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处置中铁XXXXXX客运专线XXX标项目部境内发生的突发性地质灾害,提高应急工作,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结合本分部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本预案所称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2、监测和预警预报
(1)各工区要积极配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建设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专业监测网络,形成覆盖全工区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
(2)加强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各工区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要及时向分部报告,组织职工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并在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
(3)分部要建立健全灾情速报制度,保障突发性地质灾害紧急信息报送渠道畅通。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后,要立即摸清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各工区要加强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气象部门的联系,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当发出某工区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后,该工区要立即将预警预报信息通知到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5)任何工区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地质灾害预报。禁止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地质灾害灾情。
3、应急程序
(1)地质灾害发生后,各工区立即启动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分部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判定地质灾害级别及诱发因素、灾害体规模等,并立即将灾情向项目部报告,在处置过程中,应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处置工作结束。
(2)各工区要积极配合当地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根据灾情实际情况,及时动员组织受到地质灾害的职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险疏散。
4、应急响应
灾害发生时应立即启动分部施工中突发事件、紧急情况总体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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