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泄漏油品,控制油品流淌范围。
6.4.11抢修人员要根据现场情况,配戴和穿着空气呼吸器等个人防护用品,防止中毒事故发生。
6.4.12当输油管道泄漏处于穿越或邻近铁路、公路、河道等重点地段,并导致交通中断时,应立即向当地铁路、公路、河道政府主管部门报告,请求启动当地政府部门相应的应急预案。
6.4.13当油品泄漏而引发火灾爆炸时,立即启动《火灾爆炸应急预案》。
6.4.14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发生人员中毒时,请求当地政府部门启动《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7 应急终止
经现场应急处置后,现场应急指挥部确认下列条件同时满足,应急指挥中心可下达应急终止指令:
7.1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应急处置已经终止;
7.2输油管道泄漏部位已修复完毕;
7.3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社会影响减到最小。
8 附则
本预案由南京输油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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