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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中突发事件、紧急情况处理总体应急预案

2014-03-26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总则

  1.1目的

  根据XXX客运专线XXX标的工程特点,为提高对施工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紧急情况的应急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消除由此产生的损失和影响,根据公司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及XXX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XXX客运专线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2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关爱生命为前提,最大限度的减少施工事故的发生,建立快速、有效的应急反应机制,确保国家财产和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不受损失,保证XXX铁路施工建设顺利实施。

  1.3基本原则

  1.3.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针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重大危险源,通过强化日常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查堵各种事故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各分部、工区和施工队要紧紧结合各自施工现场的实际,制定和完善施工应急预案,做好相关应急准备工作,包括救援器材。

  1.3.2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紧急处置,快速反应,分级负责,协调一致的原则,建立分部、工区应急救援体系,做到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关爱生命高于一切,确保施工过程中一旦出现重大事故,能够迅速、快捷、有效的启动应急系统。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事件、紧急情况是指在不良地质隧道施工时地质灾害的发生:对于岩溶地质地段可能产生的突泥突水;含煤地层中的瓦斯突出;断层破碎带坍方、冒顶;高地应力地段岩爆、大变形地质灾害等。另外还包括施工交通事故、施工中爆破物品管理不善引发的事故、火灾事故、洪水事故、电力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故、施工作业不规范所造成的事故等。

  本预案控制过程限于自事件出现至进入正式处理程序的过程。

  1.5适用的事故的类型

      1、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事故

  2、隧道施工事故

  3、桥梁施工事故

  4、机械设备事故

  5、突发性地质灾害路段的作业施工事故

  6、其他事故

  1.6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和环保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而制定本预案。

  1.7本预案启动条件

  1.6.1突发事件在发生过程中,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

  1.6.2突发事件、紧急情况所造成的后果有可能继续扩大的;

  1.6.3业主、监理、设计等部门认为有必要启动应急预案的。

  符合上述三个条件之一的,均由分部发布启动应急预案的命令。

  2.机构和职责

  2.1组织机构

  XXX客运专线XXX标成立两个应急指挥中心,分别为“中铁XXXXXX客运专线XXX标一分部应急指挥中心”和 “中铁XXXXXX客运专线XXX标二分部应急指挥中心”。分别负责各自管段的突发事件、紧急情况。

  XXX客运专线XXX标一分部成立“中铁XXXXXX客运专线XXX标一分部应急指挥中心”,由分部经理杜志强任指挥长、分部书记崔望星、总工程师王长春、副经理刘德周、张和让、贺绍勇、李应国、胡钊任副指挥长,成员单位:工程部、安质部、计划合同部、设备物资部、财务劳资部、办公室,分部下属的各专业施工队为应急预备队,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一分部安质部。一分部下属五个工区分别成立工区应急领导小组,分管工区的副经理担任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由工区技术负责人、质量安全负责人及技术干部担任,成员为工区所辖各专业施工队队长,所属各专业施工队为应急预备队。应急指挥中心初定在一分部白沙驻地,届时可针对突发事件的性质具体确定指挥中心的位置(组织机构人员及联系方法见附表)。

  XXX客运专线XXX标二分部成立“中铁XXXXXX客运专线XXX标二分部应急指挥中心”,由分部经理宋晋心任指挥长、分部书记汪友勇、总工程师邱永添、副经理高泳波、郭启才、卢庆怀任副指挥长,成员单位:工程部、安质部、计划合同部、设备物资部、财务劳资部、办公室,分部下属的各专业施工队为应急预备队,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二分部安质部。二分部下属三个工区分别成立工区应急领导小组,分管工区的副经理担任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由工区技术负责人、质量安全负责人及技术干部担任,成员为工区所辖各专业施工队队长,所属各专业施工队为应急预备队。应急指挥中心初定在二分部光明驻地,届时可针对突发事件的性质具体确定指挥中心的位置(组织机构人员及联系方法见附表)。

  2.2各级单位职责分工

  坚持分级负责、分管辖区段负责和“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部、工区和施工作业队的工作职责,强化安全责任,切实抓好施工安全事故的防范和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工作。

  2.2.1.分部职责

  负责本分部突发事件、紧急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做好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各项工作。配合上级安全主管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

  2.2.2.工区职责

  参与工区突发事件、紧急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负责施工工区突发事件、紧急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落实,具体做好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各项工作。配合各级安全主管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

  2.2.3.施工作业队职责

  参与所属工区突发事件、紧急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负责施工工点突发事件、紧急情况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落实,具体做好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各项工作。配合各级安全主管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

  2.3应急指挥中心指挥长的职责

  全盘统筹,协调组织。负责对应急预案的最终审定和针对突发事件制定的抢险方案的审定。

  2.4应急指挥中心副指挥长(工区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的职责

  协助指挥组长工作,按照分工,做好现场的组织与实施。

  在指挥长不在位的情况下,履行指挥长的职责,做好现场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2.5工程施工中的突发事件、紧急情况由工程部牵头组织,其主要任务及职责是:

  2.5.1接受和记录相关事件的报告,立即向应急指挥中心汇报,并通报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2.5.2拟定参加现场应急指挥协调人员名单和组织方案,经指挥中心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2.5.3及时向业主、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进行报告;

  2.5.4协调各成员单位参加事故的应急响应和处理工作;

  2.5.5负责形成和保存应急响应记录并编制应急响应情况报告,向领导小组、应急指挥中心进行汇报;

  2.5.6负责对本预案的规定进行评审,必要时提出改进意见并进

  行修改。

  2.6应急中心其它成员单位的职责:

  安质部:负责事故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疏散、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险区域内的其他人员;按相关制度规定与当地主管部门进行联络沟通,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在现场情况稳定后,按相关规定负责组织事故、事件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办公室:负责与有关医疗机构的联系,协助做好伤员的救治、提供伤亡人员的补偿标准及协助做好善后处理工作;负责相关信息的快

  速传递,确保应急响应过程中交通工具的提供;配合相关的外部协调与沟通过程中的人员接待,会议会务等工作。

  财务劳资部:负责在应对突发事件时,做好资金保障。

  设备物资部:负责应急物资的保障供应,负责应急事故处理中机械设备的调配。

  各应急分队:要从大局出发,服从分部统一调度,积极响应应急事件的处理,并作好相应的应急准备工作。对推诿不前,消极待命的施工队,分部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罚款或按照合同违约处理;在事件处理过程中,人为因素造成人民生命和财产损失的,视情节对其有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罚或追究其刑事责任。

  2.7通用职责

  积极配合分部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的工作,认真作好责任范围内的现场工作,并将有关记录在事故进入处理程序后,移交分部指挥中心办公室。

  3.一般突发事件、紧急情况应急响应工作程序及要求

  3.1预案超前有备无患

  根据工程特点、业主、监理、设计、局项目部及公司的有关要求,事先制定好相应的预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与分工,针对事件和事故的性质,确定外部(上级主管部门、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医院、消防、公安、交通、供电、供水、通信等)联络部门的联系方式和渠道;配备所需的应急车辆、设备、设施、器材等;制定必要的现场保护、人员和财产抢救等措施及防止事故扩大的应急措施,并适时组织演练,确保预案的有效性。

  3.2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的报告

  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做到:

  3.2.1报告程序

  事故单位必须马上以电话方式向工区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必须在最短时间赶赴事故地点,了解情况并向分部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以及其它相关方面进行报告,严禁越级上报。

  3.2.2报告内容

  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联系电话、报告人、事故的简要经过,人员及财产损失初步估计;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需要应急小组及应急指挥中心给予指令的有关事宜。

  事故发生后6小时内,事故单位必须写出详细的书面报告上报分部应急指挥中心。

  3.2.3对外发布与报告

  事故的对外报告和公布,由分部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单位分部综合办公室负责。

  3.3应急响应过程

  3.3.1分部启动应急预案后,按照预案中相关职责,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立即全面展开应急救援工作。

  3.3.2严格保护事故现场,立即展开人员和财产抢救,尽最大可能防止事态扩大。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拍好照片,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护现场重要证物、痕迹。

  3.3.3根据事件情况,由应急指挥中心负责通知其它工点参加应急处理或向其它兄弟单位请求援助,将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3.3.4慰问和安置伤员,妥善处理善后工作。

  3.3.5关注事态的发展变化,适时采取应急措施。

  3.3.6做好相关单位和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稳定职工情绪,保持队伍稳定。

  3.3.7对事故、事件进行全面的调查分析,研究制订预防事故、事件重复发生的措施和迅速恢复生产的具体措施。

  3.3.8向有关方面提交事故、事件调查分析报告。

  3.3.9应急指挥中心对事件应急响应过程进行总结评审,对本预案进一步完善和加强。

  4.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4.1事故报告与报警

  施工中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应迅速启动本级应急预案,同时向工区应急领导小组、分部应急指挥中心报告,火灾事故同时向119报警。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单位、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初步判断事故发生的原因,采取了哪些措施及现场控制情况,所需的专业人员和抢险设备、器材、交通路线、联系电话、联系人姓名等。

  4.2应急程序

  1、接到事故报告后,工区立即向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由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请应急指挥中心指挥长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采取积极自救、互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指派专人负责引导指挥人员及各专业队伍进入事故现场。

  3、指挥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现场情况及事故的性质,确定警戒区域和事故应急救援具体实施方案,布置各专业救援队任务,必要时,由应急指挥中心指挥长决定是否请求外部援助(常用外部援助电话号码见附表)。

  4、各专业咨询人员到达现场后,迅速对事故情况作出判断,提出处置实施办法和防范措施;事故得到控制后,参与事故调查及提出整改措施。

  5、救援队伍到达现场后,应服从现场指挥长的指挥,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按各自的分工开展抢险和救援工作。

  6、事故发生所在工区要组织事故发生的单位,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时,必须及时做出标志、摄影、拍照、详细纪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7、若进出现场道路被损毁,事故发生所属工区、工点施工作业队应当尽快恢复被损的道路,提供抢险救灾物资和特种装备,并请求相关单位尽快恢复水电、通迅等有关设施,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8、事故得到控制后,由分部统一布置,组织相关专家,相关机构和人员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5.物资保障

  分部、各工区、各施工作业队必须针对各自施工特点,准备足够的应急救援设备、物资,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能够迅速处置。

  6.其它

  应急响应结束后,事故的处理程序按国家和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7.说明

7.1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