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电力系统电缆按用途分为动力电缆和信息传输电缆,分别是传输能量和信息的重要通道。动力电缆着火,可能造成设备停电,直接影响机组安全生产,对动力南厂的正常运行造成严重的威胁;信息传输电缆着火,将使设备失去控制,处理不当可导致事故扩大,造成重要用户供电、供汽中断、供汽管网大面积停供,甚至导致人身伤亡事故。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防御与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以事故的预测、预防为基础,以对事故过程处理的快捷、准确为核心,以全力保证人身、供热、电网和设备安全为目标,以建立事故的长效管埋和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以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将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为基本原则。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应急组织体系见图9—1。
3.2 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 现场应急指挥部
组 长:厂长
副组长:副厂长、副书记
职 责:发生电缆着火事故后,现场应急指挥部全面组织开展事故应急工作。
现场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主 任:运行副厂长
成 员:各部部长
职 责:负责沟通情况和汇总信息,并及时向动力南厂应急指挥部或动力南厂领导汇报。
3.2.2 现场设备隔离组
组长:检修部部长
成员:当班运行值长、各专业工程师
职责:熟悉电缆着火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所对应的相关设备、系统;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准确隔离电缆着火事故所涉设备、系统和其动力源。
3.2.3 引导疏散组
组长:技术部部长
成员:专业工程师、设备员
职责:熟悉电缆着火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所涉位置相关道路和周边环境情况;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集结,接受指令;根据事故现场人员分布情况,开辟安全疏散通道,组织疏散人员至安全地点。
3.2.4 安全保卫警戒组
组长:动力南厂专职安全员
成员:当值兼职安全员、检修部成员
职责:熟悉电缆着火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所涉位置相关道路和周边环境情况;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集结,接受指令,疏通事故现场通道,设立警戒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统计进入事故现场施救人员人数,采集事故现场信息、辨识事故现场可能出现的次生事故源,及时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报告。
3.2.5 现场施救组
组长:运行部部长
成员:值长、专工、义务消防队员等
职责:熟悉电缆着火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各类设备故障的施救方法、所涉位置水源、消防器材、通道等情况;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集结,听从指挥,不盲目行动,有序展开施救行动。
3.2.6 救护后勤保障组
组长:综合办公室主任
成员:工资员、打字员等
职责:熟悉电缆着火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应急后备物资的存放地点;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集结,设立现场临时救护站,置备应急车辆,联络专业救治资源,开辟人员救治绿色通道;记录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下达的指令和过程。
3.2.7 应急值班室
动力南厂设立电缆着火事故应急值班室,值班地点为主控室,值班人员为值长,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二十五项反事故措施》、《电力工业技术管埋法规》、《电气设备装置规范》、《火力发动力南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二1996)、《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动力南厂与变电所部分)》、《动力南厂电气系统运行操作规程》等规定,并按照要求检查、整改,不断完善动力南厂管理制度。
4.1.1 电缆的运行技术管理
(1)按照电缆正常运行时的最高允许负荷,以及允许过负荷电流和过负荷时间控制标准进行运行管理。
(2)建立健全电缆维护、检查制度。
(3)建立电缆的预防性试验制度,按规定进行预防性试验,并加强电缆的试验记录管理。
(4)完善电缆的火灾报警系统,加强系统维护,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4.1.2 电缆的运行监视
(1)电缆运行时的温度监视:定期开展电缆的红外线测温检测工作,重点对电缆接头处进行监测,尤其在高温大负荷期间加强检测,发观问题及时处理
(2)电缆运行负荷监视:生产运行人员应加强电缆负荷监视,如超过电流表的控制红线时,应立即向值班负责人报告,并采取必要措施。
4.1.3 电缆检查实行定期巡回检查制度
对电缆中间接头定期测温。对电缆终端头、电缆沟。隧道、电缆井、电缆架、敷设在地下的电缆线路等要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根据检查结果采取对策消除缺陷。
4.1.4 电缆的试验及更换
电缆的试验项目和周期按《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所规定项目和周期进行,当发观问题及时处理或更换。
4.1.5 新安装电缆的注意事项
(1)新、扩建工程申的电缆选择与敷设应按《火力发动力南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CB50229一1996》和 《火力发动力南厂设计技术规程》中的有关部分进行设计,并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完成各项电缆防火措施。
(2)严格按正确的设计图纸施工,做到布线整齐,各类电缆按规定分层布置,电缆的弯曲半径应符合要求,避免任意交叉并留出足够的人行通道。
(3)扩建工程敷设电缆时,应加强与运行单位密切配合,对贯穿在役机组产生的电缆孔洞和损伤的阻火墙,应及时恢复防火封堵。
(4)应尽量减少电缆中间接头的数量。如需要,应按工艺要求制作安装电缆头,经质量验收合格后,再用耐火防爆槽盒将其封闭。
4.2 预警行动
4.2.1 预警
动力南厂内电缆任何不受控制的失火火情均作为本预案的预警条件,发观人应及时就近拨打厂内火警和119报警,并向运行当班班长和值长报告。
火灾事故报警要点:火灾地点、火势情况、燃烧物和大约数量、火灾现场人员受困情况、报警人姓名及电话号码。
4.2.2 接警
运行当班值长在接到火灾报警后,应立即发出“厂用警报”,启用呼叫系统通报火灾地点,并向运行分场主任报告。
倘若火灾事故发生在夜间或休息日,运行当班值长还应立即向厂领导报告。
接警的火灾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成员应赶赴火灾现场,辨析火势情况决定启动何级应急预案,并通知召集各应急小组进行应急准备。
接警的夜间或休息日厂部值班人员应立即召集厂内其他值班人员,赶赴火灾现场,协同运行当班值长进行应急处置。
5 信息报告程序
动力南厂发生火灾事故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向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主管部门报告的,动力南厂应当及时向上述部门报告。
应急值班室值班人员接到火灾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或动力南厂主管领导报告,并做好记录。
接到发生火灾事故的报告后,根据应急指挥部指示,动力南厂各部门应当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证,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
一旦出现事故报告且经查实,要立即向集团公司进行上报,且对事故可能涉及的生产区域以及周边的人员进行紧急通报,说明事故性质、采取的防护措施以及疏散撤离方案。
6 应急处置
6.1 响应分级
按照火灾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原则上分为Ⅰ、Ⅱ、Ⅲ、Ⅳ级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Ⅰ级响应
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造成厂区发电、供热系统完全瘫痪,且火灾扑救超出动力南厂自身应急处置能力的电缆火灾事故。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Ⅱ级响应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造成重点区域大面积供电供热停止,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且火灾扑救超出企业自身应急处置能力的电缆火灾事故。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Ⅲ级响应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产安全,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较大的且火灾扑救超出企业自身应急处置能力的火灾灾难。
(4)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一般事故时启动Ⅳ级响应。
6.2 响应程序
事故单位电缆着火由现场指挥部指挥救援,并通过固定电话、移动电话、视频会议、传真等上报上级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决定启动相应级的响应。制定灭火方案,并安排、联系相关消防队配备防毒面具和防护服进入救援灭火。
电缆着火应急管理机构必须备有电缆沟走向图和电缆着火应急处理流程图。
根据现场位置和情况,以保人身、保供热、保电网、保设备为原则,决定停电的范围,采取措施切断着火部位电源。在切断电缆电源时,因小部位的电源可能未切除,消防人员在迸人电缆沟时应与电缆架保持一定距离,预防触电。
6.3 处置措施
6.3.1 事故报警和初期处置
电缆火灾事故发生,发现人一旦发现火情,事故现场设有火灾报警装置或固定灭火装置的,应立即启动报警、固定灭火装置,并临近拨打火灾报警电话和向有关部门负责人报告。根据火情进行灭火扑救或采取控制火势的措施;当火势猛烈,当事人势单力薄,危及人身安全可紧急避险。
火灾事故所涉地点管辖范围负责人在接到火灾报警后,应立即组织对火灾所涉设备、系统迅速、准确隔离,并切断相关动力源;组织人力启用事故现场消防设施,尽力扑灭初起火灾;当火势扩大,可能殃及人员集中区域,除留守必要人员以外,组织其他人员撤离疏散至安全区域并派员引领人员至火灾现场。
6.3.2 火灾事故的应急展开
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在接到火灾报警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临近设立指挥场所,设立明显标志,宣布启动火灾事故地点的相应专项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各应急小组的应急行动。
各应急小组接到启动应急预案命令后,应立即向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集结、报到,并统计人数;有条件的应让人员佩戴明显的识别标志。
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到达事故现场后,应根据火灾现场火势、人员受困、设备、物资情况,下达疏散人员、灭火施救、转移物资等指令,有组织地指挥各应急小组展开行动。
火灾事故中如伴有或次生人身伤亡、危险化学品燃烧或泄漏等事故,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应及时启动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火灾事故应急中,根据火势、人身伤亡等情况及时请求动力南厂所在地消防、医疗、民防等专业机构增援,为帮助实施行动提供专业支持。
灭火后,应立即组织进行事故现场的隔离和保护并进行厂房抽排风,确保人员恢复生产中的安全。
制定恢复试验方案,先逐步恢复未受损坏的部分设备,尽快恢复生产。
以全部主设备恢复正常运行为结束点,电缆着火应急工作任务完成后,由应急指挥部下达解除应急状态的命令。
7 应急保障
根据集团公司物资管理规定,可以采取物资联储等方式对事故备件进行储备,保证在事故情况下能够在最短时间内提供事故备件。
7.1 通信与信息保障
应急中使用的对讲机频道、有关人员的电话号码见附录A。
7.2 应急队伍及装备保障
应急队伍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值班人员、义务消防队员及外部救援部门人员。应急装备包括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防毒面具、防尘面具、对讲机、水带、防噪耳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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