鲜风流。若巷道破坏严重,不发撤退是否安全时,可以到棚子较完整的地点躲避等待救护。

  (1)掘进工作面发生瓦斯、煤尘爆炸时的应急措施

  如发生小型爆炸,掘进巷道和支架基本未遭破坏,遇险矿工未受直接伤害受伤不重时,应立即打开随身带的自救器,佩戴好后迅速撤出受灾巷道到达新鲜风流中。对于附近的伤员,要协助其佩戴自救器,帮助撤出自救器,不可抬运。撤出灾区后,要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

  如发生大型爆炸,掘进巷道遭到破坏,退路被阻,但遇险矿工受伤不重时,应佩戴好自救器,千言百计疏通巷道并撤到新鲜风流。如巷道难以疏通,应坐在支护良好的棚子下面,或利用一切可能的条件建立临时避难硐室。相互安慰、稳定情绪,等待救助,并有规律的发生呼救信号。对于受伤严重的矿工要为其佩戴自救器,使其静卧待救。并且要利用风管道、风筒等改善避难地点的生存条件。

  (2)采煤工作面瓦斯、煤尘爆炸时的应急措施

  如呆进回风巷道没有垮落堵死,通风系统破坏不大,所发生的有害气体,较易被排除。这种情况下,采煤工作进风侧的人员一般不会受到严重伤害可迎风撤出灾区。回风侧的人员要迅速佩戴自救器,经最近的路线进入进风侧。

  如果爆炸造成严重的塌落冒顶,通风系统被破坏,爆源的进、回风侧都会聚积大不量的一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该范围所有人员都有发生一氧化碳中毒的可能。为此在爆炸后,没有受到严重伤害的人员,要立即打开自救器佩戴好。在进风侧的人员要逆风撤出,在回风侧的人员要设法经最短路线,撤退到新鲜风流中,如果冒顶严重撤不出来,首先要把自救器佩戴好,并协助重伤员在较安全地点待救;附近有独头巷道时,也可进入暂避,并尽可能用木材、风筒等设立临时避难场所,并把矿灯、衣物等明显的标识物,挂在避难场所外面明显的地方,然后进入室内静卧待救。

  2、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救灾措施

  处理原则:抢救灾区内遇险人员,尽快恢复灾区通风,清理堵塞巷道和扑灭爆炸引起的火灾。

  (1)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发生在回采工作面时:

  ①发生在回采工作面的爆炸事故,人员集中、伤亡人数在,为迅速地抢救遇险人员,在应急救援指挥部命令下,确认没有二次爆炸危险时,派一个救护小组由回风侧,另一个救护小队从进风侧进入工作面抢救遇险人员。

  ②如因回风侧有害气体严重地威胁着回风巷中的遇险人员,并且确定进风巷道中人员全部撤离情况下,可采用局部反风措施,然后救护队从原回风侧进入灾区救人或引导遇险人员撤离灾区。反风时要防止瓦斯爆炸事故再次发生。

  ③救护队员进入灾区后,遇以冒顶堵塞巷道进入灾区时,要迅速撤出灾区,别寻其他道路,否则应立即进行清理,尽量进入灾区。若堵塞严重,短时间能扒通时,要先恢复通风,然后处理冒顶,再进入灾区救人。

  ④在抢救过程中,如果发生了连续爆炸事故时,只有要掌握了最短时间情况下,方可派救护队员进入灾区抢救遇险人员。进入灾区的救护人员要派专人检测瓦斯浓度,如瓦斯浓度不断增加,有爆炸危险时,要立即撤出灾区。

  (1) 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发生在掘进工作面时:

  ①发生在掘进工作面的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如果回风流不串入其他工作面时,一胜遇险人员仅限于掘进面的当班人员,在事故发生后确认没有爆炸危险的情况下,应急救援指挥部可派一个救护小组进入灾区探查、及时抢救遇险人员。

  ②灾区局扇在事故后,若局扇仍在运转,则不得随意停止运行。若事故后,局扇已经停止运转时,则不应随意重新启动运转,应派救护队员进入灾区检测瓦斯情况后,再确定是否开局扇。

  ③如进入灾区后,发现有残留火源时,应立即扑灭。若无法扑灭,瓦斯浓度逐渐增大,有爆炸危险时,应立即撤出灾区,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

  ④应急救援指挥部得到灾区抢救人员汇报,并确认灾区遇险保山已经全部撤出的情况下,采取措施立即封闭灾区。

  ⑤如果救护人员受阻,要立即清除堵塞物,设法进入灾区。如果一时处理不了,则应在冒顶区外挂风帐,首先恢复冒顶区外侧巷道通风,在抢险人员指挥下,组织其他人员扒通冒顶区,并维护好帮顶,以免发生冒顶事故伤人。扒通后救护人员再进入灾区抢救遇险人员和扑灭明火。在扒冒顶时,必须设专人检测扒货现场的瓦斯及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确保不能发生爆炸和熏人事故,尤其是冒顶处的高顶内不准积聚高浓度瓦斯。

  (2)在处理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时,灾区内连续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应采取的措施:

  在处理瓦斯尘爆炸事故时,灾区内连续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其主要原因是事故发生后,灾区内残留火源,一般情况下不属于明火,应采取的措施是:

  ①首先查清瓦斯的补给来源,如果是本工作面采空区补给时,应在恢复通风系统后增大对灾区的通风、稀释瓦斯浓度至爆炸下限以下。

  ②如果除工作面采空区补给外,还有另外与其相连的支路供给时,要首先职隔断向灾区的供给,采用局部调压措施,使其与采空区的连通支路处在负压侧,利用矿井负压来抑制向灾区供给瓦斯的速度。有条件时对补给灾区进行抽采。

  ③如果灾区内确认无遇险人员,采用上述措施无效时,只有采取封闭方法,立即组织抢险救灾人员,在确保人员安全情况下,进行隔绝性封闭。封闭后,向封闭区进行注浆、三相泡沫、氮气等。

  (二)每年定期进行一次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演习,时间在7月上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